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3日 星期六

擺多一雙筷子(約六1-15)


年幼時,家中常有客人來訪。我不知道他們與父母談些甚麼,但可以肯定的是,當他們準備離開時,父母總會挽留他們吃飯。客人通常會婉拒,而父母則笑說:「擺多一雙筷子啫。」在六十年代物資匱乏的年代,能吃得飽並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對年幼的我來說,「擺多一雙筷子」意味著多了一個飯桌上的競爭對手。然而,我萬萬沒想到,這句話竟深深影響了我日後的生活。

約翰福音所記載耶穌使五千人吃飽的記號,與其他福音書略有不同。例如,第一,馬太和馬可強調耶穌對群眾的憐憫,但約翰卻沒有提及憐憫之情。這有點像我父母留客人食飯一樣,與憐憫無關。第二,其他福音書沒有交代五餅二魚的來源,而約翰則特別指出是由一個孩子提供。為何約翰選擇記錄這個孩子的角色?他是怎樣的一個孩子?為何他身上會有五餅二魚?其他人沒有嗎?又為何他願意捐出自己的食物?坦白說,這些問題並不容易找到確切答案。因此,我們往往將焦點放在耶穌餵飽五千人的記號上。以下,我嘗試從那個孩子的角度,重新思考這件事。

一般父母都會教導孩子要學會與人分享。例如,父母會試探孩子是否願意與自己分享其零食;又或者,父母擔心獨生子女養成缺乏與他人分享的性格。在耶穌的時代,款待客人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倫理。在耶穌教導門徒禱告的例子中(路加福音第十一章),他用了這樣一個比喻,

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裏去,對他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因為我有一個朋友旅途中來到我這裏,我沒有東西招待他。那人在裏面回答:『不要打擾我,門已經關了,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我告訴你們,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也會因他不顧面子地直求,起來照他所需要的給他。

在這個比喻中,最尷尬的人其實不是那位深夜求餅的朋友,而是屋主,因為在當時的社會文化中,屋主有責任款待來訪的朋友。若他拒絕了這項義務,便會被視為冷漠無情,甚至遭人批評。因此,那位朋友不顧面子地懇求,不僅反映了他的迫切需要,更是一種道德上的施壓,讓輿論站在他的一方。

明白「款待客人」是當時社會的重要價值後,我們便有理由相信,這孩子自小就被教導分享的意義與重要性。那麼,他願意拿出自己的食物與人分享,似乎是最應該的事。然而,他是否曾經掙扎過?若他真的有掙扎,那掙扎可能並非來自大人的關注,即「五餅二魚是否足夠餵飽五千人」,而是源於「自己的需要」與「分享」之間的張力。如果他沒有掙扎,可能是因為當下的他並不感到飢餓,未曾想到六小時後的情況;又或者,是因為他的父母不在身旁,沒有人阻止他捐出食物;或他相信他饑餓時,父母一定會給他食物。當然,這孩的行動也無形中挑戰大人,即你們的餅和魚呢!

大人真的沒有食物?要知道,在當時的社會,並不是隨處都能購買食物。而且,他們是遠道而來,為了過逾越節,攜帶食物是理所當然的事。我相信大人都有帶食物。因此,這故事並不是要表達孩子比大人更有準備。這故事是讓我們對自己「掙扎」的理解,即我們是否傾向用成功與否、有幾多影響力來影響我們的決定還是因這事是對就做,不用想太多?這也或許解釋了為何約翰特意記錄孩子的角色,就是突顯出大人與孩子在心態上的差異。大人的細心與對效率的計算往往使他們失去了孩子那份單純分享的心,即對就做。耶穌說,「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像小孩子一樣,絕不能進天國。」(太十八3

這個故事讓我想起我教會的一段經歷。每次崇拜結束後,弟兄姊妹會相約到附近的食肆用餐。然而,我們當中一些經濟較貧困的弟兄姊妹往往無法參與——因為一餐動輒一百多元,對他們而言並不是一個小數目。崇拜使我們聚,但食飯卻使我們散。後來,教會決定在崇拜後舉行飯聚,鼓勵大家留下來吃飯,採取自由奉獻的方式。參加者有四、五十人,從購買食材、煮飯到清潔,我們都是自己做。從最初的興高采烈(因為有加菜),到中期出現埋怨;從一開始自己煮以降低成本,到後來請人幫忙煮食;從最初歡迎任何人參與,到後來有人埋怨某些參加者缺乏體諒與付出。雖是如此,但我們已堅持了十四年了,直到今天。現在主要由教會內一位弟兄和三位姊妹義務負責,煲湯成為了飯聚重要記號。我們從起初攪飯聚就沒有想得很遠,只抱著「擺多一雙筷子」心態,並持守有聚就有飯、有飯就能聚。有位朋友跟我說,他的教會也有排飯給街坊,但卻沒有團契生活,因為教會的兄弟姊妹沒有留下來與街坊一起吃飯。我說,「我們不是派飯,而是視飯聚是崇拜的一環。崇拜是一起吃飯,崇拜是擺多一雙筷子。」

我們的飯聚,不是出於憐憫,而只是因為聚在一起就一起吃飯。像五餅二魚的孩子,我們沒有想得很周密,也沒有評估自己的能力,只抱著一顆天真的心願,為人「擺多一雙筷子」。我們沒有甚麼異象,因為分享本來就是人的基本行動,不需要太多道理來支撐。守護初心的重要就是不讓困難限制了你的想像,因為想像不是用來適應困難,而是突破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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