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7日 星期六

從給一杯涼水而來的平安 (太十40-42)



甚麼人須要一杯涼水?甚麼社會環境令一杯涼水變得如此重要?甚麼人會給人一杯涼水或甚麼社會因素使人給人一杯涼水變得猶疑?給人一杯涼水者會有甚麼賞賜?在香港當下環境,甚麼是一杯涼水的意思?

按馬太福音十42上下文,須要涼水的人是受耶穌差派的十二個門徒。他們被差派向以色列人宣告,「天國近了」,醫治病人,使死人復活,使痲瘋病人潔淨,把鬼趕出去。(十6-8)耶穌吩咐他們不要帶行裝,接受那接受福音者的接待。(十9-13)然而,這宣告「天國近了」的行動卻充滿危險,即宣告者可能會被拘捕、被打、被審問、被憎恨、被出賣,甚至被殺。(太十16-31)在這背景下,一杯涼水不是因一個人運動後而需要補充水份,也不是因賣不到水。一杯涼水的重要是因這行動滿足被拘捕、被打、被審訊、被憎恨、被出賣者的須要。如太廿五描述,一杯涼水可以是「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浪在外,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獄裏,你們來看我。」(35-36節)然而,當給人一杯涼水被視為一個政治行動時,給人一杯涼水者就要克服那刻的猶疑和自我審查。這是我最關注。

2019年11月,當香港中文大學成為一個抗爭戰場時,有示威者在大埔公路以不同物件堵路,但在沒有事前知會下,這對很多駕駛人士帶來不方便。當日早上,我在場。我以協助清理道路理解給人一杯涼水,讓載滿人的巴士、小巴和汽車可以通過。有些司機向我說,「你要小心。」之後,堵路再發生。在校園,我認為抗爭者無需要,也不應該破壞一輛汽車。我勸阻他們,但有些抗爭者(學生)拉開我,說,「不要勸了,免自己被打。」我可以改變的有限。給人一杯涼水需要「機警如蛇,純真如鴿」(太十16),但給人一杯涼水要有勇氣為有需要者做應做的事。

在反逃犯條例抗爭日子,有抗爭者被警察以不合乎比例武力對待,並誣告抗爭者。給人一杯涼水就是為這些抗爭者提供一個庇護、保護和支援。然而,這些行動可以被視為對抗。2019年9月19日《環球網》發表〈這群神棍對香港的毒害,超出你想像〉一文,

他們動員、組織教徒上街,在多次運動中沖在暴徒前邊擋警員;在利用宗教理由發起集會;在教會學校發起支持動亂、對抗警員的學生活動以及罷課;組織供應裝備及街頭補給;提供輿論造勢和心理支援…他們不遺餘力地在香港年輕人的心裡播毒。

它批評「宗教場所和教會學校也成為運動中暴徒的休息處,幫助其逃跑,學校內的家私佈置被布匹所遮蓋,疑藏示威物資。」最後,它強調政教分離的必須性,並認為「香港今天的教會在相當大程度上違背了政教分離原則,成為向青少年灌輸宗教意識形態的強大工具。」這些批評是扭曲事實(將避免衝突說成阻擋警察執法),甚至製造恐嚇,令教會陷入自我審查,甚至對給人一杯涼水也猶疑了。雖是如此,但仍有一定的教會堅持做應做的事,基督徒也是。

給人一杯涼水是因慈悲而作出仁道行動,但當政治凌駕一切時,慈悲和仁道行動就會被解釋為政治行動。社工劉家棟為了避免示威者因急速向後跑導致意外的可能,他主動走在警察與示威者之間,高舉雙手,不斷向警方示意身後的示威者正在撤退。他協助人道疏散的行動卻被控阻差辦公罪,更罪成,被判一年監禁。慈悲行動不可能排除政治意含,因為政治本身是處境,可任意被詮釋。仍堅持給人一杯涼水,因為他被有需要者的臉容吸引了,超越了因政治帶來的自我審查和計算。

國家安全法將通過,給人一杯涼水是甚麼意思? 2019年7月,日本基督教協會總幹事是聯署者之一,呼籲香港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保護香港人言論和集會自由、調查警權運用和進行民主化。9月2日,中國基督教協會只去信日本基督教協會,認為這信扭曲事實,要求它向中國基督徒公開道歉。結果,日本基督教協會總幹事向中國基督徒道歉了。我不認為日本基督教協會錯誤認識香港,而是中國基督教協會將政治凌駕信仰。給人一杯涼水是:(—)不讓政治立場決定我們在基督的團契;(二)堅持對人應要有慈悲,不受政治決定。

耶穌說,給人一杯涼水一定得賞賜,這賞賜就是平安(十13)。這是很弔詭。一方面,給人一杯涼水行動可能會帶來政治打壓,並不平安;另一方面,只有給人一杯涼水,我們才經驗平安。那麼,平安不是沒有壓迫,而是不拒絕給人一杯涼水。

2020年6月14日 星期日

神學教育:記憶與生命教育



近日,港澳辦、中聯辦和教育局局長對學校、老師和學生的言論和行動使我們極度擔心。他們口口聲聲說,不准將政治帶入學校,但他的行動本身已是一個政治行動。他們對教育的關注,因為他們很清楚教育決定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的性格和身份。人才可以從其他地方招募,但性格和身份就不可能。性格和身份的重要,因為他們決定這個國定或地區不可被取締的主體性。沿著這對教育的理解,我們會如何理解神學教育?

基督徒中有一種講法,接受神學教育因為要裝備,服務上主和教會。另外有些基督徒會認為接受神學教育是回應上主對他的呼召,作傳道牧者。這種對上主委身態度令人欣賞和羨慕,但以上理解有意或無意將神學教育工具化。神學教育工具化不是不應該,因為一個傳道牧者不可能不懂講道、帶領崇拜等。但問題是:當某神學院的神學教育並不如期望中能裝備學習者服務上主和教會,並當傳道牧者時,這所神學院提供的神學教育是否出了問題呢?所以,有基督徒批評某些神學院的神學教育過於學術,甚至曲高和寡。不幸地,崇基學院神學院是曾被或被批評的對象之一。事實上,我們的課程沒有教你帶查經班,講道學和崇拜學不是必修,輔導技巧訓練有限。若從事神學教育工作者沒有計劃將課程變得實用性時,所謂的裝備應是甚麼意思?

按我起初說,教育的核心不應是培育人才,應是培育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的性格和身份。這兩者不是排斥,但有核心與非核心之別。神學教育的核心是要培育教會和基督徒的性格和身份。於我來說,這牽涉二個責任。第一,神學教育是記憶的教育,即守住記憶,並成為這記憶一部份。查實,神學教育課程中的聖經研究、教會歷史、神學建構和實踐神學就是一個記憶的教育。其中牽涉選擇記憶甚麼、如何認識和詮釋記憶、如何重構記憶、這記憶與個人記憶的互動、如何向這一代傳遞記憶。記憶不是一次完成的事,不但因為我們選擇記憶甚麼和如何詮釋記憶都離不開我們受身處的社會影響而帶來某種強調或偏見,更因為生活遭遇可以豐富,也可以扭曲記憶。在記憶過程中,教會和基督徒認識自己跟其他群體的不同,並以這記憶詮釋世界。面對國家安全法將要在香港立法和施行時,對耶穌基督的記憶讓我們肯定上主對個人和受欺壓者的愛勝於祂對作為社會制度的以色列國愛。那麼,如何肯定國家安全會為人民帶來安全,而不是保護當權者利益?數天前,行政局成員葉劉淑儀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她說「要相信祖國、相信基本法」,但我會更傾向說,唯有國家受人民監管或人民也可決定國家才會相對地肯定國家安全會為人民帶來安全。

第二,神學教育是一種生命的教育,讓人有承載痛苦或悲劇和傳遞希望的生命力。這是基督徒的性格和身份。承載痛苦或悲劇,不是逃避,不只是因為痛苦或悲劇是人生一部份(例如,天災人禍),更因有勇氣講真詬和堅持真理而要承擔的結果。所以,承載痛苦或悲劇有一定是選擇結果。然而,神學教育也是希望教育,因為耶穌基督是受苦的基督,也是復活的基督。希望就是在眾人認為沒有可能仍相信有可能,也是在眾人認定這美好可能會發生時,卻相信不止如此的可能。神學教育就是培育和傳遞這份生命力。跟一位在南蘇丹當宣教士的香港女子談話,她在一條極貧窮鄉村的學校工作。她分享,相對於男生,女生能完成中學是較少,因為他們很多在10多歲就被嫁了。此外,當我們常說,教育可以脫貧時,當地經濟根本不可能給他們任何工作。我問,「我明白教育本身是有意義的,但我想知道教育帶給他們在生活上,有甚麼具體意義。」她回答,「不發工資是日常,務農不一定有得吃,要有收成,又不被搶...無力惑很大,面對蝗災,我們無所作為。」最後,她引用一位神父分享,「(教育)呼籲學生,特別是男生,必須努力捍衛家中女生,要有勇氣勸長輩,不要為了牛而犧牲姐妹,免得她們被逼嫁人,放棄升學。」他們的服務展現了承載痛苦或悲劇和傳遞希望的生命力。

神學教育是裝備,但這不是以工具性或功能性為主的裝備,而是以記憶的教育和生命的教育為核心的裝備。不論那在神學院提供的神學教育還是在教會提供的,接受神學教育不純只屬於那些被呼召當傳道牧者的選項,更是基督徒要有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