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0日 星期六

最後一課: 還可講甚麼?今日香港處境下的公共神學

 今日香港處境

公共神學致力於透過對話與實踐,將基督宗教信仰與公共議題連結,以促進共善(common good)。那麼,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國安法」)實施以來,公共神學產生了或要有甚麼轉變?這是一個對共善的處境討論,也是一個如何達至共善的探討。有關香港公民空間(civic space)與公共論域(public sphere)的變化,本文毋須多作贅述。然而,我留意到其中一項值得關注的轉變,「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逐漸成為許多在香港生活的人之信念與修行方向。例如,近期出版的一本前在囚者著作,便以《那些日子,我一直想要變得更好》為題。究竟「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指的是甚麼樣的人?為何他們會在這時代以此為人生計劃?這是否一種無奈的被退縮嗎?他們如何演譯更好的自己?

「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不僅是宗教上所講的認罪和悔改,同時也是對一個強烈壓抑與扭曲的社會現實之回應。因此,「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不是關注粗口是否可以講或金多寶六合彩是否可以買,而是要活得磊落光明、不亢不卑、保持正直。「更好的自己」是在「去存在」的處境中努力地「存在」,甚至掙扎「再存在」的表達。「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是個人的(personal),卻不私人(private)。私人的「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旨在保護自身不受沾染,其終極關懷是自我;然而,個人的「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則重保存良知和人格,其終極關懷是守護自身與他人的存在。這一現象為公共神學提供了一個重要視野:一方面,它有助教會重新理解成聖與門徒的意義,並肯定道德人(moral agent)的公共面向;另一方面,也促使教會思考其參與,並為此提供相應的屬靈與實踐資源。這樣,我會認為公共神學在當下香港處境是關乎參與、保護和見證「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的過程。這是一個生命政治的課題(biopolitics),即在刪除記憶、壓制新想像和制度性去權威脅下,重新建立對自身生命意義與存在方式的詮釋權。我認為「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的公共神學牽涉參與世界禮儀、民主人格塑造取向和受苦的合一等三個面向。

禮儀的公共神學

            禮儀(liturgy)是公共的見證、參與和慶祝上主的救贖行動。天主教神學家拉納(Karl Rahner)指出,世界是上主救贖行動的展開場域。世界禮儀(liturgy of the world)構成了原初的禮儀,而教會禮儀是世界禮儀的象徵性代表。唯有人在世界中的具體經驗被納入並參與教會禮儀,教會禮儀才有內容和意義。禮儀的基本意義並不在於教會崇拜中或信徒對上主的頌讚,而在於它是一場存在性的事件,讓人得以沉浸於那不斷滲透、瀰漫於世界之中的神聖奧跡。因此,任何關於崇拜的神學,其根源上必須是一種世界禮儀的神學,而教會禮儀本質必然是公共。教會禮儀的詮釋任務並非將歷史套入教會禮儀的術語中,反而透過救贖歷史的深度視角,來理解禮儀的意義。

世界禮儀意味著人類生存的每一刻,皆蘊含著與上主相遇的可能。這是一種雙向的臨在——上主在自由中啟示祂自身,而人類則在自由中作出回應。此種相遇的可能性延展至生命的每一個層面,無論是極其非凡的時刻,抑或平凡庸常的日常。即便在最看似世俗的事件之中,亦可能蘊藏著人完全而積極參與上主生命的契機。既然恩典具有歷史性,歷史本身便無法被劃分為截然分立的世俗與神聖領域。傳統上所稱為神聖的事件,本質上同樣是歷史事件;而那些看似純粹世俗的發生,則往往內含一個隱蔽且未被察覺的維度,即人與上主之間的交涉與互動。在此脈絡下,教會禮儀承擔著批判性與啟示性的功能:它的任務並非為世界禮儀賦予意義,而是使其得以被辨識,並揭示那些原本潛藏且未經言明的深層意義。這是教會作為「聖事」(Sacrament)的本質職能:教會的存在,是以可見且具團體性的形式,彰顯那滲透於世界歷史之中的隱藏恩典。

然而,世界禮儀之所以難以被辨識,不只因為人失去靈性的觸角,更因為很大程度上源於歷史中的惡。主流的歷史敘述往往是壓迫、暴力與不義,使人傾向於感知黑暗籠罩一切,從而遮蔽了將歷史理解為一種原初禮儀行動的可能性。在這些黑暗時刻之中,上主的恩典依然閃耀,絲毫不減。約翰福音一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沒有勝過光。」每當個體接納並實踐那由恩典所啟動的自我超越時,上主便在其中獲得頌讚。例如,在宏福苑火災苦難處境中,我們經驗了團結、憐憫與彼此扶持。此外,人類在其有限性中所經歷的痛苦,本身亦可能成為一種指向超越的深刻契機。因此,世界禮儀並不僅屬於那些因生命美好而歡欣的人,同樣也體現在那些承受生命重負的人身上。強調世界禮儀並非意在淡化人類受苦的嚴重性,亦非為其所面臨的惡行提供任何辯護。相反地,即便在人類存在最黑暗的時刻,這些經驗仍可能被納入並編織於世界禮儀之中。

禮儀公共神學或公共禮儀神學關乎教會崇拜更新,重點不是崇拜時的詩歌、程序和內容的改革,而是重新建立世界禮儀與教會禮儀的合適關係。「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的公共神學要求更投入世界禮儀(包括監獄、街市、日常生活),在當中崇拜,並為世界提供靈性辨識力,從中結連世界與教會的關係。

民主人格塑造的公共神學

「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關乎轉念。這包括第一,在智性上,從無知和偏見轉向批判和開放;第二,在道德上,從不公義和冷漠轉向正義和同在;第三,在宗教上,從心之轉向自我轉向他者。這對公共神學的意義是關注民主人格塑造。民主人格塑造是公共,因為這是要回應當代政治處境、父權文化,以及種族與宗教關係,其中有虛假民主、家長文化、性別歧視和宗教原教旨主義等。

瑪莎・C・努斯鮑姆(Martha C. Nussbaum)在其著作《培養人性》(Cultivating Humanity)中指出,民主人格有三項關鍵能力。

第一,進行批判性自我反思,並質疑自身文化與思想傳統的能力。當政治論述淪為淺薄的民粹主義宣傳時,人能否維持智性自主,取決於其批判性思考的能力,包括評估論證、檢視其背後的概念,以及想像其他可能性的能力。

第二,民主人格要求個體不僅將自己視為某地方社群或文化群體的一員,更須從根本上將自己理解為與他人透過認同與關懷彼此連結的人類。這種普世主義視角意味著,既要理解可能阻礙彼此理解的文化與國家差異,也要認識到人類共同的需求與利益。正是這些共通性,使彼此理解成為應對全球共同挑戰的必要條件。

第三,敘事想像力在民主人格塑造中的重要。這是一種能夠在想像中將自己置於他人的處境,以同理心理解他人故事的能力,並體會塑造其經驗的情感、欲望與動機。泰戈爾(R. Tagore)說,「我們或許可以藉知識變得強大,但唯有透過同情,我們才能達至圓滿 。」

批判性自我反思、普世主義思維,以及敘事想像力等三種能力也是公共神學要有的基本。否則,公共神學也可以是洗腦神學。這正是田立克(Paul Tillich所強調的「新教原則」,即任何有限的實體皆不得僭稱為絕對。保持批判精神正體現新教原則。然而,現實中的教會往往未能將此原則落實於對領袖權威、聖經詮釋和政權關係的審視上。尤其在基督教錫安主義一事反映出來。事實上,很多時,公共神學面對的阻難,不一定來自非基督徒,反而來自教會本身。另一方面,民主人格塑造的公共神學更致力於培養「先知性的想像力」。此一想像力之所以可能,因為聖子耶穌道成肉身進入人類歷史,並藉其復活使終末在當下開展。這是上主啟示。馬克思主義思想家麥斯・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指出,宗教中屬於彼岸的元素是對某種超越此世之物的渴望;這種渴望有助於開啟並維繫人類的想像力,使其對「被視為自然秩序的現存狀態」之外的可能性保持開放。宗教不是人民鴉片,對現實世界不滿的痲醉,反而是對現實世界更不滿,以正義與和平的異象挑戰既有現狀,也使人在危機與困境之中仍能懷抱盼望。「先知性的想像力」對民主人格塑造很重要。第一,培育有異像的群體、不接受現實就是真實,因為基督的真實(Christ-Reality)才是真實;第二,現實不是不可變,也不是變不了,又縱使當下真的改變不了,卻沒有失去盼望,因為基督的真實彰顯了。

「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的公共神學是參與民主人格塑造,不論對象是教會或非教會。當香港教會仍有辦學,民主人格塑造的公共神學為教會提供一個辦學目的重要參考。

合一的公共神學

            尼西亞信經指出,「我信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教會的合一運動(Ecumenism)旨在促進基督徒之間的團契以及教會的合一。然而,合一不僅是教會內部的課題,它同時也是上主旨意的象徵,即表達祂對整個受造界合一的期望。因此,教會對合一的追求,亦必須回應當前社會中因經濟、生態、性別、政治、種族、宗教以及各種差異所造成的分裂現象。

2013年一次為基督徒合一而舉行的祈禱聚會中,教宗方濟各提出了「血的合一」(ecumenism of blood)的概念,以描述一種團結的形式。他指出

對我而言,合一是一項優先事項。在某些國家,人們因為佩戴十字架或持有《聖經》而遭到殺害;然而,在迫害他們之前,沒有人會問他們是聖公會、路德宗、天主教還是東正教的信徒。他們的血已經混合在一起。對於那些施暴者而言,我們都是基督徒。我們在血中已然合一,儘管在我們彼此之間,我們仍未成功採取必要的步驟邁向合一...

在另一場合,教宗方濟各亦曾使用「受苦的合一」(ecumenism of suffering)一詞,作為「血的合一」的同義表述,這兩個詞在他的神學語彙中可互換使用。在血與苦難的語境中,合一的核心訊息被理解為一種共融:即基督身體中一個肢體的苦難,為整個身體所共同承擔與體驗。從此意義而言,苦難不僅是一種需要待消除的處境,更是一個神學場域,揭示人類共享的脆弱性以及彼此承擔責任的召叫。儘管教宗方濟各最初的使用來指因信仰而受迫害,甚至殉道,但其背後的神學原則具有更廣泛的適用性。教會的合一不僅見證三一上主本身的合一,也指向萬有在上主內的終極合一,以及上主與受苦世界之間的團結。

            緬甸政變四年後,我於202411月探訪了緬甸仰光的神學院和教會。一位當地女性提到,緬甸經常被外界視為不安全之地,因而許多人選擇避免前往。她對我說:「我很高興你來探望我們。這對我們來說意義重大,因為我們知道自己沒有被遺忘。」她的話語簡單卻深刻,身體臨在所表達的團結所承載的道德意義。

團結不僅反映人類彼此的相互依存,也構成對他人苦難的一種自覺且倫理意涵的回應。瑪麗・維安內・比爾格里安(Marie Vianney Bilgrien)將團結界定為一種德性,而非一項原則。她指出:

透過對一個相互依存世界的覺察,[團結]使我們看見他者如同自己——同為人類大家庭的一員。這種覺察引導我們,無論是個人、群體還是國家,都致力於促進全體的共同福祉以及地球的益處。當我們接納他者作為同一家庭的成員時,便會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回應家庭中最貧困成員的苦難。其最終成果將是一個有秩序且和平的世界。最能促成這一德性的行動是團結。

團結拒絕冷漠,要求人走出自身的舒適圈,主動參與那些處於困境者的真實生命處境。然而,當所謂的政治正確逐漸主導我們的生活世界時,人往往陷入情感麻木之中。對此,教宗方濟各感嘆道:

我們當中有多少人,包括我自己,早已迷失了方向;我們不再關注我們所生活的世界;我們不再關心,也不守護上主為眾人所創造的一切,最終甚至喪失了

彼此關懷的能力!當整個人類失去方向時,便會導致我們所目睹的悲劇。「你的兄弟在哪裡?」他的血向我呼喊——上主如此發問。這個問題不是指向別人,而是指向我、指向你、指向我們每一個人。

合一的公共神學是與苦難群體團結,並以「在其中」的方式實踐。縱然這樣的行動未必立即帶來根本性的改變,但正是藉由合一,我們自身已然被轉化。

總結

在後國安時期,基於「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這份信念下,我勾劃了公共神學在世界禮儀、民主人格塑造和受苦合一中的實踐。這不代表公共神學的退縮,撒到教會、個人和感受,反而是回到基本,讓我們體驗我們與香港分不開,並發現我們的靈性資源比想像中豐富。這回應鄒幸彤所說,「守住做人的底線 … 不說不相信的話,不作不該做的事,不計較成敗得失。做最真實的自己。」追求「更好的自己」的公共神學沒有放棄對社會轉化的追求,而是沒有忽略微不足道的行動。歷史學家傑伊.溫特(Jay Winter)提出的「微型烏托邦」(minor utopias)正好詮釋了這一點,它不試圖去徹底改造整座城市的結構,而是在廢墟的縫隙中,尋找那些足以讓人暫時呼吸、生存與修復的「可能性時刻」。加拿大歌手李歐納·柯恩( Leonard Cohen)曾唱道一首歌,「萬物皆有裂縫,那是光照進來的地方。」在後國安法的香港,公共神學不單是在裂縫中見證光,更是要主動成為光,藉著禮儀、民主人格塑造和與受苦者一起築起「微型烏托邦」。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太五14

 

 

 

 

 

「之不過」的福音 (太10:24-39)


 

廣東話有「之不過」的講法,它至少有兩種意思。第一,「之不過」即「但是」,一種轉折語。例如,「呢間餐廳啲嘢食真係好高質,之不過價錢貴咗少少。」第二,「之不過」即「僅僅是」,帶有貶抑之意。例如,「呢件衫之不過係幾十蚊,買錯咗都唔心痛。」若用「之不過」的視野解讀今日的福音(太十24-39),我們會有甚麼發現

天主教和東正教有守護天使的傳統,天使的角色是引導、啟發、代禱和陪伴。這傳統來自詩篇九十一11因他要為你命令他的使者,在你所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這也是太十29-31要表達的意思: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信徒會承受苦難,包括遭受刻意的迫害,之不過,上主會睇住我們。這個「之不過」將苦難與上主保護結連起來,強調當下受苦的經驗並非歷史的終局,因為上主應許的保護才是最後的得勝。所以,面對不公義,我們可以大聲說,「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才要怕他。」然而,能夠說出這樣的話,取決於三個前提:第一,當事人全然相信耶穌所講的話。第二,當事人有極大的信心。第三,當事人所承受的苦難仍在可忍受的範圍。

這幾年,我探監的次數變多了。我們該如何鼓勵和安慰那些因體制搬龍門而被囚的人?我是否應鼓勵他們,說,「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那能在地獄裏毀滅身體和靈魂的,才要怕他」?我沒有,因為他們的遭遇彷彿否定了這話。我只祈求自己能成為上主差派的守護天使之一,去啟發、陪伴和為他們禱告。明天,我會到監獄探鄒幸彤。若說我守護她,她才是守護我們的天使。她用生命見證了守護天使的意義,即「守住做人的底線 不說不相信的話,不作不該做的事,不計較成敗得失。做最真實的自己。」原來,天使之所以能夠守護,不必然是因為天使比我們更有能力,更因為天使因守護我們和守護真理而受苦了。守護是苦在難中彼此守護,不是有能力和無能力之別。

第一種「之不過」的福音是指出縱使信徒承受苦難,之不過上主會睇住我們,但另一種「之不過」的福音則是將基督福音邊緣化——認為福音之不過是眾多心靈保護傘的其中之一。這種「之不過」的福音,讓人覺得不需要太認真看待基督徒身份,更不會考慮要為信仰付出代價。在這種視野下,背十字架、犧牲、因信仰而產生的社會張力,全都淪為空洞的口號,不需認真對待。耶穌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又說「不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耶穌所針對的,正正是這種「之不過(僅僅是)」的敷衍信仰。沒有背起自己十字架的福音,根本不是福音。然而,甚麼是背十架的福音?我會說,「守住做人的底線 即不說不相信的話,不作不該做的事,不計較成敗得失。做最真實的自己。」但將背十架的福音等同禁慾的苦修信仰或因恐懼而產生的基要道德主義時,這只是虛假的十架。

「之不過」的福音有雙重意義,分別為正面的「縱使如此,之不過上主睇住我」和反面的「基督福音之不過眾多選擇之一,我們無需太認真。」然而,活在第二種「之不過」福音中的人,難道就經驗不到上主睇住嗎?不,他們同樣經驗得到。因為經上記著:「天父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既然如此,我們為何還要選擇一條痛苦的、背起自己十字架的道路?答案無他,只因我們願意回應上主的呼召,甘願成為別人的守護天使。正是在這種為了他者的生命付出中,我們才能切實體會到耶穌所說的:「為我喪失性命的,要得著性命。」而我們,就在這條路上與祂相遇。


2026年5月24日 星期日

「我就是我」,不是「甚麼是我?」—與高能力神經多樣成人對話

 

人」我們如何理解或體會?在中文語境中,人被描繪為「萬物之靈」(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天地之心」(人者,天地之心也)、「有情眾生」、「浮生」(夫天地者,萬物之逆旅也;光陰者,百代之過客也。而浮生若夢,為歡幾何?)。至於西方傳統,則借用 existence(存在), being(本體), subject(主體) 等概念理解或體會人。每個概念都描繪出人的某一部份。以下,我帶著偏見,選擇從「存在」(existence 切入,思考人—當下的我。(你如何描述人 ?

存在與去存在

              簡單來說,存在牽涉活著living)的狀態。存在一詞不會用來描述已死之人。已死之人雖曾在,但此刻卻不再在。然而,存在不只是生理上活著之意,它同時包含對意義、貢獻和自我實現的探求,所以,縱使人「食得、瞓得和痾得」,人不會滿足於此。雖然有些時候,我們只想「食得、瞓得和痾得」,生活太煩了,不想考慮太多,但這也是思考後的結果。正因如此,存在成為每一個人透過選擇和行動體驗和守護的課題。(除了「食得、瞓得和痾得」,你認為人還要甚麼?)

現實是,活著的我們可能經驗到某種不存在(non-existence)。這如廣東話所說的「被當為無到」(被當作透明人)和「無我份」,亦可呼應近日電影《我們不是甚麼》所呈現的感受。雖然這感受很真實,但我們不會因被人視為不存在而真的不存在,除非我們不再活著。更準確說,我們所經歷的是一種「去存在」(de-existence)的威脅,而這威脅使我們懷疑自己的存在,甚至是否值得存在。這種「去存在」的威脅不只針對神經多樣性的我們,其實每一個人或多或少都有所經驗。例如,你們對我今日講座的可能負評也可能使我自我懷疑。當然,每個人經驗到的「去存在」威脅的程度並不一樣,承載力也都不一樣。有些人百毒不侵,有些人是玻璃心。因此,一方面,要強化自身的存在,使自己不至於因他人的一個眼神、一句話或一次拒絕等而被抹除、被否定;另一方面,我們也參與界定他人存在的人,所以,我們也要留意自己對他人的眼神、說話和態度。(你對被去存在有甚麼體驗?)

那麼,如何守護自已和他人的存在?這可以從成績、成就和成長入手。我不認為成長必然高於成績和成就,反而他們三者之間互惠影響。以下,我試從成長角度,探討守護自己和他人的存在。

我的身體

              存在的基礎是「在」,而這個「在」牽涉身體的我、生活的場景和以及與他人和物的關係;三者缺一不可,否則,就沒有存在。存在永遠是「具體的情境化存在(embodied/ situated existence)」。我並不是擁有一個身體,而是我是我的身體;我是從我的身體認識自己、在世界中生活,並與人和物建立關係。例如,我是男性身體,也因此受男性身體限制,並從這限制身體認識自己、在世界中生活,並與人和物建立關係。雖然男性和女性都是人,但他們認識自己、在世界中生活,並與人和物建立關係都不一樣。進一步說,神經多樣性的你歲在認識自己、在世界中生活,並與人和物建立關係與我並不相同。這些觀察讓我們注意到:第一,不同身體帶來不同的視野,而這不涉及優劣,只反映各自限制。第二,身體的限制本身構成我的存在;限制讓我「在」,而沒有限制,我就不「在」。或許,我們會想:如果我不是現在這個身體,我就有更大可能。這確實是,但這可能只是從一個限制轉到另一限制。我始終沒有不受限制的身體,存在就是限制。那麼,有限制的身體是否意味著缺憾?成長對我是有限制的身體是甚麼意思?(限制是我是我的身體之經驗。限制是缺憾嗎?)

向外

          存在的拉丁文是由兩個字組成,分別是「ex」和「sistere」,意思是站出來Ex」帶有向外、突破之意,這說出存在特質之一。「Ex」指出人並非生來就被定義好的個體,而是在選擇與行動中,不斷把自己推向外部的世界,在情境中塑造自己。第一種對「Ex」的體驗是不滿足。例如,我們不滿足只吃飽,還會探索更好味和好睇的食物。這不滿足是存在的動力。然而,當「Ex」的不滿足成為貪時,人變得執著和緊抓不放,不滿足反而轉向成為內在的囚禁(In),失去「Ex」。第二種對「Ex」的體驗是追求做得最好。雖然我們常被批評為「得過且過」,但在某些事上,我們卻全情投入,例如,打機時往往到升級後才願意放手。或許,我們不一定事事都可以做到最好,但欣賞、羨慕,甚至忌妒也是對最好和「Ex」的表達。第三種對「Ex」的體驗是超越。簡單來說,我們可以站在自己以外,反思自己表現的能力;想像力;與上主祈禱等。超越是突破既有的界限。原來,成長是因人是「Ex」,不滿足、對最好的嚮往和超越自己。(你可以分享「Ex」的體驗?)

然而,現實往往是我們對Ex」的失落多於「Ex」帶來的可能性。例如,就業機會本可成為我們體會Ex」的契機,使我們更認識自己、發展潛能並貢獻社會,但在現實中,無論是待業、做一份不適合的工作或遭裁員時,我們往往陷入自我懷疑,因為我們的Ex被壓制了。我們感到忿怒,因為我們是Ex」。我們甚至可能陷入一種狀態,即原本作為不言自明之事實的「存在」,轉化為需要被回答的問題——「這是甚麼?」、「我們是甚麼?」或許,存在的Ex」提醒我們,真正的可能性並不在於已經實現的事物——因為已實現之物已不再具有可能。例如,所以,我們沒有在就業上的失望而不是存在—「Ex」。(我就是我,不需要回答「我們是甚麼?」)

總結

人總是生活在存在與去存在、身體的實在與限制、向外與向內、可能與實現等張力中。這張力令人困擾,感到焦慮、無奈、忿怒,甚至絕望, 但不要因此懷疑自己,不要被「甚麼是我們?」搶走了「我就是我」的確然。我們仍能在日常生活中捕捉極其細微的美與深情,並從中體會到我們仍可以Ex

2026年5月16日 星期六

大埔的前世今生

 

   我在大埔居住的日子很短,不足兩年(1988-89),但大埔卻一直是我生活中不時出現的地方。小學時,學校多安排前往大埔林村旅行(1970年代初);中學時期,與同學從沙田踩單車到新娘潭一帶;我第一份工需要每日在大埔轉車往粉嶺(1980年代初);其後,松仔園一帶曾是我常到的郊遊地點;到了2000年代中,大埔墟街市是我經常到之處;處於大埔與沙田之間的香港中文大學,我住了25年。或許,正是這些零零碎碎的片段,逐漸累積起我對大埔的情感。及至退休,心目中首選的居住地,便是大埔。

        大埔海濱公園1997落成,公園內設有香港回歸紀念塔。選擇大埔因為大埔有一段重要歷史。1898年,滿清政府簽署《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土地及島嶼租借給英國,為期99年。雖然受到新界居民抵抗,但最終,於1899416日,港英政府在大埔舉行接管新界的儀式,而當時這批英軍登岸的地方正是現時香港回歸紀念塔所在之處。港英政府設立南北兩區的理民府,北區理民府設在大埔,負責處理新界內陸部份的事宜,但西貢及荃灣則例外,它們歸南區管理。按1911年人口統計,相當於今天的大埔範圍有一萬一千五百名居民,大部份居住在一百一十五至一百二十條村落。1926 年,港英政府成立「大埔官立漢文師範學校」,以培訓鄉村學校的教師

元洲仔

            要說大埔給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莫過於大埔墟街市。其中有相熟的菜檔、生果檔、漁檔、燒味檔等。街市的漁檔有40多個,這是不可思議。但為何會有這麼多漁檔?是否因為大埔居民特別喜愛食海鮮?抑或大埔要成為新界北區的海鮮集散地?原因之一是與大埔一帶的漁業歷史有關。

在船灣淡水湖興建前(1966年),大埔確實是漁民聚居之地。他們主要在三門仔(近白沙頭洲)和元洲仔一帶作業。廿世紀開始,因著大埔墟鎮的發展,吸引了漁船利用大埔作為住家艇的停泊地點。1920年,先後有兩間造船及修船廠落成,為他們提供服務;有一個新碼頭落成,向船隊提供服務;1933年,有數間魚欄(魚類批發商舖)開業,向漁船購買漁獲。所以,當大埔墟街市於2004年投入服務時,很多漁檔便順勢遷入。此外,吐露港曾是連接新界與粵東地區的重要水路運輸樞紐,這水上運輸路線直至1960年代才衰落。所以,大埔提供很多與海洋相關的就業機會。時至今日,漁民生活的痕跡仍可在三門仔村找到(因興建船灣淡水湖而搬到現址鹽田仔島),例如,漁船、漁排和漁民教會(五旬節聖潔會於1938年在大埔墟植堂,旨在向吐露港漁民傳道,並於1979年成立的五旬節聖潔會三門仔堂)。相較之下,元洲仔的漁民痕跡則幾近消失。這與大埔城市發展,以及1980年代初,吐露港公路動工等因素有關。

有別於三門仔漁民主要是蜑家人,元洲仔的漁民主要來自海陸豐(汕尾)的鶴佬漁民,又稱福佬。1933年出現的九龍城福佬村道正好反映他們早已住在九龍城一帶。這解釋了自19501960年代起,他們來香港後,多聚居於老虎岩、藍田、慈雲山、牛頭角和鑽石山等地。至於從事漁業的鶴佬人就分佈於沙頭角、亞公角和元洲仔一帶。在元洲仔,鶴佬漁民多住在船上或棚屋,居住環境擠迫,衛生情況惡劣。最早期改善漁民居住環境的計劃是1960年代初建立的美經援村(CARE Village),位於在黃宜坳村對面,至今仍在。[i]

CARE 的全名是 Cooperative for American Remittances to Europe,原為援助歐洲的組織,由 22 個美國慈善機構於1945 年組成,起初純屬臨時性質,主要為二戰後歐洲提供糧食援助,並獲得到美國總統杜魯門公開支持。隨著歐洲物資供應回穩,美經援會很快便面臨解散危機,但美蘇冷戰格局形成,卻又賦予美經援會全新使命。即美國有義務援助「發展中國家」,以抵擋中蘇共產陣營的推進,避免經濟落後地區骨牌式倒戈。為配合新使命,美經援會改名為 Cooperative for Assistance and Relief Everywhere,並於1954 年在香港成立支部。1956 年,美經援會於香港推出「漁人自助計劃」,協助颱風受災或逃避共產政權而來港的漁民自力更生。例如 ,於1959 年向大埔區漁民合作社贈送漁具。至1960 年,美經援會擴大援助,首次提議為漁民建立陸上社區的構想,其中包括長洲三條美經援村、大埔美經援村和馬灣美經援村。有別於原住民地,大埔美經援村屬於官地,居民沒有業權,政府理論上可隨時收回。情況就有如寮屋,要自行負責保養及維修。

另外,1967-70年期間,港英政府與香港衛理公會合作,在大尾督下坑興建愛德漁民新村,為200個家庭提供居所,因為教會獲得一筆海外捐款,用以支援貧困社群。[ii] 愛德漁民新村名字取自耶穌門徒安德烈,而他是漁民(St. Andrew’s by the Sea)。村內設有幼稚園和診所,服務村民,由教友擔任醫生及教師。跟美經援村一樣,愛德漁民新村由改善漁民生活有限責任合作社負責管理。村民須成為合作社會員,購買股份,並繳付住房費,以實踐社區自治與自助精神。於197111月,元洲仔發生艇戶大火,政府隨即於下坑興建山魚角臨時房屋區,安置受災居民。因興建吐露港公路,1977年,政府全面清拆元洲仔,艇戶搬到魚角的臨時安置區。至1980年,大元邨落成,居民再度搬到大元邨。大元邨這名稱,正是結合大埔和元洲仔兩個地名而來。

雖然蜑和鶴佬有一定差異,但作為漁民的水上人與陸上人之間長期存在一道深厚的文化壁壘。歷史上,陸上人對水上人的歧視十分嚴重:他們被禁止在岸上定居,也不准與陸上人通婚,甚至在舊中國的科舉制度下,水上人被排除科舉考試資格之外,而科舉正是舊社會中階層流動的主要渠道。最近,我與一位在元洲仔成長的鶴佬朋友談及此事時,她提到:「上一代以及她同輩的許多鶴佬多是文盲,不太看重教育。」這與傳統的結構性困境呼應──既然沒有機會通過科舉改變命運,讀書便被視為無用。她又形容鶴佬人「聲浪大、性格烈」,這可能與海上工作有關,但有可能是長期受歧視下形成的一種防衛機制。她分享童年的一段經歷:年少時遭人欺負時,她的哥哥總會結黨前來保護。我相信,這種強烈的群體支援正是源於對抗陸上人欺壓的歷史經驗。今日,我們已分不清陸上與水上人之別,反而我們對水上人文化充滿好奇。漁民也努力保護他們的文化,例如,香港仔漁類批發市場舉辦導賞團和工作坊,向公眾介紹漁網編織、魚乾製作等傳統技藝;大澳文化協會致力於修復棚屋;推廣天后誕與龍舟賽、傳統食俗的商品化。

大埔火災

              上文提到197111月元洲仔艇戶大火,但大埔火災豈只這次呢!最近一次是202511月宏福苑大火,死亡人人數168人,受影響戶數有1984戶。

            與居民相關的火災在1970年代或以前是香港常有的災難。這與當時木屋的居住環境和燒水煮飯的燒柴和火水爐有關。尤其是在1950年後,大量內地人口湧入香港,簡陋的木屋數目激進。相信大部份香港人仍會記起1953年的石硤尾大火一事。至於與居民相關的大埔火災主要有三件。

            第一件事是1954714日的錦山大火。[iii] 當時的《大公報》報導,

大埔禁(錦)山木瓜園火燭,焚斃居民達十四人。零晨起火,有三戶居民全數罹難,另八人受傷,其中五人傷勢很重。

對大埔居民來說,這事的震撼不是死傷人數很高,而是有三個家庭遇上滅門之禍。因當時很多居民都直接或間接認識遇害者,對這次火災有很深個人感受,成為那時代大埔居民的集體回憶。

              第二件事要追溯到1966311日,發生市中心的三角地的一場大火(靖遠街、懷仁街與安富道的三角形的休憩地方)。三角地是一個很英國式的城市規劃概念 The Triangle),九龍塘的三角公園亦屬同類設計。簡單來說,自1920年代起,三角地一直是大埔的中心公園;1934年,大埔理民府就在三角地設立揚聲器,每天黃昏播放香港電台節目,因為當時並非每個家庭都買得起收音機。到了1950年代,三角地搖身一變,成了大牌檔和雜貨攤的集中地。主因是大量內地人口移入,新來者人浮於事,三角地逐漸成為了不少人可以謀生的空間。當時政府沒有驅趕,大牌檔和雜貨攤的存在就變得理所當然。然而,1966311日晚上一場大火,將三角地熱鬧的攤檔化為灰燼。由於這不是住所,所以,事件中沒有人命傷亡。但三角地中央設有一座電力公司的變壓站,變壓機受火災影響,無法運作,大埔頓時成了黑暗世界。

            對於上述兩場火災,只有較早期居住於大埔的居民才會留有印象。這其實不難理解,因為今日大部分大埔居民,都是隨着大埔於1980年代初期發展而陸續遷入的。然而,幾乎沒有香港人會對202511月宏福苑的火災感到陌生。社交媒體的迅速傳播,加上公開的聽證會,使事件廣為人知。至20261月底,「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捐款總額已達約 45億港元,而這數目已反映火災的嚴重性。

            執筆之際,居民獲安排返回居所執拾物品並與家園道別。所謂執拾,不只是那些沒有被燒燬的物質,更是那些充滿記憶的殘骸。無論居所焚毀的程度如何,重回現場的心情都無比沉重,因為他們深知,昔日的人與事已不復存在。此刻縈繞心頭的,只有無盡的思念、淚水與傷痛。儘管重返現場是一段痛苦的過程,居民依然選擇面對,因為這是一道無法逃避的傷痕。我難以想像他們從準備返回、踏入現場,到最終離開的每一刻心境,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是一種心如刀割的痛楚。因此,當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在安排災民回家執拾時表示:「每戶有3小時,4人上樓等於共有12小時收拾,相信時間足夠,居民上樓與單位告別亦不需花太多時間」,這番說話只從行政管理角度出發,卻忽略了人之常情,缺乏對情感的基本觸覺,無疑是在傷口上再撒一把鹽。

            如何安置災民,是一項迫在眉睫的課題,因為「有家方能心安」。然而,這既不容易,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妥善解決。我們毋須否認政府已付出相當努力,但「心安」從來不僅關乎居所與經濟支援,更涉及倖存者的創傷後遺症,以及整個社會所承受的集體創傷。這份創傷,關乎我們能否建立一個更具問責的政府,亦關乎一個能夠彼此扶持、真正體現「我們有彼此」精神的社會。火災數日後,前來宏福苑獻花悼念的市民絡繹不絕,排至林村河,長達一公里。然而,當局在各事上過度防範其所謂的「軟對抗」,結果卻是既未能回應倖存者的實際需要,也無助凝聚社會的關懷與共識。如此一來,不但未能療癒傷口,反而成為另一種在創傷上再撒一把鹽。

            地方的痕跡,往往透過人的記憶、口述歷史,以及具體物質與各種形式的刻意紀念而得以保存。其中,一個有關記錄宏福苑火災的方式,是興建一個紀念公園。我樂見此事能夠落實,但同時有兩點關注。第一,倖存者在當中的參與程度將會如何?紀念公園究竟要承載和傳達怎樣的論述與意義?第二,宏福苑紀念公園的設立,是否亦應促使我們反思其他事件的紀念方式,例如紀念碑或紀念館的需要?以2012年的南丫海難為例,是否也應考慮設立相關的紀念設施?



[iii] 孔慧怡:《大埔故事》(香港:牛津,2023),頁18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