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4日 星期日

「我就是我」,不是「甚麼是我?」—與高能力神經多樣成人對話

 

人」我們如何理解或體會?在中文語境中,人被描繪為「萬物之靈」(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天地之心」(人者,天地之心也)、「有情眾生」、「浮生」(夫天地者,萬物之逆旅也;光陰者,百代之過客也。而浮生若夢,為歡幾何?)。至於西方傳統,則借用 existence(存在), being(本體), subject(主體) 等概念理解或體會人。每個概念都描繪出人的某一部份。以下,我帶著偏見,選擇從「存在」(existence 切入,思考人—當下的我。(你如何描述人 ?

存在與去存在

              簡單來說,存在牽涉活著living)的狀態。存在一詞不會用來描述已死之人。已死之人雖曾在,但此刻卻不再在。然而,存在不只是生理上活著之意,它同時包含對意義、貢獻和自我實現的探求,所以,縱使人「食得、瞓得和痾得」,人不會滿足於此。雖然有些時候,我們只想「食得、瞓得和痾得」,生活太煩了,不想考慮太多,但這也是思考後的結果。正因如此,存在成為每一個人透過選擇和行動體驗和守護的課題。(除了「食得、瞓得和痾得」,你認為人還要甚麼?)

現實是,活著的我們可能經驗到某種不存在(non-existence)。這如廣東話所說的「被當為無到」(被當作透明人)和「無我份」,亦可呼應近日電影《我們不是甚麼》所呈現的感受。雖然這感受很真實,但我們不會因被人視為不存在而真的不存在,除非我們不再活著。更準確說,我們所經歷的是一種「去存在」(de-existence)的威脅,而這威脅使我們懷疑自己的存在,甚至是否值得存在。這種「去存在」的威脅不只針對神經多樣性的我們,其實每一個人或多或少都有所經驗。例如,你們對我今日講座的可能負評也可能使我自我懷疑。當然,每個人經驗到的「去存在」威脅的程度並不一樣,承載力也都不一樣。有些人百毒不侵,有些人是玻璃心。因此,一方面,要強化自身的存在,使自己不至於因他人的一個眼神、一句話或一次拒絕等而被抹除、被否定;另一方面,我們也參與界定他人存在的人,所以,我們也要留意自己對他人的眼神、說話和態度。(你對被去存在有甚麼體驗?)

那麼,如何守護自已和他人的存在?這可以從成績、成就和成長入手。我不認為成長必然高於成績和成就,反而他們三者之間互惠影響。以下,我試從成長角度,探討守護自己和他人的存在。

我的身體

              存在的基礎是「在」,而這個「在」牽涉身體的我、生活的場景和以及與他人和物的關係;三者缺一不可,否則,就沒有存在。存在永遠是「具體的情境化存在(embodied/ situated existence)」。我並不是擁有一個身體,而是我是我的身體;我是從我的身體認識自己、在世界中生活,並與人和物建立關係。例如,我是男性身體,也因此受男性身體限制,並從這限制身體認識自己、在世界中生活,並與人和物建立關係。雖然男性和女性都是人,但他們認識自己、在世界中生活,並與人和物建立關係都不一樣。進一步說,神經多樣性的你歲在認識自己、在世界中生活,並與人和物建立關係與我並不相同。這些觀察讓我們注意到:第一,不同身體帶來不同的視野,而這不涉及優劣,只反映各自限制。第二,身體的限制本身構成我的存在;限制讓我「在」,而沒有限制,我就不「在」。或許,我們會想:如果我不是現在這個身體,我就有更大可能。這確實是,但這可能只是從一個限制轉到另一限制。我始終沒有不受限制的身體,存在就是限制。那麼,有限制的身體是否意味著缺憾?成長對我是有限制的身體是甚麼意思?(限制是我是我的身體之經驗。限制是缺憾嗎?)

向外

          存在的拉丁文是由兩個字組成,分別是「ex」和「sistere」,意思是站出來Ex」帶有向外、突破之意,這說出存在特質之一。「Ex」指出人並非生來就被定義好的個體,而是在選擇與行動中,不斷把自己推向外部的世界,在情境中塑造自己。第一種對「Ex」的體驗是不滿足。例如,我們不滿足只吃飽,還會探索更好味和好睇的食物。這不滿足是存在的動力。然而,當「Ex」的不滿足成為貪時,人變得執著和緊抓不放,不滿足反而轉向成為內在的囚禁(In),失去「Ex」。第二種對「Ex」的體驗是追求做得最好。雖然我們常被批評為「得過且過」,但在某些事上,我們卻全情投入,例如,打機時往往到升級後才願意放手。或許,我們不一定事事都可以做到最好,但欣賞、羨慕,甚至忌妒也是對最好和「Ex」的表達。第三種對「Ex」的體驗是超越。簡單來說,我們可以站在自己以外,反思自己表現的能力;想像力;與上主祈禱等。超越是突破既有的界限。原來,成長是因人是「Ex」,不滿足、對最好的嚮往和超越自己。(你可以分享「Ex」的體驗?)

然而,現實往往是我們對Ex」的失落多於「Ex」帶來的可能性。例如,就業機會本可成為我們體會Ex」的契機,使我們更認識自己、發展潛能並貢獻社會,但在現實中,無論是待業、做一份不適合的工作或遭裁員時,我們往往陷入自我懷疑,因為我們的Ex被壓制了。我們感到忿怒,因為我們是Ex」。我們甚至可能陷入一種狀態,即原本作為不言自明之事實的「存在」,轉化為需要被回答的問題——「這是甚麼?」、「我們是甚麼?」或許,存在的Ex」提醒我們,真正的可能性並不在於已經實現的事物——因為已實現之物已不再具有可能。例如,所以,我們沒有在就業上的失望而不是存在—「Ex」。(我就是我,不需要回答「我們是甚麼?」)

總結

人總是生活在存在與去存在、身體的實在與限制、向外與向內、可能與實現等張力中。這張力令人困擾,感到焦慮、無奈、忿怒,甚至絕望, 但不要因此懷疑自己,不要被「甚麼是我們?」搶走了「我就是我」的確然。我們仍能在日常生活中捕捉極其細微的美與深情,並從中體會到我們仍可以Ex

2026年5月16日 星期六

大埔的前世今生

 

   我在大埔居住的日子很短,不足兩年(1988-89),但大埔卻一直是我生活中不時出現的地方。小學時,學校多安排前往大埔林村旅行(1970年代初);中學時期,與同學從沙田踩單車到新娘潭一帶;我第一份工需要每日在大埔轉車往粉嶺(1980年代初);其後,松仔園一帶曾是我常到的郊遊地點;到了2000年代中,大埔墟街市是我經常到之處;處於大埔與沙田之間的香港中文大學,我住了25年。或許,正是這些零零碎碎的片段,逐漸累積起我對大埔的情感。及至退休,心目中首選的居住地,便是大埔。

        大埔海濱公園1997落成,公園內設有香港回歸紀念塔。選擇大埔因為大埔有一段重要歷史。1898年,滿清政府簽署《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土地及島嶼租借給英國,為期99年。雖然受到新界居民抵抗,但最終,於1899416日,港英政府在大埔舉行接管新界的儀式,而當時這批英軍登岸的地方正是現時香港回歸紀念塔所在之處。港英政府設立南北兩區的理民府,北區理民府設在大埔,負責處理新界內陸部份的事宜,但西貢及荃灣則例外,它們歸南區管理。按1911年人口統計,相當於今天的大埔範圍有一萬一千五百名居民,大部份居住在一百一十五至一百二十條村落。1926 年,港英政府成立「大埔官立漢文師範學校」,以培訓鄉村學校的教師

元洲仔

            要說大埔給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莫過於大埔墟街市。其中有相熟的菜檔、生果檔、漁檔、燒味檔等。街市的漁檔有40多個,這是不可思議。但為何會有這麼多漁檔?是否因為大埔居民特別喜愛食海鮮?抑或大埔要成為新界北區的海鮮集散地?原因之一是與大埔一帶的漁業歷史有關。

在船灣淡水湖興建前(1966年),大埔確實是漁民聚居之地。他們主要在三門仔(近白沙頭洲)和元洲仔一帶作業。廿世紀開始,因著大埔墟鎮的發展,吸引了漁船利用大埔作為住家艇的停泊地點。1920年,先後有兩間造船及修船廠落成,為他們提供服務;有一個新碼頭落成,向船隊提供服務;1933年,有數間魚欄(魚類批發商舖)開業,向漁船購買漁獲。所以,當大埔墟街市於2004年投入服務時,很多漁檔便順勢遷入。此外,吐露港曾是連接新界與粵東地區的重要水路運輸樞紐,這水上運輸路線直至1960年代才衰落。所以,大埔提供很多與海洋相關的就業機會。時至今日,漁民生活的痕跡仍可在三門仔村找到(因興建船灣淡水湖而搬到現址鹽田仔島),例如,漁船、漁排和漁民教會(五旬節聖潔會於1938年在大埔墟植堂,旨在向吐露港漁民傳道,並於1979年成立的五旬節聖潔會三門仔堂)。相較之下,元洲仔的漁民痕跡則幾近消失。這與大埔城市發展,以及1980年代初,吐露港公路動工等因素有關。

有別於三門仔漁民主要是蜑家人,元洲仔的漁民主要來自海陸豐(汕尾)的鶴佬漁民,又稱福佬。1933年出現的九龍城福佬村道正好反映他們早已住在九龍城一帶。這解釋了自19501960年代起,他們來香港後,多聚居於老虎岩、藍田、慈雲山、牛頭角和鑽石山等地。至於從事漁業的鶴佬人就分佈於沙頭角、亞公角和元洲仔一帶。在元洲仔,鶴佬漁民多住在船上或棚屋,居住環境擠迫,衛生情況惡劣。最早期改善漁民居住環境的計劃是1960年代初建立的美經援村(CARE Village),位於在黃宜坳村對面,至今仍在。[i]

CARE 的全名是 Cooperative for American Remittances to Europe,原為援助歐洲的組織,由 22 個美國慈善機構於1945 年組成,起初純屬臨時性質,主要為二戰後歐洲提供糧食援助,並獲得到美國總統杜魯門公開支持。隨著歐洲物資供應回穩,美經援會很快便面臨解散危機,但美蘇冷戰格局形成,卻又賦予美經援會全新使命。即美國有義務援助「發展中國家」,以抵擋中蘇共產陣營的推進,避免經濟落後地區骨牌式倒戈。為配合新使命,美經援會改名為 Cooperative for Assistance and Relief Everywhere,並於1954 年在香港成立支部。1956 年,美經援會於香港推出「漁人自助計劃」,協助颱風受災或逃避共產政權而來港的漁民自力更生。例如 ,於1959 年向大埔區漁民合作社贈送漁具。至1960 年,美經援會擴大援助,首次提議為漁民建立陸上社區的構想,其中包括長洲三條美經援村、大埔美經援村和馬灣美經援村。有別於原住民地,大埔美經援村屬於官地,居民沒有業權,政府理論上可隨時收回。情況就有如寮屋,要自行負責保養及維修。

另外,1967-70年期間,港英政府與香港衛理公會合作,在大尾督下坑興建愛德漁民新村,為200個家庭提供居所,因為教會獲得一筆海外捐款,用以支援貧困社群。[ii] 愛德漁民新村名字取自耶穌門徒安德烈,而他是漁民(St. Andrew’s by the Sea)。村內設有幼稚園和診所,服務村民,由教友擔任醫生及教師。跟美經援村一樣,愛德漁民新村由改善漁民生活有限責任合作社負責管理。村民須成為合作社會員,購買股份,並繳付住房費,以實踐社區自治與自助精神。於197111月,元洲仔發生艇戶大火,政府隨即於下坑興建山魚角臨時房屋區,安置受災居民。因興建吐露港公路,1977年,政府全面清拆元洲仔,艇戶搬到魚角的臨時安置區。至1980年,大元邨落成,居民再度搬到大元邨。大元邨這名稱,正是結合大埔和元洲仔兩個地名而來。

雖然蜑和鶴佬有一定差異,但作為漁民的水上人與陸上人之間長期存在一道深厚的文化壁壘。歷史上,陸上人對水上人的歧視十分嚴重:他們被禁止在岸上定居,也不准與陸上人通婚,甚至在舊中國的科舉制度下,水上人被排除科舉考試資格之外,而科舉正是舊社會中階層流動的主要渠道。最近,我與一位在元洲仔成長的鶴佬朋友談及此事時,她提到:「上一代以及她同輩的許多鶴佬多是文盲,不太看重教育。」這與傳統的結構性困境呼應──既然沒有機會通過科舉改變命運,讀書便被視為無用。她又形容鶴佬人「聲浪大、性格烈」,這可能與海上工作有關,但有可能是長期受歧視下形成的一種防衛機制。她分享童年的一段經歷:年少時遭人欺負時,她的哥哥總會結黨前來保護。我相信,這種強烈的群體支援正是源於對抗陸上人欺壓的歷史經驗。今日,我們已分不清陸上與水上人之別,反而我們對水上人文化充滿好奇。漁民也努力保護他們的文化,例如,香港仔漁類批發市場舉辦導賞團和工作坊,向公眾介紹漁網編織、魚乾製作等傳統技藝;大澳文化協會致力於修復棚屋;推廣天后誕與龍舟賽、傳統食俗的商品化。

大埔火災

              上文提到197111月元洲仔艇戶大火,但大埔火災豈只這次呢!最近一次是202511月宏福苑大火,死亡人人數168人,受影響戶數有1984戶。

            與居民相關的火災在1970年代或以前是香港常有的災難。這與當時木屋的居住環境和燒水煮飯的燒柴和火水爐有關。尤其是在1950年後,大量內地人口湧入香港,簡陋的木屋數目激進。相信大部份香港人仍會記起1953年的石硤尾大火一事。至於與居民相關的大埔火災主要有三件。

            第一件事是1954714日的錦山大火。[iii] 當時的《大公報》報導,

大埔禁(錦)山木瓜園火燭,焚斃居民達十四人。零晨起火,有三戶居民全數罹難,另八人受傷,其中五人傷勢很重。

對大埔居民來說,這事的震撼不是死傷人數很高,而是有三個家庭遇上滅門之禍。因當時很多居民都直接或間接認識遇害者,對這次火災有很深個人感受,成為那時代大埔居民的集體回憶。

              第二件事要追溯到1966311日,發生市中心的三角地的一場大火(靖遠街、懷仁街與安富道的三角形的休憩地方)。三角地是一個很英國式的城市規劃概念 The Triangle),九龍塘的三角公園亦屬同類設計。簡單來說,自1920年代起,三角地一直是大埔的中心公園;1934年,大埔理民府就在三角地設立揚聲器,每天黃昏播放香港電台節目,因為當時並非每個家庭都買得起收音機。到了1950年代,三角地搖身一變,成了大牌檔和雜貨攤的集中地。主因是大量內地人口移入,新來者人浮於事,三角地逐漸成為了不少人可以謀生的空間。當時政府沒有驅趕,大牌檔和雜貨攤的存在就變得理所當然。然而,1966311日晚上一場大火,將三角地熱鬧的攤檔化為灰燼。由於這不是住所,所以,事件中沒有人命傷亡。但三角地中央設有一座電力公司的變壓站,變壓機受火災影響,無法運作,大埔頓時成了黑暗世界。

            對於上述兩場火災,只有較早期居住於大埔的居民才會留有印象。這其實不難理解,因為今日大部分大埔居民,都是隨着大埔於1980年代初期發展而陸續遷入的。然而,幾乎沒有香港人會對202511月宏福苑的火災感到陌生。社交媒體的迅速傳播,加上公開的聽證會,使事件廣為人知。至20261月底,「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捐款總額已達約 45億港元,而這數目已反映火災的嚴重性。

            執筆之際,居民獲安排返回居所執拾物品並與家園道別。所謂執拾,不只是那些沒有被燒燬的物質,更是那些充滿記憶的殘骸。無論居所焚毀的程度如何,重回現場的心情都無比沉重,因為他們深知,昔日的人與事已不復存在。此刻縈繞心頭的,只有無盡的思念、淚水與傷痛。儘管重返現場是一段痛苦的過程,居民依然選擇面對,因為這是一道無法逃避的傷痕。我難以想像他們從準備返回、踏入現場,到最終離開的每一刻心境,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是一種心如刀割的痛楚。因此,當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在安排災民回家執拾時表示:「每戶有3小時,4人上樓等於共有12小時收拾,相信時間足夠,居民上樓與單位告別亦不需花太多時間」,這番說話只從行政管理角度出發,卻忽略了人之常情,缺乏對情感的基本觸覺,無疑是在傷口上再撒一把鹽。

            如何安置災民,是一項迫在眉睫的課題,因為「有家方能心安」。然而,這既不容易,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妥善解決。我們毋須否認政府已付出相當努力,但「心安」從來不僅關乎居所與經濟支援,更涉及倖存者的創傷後遺症,以及整個社會所承受的集體創傷。這份創傷,關乎我們能否建立一個更具問責的政府,亦關乎一個能夠彼此扶持、真正體現「我們有彼此」精神的社會。火災數日後,前來宏福苑獻花悼念的市民絡繹不絕,排至林村河,長達一公里。然而,當局在各事上過度防範其所謂的「軟對抗」,結果卻是既未能回應倖存者的實際需要,也無助凝聚社會的關懷與共識。如此一來,不但未能療癒傷口,反而成為另一種在創傷上再撒一把鹽。

            地方的痕跡,往往透過人的記憶、口述歷史,以及具體物質與各種形式的刻意紀念而得以保存。其中,一個有關記錄宏福苑火災的方式,是興建一個紀念公園。我樂見此事能夠落實,但同時有兩點關注。第一,倖存者在當中的參與程度將會如何?紀念公園究竟要承載和傳達怎樣的論述與意義?第二,宏福苑紀念公園的設立,是否亦應促使我們反思其他事件的紀念方式,例如紀念碑或紀念館的需要?以2012年的南丫海難為例,是否也應考慮設立相關的紀念設施?



[iii] 孔慧怡:《大埔故事》(香港:牛津,2023),頁183-185

 

2026年5月10日 星期日

自願承擔的媽媽 (出二 1-10)

 


按星期五的新聞報導,餐飲業指出,在眾多節日之中,母親節是酒樓最滿座的日子。這現象似乎反映了家中負責煮飯者多數是母親,所以,要母親在母親節煮飯太不像樣了。那麼,在母親節外出用膳,究竟是出於對母親的感謝還是因為家中無人煮飯?當然,這兩者可以共存。說回來,你們會如何慶祝母親節?這是我昨天與一群照顧神經多樣孩子的家人分享的題目。一位參加者告訴我,「我忘記了明天是母親節。20幾歲有自閉症的孩子不懂為我慶祝,33歲女兒也沒有提起這事。我是一位單親媽媽,活得很艱難。」她的眼睛紅了,淚也流了。我說,「母親身份不是兒女賦予的,而是因我們自願承擔,所以,我們要主動為自己慶祝,我們一起慶祝吧。」甚麼是自願承擔的母親身份

            母親可以分為生理母親(生母)和養育母親(養母)。在現實生活中,生母與養母並不一定重疊。有生母因不同原因放棄養育孩子;同樣,有人承擔了養母角色。這是我所講的自願承擔的母親身份,包括生母和養母。今日的聖經故事是有關養母的故事。

養母的自討苦吃

摩西的養母是埃及法老王的女兒。聖經沒有紀錄她的名字,然而在猶太教的《米德拉什》Midrash)(對希伯來聖經註釋),她被稱為比提雅(Bityah),意為以色列人上主的女兒。傳統更描繪,她是唯一沒有受到十災影響的女性。這些對摩西養母的想像反映猶太人對她的敬重。若非她的憐憫和勇氣,就不會有摩西;沒有摩西,也沒有以色列人民族後來的歷史。比提雅作為一位養母,她究竟經歷了怎樣的內心掙扎與情感歷程呢?

摩西生母放棄養育摩西,因為法老王下令,不容以色列人男孩存活。所以,比提雅收養這希伯來孩子是違抗王令,把自己置身於危險之中。在憐憫與守法之間,她選擇前者,拒絕成為冷漠的守法者。或許,今日的領養者沒有殺身之禍,但申請成為領養者必須有心理準備——承擔養母的身分,勢必會為自己帶來種種麻煩與後果。

一對自他們高中我們認識的青年人,年過四十多,有一名10歲女兒。丈夫是社工、妻子是臨床心理學家。他們願意為被遺棄的孩子提供一個家。一家三口在充分準備後,決定領養一個孩子。孩子來到家中,經過接近兩個月的密月期,各種相處和適應的問題逐漸浮現。他們掙扎,是否應該終止領養申請?他們問是否自討苦吃?在自由與承擔之間,領養者選擇放下原本的從容與自由,承擔一份沒有期限的責任,成為養母。自討苦吃確實道出了養母的真實,但他們卻甘心承擔,為孩子們創造一個家的可能。

養母的脆弱心靈

法老女兒收養這個希伯來孩子時,要特別小心保護他的身份,免得因其身份被披露而遭受傷害。同時,她也有另一份憂慮,害怕當摩西知道其希伯來人身份而長大後,選擇離開自己,回到他的民族。這份雙重恐懼,往往以一種守密和沉默,甚至謊言方式呈現。於是裝扮成為一種雙方的保護膜,也成為一種隔閡。他們都害怕觸碰到對方最脆弱的部份。事實是摩西長大後,沒有選擇留在王宮。希伯來書如此記載,「因著信,摩西長大了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一同受苦,也不願在罪中享受片刻的歡樂。」(希十一24-25或許,在當代社會,人們已較少擔心領養身世被揭露所帶來的標籤與傷害,但在過去的社會文化中,這種隱瞞卻往往被視為必要,甚至是理所當然。一位被領養者分享,

黃丁蘭生於1961年,出生時父母已育有一女, 當時家境貧困,生活艱苦。母親感到難以供養多一名子女, 為了丁蘭得到更好的照顧,透過朋友介紹,把丁蘭送給一位環境較好的陸女士收養,條件是黃母以後不能與丁蘭相認。黃母看陸女士樣子和善,相信她會疼愛女兒,便忍痛答應了。丁蘭六個月大時,陸女士曾帶丁蘭與黃母見面,之後便沒有再聯絡。黃母雖然掛念丁蘭,內心對她充滿歉疚,但因曾許下諾言,故一直沒有嘗試尋找她。只能每天祈求神靈保佑丁蘭生活安穩快樂,而自己亦努力保持身體健康,期盼有一天能與丁蘭重遇。

丁蘭本來對自己的身世一無所知,直到11歲那年,她無意中在陸女士的抽屜裡看見一張出世紙, 上面寫自己的出生日期,但卻不是用她的名字登記,父母一欄亦是兩個陌生的名字。自此她隱隱明白自己並非陸女士所生,她的生父母另有其人。由於陸女士待她如親生女兒,丁蘭不想傷害與養母的感情,唯有將這秘密藏在心底,只把生父母的名字偷偷紀錄下來。直到2005年陸女士去世後,丁蘭才將心底的秘密及對生父母的思念告訴家人。

有興趣知道故事發展,散會後可以來問我。

養母的牽腸掛肚

因著信,摩西長大了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一同受苦,也不願在罪中享受片刻的歡樂。」摩西的選擇被描述為有抱負,甚至成為信心的典範,但若從比提雅養母的角度來看,摩西的選擇令她心如刀割。第一,摩西的選擇是站在與她父親法老對立的一方,比提雅感到很困難;第二,比提雅提供的照顧竟被別人污名化為「罪中的歡樂」,這是污衊;第三,比提雅對摩西在外邊漂泊,甚至受苦的牽腸掛肚,這是中國人說的「養兒一百,長憂九十九」。接受兒女是他者、獨立和不是母親的複製是很艱難的功課。

總結

母親節往往使我們專注於生母,卻較少談及養母。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生母與養母並不一定重疊。這不必被視為人生的缺憾;相反地,這或許正是上主以不同方式對我們的看顧。我們每個人有一位生理母親,卻可能有多位養肓母親。同樣,一個沒有孩子,也可以是養育母親。然而,這份自願承擔不只在養母身上,也在後母、跨代養育的婆婆和嫲嫲、寄養家庭的姨姨身上呈現。因此,母親節是慶祝或紀念那些願意承擔如母親般照顧他人角色的女性。母親節是Mothering Day,不只是 Mother’s Day。無論母親以何種形式、出於何種原因走進我們的生命,你們為兒女放下自由的自討苦吃、承受心靈的脆弱和沉重,並「養兒一百,長憂九十九」的牽腸掛肚已是我們要向你們說感謝的原因。願上主眷祐你們,賜平安給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