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

忍受苦難和苦中作樂 (歌羅西書一24)

 

共存的生活倫理是因無奈,不是因歡喜,所以,實踐者避免不了要有承受苦難的忍耐力。

有些人較能忍受身體痛苦,但有些人卻不能。恰當的止痛藥對舒緩身體痛苦可以有很大幫助。然而,藥物對情緒的痛苦的幫助很有限,特別因不公義而受到的苦難。例如,因不公義遭開除、因不公義受到身體傷害、因不公義遭誣告等。面對不公義,當事人不應沉默、不應為不公義提供合理性。我們要抗議、要不服氣。但長期的抗議和不服氣可能會令自己很累、很沮喪。尤其當社會和親友認為當事人的苦難是自己做成,與公義無關時,當事人承載苦難的忍耐力會容易減退,甚至陷於自我懷疑。

以上情景使我想起歌羅西書作者曾說,

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很快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我要在自己的肉身上補滿基督未盡的苦難。(一24,和合本修訂版)

如今我在為你們受苦,反覺高興,因為這樣我可在我的肉身上,為基督的身體──教會,補充基督的苦難所欠缺的。(天主教思高譯本)

這是不容易解釋的聖經,因為耶穌基督成就的救恩已完成,也完滿,不須任何人補充。再者,人的救贖,一切全賴恩典。在這前提下,這經文有三個可能解釋。第一,作者要表達他受的苦難像基督的苦難;第二,作者與基督有一份神契的聯合;第三,作者要表達他效法基督。那一個解釋較準確不是這文章可以處理,但這經文特別為那些因無奈和不公義的受苦者提出一個可能,即他們以不同層面參與耶穌基督的苦難。縱使耶穌基督的苦難與其救贖有關,但這高尚理由不能合理化他受苦的不合理、不公義、無奈。有時候,苦難的不合理和無奈是無法解釋。以上解釋不是要鼓勵受苦者接受無奈和不公義的受苦,但希望有份參與耶穌基督的苦難一事能為他們增加一份面對苦難的承載力,即我們各人要背自己十字架(可八34)。

            忍受苦難包括要有苦中作樂的能力,這是一份生命的創造力。這使我想起一件事。在種族隔離政策下的南非,政治犯人被囚地方之一是羅布恩島(Robben Island)。曼德拉在其27年被囚生涯中,有18年在此度過。經過一段時間爭取,監獄最後容許足球活動舉行。1966年,被囚者組織了麥加拿足球協會(Makana)(麥加拿於19世紀被囚於此),並按著世界足協規則規劃。麥加拿足球協會下有數支球隊,並分成兩級制,按成績有升降制度。他們有球員、球證、觀眾。前南非總統祖馬(Jacob Zuma)(2009-2018)曾是麥加拿足球協會下流浪球會隊長和球證。足球比賽為在長期監禁者提供樂趣,並他們在受苦日子仍可以有歡笑、目的和盼望。這是不能被奪去的喜樂,但這喜樂沒有改變他們對不公義坐牢的不合理性。

《基督教週報》,2020年11月6 日

2022年10月23日 星期日

「作為」與「不作為」的勇氣


 

一般來說,人們傾向將作為連於勇氣,而不作為是沒有勇氣之表現。例如,人們會講「要有講真話的勇氣」,甚少講「要保持沉默的勇氣」。然而,不作為是缺乏勇氣的表現嗎?不作為沒有甚麼值得要學習嗎?這使我聯想起猶太人的安息日傳統。

簡單來說,安息日就是不作為。在安息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休息。」(申五14)以西結書描述安息日是上主與以色列人的記號(結廿18-20)。事實上,當時的社會只有以色列人才有安息日的安排。所以,以色列人很容易被認出來。安息日可以如何幫助我們思考不作為的倫理。回答這問題前,先讓我補充一點。按亞里士多德理解,德性關乎中庸,即不多,也不少。例如,多了的勇氣是魯莽,少了的勇氣是怯懦。不多,也不少是一個處境課題,只留待當事人在當時的判斷。然而,辨識力和智慧是德性的人之必備;否則,他也未能有中庸的判斷。

作為需要勇氣,但不是一切作為的勇氣都必然是有德性、辨識力和智慧。例如,有勇無謀就是沒有辨識力,甚至只有感情用事。俄羅斯總統普京對烏克蘭的入侵不是作為的勇氣,因為他殺害無辜者已不是德性。另一方面,有些人的作為只是馴服,與勇氣無關。所以,除了作為外,我們要從不作為認識有勇氣的德性者。不作為不必然是因膽小、無立場和不願付代價,也不必然是認命,反而是一種忍耐和等候的結果。甚至在某些情境,不作為是一種拒絕。忍耐是對受情感主導的作為一種壓制(例如,不甘)、等候是對不知何時才出現的合適時機之相信。不作為的勇氣就是認識和接受有一些事,急也急不來,不被這些急也急不來的事牽著。這不是認命,而是等待時機。

不作為的勇氣不是無力者和無能者的生存之道,而是選擇放下對事物的控制,並準備承擔可能因不受控制帶來的麻煩。作為牽涉目的、策劃和執行,作為是一種結果導向的思維。某程度,作為是一種控制的意識。在這背景下,不作為的勇氣就是放下控制意識,為自己和對方騰出空間,從而讓不同可能產生。很多時,不是我們主動選擇不作為,而是被迫,甚至出於無奈。當別人,甚至自己以為我們的不作為是被打敗的意思時,我們卻在不作為中得了休息、啟發、轉化,不受勝與敗所規範。

說回來,不作為也是一種作為,不作為只是以人們沒有預期和不受注意的方式表達其作為。那麼,甚麼時候適合作為或不作為?又甚麼事要有作為或不作為?我沒有預先答案,這是每個人要作的判斷,但安息日為不作為為我們提供一個想像,即縱使因外在因素,人被迫要有不作為,但原來,在不作為中,上主與我們一起在安息中,在不作為中培養作為和不作為要有的德性、辨識力和智慧。這是被囚者向我的教導。

2022年10月17日 星期一

共存的生活倫理(耶廿九1-14)


面對耶路撒冷滅亡和消滅他們的巴比倫帝國,上主藉耶利米向被擄猶太人說,「你們要建造房屋,住在其中;要開墾田園,吃園中所出產的;要娶妻生兒養女,為你們的兒子娶妻,使你們的女兒嫁人,生兒養女。你們要在那裏生養眾多,不可減少。我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向耶和華祈求,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耶廿九5-7)

王室人員和有強烈猶太人主義思想的多不會歡迎上主的話,因為這話容易令人民失去反抗意志。結果,以色列復國就變得渺茫。被擄是一種侮辱。至於老百姓,他們可能很歡迎上主的話,因為在猶太王統治下,他們的日子並不好過。被擄為他們帶來盼望,因為終於可以換統治者了。亡國是好還是壞,沒有一定。

猶太人被擄遭遇是因他們違背上主吩咐所致,所以,猶太人亡國是上主懲罰,罪有應得,但這不等於其他有亡國經驗者都要採納耶利米建議,即先要認罪悔改,「為這城求平安」。例如,亡國百多年的波蘭就以受苦基督詮釋他們的遭遇。他們視波蘭是「要在自己的肉身上補滿基督未盡的苦難。」(歌一24)他們選擇反抗俄羅斯、普魯士和奧地利的統治。「為這城求干安」是一個普世理論嗎 ?我不認為是。那麼,猶太人這段在陌生地生活的經驗對我們有甚麼意思?

第一,被擄的猶太人和遭瓜分的波蘭向我們見證,「上主在那裡,盼望就在那裡」。「你們呼求我,向我禱告,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廿九12-13)。猶太人會堂是在耶路撒冷聖殿被毀後和被擄後出現。敬拜上主沒有因地域限制而消失,反而可以在陌生地出現。

第二,培養「共存」(live with)的生活倫理。以患癌症為例,共存不是歡迎癌症,也不是不抵抗癌症,而是在沒有能力消滅癌症下,不陷於被癌症的不友善和侵略性嚇退。即不陷於過於樂觀或過於悲觀。共存是不在現實以外和旁邊生活,卻在現實其中,接受掙扎、張力、矛盾是當下狀態。縱使被打敗了,我們仍是不亢不卑地生活。

共存的生活倫理的核心不是 James Scott 所講的「弱者的武器」,也不是平衡,而是以德性倫理的中庸,保持有「作為」和「不作為」的勇氣;有忍受苦難和苦中作樂的承載力和創造力;有辦識和發揮在黑暗中微光的想像力;有保存清心和不服氣的心靈。查實,教會對共存的生活倫理並不陌生,因為教會是終末群體,即它不屬於世界,卻在其中。靠聖靈能力,讓我們以共存的生活倫理,為生活在這城的人求平安,不只是「建造房屋、開墾田園、結婚生子」。

2022年10月2日 星期日

虛假與真誠「主僕」


如何詮釋入與上主的關係?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我們可以稱上主是我們的父親(太五48)。有信徒更進一步說,上主也是我們的母親。稱呼上主為天父、天母是超出我們的想像,因為上主與我們的關係竟然可以如此親密。另一種關係是朋友,這是耶穌對我們的稱呼(約十五15)。朋友的重點不是臭味相投,而是那份對陌生人的接納,甚至願意為朋友捨命。今天路十七 7-10提出上主與我們關係是主人與僕人。經文的重點是針對那些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他們忘記了他們在上主面前,沒有甚麼可誇。然而,應用這段聖經時要額外小心。

這比喻反映耶穌時代的奴隸文化和實踐。在當時社會,奴隸只是一件工具,可供買賣,沒有自主、沒有參與公共生活權利和沒有尊嚴可言。所以,這比喻描述奴隸完成了辛勞的勞動工作後,沒有休息機會,就要為主人預備飯菜一事與不仁道無關。此外,主人與奴隸的階級界線很嚴格,主人不會照顧奴隸的需要、不會與奴隸同席食飯,也不會多謝奴隸的辛勞。奴隸只是工具,不是人。因著法利賽人的自義,耶穌用了當時的奴隸文化詮釋上主與他們的關係是可理解的。但若耶穌的對象不是他們的話,我認為耶穌不會用奴隸的比喻。例如,面對今日在香港工作的外傭,耶穌絕不會用這比喻教導他們。保羅提醒我們,『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領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仍舊害怕;所領受的是兒子名分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八15-16)可惜的是,我們沒有留意這比喻的特定對象,將主僕一語一般化應用和理解。最後,這製造兩種扭曲。

第一種扭曲是信徒不自覺地視自己是主人,教牧是他們的僕人。信徒中有一種奇怪想法和做法,即給教牧較好薪酬會養懶他們,又給教牧較好薪酬不會找到真誠上主僕人。真正上主僕人是不計較待遇,要準備受苦。同時,牧者因要證明自己是上主僕人,教牧多選擇不討價還價、不講勞工權益,甚至認為要求合理對待是有辱上主僕人之名。結果是,上主僕人成為對教牧剝削的美化詞。若因教會經濟匱乏,給教牧較低薪酬是可理解和可接受,但「低薪養真誠」是很奇怪邏輯。更重要問題是:為何上主僕人只適用於教牧?這不應是我們每一個信徒都是上主僕人嗎?「你們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為主做的,不是為人做的;因為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作為賞賜。你們要服侍的是主基督。」(歌三23-24)那麼,為何信徒可以在其工作討價還價和跳槽,但教牧不可以?為何教會的生活要有另一種邏輯呢?邏輯在那?這另一種邏輯反映教會的神聖領域還是以神聖合理化不公義?教會需要認真思考。

第二種扭曲是教牧以上主僕人掩飾仍保留在他們的法利賽人之自義。即成為上主僕人是一種尊榮,因為他們是被上主選上的,他們是上主的代表。試看看有專為上主僕人的教牧安排的隆重受職、按立和差遣禮,但信徒沒有因其生活轉變有任何禮儀。結果,上主僕人漸成為特權階層,而「主僕」是高舉自己身份的謙稱,與真誠謙卑無關。他們不是牧羊人,沒有為羊捨命(約十11-13),反受羊群供養,甚至騎劫羊群,滿足其利益。不聽從他們的就被視為對上主不尊重。這些虛假教牧正手¹是馬丁路德對抗羅馬教會的重點。1520年8月,路德在《致德意志民族基督徒貴族書,論基督教社會的改革》挑戰羅馬教廷,指出其權力源於三層城牆,

第一,當他們受俗世權力所迫的時候,他們就制定了教諭,說俗世權力不能管轄他們,反而宗教的權力是超乎俗世權力之上。第二,若有人根據聖經譴責他們,他們就加以反駁,說聖經的解釋,除教宗以外不屬於任何人。第三,若有人提議召開教會會議,他們就用胡言回答說,除教宗以外,沒有人能召集會議。

濫用主僕之名豈只發生在教會。今日有政府以人民僕人之名剝奪人民參與權、強化不受監管的權力。

拒絕扭曲主僕的用法不等於我們要放棄僕人要傳遞有關服侍的價值。耶穌基督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可十45)服侍是上主僕人的特質。然而,上主不需要我們服侍,服侍眾人就是服侍上主了。服侍者不介意吃虧,但拒絕為以服侍就要吃虧的論述和做法提供合法性;服侍者學習謙卑和放下自我,但這不等於不反抗虛偽的謙卑和劃分聖俗的虛偽。願上主給我們勇氣和謙卑、識見和敬虔,成為上主僕人。這不只是給那蒙召作教牧講的,更是蒙召成為基督徒講的。

 

 


2022年9月25日 星期日

與貧窮人為伍:上主幫助我 (路十六 19-31)


 

讀聖經不只關注「如何理解聖經」,更要問「我是這聖經故事的那個人」。後者問題的重要是作為上主話語的聖經向我說話—呼召或安慰。今日所讀的路十六19-31,除了理解耶穌講這故事的意思外,我是故事中的拉撤路、財主、天使、狗、亞伯拉罕還是財主的五個兄弟之一?我雖窮,但不至於「要討飯,渾身長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想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碎食充飢,甚至還有狗來舔他的瘡」(第20-21節)。又我雖充裕,但又不至於「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第19節)或許,我會傾向認為自己是財主的五個兄弟之一。這是一個相對地安全和舒服的認同。安全,因為我不在火焰裡,無可逆轉;舒服,因為我不是乞食的。今次,我嘗試從認同拉撒路讀這段聖經。那麼,這段聖經要向我講甚麼呢?

就著從認同拉撒路角度,我要面對一個很基本問題,即我不是乞食,也沒有渾身長瘡。我的認同只可以是與拉撒路為伍。拉撤路的貧窮經驗和與拉撒路為伍經驗是不同的,所以,我的嘗試可能是在五種人物選角中加多了一個角色,即選擇與拉撤路為伍的路人甲。

與拉撒路為伍的路人甲不會欣賞這故事對拉撒路的描述和故事佈局。第一,「亞伯拉罕說:『孩子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同樣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卻受痛苦。』」(第25節)貧窮人得到的拯救不應只在來生,也應要在今生發生。我信死後的生命,也信死前的生命。死前生命雖短暫,但當下死前生命不是次要。沒有改變今生生活的救贖是馬克思所講的鴉片呢!若說這故事安慰了拉撒路,我更會說,這故事只是麻醉了拉撤路,使他將其盼望放在來生,淡化了今生由不公義帶來的痛苦和放棄了對公義的追求。或許,有人認為拉撒路獲人協助放在財主門口乞食已是恩典了。面對生活的殘酷,我們可能需要鴉片,麻醉片刻,減輕痛苦(像食panadol)。這只是短期的。再者,這與痊癒無關。當鴉片使我們對痛苦不再感到痛苦時,這不必然是好事,因為我們只可能失去對不公義和剝削的敏銳,視生活的不公為必然。結果,我們不只生活在自我安慰中,也同時,製造更多拉撒路。

第二,按路加描述,拉撤路的情況令人同情。他的情況使我想起在亞洲地區的貧窮人。很多時,他們行乞時,也將他們仍流著血的身體傷殘程度向其他人顯示,目的是希望藉此博取同情。這是可悲的,因為仍流著血的身軀竟是討飯的本錢。他們須要的是好好包紮受傷的身軀,不是拆開紗布。10多年前,有聽過一些在國內的行乞集團打斷行乞者的手腳,令他們更能博取同情。這段聖經故事對拉撒路的描述可能只是純粹描述,無意要利用拉撤路的傷勢,博取同情。然而,這故事企圖要透過拉撒路和財主的差別,帶出他們不同命運。結果是拉撤路遭到第二次傷害。

第三,這聖經故事要帶出財主對貧窮人的責任,因為這是摩西和先知的話。我對這教導沒有反對,我們每一個人也應如此。問題是:拉撒路只被描述為一個完全被動者,只可以等待別人教援。故事的他不但未能自己行動,更沒有能力驅趕「狗來舔他的瘡」。這可能是一個事實,但這對貧窮人的描述不自覺將貧窮人樣板化。結果是,不只是貧窮人不相信他們可以有反抗和自我救贖的力量,救援者也不會從欣賞和充權角度認識貧窮人的能力。這故事無形中強化救濟與接受救濟的僵化角色。貧窮人只有受害者身份。事實上,我們認識的貧窮人中有努力生活、有貧賤不能移等呢!

以上三個考慮使我很小心讀這段聖經,貧窮人的救贖也在今生、貧窮人是有尊嚴、貧窮人是有能力自救。拒絕將貧窮人樣板化,拒絕接受樣板是尊嚴的基本。在這三個原則下,我再讀這故事:拉撒路的希臘名字來自希伯來文的以利以謝,意思是「上主幫助我」。耶穌刻意選擇以「上主幫助我」描述故事的貧窮人。這不只是因為貧窮人特別需要上主幫助,而是因為耶穌要向貧窮人作出承諾,「上主幫助你」。事實上,上主關愛貧窮人是聖經很重要的課題。一方面,貧窮人要知道我們的人生不是沒有意義和沒有價值。上主視我們為寶貴,不會遺棄我們。另一方面,因貧窮人的名字是拉撒路(上主幫助我),我們被上主呼喚,成為上主的幫手,讓貧窮人可以體會,「上主幫助我」。

貧窮人是拉撒路,拉撒路是上主幫助我,這是耶穌給貧窮人的名字,也是耶穌向我們的呼喚。


2022年9月11日 星期日

迷羊、失去的羊還是遭排斥的羊? (路十五1-10)


 

數月前,一名學生跟我分享,她向教會附近流浪者派單張的事。事後,牧師找她,責備她,「若他真的來教會聚會,怎麼辦?不要再給他們單張。」這幾個月,我的教會一位精神病復康者會友邀請了4-6位復康者來聚會和食飯。有些會友很不舒服,原因之一是他們的目的是食飯,不是參加崇拜。他們向牧師說,「請向他說,不要再邀請他的朋友來。」這些經驗使我對耶穌講羊和錢的比喻(路十五1-10)有不同理解。

首先,這比喻背景是第1-2節。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議論耶穌接納罪人,又同他們吃飯一事有關。耶穌講這比喻的目的不是要為他自己辯護,而是要說服法利賽人和文士也接納罪人和同他們吃飯。法利賽人和文士是否改變關乎兩個視域的改變?

第一,路加福音對那一隻羊的描述是那失去的羊,不是迷羊。迷路的羊是馬太福音的語言(太十八12-14)。迷路一詞帶有對與錯、好與壞、優與劣、幫人與受助等含意,而基督徒傾向高舉前者,所以,也習慣用迷羊的比喻作為對這段路加福音的標題。有別於迷羊,失去一詞是一個主動語態動詞,即牧人失去,不是羊自己的失去。牧人的失去使對他失去的羊有感情和責任,要努力尋回他。所以,比喻很著意描述牧人心情起伏,從失去的緊張和擔心到尋回的放心和喜悅。牧人有這份感情,因為他與那失去的羊已有一份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關係。沒有尋回這失去的羊帶給他缺憾。隨後的失錢的比喻也帶出這意思。不是迷失的錢幣,而是我失去了錢幣。

路加用那失去的羊的描述帶出一個重要的視域:我們如何看待那不在群羊中的羊呢?他們是我們失去的羊還是迷羊?若他們是我們失去的羊,我們會努力尋回他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我們是他們的。沒有他們,我們就不完整。若他們是迷路,我們可以無反應,甚至批評他們咎由自取。數年前的香港社會運動,美心集團創辦人女兒、香港各界婦女聯合協進會監察顧問伍淑清說,「我已放棄年輕人,因為他們的腦子已經不清楚自己應該做甚麼事情。」這話不純是她一個人的態度,而是香港人中的一種立場。基督徒中可能會持這態度,但這不會是耶穌的立場。縱使你可能不認同年輕人的想法和做法,但他們是我們失去的羊,我們對他們有責任,我們會因他們的遭遇而心情牽掛和傷心。我們沒有放棄他們的選擇,只有努力尋回他們。

第二,這比喻假設那失去的羊之所以是失去,因為與他的群體分離是一件不好的事。問題是:那失去的羊想回到羊群嗎?羊的家一定是與99隻羊一起嗎?在家的99隻羊會歡迎那失去的羊回來嗎?這羊群是否代表傳統價值?要回答這些問題就要回應一個基本問題:一個歡迎那失去的羊回家的羊群應是一個怎樣的群體?若沒有留意這課題,那失去的羊的回家可能是一場悲劇或那失去的羊可能會再失去。我不會美化那失去的羊,他可能是一隻極之麻煩的羊。雖是如此,但這無損對一個歡迎那失去的羊回家的羊群的要求。首先,這是一個尊重差異的群體。我們從沒有想過「同心同力」、「上下一心」可以是排斥差異的美化代名詞。沒有包容差異的群體只會令這群體自我陶醉,失去創造力。第二,一個歡迎那失去的羊回家的羊群是一個讓人有份參與的群體,參與指可以有份決定自己和群體生活,而不是順服所安排。反諷的,那失去的羊不一定是迷羊,反而這99隻羊才是迷羊呢!因為他們以不同方式製造那些失去的羊。個人要悔改,但更要悔改是我們的教會、我們的政府、我們的社會,因為他們製造那失去的羊。有別於個人悔改,制度悔改就是開放權力、分享權力、接受監察。若是如此,天上會為他們的悔改歡喜。

如起初說,那失去的羊比喻不是為那失去的羊或罪人寫,它是為自覺義人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寫的。我們要從即對「迷羊」標籤的反思,繼而認真檢視群體的排斥性,從而感受到我中有你和你中有我的「失去的羊」的關係。於我,不在我們其中的羊是我們失去的羊多於迷羊。

 

 

 


2022年9月4日 星期日

「我可以不是耶穌門徒嗎?」(路十四25-33)


 

耶穌說,「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7)、「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33)。按耶穌要求,我不能作耶穌的門徒。那麼,我如何對我仍宣講,但自己卻沒有按著做一事自辯呢?

第一個可能的自辯是:為何耶穌講這段話?為何耶穌要將跟隨者的妻子、兄弟、父母、兒女拉進來?耶穌的話向誰說?按路加福音的鋪陳,耶穌的話是在他進入耶路撒冷前說的。耶穌講話的對象是與耶穌一行的一群人(第25節)。這群人跟隨耶穌的人中,多認為耶穌將是政治鬥爭中的勝利者,為他們帶來政治和經濟的解放。然而,他們沒有預計要為跟隨耶穌付出代價。在這背景下,耶穌要求跟隨者要付代價。否則,他們不是耶穌的門徒。奇怪的是,耶穌沒有提出任何誘因,鼓勵他們付代價。例如,路十八29-30,耶穌向彼得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是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兄弟、父母、兒女的,沒有不在今世得更多倍,而在來世得永生的。」耶穌不提出誘因,可能因為第一,耶穌想跟隨祂的人不是因利益緣故,而是認同耶穌所宣講和所實踐的。第二,耶穌不想他們因他的受難而遭牽連,所以,耶穌的要求實質是「趕客」。第一和第二個理由可以同時存在,即耶穌渴望有真誠的跟隨者,但他不想他們因他緣故受難。這解答了我仍宣講,但自己卻沒有按著做一事的矛盾。

第二個可能自辯是:「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可能不是出自耶穌。因為當時耶穌還未釘在十字架上,跟隨耶穌的人不會明白甚麼是背自己十字架的意思。再者,跟隨耶穌的人從沒有想像過耶穌會受難。所以,「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和「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對聽眾沒有實際意義。但若這話是路加在耶穌受難和復活後放進去的話,耶穌的話就有不同目的。路加福音成書時,基督徒正面對不同程度的迫害。第一,這段話是寫給正在受迫害的基督徒,安慰他們。他們配得上是耶穌的門徒。第二,這話是寫給面對生與死選擇的基督徒,鼓勵他們勇敢為人,作耶穌的門徒。那麼,若當下沒有這迫害的背景,耶穌的要求就有點像帶有浪漫和激情的誓言。如結婚者彼此承諾,「無論疾病還是健康,無論貧窮還是富有,或任何其他理由,都愛他,照顧他,尊重他,接納他,永遠對他忠貞不渝直至生命盡頭。」誓言不是不重要,而是其儀式帶來激昂的情緒令人動容。這解答了我仍宣講,但自己卻沒有按著做一事之矛盾。

以上的解釋或許可以使我不需因我仍宣講,但自己卻沒有按著做一事而感到罪疚,但我卻不能放下「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帶來對我的困擾,因為我對成為耶穌的門徒一事不能無所謂。為何成為耶穌門徒對我這樣重要?為何我不能放下耶穌門徒,做其他人或信念的門徒,甚至成為人的師傅呢?不成為耶穌門徒對我有甚麼損失?相反,成為耶穌門徒才是損失呢!或許,如曾經歷2019年的盼望與創傷的香港人會明白香港人身份的重要。香港人體會到不論他們在香港、英國、加拿大、台灣或澳洲,他們仍是香港人。又如經歷俄羅斯轟炸的烏克蘭而到外地生活的烏克蘭人一樣,他們不會,也不能放下他們烏克蘭人身份。有人指出海外港人若還執着要回復心中所謂的香港,無疑是拿着一條繩困擾自己,最終只會勒得自己無法喘息。所謂「此心安處是吾鄉」,既然選擇了移居海外,就是時候放下執着,好好在外國重新生活,則恬靜喜樂自然而生。這是一個台灣人說的。他講法有其道理,但他不明白,香港人情願困擾自己也不放下香港人身份,因為放下,他們就是「nobody」了。或許,有些基督徒對他們作為耶穌門徒的身份不會太執著。做到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就做,做不到也無所謂,不會介懷,因為耶穌的門徒只是他們眾身份之一。不需執著,也不需認真對待耶穌的說話。但我不能,因為不是耶穌的門徒,我就是「nobody」了。我從耶穌獲得新生,我沒有分割於耶穌的可能。祂給予我生命內容、價值和願景。如彼得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約六68)在這理解下,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和撇下一切所有從來不是耶穌對我的要求,而是我成為我自己的過程,即我是耶穌的門徒。因此,我沒有因耶穌的要求而感到壓力或內疚,反而「求主,幫助我」(太十五25),讓我有勇氣實現生命,成為我,即耶穌的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