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7日 星期日

敬老主日

 

崇拜青春

有朋友成功申請綠悠卡,取卡後,他立即使用。目的不是要享受二圓乘車的優惠,而是渴望有機會被港鐵職員查他身份證,以此證明他的外表年齡與實際年齡的差距。簡單一句,他期望有人向他說,「你不像六十歲。」縱使政府積極打擊濫用綠悠卡,但沒有港鐵職員查他身份證。結果,他很失望。

說回來,為何長者喜歡別人稱讚他年青,甚至凍齡?為何有人以年青欣賞長者?反轉來說,為何當你向長者說,「你又老了」時,長者多會認為這不是稱讚,甚至是一種冒犯呢?說到底,這是對青春的祟拜,偶像化青春。在崇拜青春下,有年輕人以青春無悔為由,要為青春留下痕跡。例如,因青春,有青年人要浪跡天涯、要嚐試食大痲等。我明白青年人趁未組織家庭、身體健康和不怕錯誤,所以,多四處走和嘗試不同事物。我讚成,但青春不是「大晒」呢!青春不是青年人的護身符。

在青春崇拜下,中年人急住要留住青春,方法之一是保持身體。女人勤做護膚、健康飲食、多做運動。否則,女人衰老得很快。男人專注脫髮問題和「中央肥胖」,避免成為中佬。面對青春消逝,中年人顯得不習慣,甚至自信心低落。有趣的是,中年人的成熟是青年人沒有的。成熟不只是做人處事,更是一種穩重、自信,甚至因多年經歷留下的蒼涼。中年需要裝扮,不要給人一種老倒感覺,但絕不是扮年青。

長者仍有活力和好奇,但不再青春已是事實。長者可以為青春重新定義,但長者已是長者了。我們不需將長者規範在一定範疇上,但同樣,長者也不需以倣效年青人為目的。長者有他們的生活選擇和節奏。他們需要適應和享受老化過程,不需遺憾青春而逝,反而趁可以有的空間和資源,多為青年人添加支持力,讓青年人的青春可以更多姿采。反轉過來,長者也從中感受到他們曾有的青春。

我的青春走了,但仍有機會跟青年人走一段路,總是開心的。他們是我的兒女、學生、教會的人、陌生青年...。

有甚麼快樂的事

參加一個活動時,負責人問,「有甚麼快樂的事使你覺得仍值得生活?」參加者兩人一組,聆聽的那位只做聆聽者,不需要有甚麼回應,只需要點頭,微笑表達多謝分享,送上祝福。

「有甚麼快樂的事使我覺得仍值得生活?」這問題與人的年齡有一定關係。與我同組的30多歲年輕人分享他的太太和兩個孩子。至於我,一個六十歲的人,我說,「這個世界很有趣,不斷有新事物、新思想(包括電影)、新人類出現。這一切使我很好奇,吸引住我。我不想離開世界,因為這世界有很多野睇,我睇不完。」我這番話帶來三個課題。

第一,若我失去對世界的興趣或世界不再使我有興趣時,我還仍覺得值得生活嗎?又若快樂的事是客觀與主觀的相遇的結果,主觀的我如何令客觀變化或主觀的我如何適應客觀的變化?心境固然重要,但參與令世界變得有趣也重要。第二,神學上,強調快樂是否正確?例如,主耶穌基督是為拯救眾生而生,而他是受苦的僕人。那麼,強調快樂的事是否不應是基督徒應的生活緣由?快樂的事不必然是物質主義和享受主義,為別人福祉是快樂的事。第三,縱使我認找到快樂的事使我覺得仍值得生活,但若上主卻不給我時間的話,我會變得不快樂嗎?

我肯定世界很有趣,所以,在體力和經濟可能下,我會多享受和發現這有趣的世界。按有趣的邏輯,上主帶我去的上主國仍會很有趣。我不會比較上主國與受造世界,因為他們是不一樣的。雖然我對上主國充滿憧憬,但要離開一個仍有趣的環境總有不捨。若要離開,我祝福仍在世上的人,可以找到快樂的事,讓自己值得生活。

生活要隨意

十二月,我將到英國和羅馬利亞。朋友問,你不是去了這兩地很多次嗎?為何選擇冬天到歐洲,太寒冷了?我答,「上網遊覽機票網站時,發現來回歐洲只需五千多,價錢吸引,我就買了機票。」朋友聽到我的解釋有點愕然,因為我的理由太隨意了。說回來,退休人士比其他人更有本錢,隨意地生活。隨意含意不受太多限制、不需太多顧慮、不需太多計算。可以很有計劃,也可以即興;可以很有安排,也可以隨遇而安。

是否一定要經濟充裕才可以隨意?這不一定。退休者不要以為自己可以活到一百,用錢用得合理就可以了,不需太吝嗇。我計劃在七十歲那年就提走人壽保險金額,與家人一同享受多年儲蓄的成果,不要等到行不動才享受。退休者相對地關注健康,但間中一餐半餐不健康飲食不會對身體構成嚴重變化。想食就食,放膽地食。年齡給予我們一定限制;同時,年齡也使我們突破限制。前輩說,「長者不怕死,因為知道那邊近;反之,中年人更怕死,因為他們不接受死亡可以這麼近。」

顧慮主要是由人際關係而來。孩子們長大了,有自己的家。雖然不排除日後他們可能間中仍需要我的支援,但這支援不像他們年輕時那麼緊貼。簡單來說,我不用安非他們每日飯菜、接受,甚至陪讀。話說,我想邀請一位退休公務員到我課堂分享,他回覆,退休時,簽了一份守密協議,所以,他只好婉拒了我的邀請。查實,我的課堂不會是「爆料」,但他認為安全一點較好。原來,有些工作不會因你退休而可以隨意,反而仍被昔日工作牽制。想到這裡,我興幸自己當年最後沒有當上公務員。

10多年前,朋友邀請我到一間日本餐廳晚膳。這是我人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點菜時可以不看價目。那餐食得很暢快。結帳時才知道這餐廳是請客朋友的店。另一經驗是論文出版。在那刊物出版是學者會計算的事,因為這影響他的學術地位。隨意就是打破這計算思維,隨意地投稿和出版。

晒命

            晒命又被寫作「曬命」,香港俚語,指向別人炫耀自己的優勢,從而抬高自己,貶低他人。跟兒女有關的晒命就是退休者會常向朋友講自己兒女的成就或威水史。一位朋友跟我說,「我不太喜歡跟那些中學同學相聚,因為他們總喜歡講自己兒女的成就。查實,我連他們是否有兒女、有多少兒女都不知道,也無興趣知他們有甚麼成就呢!」

        講者無心,聽者有意。所謂晒命者可能很單純,見到老友,分享生活事,兒女生活就是範疇之一。再者,所謂晒命者從兒女身上獲得的榮耀可能比自己一生獲得榮耀多。所以,所謂晒命者只想建立沒有或漸退自我身份,無意貶低他人。這是聖經說,「子孫為老人的冠冕」(箴十七6a)。雖然所謂晒命者無意貶低他人,但沒有有成就兒女的聽者總不是味意,甚至有些苦澀,尤其講者講到眉飛色舞。

            相反,若不是分享兒女的威水史,而是他們的艱難,聽者可能沒有因此感到不舒服,反而多了一份同情,彼此守望。例如,若分享到兒女被捕、被起訴和被判刑,又或離婚等,聽者一定不會感到煩厭。然而,這些都是難以啟齒的課題,所以,只有報喜不報憂。

說回來,兒女們歡喜父母在他們朋友時講他們的是與不是嗎?我相信絕不部份兒女會不會歡迎。第一,這是兒女私隱,好的或壞的不要傳,要獲得他們同意。第二,父母要知道長大的兒女是獨立個體,他們的成就與否不一定要跟父母有關係。相反,父母也不要覺得,兒女令你丟臉。第三,長大的兒女也不想沾上父母,因為這可能是很大壓力呢!

正確理解「子孫為老人的冠冕」是;第一,冠冕肯定不是從晒命而來;第二,冠冕也不是兒女實現父母對他們的期望(包括成就、生兒);第三,冠冕更不是獲兒女供養。原來,「子孫為老人的冠冕」只有一個很簡單意思,即不用老人憂心,兒女可以好好和平安生活就可。減少父母的「養兒一百,長憂九十九」的長憂年日就是冠冕了。

 

 

 

 

 

 

 

2024年11月9日 星期六

不收盡收成


今天的舊約聖經(申廿四17-22)吩咐以色列人要關懷身邊有需要的人。在當時的農業社會,他們不是透過捐款或物資來幫助他人,而是在收割時留下部份農作物。有趣的是,留下部份農作物是透過遺忘帶走、不收盡收成和果實自然掉落在地上而來。從管理資源的角度來看,這不是最有效率的收集方式。舉例來說,如果每個人都記得帶走所收割的,累積給有需要者的物資就很有限。同樣地,如果沒有明確界定何謂「不收盡收成」,剩下的可能會很少。為什麼上主選擇這樣低效率方式來收集物資,幫助有需要者呢?

第一,要將幫助有需要者變成一種習慣。不是因為碰巧遇見有需要者才遺忘帶走農作物或不收盡收成,也不是因為呼籲,而是因為這是應該做的。重點不是有需要者是否需要,而是預留給有需要者是他們生活。

第二,每個人都有份參與照顧有需要者。不是只有富裕人才能不收盡收成或不拾起自然掉落在地上的果實,而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參與,甚至貧窮人也能夠。「賣旗」就是一個例子。

第三,要講述上主拯救他們的故事。跟父母一起收割的孩子問父母為何不收割還有橄欖和葡萄的樹時,父母向他們解釋時就提醒了他們,他們在埃及作奴僕時,上主曾經拯救過他們。同樣,上主也愛,並會拯救今日有需要者。

將幫助有需要者成為習慣、肯定每一個人都有能力幫助有需要者,並體會上主對有需要者的愛是這樣安排的目的。

我們現在生活不再是農業社會。那麼,我們該如何實踐聖經的教導呢?有人開玩笑說,「留下一點飯菜或飲料」給有需要者。若是,我們說,這是對有需要者的侮辱,不是關懷。反而我們可以思考如何透過日常小事來準備幫助有需要者。例如,如果每天有十元零用錢,可以留下五亳子,儲起來,隨時準備幫助他人。吃漢堡包餐時,可以選擇較便宜的,將節省下來的錢儲起來,準備幫助有需要者。如果可以提早出門和步行,不乘車,節省一些路費,隨時準備幫助有需要者。這些儲蓄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有需要者。要記得上主救贖了你,上主也同樣拯救有需要者。我們竟然被上主邀請,與祂同工,救贖有需要者。這是何等羨慕的事。

2024年11月3日 星期日

「我可以如何協助你?」

 

         一個專為殘障者設計的創作活動,參與的殘障者被稱為藝術家,藝術家卻自稱為支援者。殘障者不是參加者,他們是活動的主角,自由地創作,真正藝術家。支援者是協助藝術家達成其創作,輔助角色,沒有本身創作計劃。支援者向藝術家說,「我可以如何支援你?」我沒有機會在這活動中,但對於他們的角色掉換覺得很有興趣。例如,醫師與病人、老師與學生、牧師與信徒等是否可以角色掉換呢!

            專業醫生是輔助角色,協助殘障者活出他們想要的豐盛人生。因此,醫生要謙卑地問殘障者,「我可以如何支援你?」可惜的是,在醫生與病人的關係中,醫生通常被視為主角,而病人則是配角。病人被期待聽從醫生的指示,而不是醫生主動要聽病人的需求。專業老師的角色是協助學生發揮潛能。因此,老師要謙卑地問學生,「我可以如何支援你?」現實是,老師已有標準量度學生,學生要達標,學生不覺得老師是支援他們。牧師是輔助角色,協助會友認識上主、培養德行、跟隨耶穌。因此,牧師要謙卑地問信徒,「我可以如何支援你?」然而,牧師只懂講離地的信仰時,信徒沒有得到甚麼牧養。在餐廳、商店和商場工作的服務員很明白他們是協助顧客,即配角,顧客是主角。這份服務態度很難在專業人士身上發生。當然,不是醫生的病人可以問醫生,「我可以如何支援你?」;不是老師的學可以問老師,「我可以如何支援你?」;不是牧者的信徒可以問牧者,「我可以如何支援你?」。

            話說回來,角色掉換困難在於:(一)專業者不相信非專業者掌握相關知識,懂得發問。當非專業者都不清楚知道自己想要甚麼時,專業人士只有主導與非專業者的接觸。這說明了知識就是權力。(二)專業人士的自主性。自主性牽涉對專業知識的運用、判斷和自由。這與要求專業人士成為協助者就有些困難了,因為他們自覺被動了。我認為「我可以如何協助你?」可以改變人際相處。當父母以協助者身份照顧和培養孩子、孩子以協助者身份幫助父母做父母、妻子以協助者身份幫助丈夫做丈夫、丈夫以協助者身份幫助妻子做妻子時,對方不僅被尊重,援助者也認識自己角色。

           

2024年10月27日 星期日

給殘障者的福音 (可十45-52)

 


在年幼時,我有這樣一段經歷。當時,祖母帶我去了黃大仙廟,途中經過許多乞丐。經過時,祖母會施捨一毫子給他們。這些乞丐前牡黃大仙廟行乞,因為他們相信宗教信仰會令善信有多點憐憫,甚至他們為善信提供賺取功德的機會。這個情景正好契合了可十46-52的背景。按可十一,耶穌經過耶利哥時是前往耶路撒冷。他前往耶路撒冷是出於宗教目的,即慶祝越逾節。在離開耶利哥路上,乞丐出現了,希望那些前往朝聖者出於宗教原因對他們更加憐憫。這故事的場景讓我們相信,巴底買不應該是唯一一個蒙耶穌醫治和憐憫的人。那麼,為甚麼馬可選擇記錄這故事?

馬可選擇記錄這故事的一個可能是要通過視障者巴底買向讀者傳達一個信息:即使是有著不同限制,甚至脆弱的視障者也能正確認識和跟隨耶穌,但那些被視為「正常人」卻沒有這樣做。(一)巴底貫雖然視障,卻能正確認識耶穌是大衛之子,是老師、滿有憐憫,並擁有醫治能力。相反,沒有視障的人對耶穌卻沒有正確認識耶穌是誰。(二)巴底買雖然貧窮,但當耶穌叫他時,他丟下外袍,一件他用來擋風雨、保溫暖和收集施捨的外衣,來見耶穌。相反,一些富有或有知識的人卻沒有丟下他們所有的回應耶穌的呼召。(三)巴底買雖然在社會地位邊緣,甚至被貼上標籤,但這一切並未損害他對上主的信心。相反,一些有社會地位的人只看重律法和規則,卻缺乏信心。(四)昔日巴底買「坐在路旁」,但今日他「在路上跟隨耶穌」。相反,一些走路自由的人卻沒有在路上跟隨耶穌。巴底買不僅成為一個典範,更展現了弱者的力量。

這故事肯定巴底買的信心和委身,但反諷的,視障者可能被貼上可憐角色的標籤。(一)故事中呈現的視障者缺乏個人能力,只等待他人的憐憫和幫助。我們不否認這可能是事實,因為視障者在當時社會中受到不同層面的排斥。我們相信,有些殘障者是獨立的、自力更生的,甚至不抱怨、不尋求醫治。因此,福音書對視障者的單面化描述使他們的形象變得樣板化,甚至成為對視障者的負面標籤。(二)故事中視障者獲得了醫治,恢復了「正常」。這在某種程度上間接地表明,視障是負面的,即「殘障是不好的」的信息,必須被改變。這可能加劇了殘障者對自身的自卑感。(三)獲醫治與視障者的信心密切相關。當信心與醫治之間存在一定的關聯時,這意味著未被醫治的人被視為缺乏信心。無形中,這給視障者帶來了壓力或罪疚感。這種觀念在某些醫治活動中仍然存在。我提出以上的關注不是作者馬可要傳遞的信息,但事實卻是有這影響。巴底買獲肯定了,但同時,視障者被否定了。我們可以如何解讀這福音呢!

今日舊約經課耶三十一7-9為我們在提供一個在肯定視障者,卻不扭曲視障者的參考。上主向流離失所的以色列人說,

看哪,我必將他們從北方之地領來,從地極召集而來;同他們來的有盲人、瘸子、孕婦、產婦;他們必成群結隊回到這裏。他們要哭泣而來。我要照他們懇求的引導他們,使他們在河水旁行走正直的路,他們在其上必不致絆跌;因為我是以色列的父,以法蓮是我的長子。

要留意,在上主救贖日子,盲人、瘸子、孕婦、產婦沒有被遺棄,沒有被視為負擔。他們與沒有殘障的一起,彼此支持,回到上主應許之地。殘障沒有任何改變,依舊有殘障,改變的是環境。即他們可以安全地走路,沒有障礙,可以平安地和輕省地回到上主的召集。耶利米異象向我們說,盲人不一定代表他們是缺陷,他們的缺陷是外在給他們。所以,有些視障者不認為有須要改變他們的身體狀態,有些人卻持相反立場。每個人故事都不同,不須劃一。此刻,我想像一幅很美麗的天國圖像,裡面有盲人、聾子、瘸子和啞巴,每個人都被接納和擁抱,自由地和無障礙地相處。我們為巴底買感恩,但沒有需要視他的經歷為樣板。巴底買向我們見證,他對耶穌的認識、信心和跟隨是他回復視力後發生,但更多視障者向我們見證,他們對耶穌的認識、信心和跟隨沒有受視障限制。福音是在上主國,我就是我,我可以是視障,也可以看見。

 


2024年10月26日 星期六

醫治的「可怕」


 

整體來說,耶穌對殘障者表現出祂的肯定和關懷。這可以從耶穌引用以賽亞書六十一章作為祂理解使命的依據(路四18-19)、祂醫治殘障者的行為,以及祂吩咐門徒要主動接待殘障者(路十四12-24)中反映出來。雖是如此,我們在面對福音書中的醫治故事時,仍需保持一定的批判。

第一,醫治故事中的獲醫治者多沒有名字(只有可十46的巴底買),也缺乏詳細背景,他們僅被稱為盲人、聾人或行動不便者等。我們理解作者沒有記載他們的名字和背景有其可諒解原因(例如,只有一次接觸、不想讓他們受到影響),但這種將殘障者以無名的方式呈現的做法,無意中將他們的殘障視為唯一身份,忽略了他們還擁有其他身份。即使我是視障者,我的身份不應僅由視障來界定。

第二,在眾多醫治故事中,獲醫治者似乎缺乏個人能力,他們表現得被動,等待他人的憐憫和幫助。我們不否認這可能是事實,因為殘障者在當時社會中受到不同層面的排斥。然而,不是所有殘障者都是如此。我們相信,有些殘障者是獨立的、自力更生的,甚至不抱怨、不尋求醫治。因此,福音書對殘障者的單面化描述使他們的形象變得模式化,甚至成為對殘障者的負面標籤。

第三,殘障特性往往被用作比喻,但可惜的是,這些比喻多數是負面的。換句話說,殘障被視為需要克服的障礙。例如,耶穌形容祂的敵對者為「瞎子作瞎子的嚮導;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太15:14)。這是否事實是一回事,但更重要的是,這樣的描述傳遞了「殘障是不好的」的信息。無形中,這讓殘障者對自己的殘障和自身產生了厭惡。

第四,與第三項有關的是,耶穌所遇到的殘障者都獲得了醫治。他們的醫治是身體上的,恢復了「正常」。這在某種程度上間接地表明,殘障是負面的,必須被改變。因此,殘障者對自己的殘障感到不舒服和討厭是可以理解的。

第五,獲醫治與殘障者的信心密切相關。例如,耶穌對尋求醫治其僕人的百夫長說:「你回去吧!照你的信心成全你了」(太8:13;可十52)。當信心與醫治之間存在一定的關聯時,這意味著未被醫治的人被視為缺乏信心。無形中,這給殘障者帶來了壓力或罪疚感。

我們並不否定醫治,也不反對尋求醫治,但當醫治成為一種論述時,它變成對殘障者的否定和壓迫多於醫治。這正是醫治的「可怕」,正發生在今日流行的「醫治大會」。

 

 

2024年10月20日 星期日

天國有盲人、聾子、瘸子和啞巴

在聖經中,對待殘障的觀點是一個複雜而深刻的議題。從舊約的律法書到先知的異象,再到新約的福音書,每個部分都呈現不同的觀點。讓我們看看先知的異象。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七至九節,耶和華如此說:「...當傳揚,頌讚說:『耶和華啊,求你拯救你的百姓,拯救以色列的餘民。』看哪,我必將他們從北方之地領來,從地極召集而來;同他們來的有盲人、瘸子、孕婦、產婦;他們必成群結隊回到這裏。他們要哭泣而來。我要照他們懇求的引導他們,使他們在河水旁行走正直的路,他們在其上必不致絆跌;因為我是以色列的父,以法蓮是我的長子。」這是有關回歸應許的異象,其中有盲人、瘸子、孕婦、產婦。他們沒有被遺棄,沒有被視為負擔。他們與沒有殘障的一起,彼此支持,回到上主應許之地。然而,他們沒有任何改變,依舊有殘障,改變的是環境。他們可以安全地走路,沒有障礙,可以平安地和輕省地回到上主的召集。
以賽亞書三十五章第四至十節,「...那時,盲人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那時,瘸子必跳躍如鹿,啞巴的舌頭必歡呼。在曠野有水噴出,在沙漠有江河湧流。火熱之地要變為水池,乾渴之地要變為泉源。野狗躺臥休息之處必長出青草、蘆葦和蒲草...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遠的快樂必歸到他們頭上,他們必得著歡喜快樂,憂傷嘆息盡都逃避。」在上主救贖的日子,盲人、聾子、瘸子、啞巴等都不再一樣,他們的殘障沒有了,也不受殘障對他們的限制。以賽亞的異象是一個徹底的新世界,殘障者不再殘障,乾渴之地不再乾涸。在那天,眾生都歡喜快樂。
簡單來說,耶利米異象屬於殘障研究的社會模式,以賽亞異象屬於醫療模式。在耶利米模式下,盲人和瘸子沒有甚麼不妥,更不是缺陷,所以,上主救贖是針對環境的改變。相反,在以賽亞模式下,盲人、聾子、瘸子和啞巴是缺陷,所以,上主救贖必須針對他們的缺陷。這兩種救贖模式不一定要二擇其一,可以並存,即有些盲人和瘸子不認為有須要改變他們的身體狀態,有些人卻持相反立場。每個人故事都不同,不須劃一。此刻,我想像一幅很美麗的天國圖像,裡面有盲人、聾子、瘸子和啞巴,每個人都被接納和擁抱,自由地和無障礙地相處。

2024年10月13日 星期日

主角,並非配角

 

對殘障者最好的安排和選擇是什麼呢?他們說:「沒有我們就不要決定我們的事」(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殘障者希望自己的聲音被聽見,不想被代表;他們要參與制定關乎他們的決定。這不是過分要求,但現實卻是殘障者常常被他人代表。其中一個表面原因是許多人懷疑殘障者是否有能力為自己做出最佳安排和選擇。這種懷疑並非毫無道理,因為殘障可能會為他們帶來各種限制。例如,嚴重智障者可能無法為自己做出最佳安排和選擇。這種對待殘障者的態度也常常出現在其他弱勢群體中。然而,這不應該導致對殘障者的刻板印象,反而應該努力支援他們,讓在其限制下,他們仍能發揮潛力,並按自己意願作出關於他們的事之決定。

強調「沒有我們就不要決定我們的事」並非排他性,而是要求不同持份者參與殘障者相關事務的討論時,不應該剝奪殘障事務當事人的主導權。殘障者的獨特經驗是他人無法替代的。所以,踐行「沒有我們就不要決定我們的事」是自我肯定之餘,也是一種對淪為配角的反抗。

第一,對愛我們的人之反抗。這是最不容易的事,因為有很多「為我好」的愛是真誠的。可惜的是,愛與保護可以令殘障者去權,不是賦權。

第二,對塑造我們的文化意識之反抗。殘障者可能已不自覺地接受了他們比其他人遜色,尤其他們的生活往往都要接受不同專家評估。不要為別人帶來麻煩的想法往往是很多殘障者的待人態度,但這態度往往變為維持現狀的力量。那麼,殘障者透過對自身獨特性的欣賞、認識人權成為殘障者重要的意識覺醒。

第三,對攔阻我們的社會建設之反抗。就著具體事件進行倡議行動,為要建立一個更包容和平等社會。

殘障者教曉了我們要成為我們,不要被代表。試反思我們在的政治制度、教會制度、家庭生活,甚至工作單位是否被代表嗎?我們要學會謙卑,減少對他人的控制,並勇敢地捍衛「沒有我們就不要決定我們的事」的理念。這樣才能真正讓每個人都成為自己生活的主角,而非被動的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