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 星期一

生命故事與生命寫作

 近日因關注殘障課題,我開始留意到生命故事與生命書寫(life writing)的不同。簡單來說,生命教育強調生命影響生命,因此,生命故事通常具有鼓勵性和正面性。殘障者的生命故事多會強調,雖然因身體受損而帶來種種困難,但這並未攔阻他們追求夢想,他們以堅強意志克服困難。剛結束的「帕奧」,運動員克服困難的故事就是典型的生命故事,他們是生命勇士。生命故事的內容是個人成就和突破,甚少牽涉社會不公義和社會歧視等課題。

在生命影響生命的大道理下,生命故事不自覺成為維持正常性和現狀(status quo)的重要力量。因為生命故事的重點是個人的頑強力量,強調需要改變的和強化的是個人,制度和文化意識形態等則被視為次要。因當事人的不幸遭遇和悲劇,閱讀者甚少質疑生命故事的內容和詮釋。雖然生命故事是動人的,且令人佩服,但其推動社會改革的力量有限。

然而,與生命故事不同,生命書寫雖然也描述個人經歷,但在「個人即政治」的理念下,個人故事不僅表達個人遭遇和感受,更反映出社會的不公義、對殘障論述的建構過程和支援的不足等。生命書寫邀請閱讀者不只明白當事人的掙扎,更邀請我們參與其中,成為一份集體行動,推動更包容社會。這是殘障研究的社會模式。此外,生命書寫是一種陳述,讓殘障者生命更立體,填補了社會模式對殘障理解的模糊化。其中令我注意是殘障者的「無性人」傾向。身體受損帶來的生活困難往往成為我們對殘障者主要的理解,但我們忽略了他們的性需要,甚至有認為性是次要和不需要。又因性被視為一個私人課題,與他人無關,殘障者少提及。結果,殘障只約化為身體課題,間接將人切割,分為身體與性。若殘障挑戰身體與靈魂二元論述,他們也挑戰身體與性二元論述。

我並不否定生命故事的價值,但其局限在於缺乏「個人即政治」的視角。結果,個人被鼓勵了,但他對社會不公義視作為就是如此,沒有意識要改變它;反諷的,社會不公義可能被視為祝福,讓當事人成長。社會主流歡迎生命故事,因為這維護正常性,責任是個人;但對生命書寫有點抗拒,因為它處處挑戰正常性。我讀生命故事,也讀生命書寫,並留意自己的寫作,即「個人即政治」。

 

2024年9月15日 星期日

正常或不正常

討論「殘奧」還是「帕奧」的用詞外,讓我進一步討論殘障者與正常與不正常的概念。若殘障是不正常,正常是甚麼?又若殘障是正常,那麼他們又是怎樣的正常?當然,用正常與不正常來理解殘障本身是否已經是一個問題?閱讀完這文章後,你就會明白我的關注所在。

一般來說,正常帶有一般之意。所謂一般指的是平均,它可以是一個統計的中位數,也可以指普遍的或傳統的。因此,正常是對某一現狀的維護,而非對其挑戰。事實上,不正常的出現應衝擊正常所維護的現狀,但在正常主導下,不正常往往遭受負面批評,甚至不正常的自身也會自覺其不正常。這樣一來,它所能帶來的衝擊就被削弱。此外,正常對不正常的憐憫在無形中也強化不正常的不正常。
人們高舉正常,是因為他們尚未達到其理想而製造出另一標準,以此來獲得自我安慰。在希臘柏拉圖思想中,理型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當下的形式只是理型的影子。然而,人無法在此世達到理型,因為理型永遠不可能在空間或物質出現。面對這一挫敗,人可能會將自己所處的形式的世界視為理型。在本文中,形式作為理型即是正常,人們自我欺騙地認為自己已達到理型。與此同時,人們建立不正常,藉此令自己相信,他們的正常是理型,不正常才是理型的影子。不正常的缺失,甚至扭曲,正好反映正常的理型。明顯地,將殘障者視為不正常就是一個好例子。在正常下,身體被馴化以符合正常的標準。殘障者努力成為正常,但那被稱為正常的,恰恰是不正常!不但因為這是偽裝的理型,更因為它否定人的脆弱性和相互倚賴性。
我們對上述正常與不正常並不陌生,因為我們或多或少都是正常下的受害者;同時,我們也是正常的受惠者。然而,今日的正常已成為我們社會崇拜的對象。Tom Reynolds解釋
對「正常」的宗教崇拜採用了與身體外觀和功能相關的交換價值——即在特定社會交流中,某些身體的實用性、生產力或價值——並通過權力系統及相關儀式使其常態化。它將這些在特定情境下社會構建的價值歸屬提取出來,並將其作為所有人身體的標準。這使得這些標準看起來既自然又理想。社會化的儀式在日常生活中銘刻下這些標準——通過媒體、教育、經濟、道德規範等。我們被習慣於正常性的機制。
當殘障者被視為不正常時,誰知他們正要對正常論述進行解魅。

2024年9月7日 星期六

「殘奧」還是「帕奧」?

 奧運會結束後,就有「殘奧」。「殘奧」是恰當翻譯嗎?國際Paralympic委員會(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的解釋,para 的希臘文指旁邊或並行,即在奧運會之外,還有另一運動會。自1988年首爾奧運會,Paralympic 便在奧運會結束後於相同場地舉行。儘管如此,我們不需排除Paralympic最早用語帶有paraplegic之意,即截癱。Paralympic的發展與1948年在英國舉行的專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受傷的退伍軍人運動比賽有關。當時,社會對截癱一詞的負面意識並未表現得太強烈。從這個角度來看,「截癱奧運會」到「並行奧運會」的轉變反映了社會對身體損傷(disability) 理解的變化。

在香港,政府以殘疾人士描述身體損傷者,這解釋了香港為何選擇使用「殘奧」翻譯Paralympic。相對來說,台灣社會已棄用「殘」字來描述身體損傷者,而選擇身心障礙。因此,台灣用語音翻譯,稱Paralympic為「帕運」或「帕奧」。香港的翻譯並沒有跟隨國際Paralympic委員會強調的。這是香港的特式還是落後的表現?
長期以來,香港社會傾向從患者外在表現來描述他們。例如,老人痴呆症描述患者的痴和呆的外在表現、白痴描述患者愚昧的外在表現、黐線描述不正常舉動和行為有悖常理的外在表現。這些描述本身帶有不完整和不正常之意或隱含意有所謂正常和標準。支持使用外在表現的描述論點者認為,患者應該接受自己就是如此,不需逃避,也不需為自己覺得羞愧。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抵抗社會對他們可能的標籤。當老人痴呆改稱為腦退化或失智時,他們認為這不僅掩飾這種疾病,也使社會失去了面對痴呆的真實性。因此,翻譯Paralympic為「殘奧」的好處在於,它不隱藏身體受損的事實,不轉移視線,而是接受生命中存在的殘缺。我們需要從中學會接受、欣賞和彼此扶持,而不是將身體受損中性化。
相對而言,「帕奧」不是要強調身體受損,而是強調一個與奧運會不同,但並行的運動會。「帕奧」沒有掩飾它是為身體受損者而設,但它並非僅僅為身體受損者。還有許多沒有身體受損的人以不同方式參與,例如,工作人員和觀眾,因此強調身體受損反而不利於包容(inclusion)。此外,「帕奧」讓我們重新反思奧運「更快、更高、更強、更團結」的意思,即從強調身體損傷的限制轉向與他們慶祝他1的成就,並見證傷健共融的友誼,減少對國家金牌榜的關注。
Paralympic的中文翻譯沙及價值的問題。或許,「殘奧」還是「帕奧」並不是好與壞的選擇,而可能是好與好的選擇。

2024年8月31日 星期六

飯前洗手 (可七 1-8,14-15,21-23)


 

現代人的飯前洗手是一個衛生考慮,但耶穌時代的飯前洗手是一個宗教潔淨考慮,與衛生無關係。事實上,在耶穌時代,獲取水源並不容易,飯前洗手不是一般猶太人可以做到。所以,飯前洗手的要求有點強人所難。為何有洗手的宗教潔淨傳統?出三十18-2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用來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祭壇的中間,盆裏盛水。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用這盆洗手洗腳。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這裡沒有解釋為何要用洗手洗腳方法表達潔淨,但要注意,有關洗手吩咐是給祭司和他的後裔,不是一般猶太人,並且只是進會幕和祭壇才要洗手,不應用在一般活動。但在耶穌時代,洗手吩咐已從祭司伸延到一般猶太人,從宗教活動伸延到進食前。當食物和烹調都有潔淨規則時,加入飯前洗手的規則也很自然的事。這伸延和廣泛應用有其正面作用,提醒猶太人要時常敬畏上主,敬畏上主不限於某些人和某些活動,但這伸延和廣泛應用帶來兩個問題。第一,這對貧窮者帶來不方便。雖然猶太律法對那些不容易有水源的人會寬容,但當不斷要別人寬容對待時,貧窮人就不斷被提醒他們需要被憐憫。這是一個受害化過程。當耶穌批評法利賽人「離棄上主的誡命,拘守人的傳統」時(節8),我們可以想像貧窮人被寬容的機會很低,反而飯前洗手成為抬高法利賽人的宗教地位。所以,耶穌引用以賽亞先知的話,「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他們把人的規條當作教義教導人;他們拜我也是枉然。」(節6-7

            第二,法利賽人堅持的飯前洗手間接地強化猶太人與外邦人的不同,藉此顯示他們比外邦人優勝。所以,當法利賽人批評耶穌的門徒沒有飯前洗手時,他們間接地批評耶穌與罪人、稅吏、妓女、外邦人等食飯。即耶穌將外邦人的污穢帶回到猶太人群體,污染猶太人。這是為何法利賽人對耶穌的不滿。查實,耶穌沒有刻意違規,但耶穌的違規卻揭露了法利賽人的內外不一、飯前洗手規則的不合理。飯前洗手一事讓我想起一件往事。

                         按某些教會傳統,祝聖聖餐只可以由按立牧師或長老負責。那年,我安排教會的主立聖餐日在不同家庭舉行,獲得會眾的支持。這樣安排目的是鼓勵兄弟姊妹能參與牧養,並讓當晚有一個較輕鬆的分享環境。我建議由接待家庭的主人負責聖餐,但當時的聖禮牧師(外籍人)反對,理由是這做法不合乎教會傳統。我建議他說,「你授權每家庭的主人主持聖餐就可以了。」他感到為難。最後,我向這些家庭的主人說,「我邀請你們主持當晚聖餐。因沒有授權,我們舉行的聖餐不是聖餐,但又是聖餐,因為領受者憑信心領受了。」為何一定要舉行聖餐呢!因為當日是主立聖餐日。我的做法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也不是贊成違規有理。在這事上,我反思:我的違規是違反教會傳統還是聖餐設立的目的?若違規的對象是教會傳統,違規是單由行動決定還是由動機決定?是否要獲批准才可執行還是違規就是對批准的批判?以上反思不是要合理化我的違規,反而藉一次違規,檢視規則的不合理性和與權力的關係。

耶穌對有關飯前洗手的討論和以上我個人有關聖餐的經驗成為我今日如何看待在我們當中有違規的事,他們有在家庭的成員、有在教會的弟兄姊妹、有在學校的學生、有在社會的人。他們只可能是破壞者、自私者、忿世嫉俗者、不道德者嗎?我不否定他們當中有這些人,但他們的違規也令我反思:當下家庭、教會、學校、公司和社會的規則是否有離棄上主的誡命嗎?我們是守規者,但不要成為平傭的惡。規則有助限制人的罪之餘,但也可淪為制度的罪,即規則是為有權者服務和有權者的工具。

耶穌不是一個反規則主義者,我相信他不介意飯前洗手,但當規則使人覺得不需要問、不應該問、不懂得問和不敢問「點解」時,耶穌向我們說,「從外面進去的不能玷污人,惟有從裏面出來的才玷污人。」(節 15

           

 

           

2024年8月4日 星期日

「你吃甚麼,你就是甚麼」(約六22-35)


「你吃甚麼,你就是甚麼」(you are what you eat這話使我們很自然將吃分為素食和肉食,但吃甚麼不只是食物,更牽涉甚麼人給你吃和你在甚麼地方吃。在這不同問題下,我們對耶穌是生命之糧才有深一層理解。

約六22-35的故事使我們聯想到1950-60年代的香港。當時人口急增,從194560萬到1951200萬,到1965360萬,照顧急增人口的衣食住行成為當時社會嚴重課題。當時,戰後的美國農畜業皆出現剩餘的情況。美國官員有一個想法,把剩餘的糧食和原材料供給其他國家,作為救濟,即「糧食和平計劃」。救濟食物主要為奶粉、麵粉、粟粉等,也有豬肉罐頭或芝士。香港是救濟地區之一。那些與海外差會有聯繫的香港教會成為中間人之一,協助派發奶粉等物資。50年代的基督徒往往被稱為「為餅而來」,教會是「派奶粉的」。在當時環境,耶穌會否向派隊取物資的人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而是因吃餅吃飽了。不要為那會壞的食物操勞,而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操勞」(節26-27)?又耶穌會否向那些營養不良的人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絕不飢餓;信我的,永不乾渴」(節35)?以上問題不是說飢餓者不需要生命的糧,也沒有本錢探討生命之糧。他們的遭遇讓我更關注生命的糧對不同處境的人有不同意思。今日要分享的故事,不是貧窮人的生命的糧,而是在囚者的生命的糧。

首先,監獄飲食如何?按懲教署說,在囚者的飲食符合國際標準每人每日攝取營養。每名囚友的每日食物開支約港幣24元。按邵家臻描述[1],監獄內一天有四餐,早午晚及宵夜。以一周作為一個順序循環,星期一至日的早餐分別是「豬牛雞豬牛雞牛丸」,再加上不同瓜菜和四款不同醬汁,分別為紅汁、白汁、黑汁和咖哩汁。午餐是粥,有甜鹹兩款,以甜鹹相隔,星期日是腐粥。晚餐順序循環是「魚魚雞魚魚雞魚」,同樣配上不同菜和醬汁。逢星期二、五和日會多配一隻蛋,分別是白烚蛋、水蛋和煎蛋。每天晚餐會有一個橙。宵夜有提子包和奶。以上是華人的中餐、印巴人食咖哩餐、西人食西餐、佛教徒食素餐。種族決定你食甚麼餐,一安排就沒有改變,直到放監。聽起來,食物算不錯,但味道、成份和份量又如何呢!在囚者說,魚的腥味連貓也不想吃、宵夜的奶的味道被懷疑由牛骨粉沖成。

監獄生活艱難之一是沉悶,沉悶來自生活內容的重複性、個人創造性被禁止。監獄飲食更強化沉悶的感受,不但因為在囚者沒有選擇甚麼餐,也因為在囚者對食物不會有期望和樂趣。聽聞有在囚者嘗試將食剩的牛奶發酵,試做芝士,最後就被懲罰了。飲食讓在囚者生存,沒有為生命帶來意義。這是生存的糧,不是生命的糧。監獄生活另一艱難是在囚者漸漸失去感覺,即失去自己姓名、失去講道理的能力、失去對不公義的感覺、失去對人的同情,只成為一台全自動機器,配合監獄文化。無感覺是自我防衛機制的必須,因為在囚者知道只有無感覺,他才可以不會受更多懲罰。監獄飲食成為這份無感覺的強化劑。飲食使在囚者對飲食沒有感覺,沒有合理化飲食的安排,從適應成為習慣。這是無感覺的糧,不是生命的糧。

有人認為在囚者是坐監,不是渡假。在囚者沒有資格講飲食味道。但我們仍要回答,「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對他們是甚麼意思?耶穌說,「我下在監裡,你們來探我」(太廿五36b)。生命的糧是一個行動,向在囚者表達,我們沒有忘記你,並祝願你平安。除探訪外,寫信、送月餅和關注他們在囚生活的安排都是表達,「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在囚者讓我體會「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至少有兩個意思。

第一,生命之糧是它可以突破空間限制,讓人找回在時間的主導權,因為主耶穌的復活已改變了線性時間模式,屬於將來的時間已在當下出現了,並指引當下。坐囚者改變不了空間對他們的限制,但這不等於說,時間全由空間決定。生命的糧讓在囚者不是被期待時間和由日曆時間決定,這只會使他成為影子的存在,反而在囚者有能力將時間成為經驗時間,不只是等候時間。

第二,生命的糧是它給予我不同視野,帶有釋放、公義和忍受力量。這是「你吃甚麼,你就是甚麼」(you are what you eat)。在囚者說,「我會視在監獄日子是上主給我的學習。太太跟我說,『要學快 D,就不用在監獄這麼久。』」我向他笑著說,「不要肥佬呀!你是學霸,一定會合格。」他有一份由不幸產生的埋怨和抑鬱的釋放力量、對真理和真誠沒有放棄的公義力量、承受不似預期生活的忍受力量。生命的糧關乎存在的本真。

馬克思說,「宗教是人民鴉片」,在他當時的社會環境,宗教是基督宗教。然而,在囚者卻向我們見證說,「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鴉片的毒性是它令吸食者逃避現實的痛苦,生活在虛假中,但生命的糧的耶穌卻為我們帶來在時間的創造力和存在的本真。「你吃甚麼,你就是甚麼」(you are what you eat)。



[1] 邵家臻:《石牆生花》(香港:山道文化,2023),頁42-45

2024年7月27日 星期六

被罪者的復原(撒下十一1-15)


 

基督徒對人是罪人的理解並不陌生。當強調罪人時,我們不要忘記被罪者,他們是被罪侵犯的人。我們是罪人,也是被罪者。提出被罪者的概念要指出我們要關懷、支持和保護被罪侵犯的人。撒下十一1-15的故事,誰是被罪者?大衛嗎?因為他被性誘惑,沒有能力對抗。拔示巴和烏利亞嗎?因為在大衛權力下,他們只是被擺佈和被利用。今日,我集中分享拔示巴的經驗。撒下十一1-15是有關一個女姓遭性暴力的故事。

根據警察公佈數字,2022年的猥褻侵犯案件有953宗,強姦有53宗。幸存者主要是女性。他們經歷的傷害和創傷後遺症是深遠。醫治與公義是幸存者所要的,但這過程是崎嶇、反覆、痛苦和慢長。雖然會感到無力、無助和無望,但幸存者不必然是絕望者,他們仍能夠在風雨過後的草坪上燦爛迎風。讓我們為他們祈禱,求上主醫治他們身心靈,也讓我們成為他們的關懷者、支持者和保護者。

撒下十一1-15紀錄了大衛如何侵犯別人的妻子,並因隱瞞這事不成功,而設計謀殺了遭侵犯者的丈夫。聖經對這事的評價是「大衛做的這事,耶和華的眼中看為惡」(節27),但對拔示巴沒有任何負面評價。所以,我們要放棄某一種理解拔示巴為壞女人,即趁丈夫不在,色誘大衛,為要進駐王宮。這種理解是對被罪者的第二次傷害。

聖經對拔示巴的背景描述不多,她是以連的女兒,丈夫是烏利亞3)。以連是大衛37名勇士之一,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也是。我們可以想像他們常出入王宮,大衛的賓客。我們也可以估計大衛對拔示巴不陌生。他們居住王宮很近,這反映他們的政治地位也很高。按代上三5紀錄,拔示巴有另一名字拔書亞。按猶太人傳統,孩子到12歲會改名。孩子的第一個名字反映父母對孩子的感受和期望,而若改名的話,孩子的新名字通常反映孩子性格或他跟律法書的關係。拔書亞意思是我(以連)榮華的女兒,拔示巴意思是誓言(摩西律法)的女兒。這改名反映拔示巴的父母從強調自己的榮譽轉到對上主律法的尊重,也反映這孩子尊重和遵守上主律法。我們不知道拔示巴是否人如其名,但從拔示巴兒子所羅門王在箴言對母親和賢妻的描述,我們可以假設拔示巴是尊重和遵守上主律法。但質疑者指出拔示巴在較開揚地方淋浴是一切問題的源頭。若她不是這樣,就沒有大衛犯罪的事。這使我想起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佔領中國和香港時,很多女子都要令自己看得醜。否則,他們很有可能給日本軍人捉了。難道靚是罪嗎?不指責施暴者,只向受害者多踩一腳是公平嗎?說回來,當時的房子結構沒有水渠,所以,很多與水有關活動都會在露天地方,沐浴在包圍的庭院進行是合理的。聖經紀錄大衛在王宮的平頂散步反映他的房子比一般房子高,所以,他可以看見其他地方的庭院。

按拔示巴家庭與大衛的關係,大衛對拔示巴並非完全陌生。第一,大衛對拔示巴的留意可能不是一時衝動。第二,拔示巴對大衛的防範相對地低。所以,她沒有質疑大衛召見她會是大衛計劃對她的侵犯。根據風雨蘭(一個支援受到性暴力的團體)數據顯示,約八成的求助個案涉及熟人侵犯,僅有不足兩成的個案是由陌生人干犯。因侵犯者多是熟人,對性侵犯防範意識不但感低了,也會多了原因解釋為侵犯者解圍。當侵犯者是家人,幸存者在追究責任上多充滿自責和矛盾。幸存者會自視和被視她的舉報破壞了家庭。對家人的情意結令她在孝與不孝、寬恕與公義徘徊。所以,在家庭發生的性暴力事件多歷時很長。

在性侵犯事上往往反映權力不平衡,拔示巴是無權者。第一,遭侵犯時,她無力對抗,地點是王宮。第二,遭侵犯後,她沒有對象可以傾訴和渠道可申訴。因她要指控的是王,她會被懷疑,甚至反被指控是誘惑者。第三,若她不害怕自己受罰,她會擔心其丈夫和父母會因此受牽連。結果,她獨自承受一切羞恥、受辱,將這事埋藏在心裡數月、數年,甚至一生。很多幸存者分享,遭性侵犯經驗使他們感到自我價值感低失去安全感、容易受驚和焦慮、發惡夢、感到無助、迷茫、混亂。她會怪責自己。這創傷後遺症嚴重影響幸存者的身心靈和社交能力。我相信這會是拔示巴的遭遇。她有人可以相信她嗎?她有人可以支持她嗎?近年Me Too 運動是支持和保護遭性侵犯的人,但這不是3000年前的社會呢!

拔示巴的故事發展是我們不明白的,因為她最後竟成為大衛的妻子,並給大衛生了幾個孩子。若拔示巴感到遭大衛性侵犯,她應該拒絕大衛。但拔示巴有選擇嗎?她是被迫還是甘願?不要忘記當時的律法有「嫁給施暴者法律」(申廿23-29)(今日有些國家仍有這法律)。這安排反映當時社會認為受性暴力女性是她的羞恥,無人會娶她。說回來,大衛娶拔示巴不是向烏利亞贖罪,而是要向其子民表達他對烏利亞如何有情有義,即願意照顧烏利亞的遺孀。在權力不平衡下,拔示巴聽從大衛安排。我們沒有資料掌握拔示巴之後的生活。大衛有向她道歉嗎(撒下十二24)?若有,她寬恕大衛嗎?拔示巴如何從創傷走出來嗎?我們可以從兩件事推敲拔示巴的自我。第一,「拔示巴來到所羅門王那裏,要為亞多尼雅說話。王起來迎接,向她下拜,然後坐在自己的位上,又為王的母親設一座位,她就坐在王的右邊。」(王上二19)第二,箴言是所羅門的智慧之語,其中對母親、賢妻和王的理解某程度應反映所羅門受拔示巴影響和培育。例如,箴三十一章。這一切似乎反映拔示巴在其創傷後遺症的艱難日子,沒有放棄,仍能培養有自信、有價值、有立場的兒子。幸存者的復原之路是崎嶇、反覆、痛苦和慢長,會突然有惡夢、焦慮和不安全,但他們要明白錯的不是自己,肯定自己的價值,在承認所發生的不如意中重整自己的生活。傷害發生在他們身上了,但他們自己及人格是沒有改變,他們依然是值得被愛、被關懷和信任;他們依然可以重獲在性暴力侵犯中失去對生命的自我控制感與信任。這是拔示巴在所羅門王身上要向我們講的故事。

拔示巴故事從沐浴開始,這是宗教的潔淨禮儀(月經);今日,上主藉著洗禮和聖靈潔淨、關懷、支持和保護幸存者,並相信幸存者可以站起來,重拾對生命的自我控制。上主憐憫我們。

 

 

2024年7月13日 星期六

義人之死(可六14-29)



 

遭監禁的施洗約翰是否有預計他對希律娶希羅底的批評會帶來他的死亡?更基本問題,他是否有預計他會因其言論被捕和入獄?以上問題背後有一個假設,被捕和入獄是一件壞事,但按馬可紀錄,希律承認約翰是義人、聖人,並要保護他(節20),所以,將約翰被捕和收監是要保護他多於懲罰他。第一,這有助舒緩希羅底的怒氣,因為約翰已受懲罰了。第二,將約翰收監間接令約翰的批評沒有傳播力,這有助減輕希羅底承受的指責。然而,劇情發展卻不是希律所預期,他對約翰的保護反而成為希羅底更容易將約翰殺了。

說回來,為何馬可要講這故事?講這故事的目的不是要悼念約翰之死,而是要預言耶穌之死,並向他的群體說,約翰的遭遇也會是基督徒遭遇。第一,故事將耶穌視為約翰的復活;第二,審訊耶穌的彼拉多和這故事的希律都不認為耶穌和約翰要死,但其他人卻認為他們非死不可;第三,耶穌與約翰的遺體都被他們的門徒埋葬了。當下適逢是法庭有關47人案的求情,他們的遭遇使我對約翰遭遇有另一番感受。第一,約翰如何理解他的在囚?這是上主旨意還是因不公義所致?他如何過在囚的日子?第二,他的門徒可以探他嗎?他們是否會因怕遭牽連而不探他?同樣,約翰是否讓他們探他?第三,若有機會求情,約翰會求情嗎?他會作出甚麼的「我的最後陳述」?對以上問題,我們沒有確實答案,只有憶測。雖是如此,但耶穌曾說,「我在監獄裏,你們來看我」(太廿五36)、「這些事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廿五40)重點不只是我是否那位探望在囚者,我更是坐囚者。在囚的我不是要將自己看成約翰或要將自己的話放在約翰口中,而是在囚的我可以有自己的話,並且我是主所關心的,主要探望的。以上對在囚的約翰提出三個問題,我今日只思考第三個問題,即若有機會求情,約翰會求情嗎?他會作出甚麼的「我的最後陳述」?

求情目的是令法官從輕法落。要達到這目的,求情內容要反映被告者的人格、悔意和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行動,並他因這事而已承受某程度懲罰。一般來說,求情適用於任何犯罪者,所以,性侵犯者會求情、製造假文件者會求情、搶劫者會求情。法官是否接受被告的求情是另一回事。約翰的下監是因為他公開批評希律娶了他兄弟的妻子。這違反律法書。第一,律法書寫「不可露你兄弟妻子的下體,這是你兄弟的下體」(利十八16),「人若娶了自己兄弟的妻子,就露了他兄弟的下體。」(利廿21)所以,娶未離死兄弟的妻子是不合法的。但希律和希羅底可以批評這是不義的法律,所以,他們的行為是違法達義。再者,他們可以解釋他們不是猶太人,無須遵守律法書。所以,約翰的批評是誣告,損害他們的尊嚴。第二,為何要公開批評呢?約翰認為這不是一件私人的事,而是公共的事,因為律法書是給公眾的。法律可以解決他們的衝突嗎?從故事發展,法律沒有公平地處理他們的衝突,因為法律是要限制有權者的權力,但這裡沒有。沒有對有權者權力的限制之法律不可能是保護人的安全與利益,只有保護有權者權益。明顯地,法律是為希律服務了。

約翰有機會求情不是不可能,因為希律想保護約翰。所以,求情(即向希羅底道歉)肯定是一個選項。那麼,約翰會如何選擇?第一,若約翰求情,這違背他的信念和人格。所以,他不會求情,其門徒也不想他求情。第二,若約翰求情,希羅底會質疑他的求情只為減刑和釋放,與真誠悔改無關。第三,約翰真的為他的批評後悔了,向希羅底求情。我們無法知道約翰的選項,也不知道他的求情(若有)是否可改變希羅底對他的憎恨。約翰的門徒會勸約翰求情嗎?他們會尊重約翰的決定嗎?

耶穌說,「我在監獄裏,你們來看我。」探望是關懷與同在,我們沒有忘記你;探望是不離不棄,不因怕被牽連而放棄了;探望是尊重與明白,所以,若在囚者因種種原因不想被探望,探望者接受,不憶測。約翰門徒有機會探望約翰嗎?我們不知道,但馬可紀錄了,「約翰的門徒聽到了,就來把他的屍體領去,放在墳墓裏。」這行動說明了約翰門徒沒有因怕被牽連而放棄對約翰遺體的處理。這使我想起俄羅斯異見者納瓦爾尼(2024216日)之死,數千人不顧克里姆林宮的威脅參加他的葬。若我們不是被囚的,不要忘記耶穌說,「我在監獄裏,你們來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