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對另一人心動,卻不敢表達心意。一句「在愛裡沒有懼怕」使他鼓起勇氣向對方表達。在這情境中,懼怕指的是害羞。另一個情境中,有人將「在愛裡沒有懼怕」等同「想講就講」,卻沒有考慮恰當性、用詞以及對方的接受程度。結果,這樣表達帶來傷害,因為沒有懼怕不等於就有愛。這兩種情境常在人際相處中發生。那麼,我們該如何理解和實踐聖經所說的「在愛裡沒有懼怕」?
第一個重點不是認識愛,而是認識懼怕。第一,懼怕往往源於無知。我們不應太怪責人的無知,因為人避免不了某種無知。然而,無知不是免死金牌。尤其當無知強化對有LGBTQ群體的歧視,甚至在某些地方,面臨死亡威脅時,無知是罪,不是幼稚。
除了無知,第二,懼怕還源於一種已有立場的懷疑。懷疑本身不是罪,這是生活的必須的態度。例如,懷疑電郵或來電的真偽是合理的。然而,已有立場的懷疑則是把對方任何善意的行為都視為有陰謀,「笑裡藏刀」,並以「魔鬼在細節」的心態看待對方。這樣由已有立場的懷疑而伸引的懼怕不會促進理解,更談不上愛兄弟姊妹,只會強化偏見。
第三,懼怕源於已將對方「敵人化」。敵人意識使人不再相信對方有真善美的可能,只看見邪惡和威脅。醜化對方和放大對方某一項行為是對待敵人的普遍做法。非友即敵的二元思維使人以戰鬥態度相處,並自認是在為真理而戰。事實上,他們只是為自己製造的安全而戰,與真理無關。
我們常以為懼怕者的表現應該是膽怯、閃縮,但事實並非如此。為了掩飾恐懼,他們會捏造謊言,將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營造一種被壓迫的情感,搏取同情。一旦掌握權力,他們便以維護真理為名,打壓對方。
懼怕使人謙卑地認識對方,進行對話。當對話只剩下各自表達立場,懼怕就容不下愛。尼采曾說,「與怪物戰鬥的人,要小心自己不要成為怪物。」「彩虹之約」的出現,正是實踐「在愛裡沒有懼怕」,拒絕讓懼怕決定我們的回應。
愛是一份自信,因為上主愛我們。或許,社會制度、工作機會、人的面口等使我們難以感受到人間有愛,但上主是愛是真實的。我們的主愛我們,並願意親自成為人,與我們一同經歷人世間的艱難。我們或許不滿意,因為大能的主沒有即時改變一切不公義。上主沒有選擇這種方式,但這不並意味著共同受苦就不是愛,或只是無用的愛。若上主置身事外,不需經歷苦難,只是解決困難,祂不會明白甚麼是愛。這不是我們的主。保羅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神既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他,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 已經死了,而且復活了。」(羅八31-34)
因上主愛我們,讓我們成為更有愛的人。縱使我們軟弱,甚至犯罪,我們沒有放棄學習以真誠的愛待人,並靠聖靈能力,努力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愛驅逐懼怕。因此,愛不畏懼對抗,反而因愛,我們勇敢指出對方的謊言,讓對方有機會悔改,並在過程中保護那些被排斥的人。耶穌說,「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要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彩虹之約」是友誼之約,也是驅逐懼怕之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