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2011年6月5日 星期日

信任與受託 (太28: 16-20)


命令與信任
作為打工仔,我們對上司的吩咐會有兩種感受。第一,上司吩咐我們做甚麼,我們就要做甚麼。我們沒有選擇不做的自由,因為我們已收了錢。吩咐就是命令。第二,上司吩咐我們做某件事,因為他信任我們有能力會做好這件事。報酬不是這吩咐的基礎,而是信任。按以上理解,主耶穌吩咐我們-「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是基於一種命令關係還是一種信任關係?

值得被信任
按個人意願,我傾向主對我的吩咐是因祂對我的信任,而不是命令,因為前者反映祂對我的欣賞。然而,縱使我這一廂情願的看法是真的,但我仍要面對另一個更大的問題。即我是否一個值得被信任的人?按太廿八16-20,第一,一個值得被信任的人先要是主的門徒。坦白說,我們可能是跟隨者多於門徒。門徒與跟隨者的分別不是前者是資深信徒和後者是初信者,也不是前者是牧師或宣教師和後者是信徒。他們的分別在於門徒願意擔起主的擔子,而跟隨者只是選擇性和按其喜愛擔主的擔子。不願意承擔主的擔子,不是因為主的擔子太重了(因為主耶穌曾說,祂的軛是容易的,祂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30)),也不是因為我們自己的擔子已太重了,而是因為我們不認同主的擔子之內容。主耶穌的擔子就是一個要讓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生命的擔子。(約十10)我們願意自己是那個被主所關心和得著豐盛生命的人多於那個讓人得豐盛生命的人。

第二,一個值得被信任的人需要認識和理解主的吩咐。或許,我們很快就聯想起接受神學教育。但這只說對了一半,因為認識和理解主的吩咐不只是關乎知識,更是對主的認識。有人讀聖經時,只留意聖經中的是與不是、可以與不可以、對與不對,但忽略上主的恩典,甚至將上主恩典放在律法之下。他們擔心,過份強調上主的恩典,上主恩典就會被濫用。但這擔心是多餘的,因為若不是上主無條件的恩典,我們當下的世界就不可能仍然存在。在律法下,信徒與非信徒結婚是得罪上主,但在恩典下,上主仍舊愛你們和賜福給你們;在律法下,離婚是得罪上主,但在恩典之下,上主仍會愛你和給你新的可能。或許,我們少講上主的恩典,不只因為我們接受不了上主如此恩澤,更因為我們接受不了我們已習慣了的秩序。最後,我們認識主的吩咐,但沒有認識吩咐我們的主。

第三,一個值得被信任的人是遵守主的教導。遵守不只是關乎照主所教導的做;否則,我們只會有更大的挫折感,因為我們豈能完全做到主的教導。因此,遵守最基本的是關乎意志和意識,藉著求上主赦免和求聖靈轉化實踐主的教導。可惜的是,我們可能連這意志和意識都失去了。讓我跟你們分享一事。有一牧師為維護個人利益,刻意傷害同工,甚至製造教會內對立和分化。我不介意牧師成為「廟祝」,因為這可能有實際需要。可是,我容不下一個陰險的牧師。主的教導不一定是甚麼大道理,遵守主道也不一定要甚麼大犧牲。反而只是做回人最基本的價值,即講真話、講理由、不輸打贏要、謙卑學習,不打小報告和不搬弄是非等。

上主仍信任我
按以上三方面的考慮,我們當中很多人並不符合成為可信任的同工,包括我在內。那麼,為何主耶穌仍將使萬民作祂門徒的責任交給我們?第一,是否主沒有其他選擇?第二,是否主的吩咐只對某一些人來說而非所有人?第三,主對我們的吩咐不牽涉我們是否值得信任,因為這是一個命令,而違反命令者就要受到懲罰。若我仍相信主的吩咐是祂對我的信任而不是一個不可抗拒命令的話,我暫時想到的理由只有一個,就是主仍相信我們是一個可信任的人。縱使今日我們不值得信任,但主沒有放棄我們,反而肯定我們是可信任的。我今日之可以當神學院老師,不是因為我的學歷,而是因為上主對我的信任;我可以講道,不是因為我說話夠說服力,而是因為上主對我的信任。查實,我們在人生不同層面也經驗到這種信任。做父母的,不是因為我們很稱職,而是因為子女和上主對我們的信任;伴侶關係,不是因為我們是一個好人,而是因為我們伴侶對我們的信任。因被信任,我們學習成為值得信任的人。

作一個值得被信任的人
然而,主對我們的信任不只得個講字,反而祂支持和協助我們去完成祂的吩咐。主答應與我們同在, 直到世界的終結, 不是因為我們遵守祂的道. 反而因為祂與我們同在, 使我們可以遵守祂的道. 因主對我們的信任,我們應有勇氣去接受上主的吩咐,作一個值得被主信任的人,去承擔祂的吩咐-「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2011年6月3日 星期五

苦難中的神學反省

主觀中的客觀性
對不同的人來說,苦難有不同意思。例如,有人認為升不上期望的大學是苦難,但有人卻不以為然,因為有機會上學總比沒有機會的人好。又有人認為今時的大學畢業生是最不幸,因為經濟待遇比昔日差得遠。但有人卻在比當下還要惡劣環境下生活了數十載,仍活得有質素。因此,要為苦難下一個客觀定義並不容易,因為基本上苦難是主觀和個人。雖是如此,但我們對苦難的認識仍存著某程度的共識,以致我們不會為無辜的死者辦感恩會、為患病者感恩和為失業者慶祝。

苦難豈有意義
有人認為苦難為生命帶來成長。我不敢肯定,因為對於在苦難中的人來說,這說話總有點幸災樂禍。只有在苦難中的人才配回答這問題。此外,太早肯定苦難對生命成長的價值無形中漠視苦難的破壞性和荒謬性。縱使我們真可以在苦難中成長,但我不相信我們會選擇為此受苦多一次,因為苦永遠使人心痛和消耗。再者,人的成長也不必需要這樣的苦。事實上,苦難使我們成長只是偶爾,非其目的。然而,當苦難帶著意義時,苦難就似乎相對地變得較容易承受。當耶穌基督的死不純是無辜者的死,更是為罪人死,擔起我們眾人的罪時,祂變得更有勇氣承受在十字架上的苦痛。在客西馬利園,祂說,「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雖然帶有意義的受苦相對地是可承受,但沒有因此這改變了苦的本質。弔詭的是,不是一切苦,我們也可從中找到意義。強硬為某些「無里頭」的苦難加上意義是痛苦,但沒有意義的苦也是苦。然而,這是人生的一部份。

為苦難作出的解釋
面對人生的苦難,有人教我用一種「比較」心態。意即,「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這種視野往往使我們相信自己永遠都不是最差的一位,因為不知為何,我們總會遇上一些比我們更慘的故事。然而,我拒絕用這種思維。第一,因為這種視野是將我的痛苦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我努力尋找比我痛苦的人,不是為了減輕他們的苦,而是為了減輕我的苦,但他們卻可能因著我沒有比他們苦而變得更苦。第二,苦沒有因比較變得不苦,因為苦就是苦。雖然死亡是人生必經的階段,但這並不等於早死與遲死沒有分別。

有人認為我們要抱著「明天會更好」的心態,面對逆境。明天是否一定會更好?我心願如此。坦白說,縱使明天真是會更好,但不等於我有機會分享這明天,因為明天不一定與我有關。對離世者或將離世者來說,明天究竟有甚麼意思?當香港人不再需要戴口罩時(指2003年),因染上「沙士」的離世者可以分享到甚麼的明天呢!

「緣」是另一種處理生活艱難的態度。緣認為世間事物不是永恆不變。事物的出現只在於條件,條件改變,事物也改變。因此,痛苦來自我們將變幻看作永恆、短暫看作終極。在緣之下,失與得並沒有太大分別。緣是否解釋了人生的艱難還是逃避了人生應該要有的執著和應該要有的堅持?坦白說,執著帶來痛苦,但徹底的沒有執著只會是非不分。

兩種人生的艱難
說回來,人有兩種不同的艱難。第一種是恐怖性的艱難。例如,失業、患病、工作壓力和親朋的離世等等。這些生活上的艱難不易過,也無可逃避。不同的人一生中總要承受形形式式的艱難、有輕有淺。事實上,今日還未受到嚴重考驗的你不等於明天沒有。這不是咒語,而是艱難始終有它的偶發性和自主性。第二種是驚駭性的艱難。驚駭性艱難的出現是因我們看不見自己的將來。將來只不過是今天的重覆,今日只不過是明天的預演。這樣的生活如何使人有勇氣去承受當下生活的艱難。例如,失業是恐怖性的艱難,但當失業就等於沒有將來時,恐怖性的艱難就轉為驚駭性艱難。若將恐怖性艱難和驚駭性艱難作一比較時,恐怖性的艱難是真實,但生活仍可發現樂趣;驚駭性的艱難是真實,但生命只是一場詛咒。

讓我跟你們多分享一件事。我有一個朋友,他的妻子因病魔折磨而最後跳樓自殺。她只有三十歲,而她的丈夫,我的朋友,終日為此流淚。體重減了四十磅,每日都在墓前沉思流淚,甚至有自殺傾向。驚駭性的艱難比恐怖性的艱難更艱難,因為驚駭性的艱難將我們的明天都搶走了。

宗教可以有的意義
基督宗教信仰往往給人一種印象,就是它可以為人化險為夷、逢凶化吉、出入平安。否則,它就沒有吸引力。為了符合這個對宗教的要求,基督徒就一面倒地見證他們所相信的神如何「靈驗」、如何回應他們的祈求。相反,那些沒有這樣經歷的人之經驗就被壓下去,沒有聲音了。我有一位剛信主不久的朋友經歷了妻子突然離世。就此,他不斷向牧者傳道詢問為何上主容許這事發生、為何上主不聽禱告等等。最後,牧者向他說,「不要再問了,因為這是魔鬼的聲音。」頓時間,我們的信仰只可以有一個答案,而其他不符合這答案就被視為錯誤或魔鬼的聲音。

與苦難共存的勇氣
與苦難共存的勇氣。克服或戰勝困難是我們一般面對困難的態度,但現實卻不是所有困難都可以戰勝。事實上,可能在我們有生之日仍看不見地產霸權會有任何的改變或我們的病情會得到顯著的改善。這與悲觀無關,而是實事求事。因此,與困難共存(live with)是一種生活的勇氣。選擇與困難共存不是因沒有勇氣戰勝它,而是因不天真地相信我們能事事都戰勝它。否則,我們就不需盼望天國早日降臨。與困難共存有別於向它投降。因為當事人從不輕率地接受困難的破壞性,他仍努力擺脫困境,但卻相信生活的美善不一定要在困難被克服後才可以享受。與困難共存就是相信在困難中仍可以有樂趣和發現,並肯定苦難不會奪去我們的一切,我們也不會因困難失去一切。生命雖有悲劇(即世事無常,人被命運玩弄),但悲劇不必然是悲觀的同義詞。生活中的不如意與無理的壓力可能伴我們一生,但生活的不如意無損我對觀賞足球的興趣、與朋友舉杯共飲的嚮往、與子女相處的歡笑。

從自己的苦進入他者的苦
從自己的苦進入他者的苦。苦難是個人,但若只停留在個人體驗上,我們只會將自己的苦無限地放大。最後,我們被它吞噬了。但若苦難打開我們的視野時,我們才可以算是與苦共存。個人的遭遇不但讓我體會到苦難的破壞性和荒謬性,更不知如何,我漸漸認識和發現了許多許多類似我遭遇的人。坦白說,順境的人生並非等於世界沒有苦難,而是在順境下,我不容易覺察周遭受苦者的苦難。但自經歷自己苦難後,周遭人的苦難隨即變得很實在,很具體。我可以說,我的心比以往敏感、比以往更容易流淚、比以往更有衝動為人伸冤。苦難是個人,但同時,個人的苦難卻帶我轉向別人苦難。這是一個「自我體驗」到「非自我中心」(de-centering)的過程。苦難中的自我與非自我中心的弔詭性使我沒有被自己的苦難吸納,反卻感受到其他受苦者的悲痛。因為在非自我中心的過程中,我的著眼不只是自己的苦,也是別人的苦。強調別人的苦不是為要減輕自己的苦(尤其是找一些比我更糟的人),而是苦難開了我的心眼,帶我踏出自己的苦難去感受別人的苦難,並願為苦難者多做一點事。是否因此我的苦就減輕了?不是,苦依然在,但不被自己的苦吸納。

進入基督的苦難
昔日,我只強調耶穌基督如何明白我的苦,如何與我走過生活中的唏噓。今日,我的經歷卻使我體會耶穌基督的受苦。我的體會不是來自看見祂被鞭傷的身體,也不是基於一份憐憫和同情,而是進入了祂的苦難中。當耶穌在十字架上,祂說,「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我感受到一位快要離世的兒子對母親的掛心和不捨。當耶穌在十字架上,祂說,「我渴了」,我感受到一位在痛苦中的人發出的需要。耶穌在十字架上,祂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開我」,我感受到一位對命運不甘的人之呼喊。當然,耶穌也說,「成了」,「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中」,但說這些話的耶穌也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開我」的耶穌。我的經歷不只使我體會耶穌的信心,也看見祂心靈的痛,以致我說,「主啊,我會照顧你的母親」,「主啊,我會讓口渴的人有水喝」,「主啊,我會擁抱那些對生命不甘的人。」

一個非為解釋的信仰
有朋友問,「為何你仍信一位沒有聽你禱告的上主?」我說,「我沒有不信上主的選擇,因為存在本身是倚靠。若我不倚靠上主,我就要倚靠其他可倚靠的。但經驗卻向我說,甚麼都是不可靠,連自己也是如此。縱使我有時會覺得上主是不可靠,但不倚靠上主的話,我沒有甚麼可以倚靠了。一方面,這似乎是很無奈的選擇;另一方面,這也是最實存和最真實的選擇。」

在生命的艱難中,我體驗人有一股韌力,是自己也無法想像的韌力,它可以使詛咒化為祝福,使混亂轉為秩序。對基督徒來說,這是上主賜給人的生命力。創世記2:7說,上主向人吹一口氣,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靈」原意就是呼吸,而呼吸本身就代表著有生命的能力。然而,這生命的能力不單關乎生存,也是我所說的生命韌力,面對苦難的能力。縱使到最後,苦難奪去我們的生命,但使我有靈的上主使我們復活,因為祂曾使死去的耶穌基督復活了(羅8:11)。當死人也有盼望時,人生的苦難就不是想像中那般可怕,因為我們總有盼望和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