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1日 星期日

對抗性孕育出來的團契--寫給眾樂教會(馬太福音十八15-20)


若獨立地從耶穌這段話抽出幾句話來理解時,我們可能完成曲解耶穌的原意。例如,有人以這句話-「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哪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來解釋他們不需要上教會聚會,因為他們在餐館用餐或在卡拉OK唱歌也是教會聚會。又有人以另一句話-「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來鼓勵會眾參加祈禱會。又縱使參加人數少,但他們的禱告是有影響力的。我們如何正確地理解耶穌這段話?

這段話的重點應是如何處理有關信徒之間的矛盾,並上主答允在信徒的復和關係中。然而,我們皆知道教會是在耶穌死、復活和升天後才誕生。所以,這段話不可能是來自耶穌的口。那麼,馬太是否假借聖旨,合理化自己的意思?就此,我們需要有幾個考慮。第一,信徒之間的復和是否耶穌的教導?單從山上寶訓的教導,我們可以相信復和是耶穌的意思。第二,至於經文提及信徒復和的過程,我認為這是馬太或當時其他已存在的做法之描述多於來自耶穌的吩咐,因為這處理手法反映信徒生活已存在一種制度性,但耶穌本身的經驗仍是一種個人運動。若傳統是組成信仰生活元素之一(即聖經、傳統、經驗和理性),我們不需要因不是耶穌所吩咐的就否定它的價值,但也應保持批判性。第三,有關祈禱和耶穌同在的承諾又如何?這是馬太的一廂情願還是有其根據?我們不容易得出答案。雖是如此,但這是信徒的經驗(使徒行傳二42-47)。另一方面,按約翰福音十四至十七章,耶穌的說話確有這含意。

了解這些背景後,隨後的問題是:甚麼才算是得罪他人?得罪有客觀標準嗎?為何我不可以寬恕了事?又為何我對他人對我的得罪仍放在心裡?或許,問題的核心不是甚麼才算是得罪或我個人的量度大小之別,而是我們的關係已受到破壞,很難再以主內的關係相處。不論這所謂的得罪是真實如此還是因誤會而起,我們應拿出勇氣向對方表達,而不是掩藏在心裡。這段經文卻沒有要求我們學習寬恕或培養量度,反而它鼓勵我們以「對抗性」處理我們的矛盾。如上面所說,這是一個建議,不需要將它對立於寬恕與量度。事實上,寬恕與對抗性並不容易,也沒有需要看這個比那個好。就著對抗性,第一,它是要挽回對方,即為對方的好處,而不純是一種個人情緒的表達。第二,對抗性是要講理由.即它絕不是向對方報復或施壓的手法,要求他屈服。第三,對抗性不是要強化對立,所以,不將小事反大是重要原則。第四,對抗性不一定會帶來大團圓結局,反而它可能會製造更大的忿怒與對立。這又何妨呢!因為真理比表面的和諧更重要。

當明白這段經文所講的同心合意禱告和聚會是從抗性而產生出來時,這裡所講的團契就絕不是眾多聚會之一,而是由眼淚、寬恕、對抗和認罪所建立的。今日教會的生活不是太溫柔(大家相安無事,不要有對抗性),就是不講理由和不為對方著想的對抗。結果,真理沒有被堅持,反而己見強化了;寬恕沒有正確地被應用,反粗暴地被濫用了。

眾樂教會的成立不是要提供一處溫馨聚集之處,反而我們經歷了種種形式鬥爭、虛假的包容、沒有理性的排斥,以致我們帶著眼淚、寬恕、對抗和認罪來此聚集,經歷主耶穌的應許-「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哪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2011年8月18日 星期四

向馬來西亞朋友請教

小弟計劃寫一篇文章,內容如:

題目:伊斯蘭教化、良知化與政治化-在馬來西亞的另類穆斯林
摘要:宗教可以提升人的良知化,但也可以成為一種對人控制的政治力量。馬來西亞某程度的伊斯蘭教化過程也包含良知化和政治化元素。然而,當不逃避面對社會中有人因伊斯蘭教化而被剝奪其宗教自由和公民權利時,因著良知化而支持伊斯蘭教化的穆斯林不得不反思伊斯蘭教化的實踐與意義。事實上,這種以人權為基礎的良知化運動之穆斯林是存在的。本文嘗試理解他們,並評論他們對馬來西亞政治的影響。
問題:1. 對馬來西亞朋友來說,你對這題目有何意見?
   2. 你是否認識這類的人和組織?
3. 按你理解,他們用的文字是否主要是馬拉文?是否有英文資料?

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

禁止核試驗國際日 (8月29日)

在1950-1980年代,我們對核試驗的憂慮主要來自它與核武有關。意即,若戰爭真的爆發,全球的生命將危在旦夕。隨著東歐共產政權解體,這憂慮似乎得到某程度緩和,因為至低限度,主要擁有核武的國家都成為可以對話的國家,甚至於1996年,他們達成《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约》。然而,另一邊廂,北韓卻銳意發展核武,並於2006年進行核試驗。同時,有核武的伊斯蘭國家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之發展也令國際社會憂心不過,因為與他們建立持續對話的關係並不順暢。以上說法沒有企圖要將一切責任推卸在某些國家身上,因為核試驗始終是一個軍備競賽和國家之間缺乏互信的結果。雖是如此,但國際社會曾成功將不同意識形態的國家拉到談判卓上(包括印度與巴基斯坦、法國與俄羅斯),最後達成核裁軍和核不擴散協議時,我們總有理由相信全面落實禁止核試驗不是不可能的事。

表面看來,禁止核試驗只是針對核武的極大破壞性,但它應被理解為爭取裁減,甚至銷毀全球武器的一個延續。從歷史的發展,聯合國於2009年12月提出「禁止核試驗國際日」,但在這日之前,聯合國多年來已積極推動多邊裁軍和限制軍備的目的,包括銷毀化學武器、禁止生物武器、制止地雷和阻止小武器和輕武器擴散等。從此看來,禁止核試驗是希望建立一個不需要考慮用武力解決紛爭的社會。再者,以2007年為例,世界軍費開支總額約為一萬三千四百億美元,但這龐大開支沒有帶來真正的安全與和平。反而若將這些軍費開支投放在真正為人類帶來福祉的事上,這或許更能建立真正的安全與和平。事實上,「每一艘軍艦下水,每一枚火箭的發射,從某種意義上標誌著從飢寒交迫人們身上的搶奪。」這對於剛下水的第一艘國產航空母艦的中國社會是一個很真實的提醒。

或許,有人認為武器不是用來打仗,而是為要平衡國際權力關係下的必然做勢。但事實不是如此,因為很多武器已流入非洲和亞洲某些國家和地區,以致暴力事件在這些國家和地區不斷上升,製造很多死傷。再者,武器製造已成為一門生意,它與維持和平已不沾上任何關係了。

若禁止核試和銷毀武器不淪為口號的話,國際社會需要積極投入參與和平的工作。第一,防止衝突演變為暴力。這方面包括加強彼此認識和接觸,建立有效處理矛盾的機制,強制執行裁軍協議等。第二,儘量減少在衝突中使用暴力。這方面包括協調方案(停火協議),解除武裝,復員和前戰鬥人員重返社會的計劃等。第三,建立互信的社會。這方面包括共同製定銷毀武器協議,加強民間的和平教育,促進社會交流等。

對教會來說,我們可以扮演的角色比想像中多,不但因為我們對和平並不陌生,更因為我們被上主呼召,實踐使。人和好的職份(林後五18-20)。

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接受禮物


內子生日那天,她在facebook收到各方好友的祝福,而她亦很忙碌地逐一回覆多謝。多謝不僅是禮貌,也是一種生命態度。

我向你說多謝,不只是因為你為我做了甚麼的事,更因為我已將你視為一份禮物(gift)。看你是一份禮物不等於將你物化,反而肯定我對你不可以有任何操縱,但抱著一份好奇與感恩的心接受和打開這份禮物,並對這份禮物和送這份禮物的上主衷心說一聲多謝。表面看來,多謝是接受者的被動行為,但這被動行為在一句多謝下將接受者也轉成為給予者,因為作為禮物本身的他者感受到被欣賞和歡迎,而送禮物的上主也因被感恩而喜悅。原來,多謝本身也是禮物。所以,我們不要吝嗇說多謝。這裡不牽涉那種禮上往來的客套說話和行為,而是一份不受社會規範和功利主義影響的真誠接觸。

因禮物的內容不是由接受者決定,所以,接受者不一定會欣賞這份禮物,甚至可能討厭這份禮物。然而,禮物背後有一個重要假設,就是送禮物者不但真心地送禮物,更特別為你選上這份禮物。那麼,縱使不欣賞這份禮物,接受者也會欣賞送禮者的心意。但若這份禮物令接受者感到被欺騙和玩弄時,他對送禮物者就憤怒極了。例如,有家庭埋怨上主給他們智障和自閉症的孩子。雖是如此,但我也有朋友跟我說,他家中的智障女兒是他們一家最寶貴的禮物。若有選擇的話,我的朋友會希望有一個沒有智障的女兒嗎?應該會,但這又如何呢!因為禮物從來就不是由接受者來控制。更重要,重點不是接受者的期望,而是他相信這份禮物是禮物,不是詛咒,以致他會抱著一份好奇的心一步一步打開他,並為他添上裝扮。

我是上主的禮物,也被內子欣賞的一份禮物。向她說生日快樂就是對她說多謝。

2011年8月5日 星期五

給文風一書的序


在社會生活中,全面參與(full participation)尤其重要,不但因為這關乎平等,更因為在全面參與下,人實現他的潛能和體驗他的自主。所以,我們反對前南非政權的種族隔離政策,因為黑人被剝奪實現其潛能和成為人的機會。我們也抗議一個沒有配合殘障人士需要而設計的社會,因為這無形中將殘障人士從社會中割離。雖然全面參與是如此基本和重要,但不是所有非全面參與都是欺壓的結果。例如,一個十歲的孩子並沒有投票權利,也在刑責上持較輕的責任,但隨著年齡增加,他們就邁向全面參與,也包括責任承擔。這種過度並不是一種條件,而是一種合理延遲實現的安非。相反,新移民因還未入籍而未能獲取全面參與社會就屬於條件性了。就著社會成員的全面參與,我們有三個考慮。第一,這是社會文化和政治的問題。即我們社會是否有不公義行為剝奪人的全面參與?平等機會法例和正在討論的公平競爭法的目的就是要保障社會成員的全面參與。第二,這是經濟和資源分配問題。即社會成員須要有一定經濟能力和社會資源才可以實現全面參與。第三,社會成員須要被充權,以致被去權者知道他們的遭遇不是因不幸,而是因不正義所致。充權不只是意識的醒覺,更是有勇氣的行動。

至於基督徒社群,他們如何理解和實踐信徒的全面參與?在馬丁路德重申強調信徒皆祭司的信念下,神職人員與信徒的二元對立被打破了。信徒不但可以參與昔日只限於神職人員的工作,更從全面參與中認識自己與上主的關係和實現其呼召。性別又是另一例子。近廿年來,香港教會對按立女性為牧師已漸趨普遍。牧職對女性全面開放和女性全面參與牧職是女性體驗其尊嚴一個很重要的行動。近年來,教會開始對受洗兒童是否可以領聖餐一事進行討論(例如,基督教香港信義早於15年前已通過)。支持者認為聖餐所代表的團契(communion)不應排斥那些已受洗和被接納在團契內的孩童,但反對者卻認為孩童的認知能力不足以明白聖餐意義,所以,以延遲實現之安排較合理。我無意在此為這事展開神學討論,但這些不同歷史經驗帶出基督徒社群本身仍處於一個邁向的全面參與的過程。因此,基督徒社群需要對其本身存在保持批判性。

近廿年來,性別意識的醒覺迫使香港教會需要面對同志基督徒在教會中全面參與的挑戰。最極端的態度,就是認為同志與基督徒是兩個不相容的身分,所以,全面參與教會生活並不適用在同志基督徒身上。按這邏輯,教會沒有剝奪同志基督徒在教會的權利(這可能不是一個合適詞彙),因為他們本身就不是基督徒。縱使大部份教會表現出來都不會持這觀點,但在實踐上,他們卻傾向這觀點,以致沒有同志基督徒可以當上教牧、長執,甚至部長等等。為了可以全面參與教會生活,同志基督徒多傾向選擇隱藏其身分。查實,這是一個對自己不誠實和對自我否定的做法,更是對上主的不誠實。同志基督徒須要的,不是個人認信,因為基督徒信仰是社群性的。所以,沒有全面參與基督徒社群,這是一個不真實信仰。

面對同志基督徒被教會剝奪其全面參與教會的權利時,我們有以下的考慮。第一,在神學方面,我們要為同志基督徒建立其神學合法性。其中的討論主要是如何解讀聖經對同志的立場。第二,在基督徒身分方面,我們須要嚴肅探討教會論。例如,我們強調的是建制性教會還是團契性教會、道德完美的群體還是罪人群體。第三,在策略方面,我們不介意對抗。然而,教會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都是緩慢的(留意:十六世紀所發生的是宗教改革而不是宗教革命)。縱使寬容有別於全面參與,這不是不可以接受的,因為我們愛教會。但不因此,我們就沉靜了。抗爭仍進行,但是一種同在性抗爭。第四,在抗爭的同時,同志基督徒須要好好地建立其信仰生活,見證上主恩典,並以這見證指出反對者的錯誤。

在以上所描述的脈絡下,文風牧師一書就是嘗試為同志基督徒可以全面參與教會生活和事奉辯護和爭取。一方面,同志基督徒不應只滿足生活在一間自己建構的同志教會,更要爭取在基督徒社群中生活。文風要爭取的,不是要將教會打倒,而是要讓教會成為教會。另一方面,他道出他個人遭遇,但他沒有進一步將自己的經歷受害化。相反,他表現出上主的愛與復和,親友的信任與支持,讓他有勇氣站出來和挑戰排他性的教會文化。文風的分享不是一個基督徒同志社運,而是一個基督徒同志的生命故事。

2011年6月27日
美國華盛頓美國天主教大學

2011年7月31日 星期日

不是後補, 而是賓客 (路十四12-24)

按耶穌時代的風俗,擺設筵席的家主必須預先邀請客人,客人收到邀請後不會立刻回覆,而是會先用一段時間去了解筵席的規模,以及其他受邀者的身分與地位。這樣就能保證他們不會與社會階層較低的人同席吃飯,以致因赴這個筵席而蒙羞。因此,這比喻中家主打發僕人邀請行動的意思就是要知道那些被邀請的客人是否願意與他並其他客人一起吃飯。從這背景來看,那些不願意來吃飯的人不純是因為他們有其他約會和更重要的事,更因為他們不願意與家主的其他客人一同吃飯。那麼,那些不願意來的人是甚麼人?或其他客人又是甚麼人?

其他客人就是貧窮、殘疾、失明、和瘸腿等人士。他們不是後補名單,而是在家主最起初邀請名單中。雖然比喻沒有說明他們是在邀請名單之內,但若留意耶穌說這比喻之前的說話,我的理解是正確的。耶穌說,「你擺設宴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疾的和瘸腿的。」(路十四13)所以,貧窮、殘疾、失明、和瘸腿等人士不是取代其他賓客,因為他們從起初就是賓客。因為貧窮、殘疾、失明、和瘸腿等人在邀請名單中,所以,有些人選擇不來。第一,按摩西律法(利廿一17-23),殘疾、失明、和瘸腿等人士被視為不完整的人,所以,他們不適合作祭司.與他們一起吃飯不會反映同卓者的同情心,反而被他們污染了。第二,不願意與貧窮人吃飯,因為他們與有錢買地和買牛的人是不同階層。相反,若家主邀請那些有社會地位的人來吃飯的話,我相信那些不願意來的人多會選擇來,因為他們的地位也被提升了。說回來,為何家主要將不同階層的人放在一起?難道他不懂社會規範?為何他要令人陷於進退兩難中?所以,問題不在於不願意來的人,反在於家主不懂人情世故,將不能放在一起的人放在一起。家主真的不懂人情世故嗎?我會說,家主比眾人都懂當時的人情世故,但他卻不願意世故,並拒絕認同人情中的社會隔離。他刻意透過吃飯跨越社會階層,挑戰當時社交守則,將不同人邀請在其中,建立一個共融團契。可惜的是,有些人拒絕這邀請。

耶穌的比喻不只是關乎社會倫理,更指向上主國。即上主國是包容,跨越階層,不看人的面色。以賽亞書五十六3-4更說,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他民中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這對猶太人來說,這是不可想像的。在基督徒中間常常有一個說法,就是你最不喜歡或你認為最不應該被邀請的人可能會在上主國宴席中與你同席。他們是誰?他們可能是同性戀者、被基督徒勸告辭職的林瑞麟和黃仁龍等高官。我相信在那天,上主國宴席的來賓必嚇我們一跳。不願意看見的人可能卻在,願意看見的人可能不在。至於你,你會選擇離開上主國的宴席還是被上主國的包容與恩典感動了?

因上主國是包容,所以,這成為基督徒社會倫理的準則。包容不等於甚麼都可以;否則,家主應該是最不包容的那位,因為他接受不了別人不包容貧窮、殘疾、失明、和瘸腿等人士。因此,包容是要有立場。第一,包容是反抗一切製造社會隔離的人、建制和意識,不但因為這將人分類,更因為這分類趨向合理化。歧視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制度和意識形態了。第二,包容是從社會弱勢群體的經驗來考慮。這使我們想起日本文學家村上春樹那篇演講-我永遠站在雞蛋的一方。他說:

以卵擊石,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無論高牆是多麼正確,雞蛋是多麼地錯誤,我永遠站在雞蛋這邊。

我們都是人類,超越國籍、種族和宗教,我們都只是一枚面對體制高牆的脆弱雞蛋。

包容與和諧最基本的不同,就是前者從雞蛋的角度,而後者是從牆的角度。
第三,包容是尊重差異,沒有要求對方改變來符合我們的理解。貧窮、殘疾、失明、瘸腿、太監和外邦人仍舊如此,不是因為我們不需要回應對他們的需要,而是因為若這是他們的身分,他們應被尊重繼續以他們的身分生活和參與社會。

年少時,跟家人去茶樓飲茶,有所謂搭檯,即不認識的人不但可以座在一起,更會搭訕。這是我對包容最基本的體驗。包容是要建立一個更平等社會。這屬於社會政策,但更重要,這是日常生活的經驗。我們從街市買賣、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吃飯和公園散步體現包容。教會在社區的出現,應是一個最好落實

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

選舉委員會之基督教代表

1 教會的身分
• 教會的責任是要向世界見證上主對世界創造的目的。其方法不是透過成為世界(或制度)的一部份,協助世界有效地運作 (否則, 每一個公共領域都要有基督教議席),而是透過建立其另類群體,向世界見證。教會有自己的議程,而不是跟世界的議程。例如,教會參與人道救援(例如,東非饑荒)和提供社會服務(甚至辦學)有自己的議程和原則,而不是成為建制的一部份。
• 另類群體不是主張某種政教分離(即教會完全抽離社會),而是保持一種有距離和批判性同在。所以,教會不會因其不成為世界(或制度)的一部份而不參與轉化社會。
• 教會與信徒在社會有其不同的責任。信徒以公民身分參與社會,但教會不是以功能組織參與,而是以靈性群體參與。

2 選舉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之基督教代表
• 選舉委員會本身已是不民主和不公平。教會在其中的責任是批判和拒絕成為一份子。
• 有人認為教內普選可以從中提升基督徒公民教育,但坊間已有不同渠道認識公民教育。再者,我不認為教內普選對公民教育的體驗有甚麼特別,反而反對教內普選更能體驗公民教育。
• 有人認為教內普選可為民主選舉提供另類參考,甚至模範,但現實是,基督教信徒登記的複雜性和選舉的運作等已令它難成為另類參考。再者,基督教價值是透過其對平等的堅持去影響世界,而非選舉。
• 有人認為為今次教內普選是為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作準備,但為何教會要探納這指定角色才算準備。再者,香港不存在宗教矛盾和族群矛盾,所以,在選舉事上的宗教界代表是多餘。

3 有這需要參與嗎?
• 不論真心(推動民主)或假意(政治抽水),教會已變得很功能性,甚至以功能組織對自我認識。
• 當有牧者呼籲要辦好這次教內普選(胡志偉牧師),時化論壇社評也呼籲必須確保教內普選公平公正,但基本的問題仍是,為何教會需要以此形式參與?
• 教會不是要保持中立,而是要清楚其立場,即拒絕被政治吸納和抵抗不公正選舉。教會不參與不等於信徒不應參與,信徒可自由地以不同目的參與,甚至教會要培養他們對價值的認識和堅持。

4 總結
* 總使這次選舉是民主和公平, 但這不等於教會就要參與. 事實上, 教會不應參與, 基於神學理由, 而不是政治理由.
* 教會要保持其距離的批判性同在, 有自己的議程, 決定對事物參與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