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

光照耀黑暗-高危一族 (約一1-14)

每年接近聖誕節,政府和傳媒會特別討論不要飲酒後開車、少女要小心「意外」懷孕、不要試食毒品等等。從事教育、醫療和警察界的朋友都會認為聖誕節是高危期。至於農曆新年,政府的呼籲往往只集中在飲酒後開車一事上。為何聖誕節比其他節日更高危?或許,問題應是:聖誕節對甚麼人是高危?

在聖經的時代,耶穌的出生和一生並沒有被當時廣泛接受,以致耶穌死後復活60-70年後,約翰仍舊寫:「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約一5)、「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一11)。當下的處境似乎跟約翰的時代有很大轉變。例如,在共產政權下的中國,聖誕節不但被慶祝,不接受耶穌的也參與慶祝。然而,這兩種對耶穌不同的態度只是同一種態度的兩面,其目的是一樣,即拒絕接受耶穌所代表的上主之光。黑暗最不願意有光,不但因為光指出人的罪,要求人坦誠悔改,更因為光要為那些被黑暗邊緣化的人帶出希望。原來,真正聖誕節的高危一族不是酒鬼、少女和青年,而是使人陷於黑暗種種力量。

在約翰的時代,當權者以暴力的方法禁止人慶祝聖誕節,不是因為他們不接受耶穌是上主的兒子(若是如此,這不需要用暴力對待接受的人),而是因為慶祝聖誕節正揭露他們權力的不合法性。若果聖誕節只是關乎食火雞、飲紅酒和與好朋友相聚,我們想不出一個要禁止慶祝聖誕節的合理原因。反而因為聖誕節提醒我們,上主成為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拯救我們。每一次慶祝聖誕,我們就肯定上主沒有忘記我們。黑暗權力不是最後,而是自由的光。不是因為物極必反的自然現象,而是上主的光劃破黑暗。那麼,當與坐牢的、貧窮的和被邊緣的一同唱聖誕歌時,我們不但見證著暴力和艱難沒有令我們意志消沉,更肯定我們的救贖不是來自向暴力和艱難屈服。只有對聖誕節有這樣理解,我們手上的紅酒、口中的火雞和袋裡的聖誕禮物等活動才是對光的體驗。

黑暗不一定以暴力姿態出現,因為黑暗知道基督宗教是由殉道者的血建立。因此,黑暗轉向柔性力量。它不但容許我們慶祝聖誕節,甚至更積極帶動我們如何慶祝聖誕節。漸漸地,聖誕節不再與耶穌出生有關,也連不上與上主拯救有關。它成為眾多節日中的一日,一個以消費為主的日子。少女「意外」懷孕和試食毒品不是因為有聖誕節,而是因為聖誕節刻意被掏空其內容的結果。當消費成為對聖誕節主要的解釋時,我們的關注是:那間酒店的自肋餐最抵食,而不是那些人最需要希望;那個旅行團最便宜,而不是那處需要愛與關懷。原來,聖誕節最高危一族不是少女和青年,而是資本主義,因為沒有慶祝聖誕節,後期資本主義所倚賴的消費文化就沒有生存餘地了。此刻,有基督徒呼籲「唔幫襯大地產商的聖誕」運動。運動者說:「信徒在聖誕藉物質表達心意,有如三博士給新生耶穌獻呈禮物,合情合理;我只希望這種物質表達,也能合乎公義。」。

然而,黑暗不只是一種外來的力量,駕馭我們,更是來自我們本身。我們不只是無知地和無辜地被影響和決定,更有份參與成為黑暗一部份。不論積極還是消極,個人層面還是社會層面,我們與黑暗為伍了。在夫妻、親子、同事和教會的關係上,我們都可能經驗不同程度黑暗,也是黑暗的製造者之一。光照耀黑暗,要求我們放手、悔改和尋求幫助,讓我們的生命可以再現光彩,而不是只有埋怨、憂慮與自憐。

當唱聖誕歌曲時,我們不但見證這光,拒絕向黑暗屈服,更願意讓這光照耀我們的生命,讓心中的黑暗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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