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

你的罪赦免了 (約廿19-23)

耶穌復活後,門徒被差遣,去赦免人的罪。這不關乎門徒的優越性,因為他們只是被差遣者,延續耶穌在世上的工作。在耶穌的吩咐中,門徒有赦免的權力,也有留下誰的罪的權力。這是否含意門徒有權決定誰人可被赦免和誰人不可被赦免?又門徒會否濫用其權力?然而,在十宇架上的耶穌仍為那些釘他在十字架上的人祈禱,求上主赦免他們。那麼,「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就絕不是門徒可自由決定。反而耶穌的生命提醒他們:留下別人的罪不是耶穌對待罪人的態度。

門徒被差遣去赦免人的罪,而不是宣講赦罪的福音。宣講赦罪與赦罪並不一樣,因為前者不必然需要宣講者直接參與赦罪,但後者卻需要。因此,耶穌的差遣就變得不容旺,因為犯罪的人可能是那位侵犯或傷害我的人。若是宣講赦罪的福音,我可以向一位曾傷害我的人說,「你的罪被赦免了」,但我仍舊可以沒有赦免你。但若我赦免,我就不可能口講一套,心又講另一套了。縱使犯罪者真的悔改了,赦免他的罪也不容易,因為赦免的基礎不是悔改。例如,有醉酒司機撞死了數位無辜者。縱使他向死者家人表達深切道歉,並願意接受任何懲罰,但死者家人卻拒絕赦免他,因為傷害實在太深。我們,甚至犯罪者也不會因此批評受害者不赦罪的決定。另一處境:一九五○年代未期國內的反右運動中,有三千多位頂尖的知識分子被送到酒泉夾邊溝農場勞改(距離嘉峪關只有二十公里)。這三千多位知識分子每日只得幾個蕃薯充饑,而衣服也嚴重不夠。結果,這三千多位知識分子不是餓死,就是凍死。生還的只有五百多人。死者和他們的家人沒有因國家的進步會赦免這政府。可能是他們的仇恨太深,但補償不是換取被赦罪的基礎。或許,我們沒有這些經歷,但我們可能也有類似深刻的傷害,以致真的說不出赦免。例如,在家庭關係、婚姻關係、朋友關係,甚至教會關係確實有不同程度有意的傷害。

這些傷害與仇恨不但使受害者不願意赦免,甚至可能也不接納別人對犯罪者的赦免。韓國電影《密陽》就帶出這意含。故事描述一個女人喪夫後帶著孩子搬到丈夫家鄉,希望過些簡單的生活。可惜惟一的兒子遭綁架並遭殺害,她開始進入精神崩潰狀態。及後認識了耶穌,開始教會生活,努力學習喜樂,過充實的生活。她以為自己可以原諒殺兒子的人,要求到監獄探訪兇手,希望向兇手說一句:「我原諒你」。可惜兇手在監內信主,並清楚表示上帝已原諒他的罪。她不能接受上帝已原諒這罪人,這個令她人生陷入苦難當中的大罪人,精神再次崩潰。不能接受上帝,開始很多挑戰上帝的行為,最終導致自己精神錯亂。

傷害人的人沒有甚麼合理理由可以要求被赦免。他們的悔改和補償也不足以換取被赦免。赦免從來是受害者的主動,也是恩典。基督徒的矛盾比可能比眾人更大。一方面,我們所受的傷害與一般人一樣,沒有因為信耶穌就有所減少;另一方面,我們卻被差遣去赦免人的罪,包括那些傷害我們的人。當這矛盾沒有解決的話,這就成為我們的罪疚。面對這樣矛盾,有人說,「赦免別人就是赦免自己了,給自己一個機會。」這話有它的洞見,但這不是耶穌赦罪的理由。在耶穌裡,赦罪是對他者的寬恕,給他者一個機會,而不是讓自己可以睡得安心和恢復胃口。再者,縱使侵犯者可能沒有悔意,這沒有影響耶穌對罪人的赦免。沒有悔意的犯罪者並不反映他有能力控制赦免如何發生,反而只表達他不承認他是一個罪人。原來,赦免人的罪不是一個個人心理的行動,而是公開,並因此是對抗性,因為赦罪是要指出人的罪。

我們真的可能沒有能力去赦免,甚至也不願意去赦免,因為我們所受的傷害太深了。耶穌說,

「願你們平安!」 說了這話,就向門徒等人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願聖靈安慰你們,愛你們和鼓勵你們。

2 則留言:

  1. -向也有看你的文章和書籍,很應同"赦罪是對他者的寬恕,給他者一個機會,而不是讓自己可以睡得安心和恢復胃口",甚至乎因某些原因(發生誤會)得罪了弟兄姊妹,要求他/她原諒,別人也不一定要原諒你,縱然是弟兄姊妹。

    神學一年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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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得別人原諒是恩典, 我們的悔意沒有成為我們的權利獲得原諒. 但當我們是犯罪者和被罪者時, 我們只有在原諒中被原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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