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幼時,我有這樣一段經歷。當時,祖母帶我去了黃大仙廟,途中經過許多乞丐。經過時,祖母會施捨一毫子給他們。這些乞丐前牡黃大仙廟行乞,因為他們相信宗教信仰會令善信有多點憐憫,甚至他們為善信提供賺取功德的機會。這個情景正好契合了可十46-52的背景。按可十一,耶穌經過耶利哥時是前往耶路撒冷。他前往耶路撒冷是出於宗教目的,即慶祝越逾節。在離開耶利哥路上,乞丐出現了,希望那些前往朝聖者出於宗教原因對他們更加憐憫。這故事的場景讓我們相信,巴底買不應該是唯一一個蒙耶穌醫治和憐憫的人。那麼,為甚麼馬可選擇記錄這故事?
馬可選擇記錄這故事的一個可能是要通過視障者巴底買向讀者傳達一個信息:即使是有著不同限制,甚至脆弱的視障者也能正確認識和跟隨耶穌,但那些被視為「正常人」卻沒有這樣做。(一)巴底貫雖然視障,卻能正確認識耶穌是大衛之子,是老師、滿有憐憫,並擁有醫治能力。相反,沒有視障的人對耶穌卻沒有正確認識耶穌是誰。(二)巴底買雖然貧窮,但當耶穌叫他時,他丟下外袍,一件他用來擋風雨、保溫暖和收集施捨的外衣,來見耶穌。相反,一些富有或有知識的人卻沒有丟下他們所有的回應耶穌的呼召。(三)巴底買雖然在社會地位邊緣,甚至被貼上標籤,但這一切並未損害他對上主的信心。相反,一些有社會地位的人只看重律法和規則,卻缺乏信心。(四)昔日巴底買「坐在路旁」,但今日他「在路上跟隨耶穌」。相反,一些走路自由的人卻沒有在路上跟隨耶穌。巴底買不僅成為一個典範,更展現了弱者的力量。
這故事肯定巴底買的信心和委身,但反諷的,視障者可能被貼上可憐角色的標籤。(一)故事中呈現的視障者缺乏個人能力,只等待他人的憐憫和幫助。我們不否認這可能是事實,因為視障者在當時社會中受到不同層面的排斥。我們相信,有些殘障者是獨立的、自力更生的,甚至不抱怨、不尋求醫治。因此,福音書對視障者的單面化描述使他們的形象變得樣板化,甚至成為對視障者的負面標籤。(二)故事中視障者獲得了醫治,恢復了「正常」。這在某種程度上間接地表明,視障是負面的,即「殘障是不好的」的信息,必須被改變。這可能加劇了殘障者對自身的自卑感。(三)獲醫治與視障者的信心密切相關。當信心與醫治之間存在一定的關聯時,這意味著未被醫治的人被視為缺乏信心。無形中,這給視障者帶來了壓力或罪疚感。這種觀念在某些醫治活動中仍然存在。我提出以上的關注不是作者馬可要傳遞的信息,但事實卻是有這影響。巴底買獲肯定了,但同時,視障者被否定了。我們可以如何解讀這福音呢!
今日舊約經課耶三十一7-9為我們在提供一個在肯定視障者,卻不扭曲視障者的參考。上主向流離失所的以色列人說,
看哪,我必將他們從北方之地領來,從地極召集而來;同他們來的有盲人、瘸子、孕婦、產婦;他們必成群結隊回到這裏。他們要哭泣而來。我要照他們懇求的引導他們,使他們在河水旁行走正直的路,他們在其上必不致絆跌;因為我是以色列的父,以法蓮是我的長子。
要留意,在上主救贖日子,盲人、瘸子、孕婦、產婦沒有被遺棄,沒有被視為負擔。他們與沒有殘障的一起,彼此支持,回到上主應許之地。殘障沒有任何改變,依舊有殘障,改變的是環境。即他們可以安全地走路,沒有障礙,可以平安地和輕省地回到上主的召集。耶利米異象向我們說,盲人不一定代表他們是缺陷,他們的缺陷是外在給他們。所以,有些視障者不認為有須要改變他們的身體狀態,有些人卻持相反立場。每個人故事都不同,不須劃一。此刻,我想像一幅很美麗的天國圖像,裡面有盲人、聾子、瘸子和啞巴,每個人都被接納和擁抱,自由地和無障礙地相處。我們為巴底買感恩,但沒有需要視他的經歷為樣板。巴底買向我們見證,他對耶穌的認識、信心和跟隨是他回復視力後發生,但更多視障者向我們見證,他們對耶穌的認識、信心和跟隨沒有受視障限制。福音是在上主國,我就是我,我可以是視障,也可以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