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廿二1-14的比喻關乎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和外邦人。猶太人的宗教領袖是那拒絕王的邀請的客人,甚至殺了王的使者。結果,王懲罰他們了。至於外邦人,他們也被邀請,但其中有一個人沒有尊重他的被邀請,他最後被拒絕了。故事的總結是,「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節14)雖然馬太離不開上主恩典是先猶太人和後外邦人的思想,但上主對待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一樣,即不尊重上主的外邦人也會跟猶太人宗教領袖被上主拒絕。讀者很自然會問:我是那少數的被選上嗎?我如何成為那少數的被選上?
這比喻沒有以個人道德的好壞來決定一個人的被召或一個人的被選上。第一批被王邀請的人與他們的道德生活沒有關係。若果他們是道德好人,他們就不會凌虐和殺了王的僕人。這是因為王沒有帶眼識人?又或王的朋友多是惡人?這比喻要表達王的包容和接納,不計較被邀請者的道德生活。類似邏輯也應用在第二批被王邀請人,比喻刻意說出不論善惡的人也被邀請。比喻要表達,上主的恩典與人的功德沒有關係,上主恩典是白白恩典,沒有條件,但不因此,領受者可以輕視上主恩典。但我們如何理解「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按比喻描述,被選上的是:第一,他們是那些接受上主邀請的人;第二,他們感恩被邀請,不是因為他們可以在其中炫耀自己如何重要被上主邀請,而是因為這邀請不是他們配得的。沒有第一個的回應就沒有第二的態度,但人有第一個回應不等於他會有第二的態度。所以,馬太福音相對地強調門徒的培育,以此來回應「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例如,太廿八19-20,「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導他們遵守。」成為門徒是回應上主的邀請,但成為門徒不是要贏取人被選上的可能。馬丁路德說,「真正謙卑是不知道這是謙卑。若知道的話,這已是從默想謙卑而來的驕傲。」同樣,自信地被選上的可能已被拒絕了。
每個人對上主邀請恩典的感恩表現都不一樣。我們無需劃一和無需比較,要避免陷於律法主義。一個月前,我與陳日君樞機午飯。他是上海人,我們去食上海菜。我們有三個人,他叫了三份前菜、三個主菜,還有小籠包和甜品(湯的選擇不多,他放棄了)。飯菜一到,他開心地說,「食啦」,沒有謝飯行動。相對地,有牧師在場的基督徒聚餐一定會先謝飯。謝飯可以是感恩上主恩典,但沒有在當日午飯謝飯不代表用飯者不是以感恩過活。陳樞機就是一例。我們不要將謝飯一事變得律法。讓我多分享另一例子,他是邵家臻。他被囚是因2014年佔中一事,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入獄8個月。在佔中期間,學生跟政府對話前一天,邵家臻打電話給我,請我當晚到金鐘,分享一個主題—對話。他說,「我們擔心對話破滅後可能帶來更大衝突。所以,估中者需要對對話有認識。」現在,他關注被囚者公平對待和露宿者。他不會有基督徒一般的感恩表現。在他近著有—《囚錮的社工》,自序中,「你們為我最小兄弟所做,就是為我做。」他的感恩表達在行公義和好憐憫。
以上這兩個例子想說出感恩的生命不要陷於宗教形式和律法主義。感恩不是將感謝主常掛著口邊,而是高興地分享上主恩典,並不留情面地挑戰那阻礙人分享上主恩典的制度、人和文化。馬丁路德曾說,「一個基督徒鞋匠不是在他造的鞋劃上細小十字架,而是造一雙好的鞋子,因為上主對好手工很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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