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 星期四

維護生命:寫在反逃犯條例修訂二讀前 (徒三12-16)



612,警察以不合乎比例的暴力驅逐示威者,並帶來多人受傷。可恥的,政府扭曲地說,這是因示威者暴力所致,卻不肯面對最徹底的暴力是來自它自己。在這個由強權,無恥和無人性主導的年代,我們有甚麼仍要堅持?

雖然生命的創始者—耶穌—逃不過權力的暴力而被殺死,但上主卻叫他從死人中復活,因為生命的上主不容許生命被侵犯(徒三15)。從死人中復活的耶穌不只見證祂的無辜,更宣告那些以暴力和死亡威嚇踐行公義者的做法最終是失敗。生命的上主站在被釘死耶穌的一方,以耶穌復活向眾生宣告上主是生命的上主,並以行動使那從母腹裏就是瘸腿的人可以行走。當基督徒認信「必須順從上主,勝於順從人」時(徒五29),順從上主就是追隨生命的上主,即維護生命、尊重生命,並活出生命的尊嚴。

我們沒有反對犯罪者應要承受當得懲罰,但我們不接受涉嫌犯罪者得不到司法公正對待。再者,我們對一個沒有人民監察,並按自己利益製定和解讀法律的政府沒有信任。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可能基於恐懼被誣告,但基督徒更基於追隨生命的上主,即維護生命。縱使涉嫌犯罪者真的犯罪了,但這無損他應得到有公正、公平和公義的審訊。維護生命不僅對受害者,涉嫌犯罪者的生命也要維護。以「不想令香港成為逃犯天堂」的所謂高尚理由來否定對涉嫌犯罪者生命的維護是侮辱生命。當一個政府將侮辱生命說成為維護生命,這跟將耶穌釘十字架沒有分別。追隨生命的上主必然委身於維護生命,而表現於對司法公正、法治和受監察的政府之維護。

追隨生命的上主就是要尊重生命。有人認為尊重生命是反對墮胎、反對安樂死,但我會認為尊重生命的最基本是肯定每一個人都有意見表達的自由,並有參與追求共善的責任和權利。不錯,香港人有遊行自由、有意見表達的自由,但當超過100萬人以遊行表達我們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時,政府竟可以不理,而選擇繼續進行二讀。尊重生命的政府必須聆聽民意、主動與市民對話、鼓勵市民參與追求共善,但這卻不是我們的政府呀!香港政府是中國政府的奴隸還是香港人的僕人。對政府來說,尊重生命只有「你做你的,我繼續做我的」的意思。這是侮辱生命,不是尊重生命,因為生命只剩下個人意含,沒有參與追求社會共善的權利。追隨生命的上主就是委身於尊重生命,而表現於對參與和影響社會決策權利的維護。

6月9日有100萬人出來遊行是香港人活出人性尊嚴的見證。那刻,我們說,香港人太美了。但我們更不要忘記當晚留下、昨日留下和今日堵塞馬路的示威者。他們同樣展現出對香港的熱愛、對香港的承擔和對不尊重生命政府的厭惡。他們絕大部份是非暴力,他們舉起雙手向前行,不遵守那維護不公義的秩序之虛偽性。他們大部份都是青年人。生命尊嚴須要活出來,而他們展現了。然而,有些人選擇以暴制暴。面對制度的暴力,我們不是不可以用武力反抗,但我們愛和平勝於暴力,以致我們會用儘一切想像力踐行非暴力。追隨生命的上主就是活出對他者的承擔、愛和平勝於暴力,而表現於非暴力對抗、公民抗命、罷工罷市罷課,並進入在威嚇和暴力發生可能的地方,減少暴力發生的可能性。在衝突地區,教會要在,不是要退。

因生命的上主給了我們生命,我們沒有不站出來的選擇,也沒有不委身於維護生命和尊重生命的選擇。我們要向侮辱生命的政權、法律、警權和人心宣告他們的終局是死亡,因為他們選擇與生命的上主隔離了。在這個由強權,無恥和無人性主導的年代,我們要堅信生命的上主,並倚靠上主,展示出維護生命和尊重生命的情操,見証人的尊嚴從不會被剝奪 ,也絕不可欺負。

2019年6月10日 星期一

在哀聲與盼望中團結



一般來說,我們會認為團結是一件美事。例如,上下一心、團結香港基金。現實是,團結並不容易產生?更重要,是否一切團結都會促進愛和公義?今日所讀的聖經(徒二1-21、創一1-11)正嘗試回答以上問題。

表面看來,語言是一個重要原因將人分離。因語言隔膜,我們不明白對方所說,並可能因此使各方誤會。這是我們在外地旅行的體驗。然而,經驗又向我們說明,共同語言不必然促進溝通。反諷的,共同語言可以是一種暴力的結果多於團結的記號。例子,台灣在國民黨專政時代就排斥台語和原主民母語,要求眾人說國語(國家的語言)。今日中國政府對新彊維吾爾人民的語言政策也是暴力多於團結。若共同語言與團結沒有必然關係,我們如何理解徒二1-21?

在五旬節那日,門徒說起別國的話。作為使徒代表的彼得以上主對先知約珥和以色列人的應許來解讀這事。彼得覆迹約珥書,說,

     上主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血肉之軀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 
     少年要見異象;你們的老人要做異夢。在那些日子,我要把我的靈澆灌,甚至給我的僕人
     和婢女,他們要說預言。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
     有煙霧。太陽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光榮的日子未到以前。那時,凡
     求告主名的都必得救。(節17-21)

按約珥書二28-32的上下文,上主因為聽到以色列人的哀聲(珥一1至二27)而作出公義宣告的應許(珥三1-20)。上主的應許是要恢復誠實者之地、從敵人之手解救以色列人,並進行公義審判。珥二28-32就是上主回應以色列人哀聲到的轉捩點。異象、異夢、預言、神蹟奇事和天上地下的自然變化是上主臨在和拯救的符號。然而,符號的重要是他們所指向的事,而不是符號本身。換句話說,沒有這些符號不等於他們要指向的事不會出現,因為要指向的事並不倚賴符號。因此,雖然在五旬節當日,門徒中沒有經歷異象、異夢、預言和神蹟奇事,但彼得仍引用珥二28-32解讀門徒說出不同地方語言的經驗。指出耶穌是上主的神蹟,耶穌的復活證明上主的拯救已發生。人類因罪使他們分離,人類也因耶穌的救贖使他們團結。

按約珥書和使徒行傳經驗,跨越語言隔膜肯定有助團結,但團結之可以出現,因為上主聆聽了以色列人的哀聲。哀聲是因受到不公義對待、哀聲是因伸冤無門、哀聲是因我們活在罪中,不能自拔。或許,這份沉重的哀聲令人透不過氣,但它卻是團結之源,因為脫離了哀慟的團結是虛偽的。六四就是對團結和虛偽團結最好說明。上主不會在刻意忘記、逃避承擔和看搵食為至上者中臨在,卻在發出哀聲的人群中。

團結之可以出現,因為上主的救贖已發生,並成為發出哀聲者的盼望。對上主救贖的盼望就是對公義彰顯的相信。在哀聲的日子,我們何來可以相信復活上主是我們的盼望?對股市、樓價、一帶一路,甚至中國夢不是更具體,更實際嗎?這可能是,但由這些盼望而建立的團結是利益優先、弱肉強食,而無權者被犧牲了。由上主救贖形塑的團結不必然令我們即時化險為夷,但卻使我們相信公義和愛才是最後。

團結不是靠人數,也不需要甚麼愛國,而是因上主在我們哀聲中,並耶穌的復活成為我們的盼望。今日的遊行是香港人要向不符合司法公正的逃犯條例修定說不。修例是一種偽裝法治的人治。香港人遊行沒有一定成功改變政府,但我們卻在眼淚與盼望中團結。上主的靈也臨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