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 努力興建時,(他們) 卻盡情破壞」是80年代初《難為正邪定分界》的歌詞,也是我們的經驗。正邪的張力在家庭、工作、社會生活、教會等發生。我們不一定有能力阻止或改變破壞的人和事,甚至無法逃避他們對我們的影響。我們如何在這場景下生活?
耶穌的比喻(太十三24-30)正回應以上場景。這比喻只在馬太福音找到,次經的多馬福音也有記錄。第一,做好事時,有人就會在其中做壞事,他們不是無心,是刻意。第二,主人選擇不即時將代表壊事壞人的雜草除走,不是因為雜草有變成麥子的機會,也不是因為麥子需要雜草才會成長得更好,而是因為除去雜草時會殺錯良民。早期生長的麥子與雜草是極之相似。第三,麥子與雜草同時存在是生活現況,僕人要有在「夾縫」生活的耐性和生命力。第四,到了時候,主人就會將麥子和雜草分別。
首先,耶穌的比喻特別對有權力的人說的,不但因為有權力的有責任對付雜草,更因為他們較易陷入道德和政治潔淨思維。這些有權力的人是政府、學校校長、教牧、家長等。當他們越追求完善、完美和潔淨時,他們相關行動可能不自覺窒息其他生命成長。例如,當政府以完善選舉制度自誇時,容不下異見者聲音,使其政策沒有從批評中得到改善,也缺乏凝聚社會認同感的力量,最後,它只有自我感覺良好。又當教會生活事事要符合教義,教會生活可能變得彊化,沒有創意,容不下不同。當信徒離開時,教會卻怪責他們對信仰沒有熱誠。
與第一點有關的第二點是,容許雜草的存在不等於不應對付雜草。尤其當雜草已剝奪麥子的基本的成長條件時,我們就不可能讓雜草放縱地生長。問題不是對付雜草的行會動是否影響麥子成長,雜草已影響麥子成長了。例如,作為雜草的貪污會徹底破壞生活系統,令好人做不到好事,好事幫不到有需要的人。耶穌比喻不是不可對付雜草,而是要有辨識力,決定甚麼可以容下、甚麼不可以容下。辨識力的衡量不是要保護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而是保護弱勢者的生存條件和尊嚴。
事實上,我們很多時會落在與雜草的「夾縫」狀態中。例如,在保育一事上,我們不認同「明日大嶼」,不但因為這對自然會有不可逆轉的破壞,更因為香港沒有這需要。我們表達意見了,但政府仍要一意孤行時,我們只可以在「夾縫」下生活,即沒有因反對不成功,我們放棄一直堅持的環保信念。「夾縫」的倫理生活要如保羅曾說,「務要傳道,無論得時與不得時。」(提後四2)「夾縫」不是無奈,而是在失望時,仍對美善的堅持。
在「夾縫」的生活,要相信上主是在,即祂在適合時間會施行救贖和審判。所以,「夾縫」的倫理生活不關乎要識做人或委曲求全。有人選擇留港、選擇繼續當老師、選擇進入公務員體制,不是只為兩餐,更是因上主顧念在這城市生活的人,沒有放棄這城市。我們的在和工作就見證上主在「夾縫」中,即「人在做,天在看。」
「夾縫」沒有必然製造和諧,也與尊重雜草生活權利無關;相反,「夾縫」從不排除對抗、不合作、離開的可能。詩一1 寫,「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傲慢人的座位。」「夾縫」是一種居間倫理。我們沒有天真地以為對抗就可以改變不公義,但不害怕因要揭露謊言和堅持真理而要為此付代價的可能。
在「夾縫」下,雜草和散播雜草的人似乎很得意,甚至意氣風發,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報應。他們挑戰麥子,「你們奈我如何。」他們視他們不毀滅麥子是他們的寬容,麥子要感謝他們。然而,他們不介意消滅部份雜草,為要消滅麥子。在「夾縫」下,麥子被看為雜草,雜草卻視自己是麥子。雖然這是「夾縫」世界的荒謬的和瘋狂,但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麥子就是麥子,雜草就是雜草。
在「夾縫」下生活,我們不需,也不一定要以消滅對方為目的,反而沒有放棄做好人、做好事才是最基本。這與將信仰個人化無關,反而指出不要忘記我們是上主撤下的種子,在夾縫中仍可成長,仍可以為周遭世界燃點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