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8日 星期三

從比較角度看宗教與歸屬 (圓卓座談)

宗教與歸屬-緬甸欽族的個案研究

宗教與歸屬牽涉兩個關注。第一,這關乎一個生命終極的課題。宗教不但為人們提供「我是誰」、「我從那裡來」和「我要往那裡去」等問題的思考方向,更讓人們在宗教生活中體驗神聖的臨在。第二,這關乎社會學的課題。例如,涂爾幹(Emile Durkheim)理解宗教為社會提供一個工具,鞏固社會形態。縱使我們不接受涂爾幹化約主義的傾向,但宗教信仰對社會形態的形塑有一定角色。基於以上有關宗教與歸屬的兩個關注,我們的問題是:(一)身份緣自因分享同一個宗教而建立的一種共同性。這種由宗教建立的身份是否可以多元性、偶發性、可商議性和混合性?又不同宗教(或不同宗教內的派別)對這問題有甚麼不同看法?(二)若一個人的宗教身份與其社群身份有關係時,我們可以如何理解他們的關係?終極性歸屬是否可以凌駕於社會性歸屬?又歸屬不只是一個心靈、心理和社會所屬,它更要求對所屬的對象之效忠。效忠是否存在排他性?宗教效忠與政治效忠是否對立?

我們不容易整理出一個有關宗教與歸屬的普遍理論,因為不同宗教和不同社會都會產生不同模式的可能。因此,我以緬甸欽族(Chin)為例探討宗教與歸屬的關係。

九成五以上的欽族是基督徒。基督教信仰為欽族提供涂爾幹所理解的社會凝聚的基礎(宗教、文字),並克服欽族不同部落之間的分歧。皈依基督教信仰關乎一個生命終極的課題,但因部落社會的組織是宗族的,所以,皈依不純粹是個人,而是社群。基督教信仰在欽族就以一個以宗族為基礎的群體信仰出現。起初,欽族與基督教有衝突的,但現在已是融合了。所以,他們自稱為欽族的利未人(按聖經,利未人是那些被上主選上的人們)。自緬甸獨立後(1948年),欽族對於緬甸軍政府不尊重杉龍協調會(Panglong Agreement)同意欽族脫離緬甸的要求,組織欽族戰線游擊隊(Chin National Front)對抗軍政府。再加上自1961年起,緬甸軍政府的佛教化政策使緬甸族與欽族的對立也成為佛教與基督教的對立。宗教是否可以超越社會群體,不受社會群體意識形態主導而提供個人在宗教、道德和知性的皈依?又參與社會群體形塑的宗教是否必然是失去宗教的超越性?

欽族的基督教信仰有兩個特色。第一,它是浸信宗傳統。浸信宗緣自宗教改革時的重洗派,強調個人信仰的自由之餘,堅持效忠於上主,拒絕從屬於其他宗教和政治。第二,欽族的基督教不是孤立的基督教,因為他們的浸信宗傳統與西方的浸信宗傳統有密切關係(這有別於本土基督教)。欽族的基督教敬虔傳統帶來一種弔詭性身份,即雖然在政教分離原則下,他們透過政治力量維護他們對其他宗教採取排他性態度。另一方面,因基督教的國際性緣故,欽族與緬甸軍政府關係也成為國際事件。


如起初所說,欽族的經驗不是一個普遍經驗,它有其政治、歷史和地理環境。所以,要從中歸納一些宗教與歸屬的理論並不可能,反而我們可以抱著幾個問題去探索:(一)终極歸屬與社會歸屬的關係;(二)宗教、歸屬與效忠;(三)宗教身份的排他性、多元性和可商議性。

2013年8月3日 星期六

不需貧窮的富足 (路十二13-21)



在上帝面前富足與富裕有甚麼關係?是否有錢的人就不可以在上帝面前富足?相反來說,是否貧窮就可以在上帝面前富足?說回來,甚麼是在上帝面前富足?按這故事的內容,在上帝面前富足是去貪念和與貧窮人分享,不要只關心自己的安樂生活。若這是富裕者的第一步經驗在上帝面前富足,貧窮人又可以如何經驗呢?

教育學院公布一項有關貧窮的研究,推算全港約有54萬市民生活在嚴重貧窮下。研究指出嚴重貧窮問題多數集中在長者階層,而大部分長者是獨居或屬於「雙老家庭」。因此,研究建議政府應盡快建立健全的退休保障制度除了從社會政策考慮如何讓貧窮人經驗在上帝面前富足外,貧窮人不只是被救濟的一群,因為他們本身已經驗一種在上帝面前富足而可能忽略了

雖然物質的缺乏使貧窮人更多嚮往物質,但分享才是他們生活的基本。他們很清楚知道,沒有分享,日子就不容易捱得過。分享是因他們的社會經歷迫出來,但同時塑造他們的生命。數年前,在菲律賓工作時,一位的士司機向我說,「有別於中國人,我們菲律賓人有幾多用幾多,沒有很多積蓄。」「當我有錢時,我會借錢給朋友。雖然我是貧窮,但錢不是最重要,朋友才是。」在另一個場合,一位學生說,「沒有錢吃早餐的同學不會餓死,因為一杯咖啡可以四個人飲,一豌麵可以四個人用。這就是我們的生活。」另一個學生說,「我沒有錢交學費,便向親戚和鄰里借錢。媽媽沒有錢開飯,也向鄰居借米。同樣,我們也是這樣對待親戚和鄰里。」對貧窮人來說,生活從來就不足夠,但彼此有借有還的分享文化就幫助他們渡過艱難的日子。然而,貸款不一定可以如期清還,甚至有人會濫用這種沒有白紙黑字的有借有還的分享文化。此外,有些人恥於開口向人借錢。這樣,不以分享為基礎的「大耳窿」就出現了,並帶來人際關係的破壞。雖是如此,但類似儲蓄互助社的組織出現,成員之間以較有系統方式彼此互助。經濟學諾貝爾得主尤納斯(Muhammad Yunus)在孟加拉推行的鄉村銀行(Grameen Bank)就是一種有借有還的分享文化。

強調貧窮人的分享關係是要肯定他們不只是被動者和領受者,他們更可以創造生活文化,在其中享受在上帝面前的富足,即分享。分享不是因為分享者有多餘,而是因為人的共同性、彼此承擔艱難、為對方擺多一雙筷子在這樣的環境孕育下,貧窮人不需要怨天尤人地過每一日,但又不放過可能有的機會。豐富時,就多吃一點和多儲蓄一點;沒有的話,就少吃一點和少享受需要花費的娛樂。雖然為如何生活已很煩惱,但睡覺醒來又是新的一天,感謝上主給生命和機會。

以上故事不是讚揚貧窮,也不是找藉口不為貧窮人做甚麼事,而是拒絕將貧窮等同待被救濟的一群相反,貧窮人有自救力量,並能體驗在上帝面前的富足,即彼此分享和承擔。只有這樣的發現和體驗,我們才不會以富裕者成為我們的追求榜樣肯定貧窮人的自救力量不是排斥富裕者和社會對貧窮者的責任,因為所謂責任,就是被邀請參與分享文化,使眾人可以不需貧窮但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