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1日 星期六

 

我為約翰福音三章1–21節取了一個題目活得磊落光明,因為第19-21節,「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這就定了他們的罪。凡作惡的人都恨惡光,不來接近光,恐怕他的行為被暴露。但實行真理的人就來接近光,為要顯明他的行為是靠神而行的。」那麼,故事中的尼哥德慕活得磊落光明嗎?

有人認為尼哥德慕並不是「磊落光明」的人。若他真是這樣,他便不會「夜裡來見耶穌」(3:2)。持這觀點的人指出,「夜」帶有鬼鬼祟祟、不願曝光的意味;尼哥德慕不想讓人知道自己前來找耶穌而受影響,因為他是法利賽人,而且更是法利賽人的官──也就是領袖。當時的法利賽人當中既有反對耶穌的,也有支持耶穌的;而作為領袖,最明智的自保做法往往是不表態,不將自己陷於爭辯中。選擇在夜裡來見耶穌是最安全。然而,若這立場成立的話,尼哥德慕應該不去見耶穌。這就可完全避嫌。

第二個解釋認為,「夜裡」亦可以指私人傾談的時間。白天的交談多半面向公眾,不易深入,也難以坦誠;加上眾人在日間各有工作,並不容易抽出時間。因此,夜裡來見耶穌,就成為一段不受打擾、能彼此專注、可進行深入對話的時刻。約翰福音三章1–21節確實記錄了一場極為深刻的對談。從這角度看,「夜裡來」毋須被過度陰謀化地理解。然而,這沒有解釋為何作者要記錄「夜裡」。這純粹是時間概念還另有意思?

夜裡的第三種可能理解,是把「夜」視為一個象徵,描繪尼哥德慕從黑暗走向光明的過程。這解讀來自第19-21節,「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但實行真理的人就來接近光,為要顯明他的行為是靠神而行的。」耶穌代表光,而尼哥德慕初次出場時卻置身黑暗──他在夜裡來見耶穌。然而,他願意靠近光,讓光照透自己,並開始實行真理。理據有二:

首先,當法利賽人指控耶穌的教導迷惑群眾,並譴責那些信靠耶穌的法利賽人是錯誤時,尼哥德慕卻站出來為耶穌辯護,說:「不先聽本人的口供,查明他所做的事,我們的律法豈能定人的罪呢?」(7:51)他不懼怕得罪那些聲勢浩大、權力雄厚的同儕領袖。其次,當耶穌因被控「猶太人的王」而以政治罪名釘十字架身亡時,尼哥德慕帶着約一百斤的沒藥和沉香前來,為耶穌安葬(19:39)。他明知這舉動可能被視為支持一個被判為「革命者」的死囚,但他仍然公開行事,毫不逃避。值得留意的是,這些行動都不是在黑夜裡秘密進行,而是在眾人可見的白日之下完成的。或許,尼哥德慕最初夜裡來見耶穌,是因害怕身分曝光、害怕被耶穌的名聲牽連;然而,到了最後,他卻不再懼怕牽連,不但公義地為耶穌辯護,更以尊嚴對待那位被釘死的耶穌。

在預苦期選讀這故事,因為它提醒我們要活得磊落光明。第一,活得磊落光明的根本態度,就是不怕光。黑暗總是那些見不得光、害怕被揭露的事情。但我們也要分辨兩種類型的「怕被暴露」。有些只是讓人覺得不好意思,卻不是見不得光的惡事。比方說:若別人知道你個人有一百萬儲蓄,你可能覺得不好意思,但這本身並不是邪惡或不道德的事。然而,如果你一邊申請綜援,一邊隱瞞這筆巨額儲蓄被查出,那就是道德問題了。同樣地,有男朋友或女朋友,被人撞見時可能令你不好意思,但這並不是見不得光的事,只是私人情感被曝光的尷尬而已。但如果你刻意向其伴侶隱瞞感情關係,被揭穿後,那便成了見不得光的惡事。所以,活得磊落光明不是不可以有私隱,也不是要揭穿別人私隱。尷尬的私隱不是問題,而是邪惡的私隱才是。

第二,活得磊落光明,需要謙卑。謙卑不僅是人際相處之道,更是人成長、更新之道。尼哥德慕的經歷正是如此——謙卑使他放下自己身為教師的身分與法利賽人領袖的地位,願意稱呼比他年輕的耶穌為「老師」,並向祂求問。在謙卑中,他經歷了重生。當我們談論謙卑時,往往着眼於「有能力的人不容易謙卑」。但我也想提醒,沒有能力的人要謙卑,也不容易。因為他們往往習慣了說:「我就是咁」、「改唔到喇」、「我唔鍾意」。活得磊落光明,不是堅持「我就是如此」,而是拒絕那種「我改不了」、「我就是咁」、「我唔鍾意」的頑固。

第三,活得磊落光明,也需要有勇氣維護人的尊嚴。當法利賽人在未審先判耶穌時,尼哥德慕挺身而出,批評這種違反公義的做法。原來,那些「睇唔過眼」的正義感,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在當下的社會環境,我們的「睇唔過眼」正慢慢變成「睇唔到」──不是因為事情變好了,而是因為我們被迫習慣視而不見,甚至被訓練成看不見。這是極其可悲的事。馬年提醒我們,要堅持指馬為馬,不被扭曲的語言與氛圍帶走。真正的磊落光明,從來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他人的緣故。

要活得磊落光明並不容易,耶穌說,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驚訝。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聲音,卻不知道是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求聖靈幫助我悔改、謙卑和「睇唔過眼」的正義感。

2026年1月3日 星期六

光從裂縫照透(賽六十1-6)

 

一般來說,我們對光的理解是從黑暗視野。在這視野下,光與暗不能共存:有光便無暗,有暗便無光。例如今日經文說:「黑暗籠罩大地,幽暗遮蓋萬民」(第2節),使人看不見光,只能在漆黑中生活。然而,上主所代表的光顯現了(第1-2節),驅散黑暗,並照耀在人身上。光驅走黑暗,是自然界的現象,每日黎明的出現,就是黑暗退卻的開始。縱使有時厚雲密布,甚至日蝕遮蔽光線,黑暗仍不能消滅光,只能暫時遮蓋。約翰福音 1:5   說出光與暗的關係:「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能勝過光」

除了光與暗的視野外,我們有其他視野理解光嗎?近年來,我的體驗是一種「裂縫經驗」。裂縫是自然界的現象:石頭間的縫隙讓光穿透,沒有裂縫的石頭則阻擋光。同樣,當屋頂破損,光便能透入。事實上,人類的設計也刻意製造裂縫,並將它美化為窗戶。焦點是裂縫,不是暗。裂縫沒有阻擋光,反藉著裂縫,光穿透了。

以上兩種對光的理解成為對《以賽亞書》60:1-6 一個重要解釋。光驅走黑暗,象徵一個徹底的轉變,這是主前六世紀的猶太人的經驗。經歷近七十年的流亡,猶太人終於可以回到耶路撒冷。此刻,先知宣告:「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來到,耶和華的榮光照耀你。」(第1節)猶太人在黑暗時期的被拒絕、排斥已不在,因為「列國要來就你的光,列王要來就你發出的光輝。」(第3節)這不是虛構經驗,而是歷史事實。《以斯拉記》第一章記載,波斯王居魯士批准猶太人可以回到耶路撒冷,並容許他們重建聖殿,甚至歸還巴比倫尼布甲尼撒王奪去的器皿金銀,讓他們有資源重建。工程雖然一度因毀謗停工,但後來亞達薛西王確認居魯士王的詔書,讓猶太人繼續重建聖殿(拉7:21-22)。猶太人不再是二等公民,而是能抬頭做人、被尊重的人。昔日國破家亡,今日成為榮耀之地。

然而,數百年後,約主後  70 後聖殿再被毀,猶太人會如何解讀這經文?這經文是否只屬於過去還是是一種口號式盼望?耶穌曾以聖殿被毀預表他的受死,並他以復活象徵聖殿重建(約二19-21)。耶穌復活就是那上主的光,但這光沒有即時驅走黑暗,卻穿透裂縫,讓不同破碎人生不只有破碎的意思。雖然裂縫無完全修補,卻成為上主的光穿透。聖殿沒有了,上主的光卻在石頭與石頭的裂縫中穿透;家園被毀了、親人離世和留散了,上主的光卻在傷痛的裂縫中穿透。這是猶太人在聖殿被毀後可以有的詮釋。基督的光在裂縫穿透。

香港是「由治及興」,還是「香港已經墮落」?若相信前者,光已臨到香港,未來會越來越光明,彷彿《以賽亞書》60:1-6的景象:遊客湧入、金融市場活躍。然而,現實卻是有人痛心地選擇離港,留下的人也未必快樂;自由受限,言談需謹慎,甚至幫助災民也可能遭受懷疑與調查。重點不在誰的經歷更正確,而是事國家的宏大敍述不能取替個人敍述。此外,剛發生的美國侵略委內瑞拉的行為指出「光驅走黑暗」可以是帝國思維。美國以光明自居,驅走委內瑞拉的黑暗,但現實是要求委內瑞拉為美國服務、剝削委內瑞拉的自主。這是後殖民理論對這段經文的批判。我們以為上主的光必然以驅走黑暗的方式出現,但更多時候,上主的光卻是在裂縫中穿透。最近的大埔宏福苑火災就是一個例子。即使原地重建、金錢補償,也無法抹去火災帶來的傷痛:家人離世、家園被毀、人生漂泊,這些裂縫是真實的。穿透裂縫中的光沒有修補裂縫,也沒有讓我們看不見裂縫,但讓我們相信,在裂縫的我們可以站起來。

在主顯節,上主向我們應許:「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來到,耶和華的榮光照耀你。」這光,不只有驅走黑暗的意思,更是從裂縫中照透。縱使難過、內疚和無力,上主的光在裂縫中穿透。這光在人際中、動物中、教會、文學作品等反照出來。


2025年12月27日 星期六

如何攪「歲終感恩主日」


今年的「歲終感恩主日」特別難以預備,因為大埔宏福苑有近二千個家園在火災中被毀,當中更有家庭經歷親人離世。縱使大部分受災者已獲安置,但箇中細節仍然複雜而令人心痛。我們並不是沒有值得感恩的事,然而每當心存感恩,卻又不免感到內疚。這樣的感恩,會否對仍身處艱難的人造成傷害呢?我們之所以有這份掙扎,是因為我們彼此生活得很近;因為他們的面容使我們感到有責任;因為我們是彼此。

如何過「歲終感恩主日」?靜靜地過,不張揚、不慶祝,是否就可以了?是否不舉行「歲終感恩主日」就能減少內疚?又或者,「歲終感恩主日」能否反而為受害者帶來盼望與安慰?

這使我想起聖經中一個片段(太廿六6-13;可十四3-9;約十二1-8),馬利亞將一斤極貴的純哪噠香膏,倒在耶穌的頭和/或腳上。門徒中有人不認同,說,「何必這樣浪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百多個銀幣賙濟窮人。」對於門徒的質疑,耶穌的反應是,「由她吧!為甚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在一起,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但是你們不常有我。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了我的安葬,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這段簡短對話帶出幾個觀察。

第一,馬利亞平時是否有賙濟窮人?若她一向如此,甚至數目不少,那麼,她用這值三百多個銀幣(勞動階層一年的總收入)的哪噠香膏在耶穌身上不需要用比較思維。更重要的是,耶穌是一個即將死去的人。或許有人會反駁:「人都快死了,為何還要為他做這麼多事呢?」馬利亞對待耶穌的態度,以及耶穌對待馬利亞的回應,說明了一個重要的真理:快要死的人,甚至死者,不應因其生存功能多少而失去尊嚴與關懷。臨終關懷絕不是浪費資源,而是對生命尊嚴的肯定。

第二,為何馬利亞選擇將一斤極貴的純哪噠香膏用在耶穌身上?是否有較便宜做法?馬利亞有自己的自由與原因,正如耶穌所說:「由她吧!」意思是不要讓她感到內疚。基本上,馬利亞的行動是一種感恩的表達,焦點不是為自己,而是為耶穌。一般而言,我們的感恩多集中在上主為我做了什麼,例如脫離危險、升職、結婚等。這些確實值得感恩,但感恩應從在個人領受推廣到他人,包括對他人的承擔與承諾,讓更多人也能感到上主是愛,人間有情。感恩是我們成為流通管子,傳送愛與平安。

第三,耶穌的回應質疑者,指出這是一個特別的時刻,因為「你們不常有我。」所以,將一斤極貴的純哪噠香膏用在耶穌身上是可理解和可接受。那麼,「歲終感恩主日」是否也是一個特別的時刻?特別應是「歲終」,即一個讓人回憶和回顧的日子,期待新的出現。正因如此,人生的喜恕哀樂就在歲終交織。「歲終感恩主日」可能承載不了生命中的重,因為怒與哀不見了。或許,我們需要考慮另一名字,並在內容設計作出調整,以致歲終是「與哀哭的人同哭」,彼此扶持,追求公義。

感恩主日不是單單上主在我身上所做的一切美事,更是我們被呼召對他者的承擔和承諾。感恩主日不只是因為這日是盤點清貨,數算恩典,更是坦承承認和面對生命的裂縫,甚至看不見光。感恩主日是喜樂的,也是沉默的;是感謝的,也是哀慟的;是滿足的,也是承擔的。

 

 

2025年12月13日 星期六

藍色聖誕—內疚的力量


 

聖誕節是一種甚麼時間?從教會將臨期的設計和慶祝聖誕節安排來看,聖誕節是一個向前的時間,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將來的時間在今日發生,所以,雖然聖誕節尚未到,今日已充滿期待和歡樂。然而,兩星期多前大埔宏福苑的火災卻帶我們回到那段令人心碎的過去,一種過去的時間籠罩了今日。我們感到無力、內疚,甚至陷入深淵。向前時間是開放的,向後時間是封閉的。我們不是在開放與封閉中二擇其一,而是在其中徘徊和掙扎。

教會年的傳統,在將臨期和聖誕節過去後,安排了「諸聖嬰孩慶日」(1228 日)。這一天是為了紀念那些因希律王企圖除去新生的猶太人君王,而遭屠殺伯利恆及其周圍境內的兩歲以下的嬰孩(太二16-18)。他們的死不是因不幸,而是刻意的殺害,是不公義的死。諸聖嬰孩慶日是一個哀悼的日子、一個悲憤的日子、一個不能安靜的日子、一個指控的日子。然而,他們不僅是二千年前被殺的嬰孩,更象徵今日所有無辜者的死。他們是宏福苑的死者,是我們社會中每一個因不義而犧牲的生命。我們記念他們,並向無辜者承諾:我們要好好生活,不讓歷史重演。

將臨期、聖誕節和諸聖嬰孩慶日構成了教會年的時序。然而,真實世界卻不是如此有秩序,往往是悲喜交集、苦樂共存。三十多年前,有人提出「藍色聖誕」,選擇在一年最長的黑夜舉行(北半球是1221 日)。紫藍色是將臨期的顏色,象徵尊貴,也是黎明前的深夜。在美國黑人藍調的影響下,藍色代表哀傷、抑鬱和抗逆。藍色聖誕放在將臨期期間的安排就是承認人生的悲喜交織。在歡樂日子,我們不要忽略有人仍在悲傷中。同樣,在哀傷的我們,不要失去盼望。「要與喜樂的人同樂;要與哀哭的人同哭」(羅十二15這正是聖誕節的信息。

然而,諸聖嬰孩慶日帶出一個重要問題:內疚。若上主早已預知這事,為何仍選擇讓聖子在那個時代道成肉身?耶穌是否知道有嬰孩因他而被殺?若聖子知道此事,他會內疚嗎?他如何在內疚中成長?我們可以辯論:孩子的被殺是出於希律王的決定,與聖子道成肉身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希律王可以選擇謙卑,迎接新生的王,但他沒有。然而,面對嬰孩被殺,上主不可能沒有情緒。舊約聖經多處描述「上主後悔」(創六6)。上主後悔並非因祂犯錯了,而是對發生的事難過,心痛。

內疚是時間的產物,即「早知道就不會 ...。」因為時光不能倒流,我們只能內疚。面對災難,倖存者會感到內疚,包括:覺得自己做得不夠,未能拯救他人;認為自己無做某些事而導致了別人的厄運;甚至單純因為慶祝聖誕節而感到罪惡。災民說,「若我們更積極監察和跟進維修工程,火災或許可以避免」、「若我們安排他們早一點外出活動,他們就不會有意外」、「若我昨日可以探望他,我仍可以見他一面。」回憶令我們以淚洗面,無限自責。若要哀哭,就讓自己哀哭;若要躺平,就讓自己躺下來;若要慎怒,也讓它爆出來。但內疚不是只有自責的意思,它更反映出我們有回頭整理經驗並分析的能力、擁有自己能負責任的自信,並給世界帶來美好嚮往的動力。每次回憶被殺嬰孩的片段,我相信主耶穌會難過、哭了、質問,甚至內疚。靠著聖靈和友伴的扶持,我們是可以從消耗的內疚轉化為創造的內疚。耶穌的一生見證祂如何將祂內疚蘊藏的反省力、責任感和對美好的嚮往等實踐出來。然而,這是一個時進時退、時高時低的不規律過程。給自己和別人時間,不要強迫自己放下。

聖誕節從未試圖抹去嬰孩被殺的一幕,人生是悲喜交集、苦樂共存。聖誕節的盼望沒有否認現實的傷痕,而是在傷痕中孕育愛與和平。讓我們可以與你們一起,走過艱難日子,其中有居民、傭工和家屬。白色聖誕有藍色、藍色聖誕有白色。


2025年11月29日 星期六

我們有彼此,我們是彼此


 

今日是教會年的將臨期第一主日,傳統上稱為「盼望的主日」。然而,在我們當中,已有128個生命逝去,150人仍然失聯(截至執筆之際),有40多隻動物死亡,近1800個家園被燒毀。此刻,盼望究竟有什麼意思?諷刺的是,許多人在等待失聯親人的消息時,卻經歷失望。一位在中途宿舍居住的智障者,週未回家住,得悉他的父母在這場火災離世了。盼望是否只有復活的意思?這場災難讓我們明白,盼望並不是因為世界沒有黑暗,而是因為盼望正是在最黑暗的現實中出現。

黑暗是生活的現實。一方面,黑暗是上主創造大自然的現象。創世記說,「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一日。」又例如,我們常象徵性把颶風、地震和火山爆發視為黑暗,認為它們威脅生命。然而,這些大自然現象本身是中性的,是地球自我調節的必需。問題在於人類選擇在它們影響範圍內生活。這並不是說,人類不應該居於此,而是要思考如何生活。例如,在颶風影響的地區,房屋建設、水道設計和斜坡修葺等就要倍加留意。另一方面,黑暗也象徵邪惡、破壞和謊言。它不只透過具體行動表現,更溶入制度和文化,使人不自覺成為其一部份。這不是難明的道理。例如,我們批評當下的教育制度,但同時又是它的參與者,甚至擁護者。那麼,宏福苑火災是自然現象下的不幸還是象徵邪惡、破壞和謊言的黑暗?當警方和廉署分別拘捕承建商和工程顧問公司等人時,這場火災似乎揭示制度性的黑暗。我們更可以進一步問:工程制度、大廈維修文化等責任。監管

盼望並不是因為世界沒有黑暗,而是因為盼望正是在最黑暗的現實中出現。「火災無情,人間有愛」正是這盼望的見證。救援者不曾放棄、市民慷慨奉獻、鄰里彼此守望、外傭默默陪伴、外地朋友的祈禱——這些都是黑暗中閃爍的光,微弱卻真實,燃點盼望,提醒我們:黑暗不能勝過光、我們有彼此。彼此更包括受傷和離世的外傭,我們不要忘記他們在彼邦的家人。

若盼望意味著對現狀的不滿足,我更認為盼望是一種因「被攪動」而產生的行動。被攪動,是因為災民的面容向我們呼召,使眾人都在問:我可以為別人做什麼?行動並沒有保證能實現我們的期望,但它的意義不僅在於成功驅逐黑暗,更在於回應那一張張面容。而且,行動不限於物資、捐款或收容,還可以是祈禱、陪伴排隊。不要因善小而不為,也不要輕看一句慰問。然而,若你感到疲倦,無力回應時,給自己空間,因為我們也是受傷者。

我們欣賞人間的愛,以及對他者面容的回應,但這一切並不能保證公義必然彰顯、暴力必然消滅、和平必然建立。然而,基督徒的盼望是一個已經發生的盼望。盼望不是將來、不是未知,因為它已在基督裡成就了。這份公義、真理、和平的盼望已介入我們的歷史。因此,我們的行動並不是決定盼望是否有效,反而是已發生的盼望指引我們的行動,使我們在絕境中仍能存盼望,甚至在看似毫無影響力的行動中仍然相信。這是一種信心,也是一種看見:信心是對上主的愛,看見是看見上主的行動。而上主的行動,正在世界與教會之中;這就是人間仍有愛的根源。在淚水、傷痛和不安下,我們以「我們有彼此,我們是彼此」擁抱彼此。泰澤一首短頌:

            「何處有仁,何處有愛,何處有仁,上主必常在。」

願上主安慰我們受傷的心靈,並堅固我們疲倦和軟弱的身軀。


2025年11月22日 星期六

在愛裡沒有懼怕(約壹四16-21)


 

一個人對另一人心動,卻不敢表達心意。一句「在愛裡沒有懼怕」(約壹四16-21)使他鼓起勇氣向對方表達。在這情境中,懼怕指的是害羞。另一個情境中,有人將「在愛裡沒有懼怕」等同「想講就講」,卻沒有考慮恰當性、用詞以及對方的接受程度。結果,這樣表達帶來傷害,因為沒有懼怕不等於就有愛。這兩種情境常在人際相處中發生。那麼,我們該如何理解和實踐聖經所說的「在愛裡沒有懼怕」?

重點不是認識愛,而是認識懼怕。第一種懼怕源於無知。我們不應太怪責人的無知,因為人避免不了某種無知。耶穌也曾說,「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然而,無知不是免死金牌。尤其當無知使人陷於死亡威脅時,無知絕不是藉口,而是罪。

第二種懼怕源於一種立場先行,並由此選擇地運用資料,維護其立場。他們把持不同意見者的任何合理和善意的行為都會視為有陰謀,「笑裡藏刀」,並以「魔鬼在細節」的心態看待異見者。立場先行者很懼怕自己立場被推倒,因為他們的世界沒有多元

第三種懼怕源於已將對方「敵人化」。這是因沒有安全感,只有對方是敵人,他就是真理的代表,為真理而戰。扭曲和醜化對方是對待敵人的普遍做法。非友即敵的二元思維使人常在戰鬥態度,他們不會有明白、寬恕和真話。

我們常以為懼怕者的表現應該是膽怯、閃縮,但事實並非如此。為了掩飾恐懼,他們會捏造謊言,甚至將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營造一種被壓迫的迫切性,搏取同情。一旦掌握權力,他們便以維護真理為名,打壓對方。

克服懼怕需要謙卑和悔改。這包括知識層面的悔改,不再停在無知,也不為無知找藉口;道德層面的悔改,不再立場先行,反而學習聆聽、對話、自我批判;宗教層面的悔改,從敵我意識走出來,學習成為一個有愛的人。尼采曾說,「與怪物戰鬥的人,要小心自己不要成為怪物。」學習去愛是不成為怪物的不二之法,因為愛能驅逐懼怕(約壹四18),也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四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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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一份自信,因為上主愛我們。或許,社會制度、工作機會、人的面口等使我們難以感受到人間有愛,但上主是愛是真實的。我們的主愛我們,並願意親自成為人,與我們一同經歷人世間的艱難。我們或許不滿意,因為大能的主沒有即時改變一切不公義。上主沒有選擇這種方式,但這不並意味著共同受苦就不是愛,或只是無用的愛。若上主置身事外,不需經歷苦難,只是解決困難,祂只是像 AI 的執行者,沒有愛。這不是我們的主。保羅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神既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他,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 已經死了,而且復活了。」(羅八31-34

因上主愛我們,讓我們成為更有愛的人。縱使我們軟弱,甚至犯罪,我們沒有放棄學習以真誠的愛待人,並靠聖靈能力,努力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愛驅逐懼怕。因此,愛不畏懼對抗,反而因愛,我們勇敢指出對方的謊言,讓對方有機會悔改,並在過程中保護那些被排斥的人。耶穌說,「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要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彩虹之約」是友誼之約,也是驅逐懼怕之約。

2025年10月11日 星期六

上主要為他們說好話(路十七10-19)


 

這故事(路十七10-19)的重點是甚麼?是否要教導我們懂得感恩?耶穌是否很在意別人對他的一聲感謝?我認為這故事的核心是為撒瑪利亞人洗白、去除他們長久以來被污名化的形象。即使撒瑪利亞人與猶太人在宗教上有所不同,猶太人也不應以「叛教者」的眼光看待他們。撒瑪利亞人不僅是上主所愛,也是愛上主的人。

首先,我們需了解撒瑪利亞人在猶太人眼中的形象。撒瑪利亞人是混血族群。公元前721年,亞述帝國攻陷以色列,一部份猶太人留在撒瑪利亞地區,並日後與亞述帝國遷入的外族通婚,形成一個不純正猶太群體。雖然撒瑪利亞人仍然保留一神信仰,並在某程度上延續猶太人傳統,但他們也發展出自己獨特的宗教文化。例如,他們只接受律法書(摩西五經)為聖典,並認為基利心山(Gerizim 才是聖地,而非耶路撒冷的鍚安山。按申七1-4,猶太人不可與外族人通婚。在以斯拉記中(公元前500年左右),以斯拉甚至要求猶太人與外族妻子分開,以保護猶太人的宗教身份。因此,我們可以理解猶太人普遍看不起撒瑪利亞人,視他們宗教與血統上的「不潔者」;同時,撒瑪利亞人也因長期被排斥而對猶太人抱持敵意,雙方的關係充滿張力與隔閡。

按路加福音第九章記錄,耶穌曾計劃在撒瑪利亞停留,但卻不被接待,原因是「他面向著耶路撒冷去。」(九53)撒瑪利亞人拒絕耶穌,不純是因為他是猶太人,更是因為他的信仰核心是耶路撒冷的錫安山,並可能因此看不起撒瑪利亞人。若猶太人視撒瑪利亞人為異端,撒瑪利亞人同樣也將猶太人視為信仰上的對立者。當偏見與恐懼與宗教信仰緊密連結,宗教往往不僅無法化解分歧,反而可能強化彼此的隔閡,使消除偏見變得更加困難。

雖然耶穌曾遭到撒瑪利亞人的拒絕,但他似乎不介意,反而努力打破猶太人對撒瑪利亞人的偏見。第一,路十30-37有關「我是誰的鄰舍」的故事中,耶穌刻意以撒瑪利亞人作為正面角色。坦白說,撒瑪利亞人中是否有這樣的人,我們不得而知。事實是耶穌本人也未曾親身遇過好撒瑪利亞人,即被拒絕(路九53;約四)。然而,這並不影響耶穌對撒瑪利亞人的態度,他選擇打破對撒瑪利亞人的刻版印象。第二,在路十七10-19,耶穌再次透過故事為撒瑪利亞人去污名化。這故事是否歷史真實並非重點,重點在於耶穌刻意指出那位回來感恩的人是撒瑪利亞人,是外族人。也就是說,一個被視為異端、不守摩西律法、甚至未曾悔改的人,竟然是唯一懂得感恩的人。這兩個片段與使徒行傳說,「我真的看出神是不偏待人的」(使十34)是互相呼應。這也是路加的目的。雖是如此,但我對耶穌為撒瑪利亞人去污名的做法仍有一些意見。耶穌並沒有把撒瑪利亞人描繪成可憐或受害者是一件好事;否則,這將是另一種形式的污名化。這為何美國黑人中有反對「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相反,耶穌選擇將撒瑪利亞人呈現為「好人」與「懂得感恩的人」。這固然正面,但是否也在無形中建立了另一種標準,即撒瑪利亞人值得被尊重,是因為他們是「好人」?那麼,如果他們不是好人是否仍值得尊重?我們是否只尊重那些符合某種道德標準的人?其實,撒瑪利亞人是人,是按上主形象所造的人,因此本就應被尊重。或許,耶穌的選擇是有其時代與語境的需要,是一種策略性的選擇,即改變當時猶太人的觀點需要從說好撒瑪利亞人的角度入手。但我們也要記得:我們自己也不是「好人」,卻仍蒙上主所愛。

那麼,誰是今日基督徒眼中的「撒瑪利亞人」呢?他們可能曾是與不信者結婚的信徒、離婚者、自殺者。或許,教會對這些人的看法已經有所改變。然而,誰是今日我們眼中的「撒瑪利亞人」呢?他們是同性戀者,或是因政治原因而被囚禁的人嗎?然而,上主愛他們,並要為他們說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