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9日 星期二

擺多一雙筷子 (約六 1-15)


 

年幼時,家中常有客人來訪。我不知道他們與父母談些甚麼,但可以肯定的是,當他們準備離開時,父母總會挽留他們吃飯。客人通常會婉拒,而父母則笑說:「擺多一雙筷子啫。」在六十年代物資匱乏的年代,能吃得飽並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對年幼的我來說,「擺多一雙筷子」意味著多了一個飯桌上的競爭對手。然而,我萬萬沒想到,這句話竟深深影響了我日後的生活。

約翰福音所記載耶穌使五千人吃飽的記號,與其他福音書略有不同。例如,馬太和馬可強調耶穌對群眾的憐憫,但約翰卻沒有提及憐憫之情。這有點像我父母留客人食飯一樣,與憐憫無關。其他福音書沒有交代五餅二魚的來源,而約翰則特別指出是由一個孩子提供。為何約翰選擇記錄這個孩子的角色?他是怎樣的一個孩子?為何他身上會有五餅二魚,而其他人似乎沒有?又為何他願意捐出自己的食物?坦白說,這些問題並不容易找到確切答案。因此,我們往往將焦點放在耶穌餵飽五千人的記號上。以下,我嘗試從那個孩子的角度,重新思考這件事。

一般父母都會教導孩子要學會與人分享。例如,他們會試探孩子是否願意與自己分享零食;又或者,擔心獨生子女缺乏與他人分享的性格。分享的目的並非出於功利主義,而是源於人與人之間相處的責任與義務。在耶穌的時代,款待客人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價值。在耶穌教導門徒禱告的例子中(路加福音第十一章),他用了這樣一個比喻

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裏去,對他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因為我有一個朋友旅途中來到我這裏,我沒有東西招待他。那人在裏面回答:『不要打擾我,門已經關了,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我告訴你們,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也會因他不顧面子地直求,起來照他所需要的給他。

在這個比喻中,最尷尬的人其實不是那位深夜求餅的朋友,而是屋主。因為在當時的社會文化中,屋主有責任款待來訪的朋友。若他拒絕了這項義務,便會被視為冷漠無情,甚至遭人批評。因此,那位朋友不顧面子地懇求,不僅反映了他的迫切需要,更像是一種道德上的施壓,讓輿論站在他的一方。

明白「款待客人」是當時社會的重要價值後,我們便有理由相信,這孩子自小就被教導分享的意義與重要性。從這角度看,他願意拿出自己的食物與人分享,似乎是再自然不過的事。然而,他是否曾經掙扎過?我們不得而知。但若他真的有掙扎,那掙扎可能並非來自「五餅二魚是否足夠餵飽五千人」的問題,而是源於「自己的需要」與「分享的抉擇」之間的拉扯。他的考量不是分享是否有效,而是自己是否願意分享。如果他沒有掙扎,可能是因為當下他並不感到飢餓,未曾想到三小時後的情況;又或者,是因為他的父母不在身旁,沒有人阻止他捐出食物。

此外,這孩子的經驗也帶出另一個值得注意的觀察:為何孩子會攜帶食物,而成人卻沒有?要知道,在當時的社會,並不是隨處都能購買食物。而且,他們是遠道而來,為了過逾越節,攜帶食物本是理所當然的事。因此,這段故事並不是要表達孩子比成人更有準備,而是讓我們重新理解「掙扎」的本質。這也或許解釋了為何約翰特意記錄孩子的角色——突顯出成人與孩子在心態上的差異。成人的細心與對效率的追求,往往使我們失去了那份單純分享的心。

這個故事讓我想起教會的一段經歷。每次崇拜結束後,弟兄姊妹常會相約到附近的食肆用餐。然而,我們當中一些較貧困的弟兄姊妹往往無法參與——因為一餐動輒一百多元,對他們而言並不是一個小數目。後來,教會決定在崇拜後舉行飯聚,大家一起留下來吃飯,採取自由奉獻的方式。參加者有四十多人,從購買食材、煮飯到清潔,每一環節的安排都不容易。從最初的興高采烈,到中期出現埋怨;從一開始自己煮以降低成本,到後來請人幫忙煮食;從最初歡迎任何人參與,到後來有人埋怨某些參加者缺乏體諒與付出。這段路走來不易,但我們已堅持了十四年,直到今天。現在主要由一位弟兄和三位姊妹負責,煲湯成了最重要的部分。每當有人提出批評或埋怨,我都會提醒弟兄姊妹,我們的初心是「擺多一雙筷子」。有飯就有聚,有聚就有飯。有位朋友曾分享,他的教會也有煮飯給街坊,但卻沒有團契生活——因為他們沒有留下來一起吃飯。而我們,是一起留下來吃飯的。

我們的飯聚,並不是出於憐憫,而只是因為「在一起」,就「一起吃飯」。就像五餅二魚的孩子,我們沒有想得太遠,也沒有評估自己的能力,只是抱著一個簡單的心願——願意為人「擺多一雙筷子」。這一做,就做了十四年。這些年來,有人加入,也有人退出。我們並沒有持守甚麼宏大的信心或異象,因為分享本就是人的基本行動,不需要太多道理來支撐。

 

 

2025年8月10日 星期日

飲飲食食的日常(約二1-11)


一般來說,幾乎所有的慶祝都離不開飲飲食食。例如,生日會、婚禮、中秋節、冬至、堂慶等都會有聚餐。為何飲食成為慶祝的重要元素?在昔日相對貧窮的農業社會中,飲食具有特殊意義,因為慶祝往往代表著一次能夠「食得飽」的機會。隨著食得飽不再是問題時,慶祝的焦點逐漸轉向社會地位的象徵。儘管宴會式的慶祝的意義不斷演變,其核心精神始終如一,就是分享,即分享個入的喜悅、也包括與他人一同分享其喜悅。這是約翰福音二1-11的背景。

根據約翰福音,耶穌參加在迦南的一場婚宴。當酒用盡時,耶穌將水變為酒,使慶祝沒有因沒有酒而掃興。這事只有倒水的人知道,所以,沒有因將水變酒這件事取代了慶祝的主角,即新婚夫婦及其家人。就著這件事,約翰給予一個神學主題,「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第一是否指次序上的第一?抑或另有深意?又我們如何理解神蹟?神蹟是否指因水變酒超越科學理性所能解釋的現象?還是另有更深層的意涵?簡單來說,約翰在此使用的希臘詞是  σημεῖον (sēmeion)意指「記號」或「標誌」,不是神蹟。有別於神蹟強調這事件,記號關注這事件要指向的事。

根據約翰的傳統(啟示錄十   7–9),天國的筵席是一場婚宴,象徵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預示耶穌救贖工作的完成。教會既是基督的身體,也是祂的新娘(參林後十一 2)。因此,約翰福音選擇以婚宴作為耶穌行第一件神蹟,並非偶然,而是刻意透過婚宴的喜慶氛圍,帶出耶穌所要成就的救恩。這段對婚宴的敘述帶出兩個重要神學觀點:第一,救恩不是事件發展的結果,而是一切事件的起因;第二,救恩不是要等到耶穌再來時才實現,而是在當下已經臨在並開始實現。正如每當我們看見天上的彩虹,便會聯想起上主與萬物立約的記號(創世記九   8–17);同樣地,每次我們參與婚宴,也應讓我們想起天國的筵席——耶穌的承諾與祂所帶來的救恩。因此,婚禮的擺酒與「去飲」不僅是社交活動,更蘊含深刻的神學意義。

沿著這個思路思考,婚宴中「缺酒」成為破壞整體氣氛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耶穌將水變為酒,以維持婚宴的歡慶氛圍。這引發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為何婚宴一定要有酒?為何飲酒與慶祝和歡樂劃上等號?耶穌將水變酒的行動,似乎不僅未對飲酒文化作出批判性的反思,反而在某程度上強化了既有的飲酒文化。這些質疑與批評是完合理的。事實上,這段故事對於那些面對酗酒問題的人而言,可能並無實質幫助。

慶祝與酒之間的密切關係反映了當時的文化。例如,阿摩司書九  14  記載:「我要使以色列被擄的子民歸回;他們要重修荒廢的城鎮,居住在其中;栽植葡萄園,喝其中所出的酒……」我們或許不必認同以酒作為慶祝的方式,但需要理解,在當時的文化中,酒與慶祝是密不可分的。第二,耶穌將水變為酒的行動是一個「記號」,不是神蹟,用以指出他的救恩不會因外在環境而受阻,反而他必定會完成救恩的使命。耶穌在婚宴中不被察覺的行動,正向我們傳達一個重要的信息:他一直在看顧並保守我們,使我們不至失去對救恩的慶祝與盼望。

我們感謝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但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面對不同程度的艱難,以致感到無事可慶祝,也無心慶祝。這不僅源於個人的處境,例如疾病、人際關係的張力、工作和經濟壓力等,更因為我們所處的社會充滿監控、互信崩潰、權力濫用、不講理,以及義人受害。在這樣的處境中,我們或許仍能「圍爐」——彼此關心、互相打氣——但卻說不出「慶祝」的話語。事實上,約翰福音成書於第一世紀末,當時的基督徒群體也不享有自由。啟示錄的寫作背景也是信徒面對迫害與壓迫。儘管如此,約翰提醒我們,不要因此失去對天國筵席邀請的盼望。生活中的不公義或許奪去了我們的歡笑,但耶穌所成就的救恩,使我們仍能以最大的盼望對抗失望、以最大的信心對抗荒謬、以最大的愛心對抗冷漠。

最後,或許,你會對於我以上的詮釋有所疑問,因為我的詮釋帶有一定程度寓意釋經。約翰說,這是第一個記號。記號超越事件本身,具有象徵與指向意義。神蹟只關注水變酒的奇妙過程,但記號卻留意這個行動所指向的更深層意涵——耶穌的救恩,以及祂幫助我們不陷於失去對救恩的慶祝與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