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3日 星期日

主角,並非配角

 

對殘障者最好的安排和選擇是什麼呢?他們說:「沒有我們就不要決定我們的事」(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殘障者希望自己的聲音被聽見,不想被代表;他們要參與制定關乎他們的決定。這不是過分要求,但現實卻是殘障者常常被他人代表。其中一個表面原因是許多人懷疑殘障者是否有能力為自己做出最佳安排和選擇。這種懷疑並非毫無道理,因為殘障可能會為他們帶來各種限制。例如,嚴重智障者可能無法為自己做出最佳安排和選擇。這種對待殘障者的態度也常常出現在其他弱勢群體中。然而,這不應該導致對殘障者的刻板印象,反而應該努力支援他們,讓在其限制下,他們仍能發揮潛力,並按自己意願作出關於他們的事之決定。

強調「沒有我們就不要決定我們的事」並非排他性,而是要求不同持份者參與殘障者相關事務的討論時,不應該剝奪殘障事務當事人的主導權。殘障者的獨特經驗是他人無法替代的。所以,踐行「沒有我們就不要決定我們的事」是自我肯定之餘,也是一種對淪為配角的反抗。

第一,對愛我們的人之反抗。這是最不容易的事,因為有很多「為我好」的愛是真誠的。可惜的是,愛與保護可以令殘障者去權,不是賦權。

第二,對塑造我們的文化意識之反抗。殘障者可能已不自覺地接受了他們比其他人遜色,尤其他們的生活往往都要接受不同專家評估。不要為別人帶來麻煩的想法往往是很多殘障者的待人態度,但這態度往往變為維持現狀的力量。那麼,殘障者透過對自身獨特性的欣賞、認識人權成為殘障者重要的意識覺醒。

第三,對攔阻我們的社會建設之反抗。就著具體事件進行倡議行動,為要建立一個更包容和平等社會。

殘障者教曉了我們要成為我們,不要被代表。試反思我們在的政治制度、教會制度、家庭生活,甚至工作單位是否被代表嗎?我們要學會謙卑,減少對他人的控制,並勇敢地捍衛「沒有我們就不要決定我們的事」的理念。這樣才能真正讓每個人都成為自己生活的主角,而非被動的配角。

 

要求與恩典 (可十17-31)



 


讀者對於我們對一個文本的理解有著重要影響。以《九龍城寨之圍城》為例,針對香港觀眾和中國觀眾的電影,內容和表達就有所不同。那麼,馬可福音十章
1731節是為誰記錄或向誰說的呢?這段經文針對兩組人。首先,是那些富有的追隨者,旨在提醒他們若要承受永生,就需要捨棄財富。其次,是那些已經跟隨耶穌並捨棄一切的信徒,肯定他們已經具備了承受永生的資格。

若對象是那些富有的追隨者,問題便是:他們是否會按照耶穌的教導去實踐呢?根據耶穌的話,實踐這教導的富有人應該不多,因為仍有許多信徒財富豐厚,卻未曾變賣一切,分給窮人。接著的問題是:他們是否能夠承受永生呢?這關係到我們如何理解耶穌所說的「變賣你所有」。耶穌對這人的要求是因為「他的產業很多」(第22節)。換言之,我們可以理解,或許我們並非貧窮,但也講不上富有;擁有財產,但並非眾多。因此,尚未變賣一切的我們不僅可以無罪地跟隨耶穌,也能夠承受永生。當然,許多富有者可能不會承認自己是富有。有一對六十歲的信徒說:「我們只有兩千萬的積蓄,這筆錢還不足以支撐終老呢!」然而,「變賣你所有」是一個交換的概念還是一個放下擔子的概念呢?交換意味著變賣所有將換來永生;而放下擔子則指財富是承受永生的阻礙,變賣所有並非為了換取永生,只是讓承受永生變得較容易。

對於那些為了跟隨耶穌而放下一切的信徒來說,他們所放下的包括物質財富(如房屋和田地)、家族遺產(田地)、以及對家人的責任。這引出了一些問題:首先,為什麼要放下這一切才能跟隨耶穌呢?這些不是可以成為我們跟隨耶穌的資源嗎?此外,我的放下是否會將照顧家人的責任轉嫁給其他人,也就是我的放下是否讓其他人來承擔?其次,放下一切似乎只發生在少數人身上。原因並非一定是因為不放下一切者貪戀世俗,而是因為對家人的責任。有趣的是,往往放下一切的是神職人員。這種放下一切的行為在建立靈性精英時提供了重要的資格,而神職人員則成為這些靈性精英的代表。在這些靈性精英之下,沒有放下一切的信徒就顯得卑微了。最後,以上兩種情況都涉及到我們是否可以選擇放下或不放下,但有些人卻沒有選擇權,他們是窮人。有一種觀點認為窮人之所以幸福,是因為他們已經放下一切並且可以承受永生。窮人比富有者更幸福,因為窮人不需要為放下一切而掙扎。窮人是一種祝福,應該感恩,而非抱怨。放下一切的行為合理化了窮人的處境。

回歸正題,我究竟是屬於富有者還是已經放下一切者呢?很少人會自認為是已經放下一切的,同樣地,也不太多人會將自己歸類為富有者。除了這兩者之外,我們還有第三或第四種選擇嗎?

對於這兩組人來說,有一個共同的信息,那就是想要承受永生就必須付出代價。富有者不僅要遵守十誡,還要將財富分給窮人;而門徒則需要為了跟隨耶穌和傳播福音而放下房屋、親人、甚至是財產。這兩組人都有自己需要放下的東西,也都面臨著各自的考量、掙扎和壓力,外人難以理解和評論。因此,耶穌說過:「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這句話到底意味著什麼呢?富有者最終是否能夠賣掉所有財產?上帝的能力是否能夠解決困難或實現目標?今日三代經課的新約書信提供了進一步的啟示。

既然我們有一位偉大、進入高天的大祭司,就是耶穌—神的兒子,我們應當持定所宣認的道。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在各方面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及時的幫助。(希四14-16

上主的能力體現了一種充滿體恤、憐憫、恩惠和幫助的力量,而非解決困難的功能能力。

一位朋友跟我分享了他三十多年前的故事:當時他原本計劃到香港讀神學,一切都準備就緒,包括取錄、簽證和教會的差派,但最終他未前往。他坦言:「教會的支持有限,我的積蓄無法照顧父母。他們為我提供升學所需,但我無法忍心讓父母為我的選擇感到失望!」於是他留在家鄉工作,後來創業,用心照顧父母。他沒有因為內疚或批評為天國逃兵,反而積極參與教會。如今,他協助建立了國際教會援助組織。他說:「我沒有撇下一切跟隨主。我軟弱,但憑藉上主的憐憫和幫助,我今日仍能事奉主。」上主對我們有要求,但祂對我們,也充滿憐恤和恩典。

 




2024年10月5日 星期六

吾是吾身

相對來說,殘障者對其身體感受比一般人敏感。這是一個主觀經驗,也是一個客觀經驗。基本上,人對自己身體的經驗常在一個前反思前狀態,即人沒有太意識自己身體。例如,直到患病或身體受傷那刻,我才較感受到自己身體,因為我不能像昔日一樣生活。平日走路,我不會感到腳的步伐,但當膝蓋痛了,我就感到每一步伐。查實,女性比男性對其身體更有意識,因為每次月經就向她說,吾是吾身。這是身體主觀性。

沒有不在環境的我的身體,所以,我的身體避免不了客體化過程,即周遭的人如何看我的身體,並由此對待我的身體。殘障者對人對他的凝視特別有感受,不只因為他們留意自己的殘障,更因為人往往盯著殘障者的殘障身體部份。頓時間,殘障者不自覺陷入由他的殘障對自己的界定,因為他們被提醒他們是殘障的。殘障者不是不接受自己是殘障,但他們不需要時常被提醒。又當某些凝視帶有負面評論時,殘障者就顯得不自在了。孩子對殘障者的凝視可能來自他們的無知和好奇,殘障者就要有勇氣和自信,友善地回望對方,打聲招呼。然而,仍有一定的人對殘障者的凝視,使殘障者感到冒犯。因不想更被凝視,殘障者選擇避開與人眼神接觸,裝扮甚麼都聽不見、看不見,但查實,他們甚麼都入心了。

說回來,我們不是要避免眼神接觸,也不須假裝對殘障者沒有陌生的感覺,反而須要培養出有友善、歡迎和尊重的眼神,並恰當的笑容和談話。在這種相互關係互動中,讓那些引人好奇想要觀看的異相,逐漸變得不再陌生、刺眼、或礙眼;讓異相熟悉化,彼此包容、接納,允許生命中不同性質的差異。異質不僅應為社會所接受,亦是社會發展中無可迴避的特質。在友善和尊重的眼神接觸,殘障者可以自信地說,「我們要走出來,無需穿上棕色外衣遮蓋萎縮的腿,無需帶上墨鏡遮蓋我們蒼白的眼睛。又無論是拿導航手杖或是帶著呼吸器,我們那裡都能去,可以在街上來去自如。我們可能會流口水、說話可能音節不連貫,我們可能帶著尿袋,我們不懼怕。」

 

 

 

2024年9月23日 星期一

生命故事與生命寫作

 近日因關注殘障課題,我開始留意到生命故事與生命書寫(life writing)的不同。簡單來說,生命教育強調生命影響生命,因此,生命故事通常具有鼓勵性和正面性。殘障者的生命故事多會強調,雖然因身體受損而帶來種種困難,但這並未攔阻他們追求夢想,他們以堅強意志克服困難。剛結束的「帕奧」,運動員克服困難的故事就是典型的生命故事,他們是生命勇士。生命故事的內容是個人成就和突破,甚少牽涉社會不公義和社會歧視等課題。

在生命影響生命的大道理下,生命故事不自覺成為維持正常性和現狀(status quo)的重要力量。因為生命故事的重點是個人的頑強力量,強調需要改變的和強化的是個人,制度和文化意識形態等則被視為次要。因當事人的不幸遭遇和悲劇,閱讀者甚少質疑生命故事的內容和詮釋。雖然生命故事是動人的,且令人佩服,但其推動社會改革的力量有限。

然而,與生命故事不同,生命書寫雖然也描述個人經歷,但在「個人即政治」的理念下,個人故事不僅表達個人遭遇和感受,更反映出社會的不公義、對殘障論述的建構過程和支援的不足等。生命書寫邀請閱讀者不只明白當事人的掙扎,更邀請我們參與其中,成為一份集體行動,推動更包容社會。這是殘障研究的社會模式。此外,生命書寫是一種陳述,讓殘障者生命更立體,填補了社會模式對殘障理解的模糊化。其中令我注意是殘障者的「無性人」傾向。身體受損帶來的生活困難往往成為我們對殘障者主要的理解,但我們忽略了他們的性需要,甚至有認為性是次要和不需要。又因性被視為一個私人課題,與他人無關,殘障者少提及。結果,殘障只約化為身體課題,間接將人切割,分為身體與性。若殘障挑戰身體與靈魂二元論述,他們也挑戰身體與性二元論述。

我並不否定生命故事的價值,但其局限在於缺乏「個人即政治」的視角。結果,個人被鼓勵了,但他對社會不公義視作為就是如此,沒有意識要改變它;反諷的,社會不公義可能被視為祝福,讓當事人成長。社會主流歡迎生命故事,因為這維護正常性,責任是個人;但對生命書寫有點抗拒,因為它處處挑戰正常性。我讀生命故事,也讀生命書寫,並留意自己的寫作,即「個人即政治」。

 

2024年9月15日 星期日

正常或不正常

討論「殘奧」還是「帕奧」的用詞外,讓我進一步討論殘障者與正常與不正常的概念。若殘障是不正常,正常是甚麼?又若殘障是正常,那麼他們又是怎樣的正常?當然,用正常與不正常來理解殘障本身是否已經是一個問題?閱讀完這文章後,你就會明白我的關注所在。

一般來說,正常帶有一般之意。所謂一般指的是平均,它可以是一個統計的中位數,也可以指普遍的或傳統的。因此,正常是對某一現狀的維護,而非對其挑戰。事實上,不正常的出現應衝擊正常所維護的現狀,但在正常主導下,不正常往往遭受負面批評,甚至不正常的自身也會自覺其不正常。這樣一來,它所能帶來的衝擊就被削弱。此外,正常對不正常的憐憫在無形中也強化不正常的不正常。
人們高舉正常,是因為他們尚未達到其理想而製造出另一標準,以此來獲得自我安慰。在希臘柏拉圖思想中,理型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當下的形式只是理型的影子。然而,人無法在此世達到理型,因為理型永遠不可能在空間或物質出現。面對這一挫敗,人可能會將自己所處的形式的世界視為理型。在本文中,形式作為理型即是正常,人們自我欺騙地認為自己已達到理型。與此同時,人們建立不正常,藉此令自己相信,他們的正常是理型,不正常才是理型的影子。不正常的缺失,甚至扭曲,正好反映正常的理型。明顯地,將殘障者視為不正常就是一個好例子。在正常下,身體被馴化以符合正常的標準。殘障者努力成為正常,但那被稱為正常的,恰恰是不正常!不但因為這是偽裝的理型,更因為它否定人的脆弱性和相互倚賴性。
我們對上述正常與不正常並不陌生,因為我們或多或少都是正常下的受害者;同時,我們也是正常的受惠者。然而,今日的正常已成為我們社會崇拜的對象。Tom Reynolds解釋
對「正常」的宗教崇拜採用了與身體外觀和功能相關的交換價值——即在特定社會交流中,某些身體的實用性、生產力或價值——並通過權力系統及相關儀式使其常態化。它將這些在特定情境下社會構建的價值歸屬提取出來,並將其作為所有人身體的標準。這使得這些標準看起來既自然又理想。社會化的儀式在日常生活中銘刻下這些標準——通過媒體、教育、經濟、道德規範等。我們被習慣於正常性的機制。
當殘障者被視為不正常時,誰知他們正要對正常論述進行解魅。

2024年9月7日 星期六

「殘奧」還是「帕奧」?

 奧運會結束後,就有「殘奧」。「殘奧」是恰當翻譯嗎?國際Paralympic委員會(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的解釋,para 的希臘文指旁邊或並行,即在奧運會之外,還有另一運動會。自1988年首爾奧運會,Paralympic 便在奧運會結束後於相同場地舉行。儘管如此,我們不需排除Paralympic最早用語帶有paraplegic之意,即截癱。Paralympic的發展與1948年在英國舉行的專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受傷的退伍軍人運動比賽有關。當時,社會對截癱一詞的負面意識並未表現得太強烈。從這個角度來看,「截癱奧運會」到「並行奧運會」的轉變反映了社會對身體損傷(disability) 理解的變化。

在香港,政府以殘疾人士描述身體損傷者,這解釋了香港為何選擇使用「殘奧」翻譯Paralympic。相對來說,台灣社會已棄用「殘」字來描述身體損傷者,而選擇身心障礙。因此,台灣用語音翻譯,稱Paralympic為「帕運」或「帕奧」。香港的翻譯並沒有跟隨國際Paralympic委員會強調的。這是香港的特式還是落後的表現?
長期以來,香港社會傾向從患者外在表現來描述他們。例如,老人痴呆症描述患者的痴和呆的外在表現、白痴描述患者愚昧的外在表現、黐線描述不正常舉動和行為有悖常理的外在表現。這些描述本身帶有不完整和不正常之意或隱含意有所謂正常和標準。支持使用外在表現的描述論點者認為,患者應該接受自己就是如此,不需逃避,也不需為自己覺得羞愧。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抵抗社會對他們可能的標籤。當老人痴呆改稱為腦退化或失智時,他們認為這不僅掩飾這種疾病,也使社會失去了面對痴呆的真實性。因此,翻譯Paralympic為「殘奧」的好處在於,它不隱藏身體受損的事實,不轉移視線,而是接受生命中存在的殘缺。我們需要從中學會接受、欣賞和彼此扶持,而不是將身體受損中性化。
相對而言,「帕奧」不是要強調身體受損,而是強調一個與奧運會不同,但並行的運動會。「帕奧」沒有掩飾它是為身體受損者而設,但它並非僅僅為身體受損者。還有許多沒有身體受損的人以不同方式參與,例如,工作人員和觀眾,因此強調身體受損反而不利於包容(inclusion)。此外,「帕奧」讓我們重新反思奧運「更快、更高、更強、更團結」的意思,即從強調身體損傷的限制轉向與他們慶祝他1的成就,並見證傷健共融的友誼,減少對國家金牌榜的關注。
Paralympic的中文翻譯沙及價值的問題。或許,「殘奧」還是「帕奧」並不是好與壞的選擇,而可能是好與好的選擇。

2024年8月31日 星期六

飯前洗手 (可七 1-8,14-15,21-23)


 

現代人的飯前洗手是一個衛生考慮,但耶穌時代的飯前洗手是一個宗教潔淨考慮,與衛生無關係。事實上,在耶穌時代,獲取水源並不容易,飯前洗手不是一般猶太人可以做到。所以,飯前洗手的要求有點強人所難。為何有洗手的宗教潔淨傳統?出三十18-2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用來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祭壇的中間,盆裏盛水。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用這盆洗手洗腳。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這裡沒有解釋為何要用洗手洗腳方法表達潔淨,但要注意,有關洗手吩咐是給祭司和他的後裔,不是一般猶太人,並且只是進會幕和祭壇才要洗手,不應用在一般活動。但在耶穌時代,洗手吩咐已從祭司伸延到一般猶太人,從宗教活動伸延到進食前。當食物和烹調都有潔淨規則時,加入飯前洗手的規則也很自然的事。這伸延和廣泛應用有其正面作用,提醒猶太人要時常敬畏上主,敬畏上主不限於某些人和某些活動,但這伸延和廣泛應用帶來兩個問題。第一,這對貧窮者帶來不方便。雖然猶太律法對那些不容易有水源的人會寬容,但當不斷要別人寬容對待時,貧窮人就不斷被提醒他們需要被憐憫。這是一個受害化過程。當耶穌批評法利賽人「離棄上主的誡命,拘守人的傳統」時(節8),我們可以想像貧窮人被寬容的機會很低,反而飯前洗手成為抬高法利賽人的宗教地位。所以,耶穌引用以賽亞先知的話,「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他們把人的規條當作教義教導人;他們拜我也是枉然。」(節6-7

            第二,法利賽人堅持的飯前洗手間接地強化猶太人與外邦人的不同,藉此顯示他們比外邦人優勝。所以,當法利賽人批評耶穌的門徒沒有飯前洗手時,他們間接地批評耶穌與罪人、稅吏、妓女、外邦人等食飯。即耶穌將外邦人的污穢帶回到猶太人群體,污染猶太人。這是為何法利賽人對耶穌的不滿。查實,耶穌沒有刻意違規,但耶穌的違規卻揭露了法利賽人的內外不一、飯前洗手規則的不合理。飯前洗手一事讓我想起一件往事。

                         按某些教會傳統,祝聖聖餐只可以由按立牧師或長老負責。那年,我安排教會的主立聖餐日在不同家庭舉行,獲得會眾的支持。這樣安排目的是鼓勵兄弟姊妹能參與牧養,並讓當晚有一個較輕鬆的分享環境。我建議由接待家庭的主人負責聖餐,但當時的聖禮牧師(外籍人)反對,理由是這做法不合乎教會傳統。我建議他說,「你授權每家庭的主人主持聖餐就可以了。」他感到為難。最後,我向這些家庭的主人說,「我邀請你們主持當晚聖餐。因沒有授權,我們舉行的聖餐不是聖餐,但又是聖餐,因為領受者憑信心領受了。」為何一定要舉行聖餐呢!因為當日是主立聖餐日。我的做法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也不是贊成違規有理。在這事上,我反思:我的違規是違反教會傳統還是聖餐設立的目的?若違規的對象是教會傳統,違規是單由行動決定還是由動機決定?是否要獲批准才可執行還是違規就是對批准的批判?以上反思不是要合理化我的違規,反而藉一次違規,檢視規則的不合理性和與權力的關係。

耶穌對有關飯前洗手的討論和以上我個人有關聖餐的經驗成為我今日如何看待在我們當中有違規的事,他們有在家庭的成員、有在教會的弟兄姊妹、有在學校的學生、有在社會的人。他們只可能是破壞者、自私者、忿世嫉俗者、不道德者嗎?我不否定他們當中有這些人,但他們的違規也令我反思:當下家庭、教會、學校、公司和社會的規則是否有離棄上主的誡命嗎?我們是守規者,但不要成為平傭的惡。規則有助限制人的罪之餘,但也可淪為制度的罪,即規則是為有權者服務和有權者的工具。

耶穌不是一個反規則主義者,我相信他不介意飯前洗手,但當規則使人覺得不需要問、不應該問、不懂得問和不敢問「點解」時,耶穌向我們說,「從外面進去的不能玷污人,惟有從裏面出來的才玷污人。」(節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