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 星期一

餘民新身份(彌迦書四1-8、五7-9)


彌迦書的主要信息之一是上主審判。上主審判猶大國的掌權者,有權力者和人民罪,因為他們拜偶像(一7)、濫用權力壓迫貧窮人(二1-2)、謊言和搶掠(六11-12)。表面看來,彌迦書的主要行不義者。現實是,彌迦的話對他們沒有太大意義,因為往往他們悔改機會不高。因此我會認為受害者才是彌迦要對象。那麼,重點不只是上主審判是上主救贖和應允。這是我今日要分享的。

第四章明顯地是對受害者說的。其中有,「他必在許多民族中施行審判,為遠方強盛的國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四3耶和華說:在那日,我必聚集瘸腿的,召集被趕逐的,以及我所懲治的人。我要使瘸腿的成為餘民,使被趕到遠方的成為強盛之國。耶和華要在錫安山作王治理他們,從今直到永遠。」(四6-8這兩個應許對在戰中的受害者、常生活在戰爭恐懼和在備戰狀態的人民特別有意思然而上主的應許猶大國的受害者,在他們有生之年沒有經驗到和平,也沒有經驗到被救贖。不只是彌迦先知這一代(主前700),他們的下一代和以後數百代也沒有經驗到和平和救贖。今日的以色列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衝停止。那麼,如何理解上主的應許和安慰?我會說,這是一個信念,不是一個事實。信念不是由相對於事實來証明它的有效性,信念是一種價值,指引生命,並讓人可以超越當下,不被當下或現實吸納。例如,常說的「人在做天在看」就是一個信念天在看」是不是一個考慮,但它指引做人處事的態度。雖然彌迦書寫給主前8世紀的人,但過了2700年的今日,我們仍繼續讀,因為它是信念。其中我們熟識的,「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上主同行」。(六8

對上主救贖的信念外彌迦書再為餘民建立另外兩個身份。「雅各的餘民,必在許多民族中,如從耶和華降下的露水,又如甘霖降在草上;他們不倚靠人,也不仰賴世人。」(五7)第一個身,餘民(受害者)是上主降下的露水和甘霖。要用露水和甘霖餘民呢?露水和甘霖將露水和甘霖聯想起滋潤,但經文卻認為露水和甘霖不倚靠人,也不仰賴世人。雖然餘民的出現因受壓迫和政治變化的結果,但上主改變了他們的命運,即他們是上主子民。受害曾為他們留下磨滅不了的痕跡,但上主子民身份使他們可以挺起胸膛,因他們是上主子民,他們不要仰賴壓迫者面色和喜好,也不要等待惡人悔改。雖然露水和甘霖的生命一瞬即逝,但他們知道賜予生命的和使生命生存的是上主。壓迫者以為他們可以自行決定人的生命時,上主子民卻以數不勝數和不可抵抗的露水和甘霖不斷出現,壓迫者無力消滅。在香港的和在海外的是餘民嗎?我們是上主在不同地方降下的露水和甘霖、上主子民,不只是因受害的緣故。我們仰賴上主,不是仰賴世人這是我信徒的信念

「雅各的餘民必在列國中,在許多民族中,如林間百獸中的獅子,又如少壯獅子在羊群中;他若經過就必踐踏撕裂,無人搭救。」(五8第二,餘民(受害者)是百獸中的獅子和少壯獅子在羊群中。這是很有趣的比喻,因為信徒多被描述為羊,欺壓的,反擊力的,但彌迦卻描述餘民是獅子,不再逆來順受,反而會反擊,至踐踏撕裂壓迫者,無人可抵擋。踐踏撕裂壓迫者不是指拿起武器,而是指他是審判者壓迫者沒餘地。沒有權力的餘民何來可以成為審判者?每一個受害者記錄犯罪者在他們身心上的罪行,每一個受害者是一個最有力的証據,以獅子的強悍指證加害者餘民是審因為上主是審判者,上主紀念受害者的痛苦。餘民是受害者餘民也是審眼淚、歎和無奈不是餘民只有的感受,餘民是公義的見證。是審不是受審者和受刑者。這是我們的信念。

餘民帶有被遺之意,他們是無權勢的,也無力的,但上主卻視餘民是上主降下的露水和甘霖,因為他們是上主子民。再者,餘民是百獸中的獅子,審判不公義者,不是受判者,因為上主是審判者這是我們從上主而來的身份和信念,人可以奪去。在這艱難時候,要有這視野、信念和自信

2021年7月3日 星期六

德性的反抗—忿怒

  (《時代論壇》第1766期,2021年7月4日) 作者: 龔立人 (請支持和訂閱《時代論壇》)

傅柯(Michel Foucault)說,「那裡有權力,那裡就有反抗。」例如,緬甸軍方濫用權力,就有人民反抗。反諷的,「那裡有反抗,那裡就有權力」。權力與反抗是銀幣的兩面,不能分割。反抗者可以不要因反抗付出太沉重代價嗎?同樣,行使權力的是否受到制衡,不令反抗升級?這一切與民主制度、法治和公民德性有關。雖然有些國家的民主制度和法治在短期內沒有改善可能,甚至倒退,但人民仍可以培養公民德性。德性的反抗沒有保證可以有效地制衡權力,也不保證可以減少因反抗要付的代價,但它為社會保存了良知與美善。
忿怒是七宗罪之一,但在受壓迫者的經驗下,忿怒卻是一種德性的反抗。受智利統治者皮諾切特傷害的倖存者和旁觀者,不可能對他和一切濫權者沒有忿怒。同樣,受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至上」政策受歧視的人不可能對這制度的既得利益者沒有忿怒。忿怒是美德,不但因為忿怒讓人說出了他們因不公義所受的傷害,更因為忿怒點燃人內心的火,拒絕接受不公義是常規,並試圖改變不公義。然而,忿怒會否令人陷於報復和仇恨?忿怒會否令社會陷於對立?被囚禁27年的南非總統曼德拉保持對種族隔離政策的忿怒和不妥協,卻不陷於報復和仇恨,以致他不但可以在就任總統期間,推動復和與真相,更沒有在長期被囚的日子,被忿怒磨損了他的在獄中的共存力。另一個例子,就是劉曉波先生在其《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所表現出對不公義的忿怒,卻沒有製造敵人。曼德拉、劉曉波和很多倖存者向我們見證了作為德性的反抗之忿怒是需要培育。一方面,我們要有勇氣忿怒,即不為壓迫者找藉口、不接受自己是不幸者、拒絕因不能改變不公義而接受現實。在壓迫下,很多人不會公開表達忿怒,甚至已被馴化到不再感到忿怒,並受指責是自尋煩惱。忿怒是否一定要公開表達?這留待以後討論「日常抗爭」時再作探討。婦女主義其中一個關注,就是培育婦女有忿怒的勇氣,鼓勵她們說出她們所受到不公義的對待。另一方面,忿怒需要受控制,免陷於「火遮眼」,失去判斷力和理智。控制忿怒從不容易,不只因為個人衝動性格,更因為濫權的權力者一步一步加強施壓。我明白薩爾瓦多游擊隊(FLMN)、愛爾蘭共和軍等成立,並他們使用暴力還擊。然而,當忿怒合理化對人暴力,容不下有對話、協商,甚至寬恕的可能時,忿怒已不是德性的反抗了。德性要求中庸,即不多,也不少。過多的忿怒是暴戾、過少的忿怒是「鵪鶉」。除不少,也不多外,忿怒是德性不能與其他德性切割,並要有實踐智慧。
神學對待忿怒的例子之一是南韓的民眾神學。民眾神學的民眾不只是人民,更是「恨」的人民。恨是因民眾長期受壓迫的經驗,包括日本佔據、美國帝國主義、國內軍權主義和獨裁、南北韓分隔、父權文化等。雖然恨是因民眾所承受的壓迫、失望和痛苦,但恨也是民眾那口求生之氣,對生不放棄,甚至報復。在肯定恨的感受之餘,民眾神學提升恨要有「斷」,從恨釋放出來,以致恨不會成為暴力之源頭,反而是社會轉化力量之來源。
神學的「斷」之可能,因為上主答應,「伸冤報應在我。」(申三十二35)第一,我們不但可以向上主忿怒,上主甚至願意承擔我們對其他人的忿怒。這是對上主極不公平,但上主情願我們對祂的忿怒多於我們對他人,甚至對自己的忿怒。第二,上主會報應,上主將本是我的事轉為祂的事。因上主已承接了我的忿怒,祂會處理這事。所以,我們可以不受忿怒,甚至報復纏繞。第三,上主的報應可以是簡單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邏輯(這可能也是我們的期望),但上主是恩典的上主、赦免的上主、復和的上主。縱使我們可能嚮往報復,但上主的恩典勝於祂的忿怒轉化了忿怒。事實上,我們成為上主兒女是因上主恩典、赦免和復和。「(上主說:)伸冤報應在我」沒有要求我們不忿怒、不向行不公義者追究,但我們可以不被忿怒控制,因為忿怒可以轉移給上主,而轉移為我們締結空間,讓忿怒是轉化力量之源頭,不是暴力之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