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會年的傳統中,今主日是一個悲喜交集的日子。喜,因為耶穌基督進入耶路撒冷含意上主的拯救臨到。熟悉希伯來聖經的馬太福音作者(太廿一5),引用撒迦利亞書九9詮釋耶穌的行動。
錫安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啊,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和地騎著驢,騎著小驢,驢的駒子。
事實上,群眾對耶穌入城的歡呼不是只為耶穌而設,更是一種向所有上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朝聖者發出的宣告與信息,即上主施行拯救。然而,悲,因為這次耶穌基督進入耶路撒冷亦是他受苦的開始。他將經歷被賣、受審、受死、埋葬。所以,在有禮儀傳統的教會中,今日的崇拜會有這樣安排:崇拜開始時,唱歡樂和慶祝的詩歌,而狂讀經時,就轉到耶穌受難的故事。有些教會稱這個悲喜交集的主日為棕枝主日,也有稱之為苦難主日。棕枝所象徵的盼望,隱藏在苦難之中;而苦難,正是述說棕枝所指向的盼望。
悲喜交集是人生常有的經歷。一位朋友在星期四接獲通知,被正式聘用,兩年多的打散生涯終於結束了;然而,星期五早上,他收到香港父母的來電,告知其兄長突然離世。他說,「我來不及向家人分享我的喜樂,也未能真正感受到自己的喜樂,我就陷入莫大悲傷中。」人生的際遇,往往如此無法預期。喜與悲並非依序而來。那麼,人生際遇的喜與悲與聖週中所呈現的喜與悲有甚麼異同?
耶穌的苦難不是因為他的病痛和人生意外。這並不是說耶穌有免於病痛和意外的能力,也不是說這些個人苦難並不重要。相反,這些苦難真實而沉重,值得被看見與體會。然而,耶穌的苦難,因為他承擔了別人的苦難,並非因為他被動地被牽連,而是因為他主動承擔。耶穌的主動承擔不是基於他的責任和能力,而是因愛。保羅說,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7-8)
耶穌的受苦,因為他為罪人受苦。馬太福音作者記錄了(太廿七),
他們用荊棘編了冠冕,戴在耶穌頭上,拿一根蘆葦稈放在他右手裏,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萬歲,猶太人的王!」他們又向他吐唾沫,拿蘆葦稈打他的頭。他們戲弄他。
從那裏經過的人譏笑耶穌,搖著頭,說:「你這拆毀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救救你自己吧!如果你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呀!」眾祭司長、文士和長老也同樣嘲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和他同釘的強盜也這樣譏諷他。
在譏諷耶穌的人眼中,耶穌的苦難是他自找的,因為他攪亂社會,破壞既有秩序;只講天國理想,不設實際。若向譏諷耶穌的人說,「耶穌的受苦是為你們,讓你們的罪得赦、得自由!」他們可能會冷笑回應,「耶穌真係抵死。他如此愚蠢為我受苦。」這是福音書對耶穌受苦其中一個記錄。
苦難主日讓我們從耶穌的受苦中體會為罪人受苦的愛和赦罪的愛,並回應在苦難的人。同樣,來自馬太福音,耶穌說,
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浪在外,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獄裏,你們來看我。(太廿五35-36)
然而,在明白耶穌的受苦與回應身處苦難的人外,我們可能也有份參與耶穌的受苦,以受苦方式參與他受苦的救贖。重點不是將受苦合理化,更不是鼓勵人去受苦。受苦往往是不義的結果。然而,在耶穌裡,受苦也可能被轉化,成為一條救贖之路:不是因為苦本身有價值,而是因為愛與真理在苦中選擇不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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