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主是否在我們中間呢?」本應是一個信徒或非信徒、信徒或牧者很正常會發問問題,但這發問卻有時被視為對上主沒有信心的表現。尤其當發問者是牧者時,問題就可能變得嚴重。例如,當德蘭修女某些通信公開後,有人就懷疑她的信仰和她所做的一切。今日的故事(出十七1-7)就是一個例子。
事件是以色列人向摩西,投訴缺乏飲用水,甚至摩西生命可能因而受到威脅。摩西理解以色列人向他的投訴跟試探上主沒有分別(稱發生這事件地點為瑪撒(即試探)),並將「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視為試探上主作總結這次經驗(出十七7)。作為旁觀者的我們,「上主是否在我們中間呢?」也曾是我們的提題,也可能是我們今日的提問。縱使這提問可能帶有投訴之意,但這不等於試探上主。然而,聖經對這事件的以色列持負面評價,選擇以瑪撒 (試探),不是米利巴 (爭論) 來理解這事件。。例如,申六16(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詩九十五8(你們不可硬著心,像在米利巴,就是在曠野瑪撒的日子)。但故事的發展並沒有記錄上主對投訴的以色列人之批評,反而上主回應他們的需求(出十七6)、向他們顯明上主的神聖(民廿13)。再者,要受懲罰的不是以色列人,卻是摩西和亞倫,因為他們不信上主和不尊重上主(民廿12)。我們不要犧牲人們歴史,將它受控於官方歷史。更重要,不要將生活問題抽象化,淡化生活需要。
「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牽涉二個考慮。第一,這關乎上主對我們的承諾與我們當下的遭遇並不吻合。即若上主在我們中間,我們當下的遭遇就不會如此。又或上主在我們中間的表現並不達到我們對祂的期望。這是一個神義論的討論。第二,這關乎一個時間問題。即我們期望上主實現祂的承諾是當下或某指定時間之內。即若我們在當下或指定時間之內經驗不到上主實現其承諾,祂就被質疑是否在我們中間。當下或指定時間有其重要性,甚至有其緊急性,但將當下或指定時間等同時間全部,我們反被當下或指定時間囚禁了。若第一個考慮與第二個考慮有關係時,「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牽涉忍耐和等候。當然,第一個考慮與第二個考慮可以沒有關係。
就著第一個考慮,我們承認有些期望可能是與上主無關,只是我們一廂情願。例如,期望利物浦球隊進級歐聯八強。所以,若失望的利物浦問「上主是否在我們中間呢?」時,他們的發問只是一種感慨,沒有期望要有認真回答。但期望示威者得到公平對待和警察受到公義受審時,這期望就與上主有關,因為「上主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說:你們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詩八十二)同樣,期望人得到基本生活需要(包括醫療、居住、日常用品)時,這期望是與上主有關,因為祂是關顧孤兒寡婦的上主。所以,當以色列人求水時,上主就給他們水。按這邏輯,為何那些被打的示威者得不到公道、為何那些患病的得不到照顧和痊癒、為何人要承受失業之苦,並由此帶來生活困難?「上主是否在我們中間呢?」
我們或許可以將責任推在那阻擋上主的人或事上、我們可以嘗試解釋上主以另一種方式在我們中間、我們可以調校自己期望、我們可以學習另一種視野(例如,我仍有多少,不是我缺少甚麼)、我們可以藉此培養忍耐和等候的德性,甚至我們可能仍充滿盼望地離世等等。或許有些以上嘗試是有效解答「上主是否在我們中間呢?」,但我們要承認「上主是否在我們中間呢?」反映出生命的真實。不但因生命有太多不順利,更因為生命太荒謬。我們期待上主在我們中間,不必然要事事逢凶化吉,而是不願看見荒謬成為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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