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0日 星期日

上主的愛 (路十五 1-2, 11-32)


 


今年預苦期的第四週,選用的福音課是路十五1-311-32。這是有關失去、悔改與接納的故事。這個故事之所以吸引人,是因為它有多重面向,即無論站在父親、大兒子還是少兒子的角度,都會有不同的發現和領受。這次,我嘗試站在大兒子的角度閱讀這個故事。

15:2的背景下(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耶穌)接納罪人,又同他們吃飯」),我們或許會指責大兒子的不是,因為他似乎代表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心態。他對那位走投無路的兄弟無同情和無關懷。大兒子只強調自己的盡責,卻對兄弟的行為斤斤計較。故事沒有交代這兩兄弟之間的感情。例如,哥哥是否曾力勸弟弟不要提出分家產?又弟弟是否一直都「吞 pok」(偷懶)?他們過去的感情或多或小都會影響兄弟之情。然而,大兒子的不滿和憤怒真的不合情和不合理嗎(第28)?

大兒子對父親生氣的原因之一是他說:「我服侍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第29節)。這顯示了大兒子遵守十誡中的「孝敬父母」。例如,他沒有在父親還在時提出分家產。相反,小兒子提出分家產等同向父親說,「我希望你早點死」,因為除非父親主動,否則,分家產都是在父親死後發生。然而,大兒子似乎並未因此而得到父親的讚賞。第二,大兒子向父親抱怨,「你從來沒有給我一隻小山羊,叫我和朋友們一同快樂」。重點不在於小山羊,也不在於派對,而是大兒子在意的是他的孝敬未獲得公眾認同。或許,你會認為孝敬是天公地義,何來需要有公眾認同呢?然而,從人事管理角度來看,恰當運用公眾認同有助鼓勵員工士氣和建立團隊。同樣,家庭成員之間沒有例外。第三,大兒子擔心他承繼父親的份會因小兒子回來而受影響,因為父親似乎寬恕小兒子的一切。因此,父親向大兒子保證說,「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第31節),即使大兒子的承繼不會因此受影響。以上問題帶出一個基本問題,即大兒子的不滿、小氣和擔心是因他的胸襟狹窄還是父親對待兩個兒子做得不夠公平

20年前,當朋友(一間國際學校的校監)建議我考慮將小女兒轉校過來,因為按能力教學較適合她。我自問,若大女兒也想轉到國際學校,我該如何選擇(經濟考慮)?若她留在本地學校,她會覺得我對妹妹偏心嗎?後來,大女兒往英國讀大學,而小女兒往台灣。小女兒告訴我說,「我是同學中唯一到台灣升大學。」當我向她們解釋我的考慮時,那時的他們可以明白和接受嗎?如何讓她們不覺得需要比較,並相信我是盡力為他們著想呢?如何做到對待不同不一樣和一視同仁是為父的不容易。

這個故事中的父親可能已盡力做到不偏心,例如,他答應不會將大兒子的份分給小兒子。接受者如何閱讀不是父親可以控制的。所以,大兒子的經驗如何閱讀父親的心成為重點之一。第一,肯定父親(上主)對自己的愛。大兒子誤以為父親對小兒子的愛的增加就會減少對他的愛,因為他對愛的體驗是有容納量和有排他性的。然而,這對愛的理解並不適用於上主,因為上主是愛。上主無條件的愛必然是不受容量限制,也不會排他性。上主愛A教會不會因此減少對你教會的愛,上主對B的愛不會因此減少對你的愛。這是我們要有的大公精神。第二,父親(上主)的愛是有偏愛的。詩五十一17,「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這正是小兒子的情況。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第21節)上主的偏愛不只對悔改的人,也是對貧窮人、社會邊緣者、受到不公義對待的人。這不是因為他們的道德比其他人優勝,而是因為他們的需要。耶穌接納罪人,又同他們吃飯(第2節),不是一定因為他們更願意悔改,而是因為他們被邊緣、被排斥。第三,父親(上主)不但邀請我們參與祂為蒙憐憫者慶祝,更邀請我們效法祂憐憫有需要的人。然而,這些需要憐憫的人不只是與我們不認識的貧窮人和罪人,更可能是曾傷害我們或我們一直憎恨的人。大兒子的困難不一定因為他不願意憐憫有需要的人,而是因為這些需要憐憫的人是他的親人,甚至曾傷害他的人。對你來說,他是誰呢?你願意寬恕和接納他們嗎?

在預苦期,求主讓我們體驗上主對我們的愛時,也效法主對貧窮人的偏愛,並從上主的愛中得到力量,寬恕和接納那些不可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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