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之際,奧運會已完滿閉幕,並沒有恐怖活動發生。對香港觀眾來看,今次奧運會有以下值得關注議題。第一,有關電視台免費轉播一事。雖然最後無線與亞視合作在免費電視台播放,但世界性大型節目的獨家轉播權始終是一個還未解決的問題。究竟奧運是一個商業活動還是一個公共利益活動?若與公共利益無關,奧委會就不會要求獲取轉播權的電視台需要提供約240小時免費轉播。那麼,兩年後舉行的足球世界杯又當如何看待?政府有何角色?第二,奧運與國家意識關係。當香港正就推行國民教育一事鬧得熱烘烘時,奧運帶出若干問題值得我們留意。當香港單車選手李慧詩獲銅牌時,整個城市都為她感到興奮和雀躍。這應被解讀為一種分離意識還是國家意識?事實上,一日有香港以獨立身分參與國際活動時,這問題一日就無法釐清。另一方面,當劉翔絆倒和女子羽毛球雙打于洋和王曉因打消極波而被取消資格時,香港人如何評論這些事?這與國民教育的關係又如何?
說回來,若奧運精神是參與,不是勝利,我們如何維護這奧運精神。第一,拒絕將奧運成為一項商業活動。然而,自1984年奧運引入商業參與時,奧運本身就避不開與商業糾纏。最簡單,電視台轉播權已是一項商業運作。如何減少商業反轉來決定奧運成為重要議題之一。第二,拒絕將奧運成為一項政治活動。雖然奧委會拒絕任何政治標語帶入競賽和不列得獎牌排名,但當國旗高升和國歌奏起時,某種國際角力已出現了。為了克服以上困難,奧委會刻意提升奧運的道德性。例如,強調奧運的友誼精神和奮鬥、比賽時的更快、更高和更強和公平競賽等價值。然而,奧運的道德性卻製造新一輪問題。運動本身只是一場遊戲而已,不需太認真,贏輸問題不大,絕不需背負國家和個人榮辱感。競賽規則和公平競賽是基本,因為這有助提升遊戲的刺激性和可觀性。最緊要好玩和感覺良好是運動的基本。至於運動對個人的道德意義,這只是個人的事,不需過份吹捧。我不贊成報紙對李慧詩個人辛酸史的描述,因為這是一種將奧運道德化,使運動不再是運動,成為工貝。坦白說,今日奧運之所以有消極比賽、食用藥物、不仁道的訓練等出現就是對奧運太認真,甚至太有道德性(國家比個人重要),反而回復它的遊戲性質時,我們就更輕鬆地看待運動。這是我對我喜歡英超聯賽曼聯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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