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時,家中常有客人來訪。我不知道他們與父母談些甚麼,但可以肯定的是,當他們準備離開時,父母總會挽留他們吃飯。客人通常會婉拒,而父母則笑說:「擺多一雙筷子啫。」在六十年代物資匱乏的年代,能吃得飽並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對年幼的我來說,「擺多一雙筷子」意味著多了一個飯桌上的競爭對手。然而,我萬萬沒想到,這句話竟深深影響了我日後的生活。
約翰福音所記載耶穌使五千人吃飽的記號,與其他福音書略有不同。例如,馬太和馬可強調耶穌對群眾的憐憫,但約翰卻沒有提及憐憫之情。這有點像我父母留客人食飯一樣,與憐憫無關。其他福音書沒有交代五餅二魚的來源,而約翰則特別指出是由一個孩子提供。為何約翰選擇記錄這個孩子的角色?他是怎樣的一個孩子?為何他身上會有五餅二魚,而其他人似乎沒有?又為何他願意捐出自己的食物?坦白說,這些問題並不容易找到確切答案。因此,我們往往將焦點放在耶穌餵飽五千人的記號上。以下,我嘗試從那個孩子的角度,重新思考這件事。
一般父母都會教導孩子要學會與人分享。例如,他們會試探孩子是否願意與自己分享零食;又或者,擔心獨生子女缺乏與他人分享的性格。分享的目的並非出於功利主義,而是源於人與人之間相處的責任與義務。在耶穌的時代,款待客人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價值。在耶穌教導門徒禱告的例子中(路加福音第十一章),他用了這樣一個比喻
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裏去,對他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因為我有一個朋友旅途中來到我這裏,我沒有東西招待他。那人在裏面回答:『不要打擾我,門已經關了,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我告訴你們,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也會因他不顧面子地直求,起來照他所需要的給他。
在這個比喻中,最尷尬的人其實不是那位深夜求餅的朋友,而是屋主。因為在當時的社會文化中,屋主有責任款待來訪的朋友。若他拒絕了這項義務,便會被視為冷漠無情,甚至遭人批評。因此,那位朋友不顧面子地懇求,不僅反映了他的迫切需要,更像是一種道德上的施壓,讓輿論站在他的一方。
明白「款待客人」是當時社會的重要價值後,我們便有理由相信,這孩子自小就被教導分享的意義與重要性。從這角度看,他願意拿出自己的食物與人分享,似乎是再自然不過的事。然而,他是否曾經掙扎過?我們不得而知。但若他真的有掙扎,那掙扎可能並非來自「五餅二魚是否足夠餵飽五千人」的問題,而是源於「自己的需要」與「分享的抉擇」之間的拉扯。他的考量不是分享是否有效,而是自己是否願意分享。如果他沒有掙扎,可能是因為當下他並不感到飢餓,未曾想到三小時後的情況;又或者,是因為他的父母不在身旁,沒有人阻止他捐出食物。
此外,這孩子的經驗也帶出另一個值得注意的觀察:為何孩子會攜帶食物,而成人卻沒有?要知道,在當時的社會,並不是隨處都能購買食物。而且,他們是遠道而來,為了過逾越節,攜帶食物本是理所當然的事。因此,這段故事並不是要表達孩子比成人更有準備,而是讓我們重新理解「掙扎」的本質。這也或許解釋了為何約翰特意記錄孩子的角色——突顯出成人與孩子在心態上的差異。成人的細心與對效率的追求,往往使我們失去了那份單純分享的心。
這個故事讓我想起教會的一段經歷。每次崇拜結束後,弟兄姊妹常會相約到附近的食肆用餐。然而,我們當中一些較貧困的弟兄姊妹往往無法參與——因為一餐動輒一百多元,對他們而言並不是一個小數目。後來,教會決定在崇拜後舉行飯聚,大家一起留下來吃飯,採取自由奉獻的方式。參加者有四十多人,從購買食材、煮飯到清潔,每一環節的安排都不容易。從最初的興高采烈,到中期出現埋怨;從一開始自己煮以降低成本,到後來請人幫忙煮食;從最初歡迎任何人參與,到後來有人埋怨某些參加者缺乏體諒與付出。這段路走來不易,但我們已堅持了十四年,直到今天。現在主要由一位弟兄和三位姊妹負責,煲湯成了最重要的部分。每當有人提出批評或埋怨,我都會提醒弟兄姊妹,我們的初心是「擺多一雙筷子」。有飯就有聚,有聚就有飯。有位朋友曾分享,他的教會也有煮飯給街坊,但卻沒有團契生活——因為他們沒有留下來一起吃飯。而我們,是一起留下來吃飯的。
我們的飯聚,並不是出於憐憫,而只是因為「在一起」,就「一起吃飯」。就像五餅二魚的孩子,我們沒有想得太遠,也沒有評估自己的能力,只是抱著一個簡單的心願——願意為人「擺多一雙筷子」。這一做,就做了十四年。這些年來,有人加入,也有人退出。我們並沒有持守甚麼宏大的信心或異象,因為分享本就是人的基本行動,不需要太多道理來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