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9日 星期六

我們有彼此,我們是彼此


 

今日是教會年的將臨期第一主日,傳統上稱為「盼望的主日」。然而,在我們當中,已有128個生命逝去,150人仍然失聯(截至執筆之際),近2000個家園被燒毀。此刻,盼望究竟有什麼意思?諷刺的是,許多人在等待失聯親人的消息時,卻經歷失望。一位在中途宿舍居住的智障者,週未回家住,得悉他的父母在這場火災離世了。盼望是否只有復活的意思?這場災難讓我們明白,盼望並不是因為世界沒有黑暗,而是因為盼望正是在最黑暗的現實中出現。

黑暗是生活的現實。一方面,黑暗是上主創造大自然的現象。創世記說,「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一日。」又例如,我們常象徵性把颶風、地震和火山爆發視為黑暗,認為它們威脅生命。然而,這些大自然現象本身是中性的,是地球自我調節的必需。問題在於人類選擇在它們影響範圍內生活。這並不是說,人類不應該居於此,而是要思考如何生活。例如,在颶風影響的地區,房屋建設、水道設計和斜坡修葺等就要倍加留意。另一方面,黑暗也象徵邪惡、破壞和謊言。它不只透過具體行動表現,更溶入制度和文化,使人不自覺成為其一部份。這不是難明的道理。例如,我們批評當下的教育制度,但同時又是它的參與者,甚至擁護者。那麼,宏福苑火災是自然現象下的不幸還是象徵邪惡、破壞和謊言的黑暗?當警方和廉署分別拘捕承建商和工程顧問公司等人時,這場火災似乎揭示制度性的黑暗。我們更可以進一步問:工程監管制度、大廈維修文化。

盼望並不是因為世界沒有黑暗,而是因為盼望正是在最黑暗的現實中出現。「火災無情,人間有愛」正是這盼望的見證。救援者不曾放棄、市民慷慨奉獻、鄰里彼此守望、外傭默默陪伴、外地朋友的祈禱——這些都是黑暗中閃爍的光,微弱卻真實,燃點盼望,提醒我們:黑暗不能勝過光、我們有彼此。彼此更包括受傷和離世的外傭,我們不要忘記他們在彼邦的家人。

若盼望意味著對現狀的不滿足,我更認為盼望是一種因「被攪動」而產生的行動。被攪動,是因為災民的面容向我們呼召,使眾人都在問:我可以為別人做什麼?行動並沒有保證能實現我們的期望,但它的意義不僅在於成功驅逐黑暗,更在於回應那一張張面容。而且,行動不限於物資、捐款或收容,還可以是祈禱、陪伴排隊。不要因善小而不為,也不要輕看一句慰問。然而,若你感到疲倦,無力回應時,給自己空間,因為我們也是受傷者。

我們欣賞人間的愛,以及對他者面容的回應,但這一切並不能保證公義必然彰顯、暴力必然消滅、和平必然建立。然而,基督徒的盼望是一個已經發生的盼望。盼望不是將來、不是未知,因為它已在基督裡成就了。這份公義、真理、和平的盼望已介入我們的歷史。因此,我們的行動並不是決定盼望是否有效,反而是已發生的盼望指引我們的行動,使我們在絕境中仍能存盼望,甚至在看似毫無影響力的行動中仍然相信。這是一種信心,也是一種看見:信心是對上主的愛,看見是看見上主的行動。而上主的行動,正在世界與教會之中;這就是人間仍有愛的根源。在淚水、傷痛和不安下,我們以「我們有彼此,我們是彼此」擁抱彼此。泰澤一首短頌:

            「何處有仁,何處有愛,何處有仁,上主必常在。」


2025年11月22日 星期六

在愛裡沒有懼怕(約壹四16-21)


 

一個人對另一人心動,卻不敢表達心意。一句「在愛裡沒有懼怕」(約壹四16-21)使他鼓起勇氣向對方表達。在這情境中,懼怕指的是害羞。另一個情境中,有人將「在愛裡沒有懼怕」等同「想講就講」,卻沒有考慮恰當性、用詞以及對方的接受程度。結果,這樣表達帶來傷害,因為沒有懼怕不等於就有愛。這兩種情境常在人際相處中發生。那麼,我們該如何理解和實踐聖經所說的「在愛裡沒有懼怕」?

重點不是認識愛,而是認識懼怕。第一種懼怕源於無知。我們不應太怪責人的無知,因為人避免不了某種無知。耶穌也曾說,「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然而,無知不是免死金牌。尤其當無知使人陷於死亡威脅時,無知絕不是藉口,而是罪。

第二種懼怕源於一種立場先行,並由此選擇地運用資料,維護其立場。他們把持不同意見者的任何合理和善意的行為都會視為有陰謀,「笑裡藏刀」,並以「魔鬼在細節」的心態看待異見者。立場先行者很懼怕自己立場被推倒,因為他們的世界沒有多元

第三種懼怕源於已將對方「敵人化」。這是因沒有安全感,只有對方是敵人,他就是真理的代表,為真理而戰。扭曲和醜化對方是對待敵人的普遍做法。非友即敵的二元思維使人常在戰鬥態度,他們不會有明白、寬恕和真話。

我們常以為懼怕者的表現應該是膽怯、閃縮,但事實並非如此。為了掩飾恐懼,他們會捏造謊言,甚至將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營造一種被壓迫的迫切性,搏取同情。一旦掌握權力,他們便以維護真理為名,打壓對方。

克服懼怕需要謙卑和悔改。這包括知識層面的悔改,不再停在無知,也不為無知找藉口;道德層面的悔改,不再立場先行,反而學習聆聽、對話、自我批判;宗教層面的悔改,從敵我意識走出來,學習成為一個有愛的人。尼采曾說,「與怪物戰鬥的人,要小心自己不要成為怪物。」學習去愛是不成為怪物的不二之法,因為愛能驅逐懼怕(約壹四18),也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四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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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一份自信,因為上主愛我們。或許,社會制度、工作機會、人的面口等使我們難以感受到人間有愛,但上主是愛是真實的。我們的主愛我們,並願意親自成為人,與我們一同經歷人世間的艱難。我們或許不滿意,因為大能的主沒有即時改變一切不公義。上主沒有選擇這種方式,但這不並意味著共同受苦就不是愛,或只是無用的愛。若上主置身事外,不需經歷苦難,只是解決困難,祂只是像 AI 的執行者,沒有愛。這不是我們的主。保羅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神既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他,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 已經死了,而且復活了。」(羅八31-34

因上主愛我們,讓我們成為更有愛的人。縱使我們軟弱,甚至犯罪,我們沒有放棄學習以真誠的愛待人,並靠聖靈能力,努力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愛驅逐懼怕。因此,愛不畏懼對抗,反而因愛,我們勇敢指出對方的謊言,讓對方有機會悔改,並在過程中保護那些被排斥的人。耶穌說,「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要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彩虹之約」是友誼之約,也是驅逐懼怕之約。

2025年10月11日 星期六

上主要為他們說好話(路十七10-19)


 

這故事(路十七10-19)的重點是甚麼?是否要教導我們懂得感恩?耶穌是否很在意別人對他的一聲感謝?我認為這故事的核心是為撒瑪利亞人洗白、去除他們長久以來被污名化的形象。即使撒瑪利亞人與猶太人在宗教上有所不同,猶太人也不應以「叛教者」的眼光看待他們。撒瑪利亞人不僅是上主所愛,也是愛上主的人。

首先,我們需了解撒瑪利亞人在猶太人眼中的形象。撒瑪利亞人是混血族群。公元前721年,亞述帝國攻陷以色列,一部份猶太人留在撒瑪利亞地區,並日後與亞述帝國遷入的外族通婚,形成一個不純正猶太群體。雖然撒瑪利亞人仍然保留一神信仰,並在某程度上延續猶太人傳統,但他們也發展出自己獨特的宗教文化。例如,他們只接受律法書(摩西五經)為聖典,並認為基利心山(Gerizim 才是聖地,而非耶路撒冷的鍚安山。按申七1-4,猶太人不可與外族人通婚。在以斯拉記中(公元前500年左右),以斯拉甚至要求猶太人與外族妻子分開,以保護猶太人的宗教身份。因此,我們可以理解猶太人普遍看不起撒瑪利亞人,視他們宗教與血統上的「不潔者」;同時,撒瑪利亞人也因長期被排斥而對猶太人抱持敵意,雙方的關係充滿張力與隔閡。

按路加福音第九章記錄,耶穌曾計劃在撒瑪利亞停留,但卻不被接待,原因是「他面向著耶路撒冷去。」(九53)撒瑪利亞人拒絕耶穌,不純是因為他是猶太人,更是因為他的信仰核心是耶路撒冷的錫安山,並可能因此看不起撒瑪利亞人。若猶太人視撒瑪利亞人為異端,撒瑪利亞人同樣也將猶太人視為信仰上的對立者。當偏見與恐懼與宗教信仰緊密連結,宗教往往不僅無法化解分歧,反而可能強化彼此的隔閡,使消除偏見變得更加困難。

雖然耶穌曾遭到撒瑪利亞人的拒絕,但他似乎不介意,反而努力打破猶太人對撒瑪利亞人的偏見。第一,路十30-37有關「我是誰的鄰舍」的故事中,耶穌刻意以撒瑪利亞人作為正面角色。坦白說,撒瑪利亞人中是否有這樣的人,我們不得而知。事實是耶穌本人也未曾親身遇過好撒瑪利亞人,即被拒絕(路九53;約四)。然而,這並不影響耶穌對撒瑪利亞人的態度,他選擇打破對撒瑪利亞人的刻版印象。第二,在路十七10-19,耶穌再次透過故事為撒瑪利亞人去污名化。這故事是否歷史真實並非重點,重點在於耶穌刻意指出那位回來感恩的人是撒瑪利亞人,是外族人。也就是說,一個被視為異端、不守摩西律法、甚至未曾悔改的人,竟然是唯一懂得感恩的人。這兩個片段與使徒行傳說,「我真的看出神是不偏待人的」(使十34)是互相呼應。這也是路加的目的。雖是如此,但我對耶穌為撒瑪利亞人去污名的做法仍有一些意見。耶穌並沒有把撒瑪利亞人描繪成可憐或受害者是一件好事;否則,這將是另一種形式的污名化。這為何美國黑人中有反對「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相反,耶穌選擇將撒瑪利亞人呈現為「好人」與「懂得感恩的人」。這固然正面,但是否也在無形中建立了另一種標準,即撒瑪利亞人值得被尊重,是因為他們是「好人」?那麼,如果他們不是好人是否仍值得尊重?我們是否只尊重那些符合某種道德標準的人?其實,撒瑪利亞人是人,是按上主形象所造的人,因此本就應被尊重。或許,耶穌的選擇是有其時代與語境的需要,是一種策略性的選擇,即改變當時猶太人的觀點需要從說好撒瑪利亞人的角度入手。但我們也要記得:我們自己也不是「好人」,卻仍蒙上主所愛。

那麼,誰是今日基督徒眼中的「撒瑪利亞人」呢?他們可能曾是與不信者結婚的信徒、離婚者、自殺者。或許,教會對這些人的看法已經有所改變。然而,誰是今日我們眼中的「撒瑪利亞人」呢?他們是同性戀者,或是因政治原因而被囚禁的人嗎?然而,上主愛他們,並要為他們說好話。

2025年9月14日 星期日

回家吃飯(約廿一1-14)


 

年輕人和大人對所謂懷舊食物有不同注重。簡單來說,年輕人可能關注保育和承傳,而大人則注重回憶。所以,大人食懷舊食物時,會說,「兒時的回憶回來了」,甚至感動得眼濕濕,但這比較小在年輕人中發生,因為負責人嗅覺的嗅球(olfactory bulb)與掌管情緒與記憶的杏仁核(amygdala)和海馬體(hippocampus)直接相連,而年輕人沒有機會將懷舊食物與記憶連接以下,我將嘗試從食物與回憶的角度閱讀約廿一1-14

這故事與回憶的關係受到幾個元素的影響。第一,地方。這事發生在提比哩亞海邊。提比哩亞海即加利利海,也是路加福音所提的革尼撒勒湖。這個地點對門徒來說並不陌生,提比哩亞海的水的味道和聲音使他們回憶與耶穌同行的日子。第二,事件。約翰福音描述,門徒因耶穌的提醒而捕捉了很多魚。對彼得、雅和和約翰而言,這情境似曾相識,彷彿回到他們初次蒙召的時刻。路五1-11

耶穌對西門說:「把船開到水深的地方下網打魚。」西門說:「老師,我們整夜勞累,並沒有打著甚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他們下了網,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 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

第三,符號。第9節,「他們上了岸,看見那裏有炭火,上面有魚和餅。」這簡單描述表達了耶穌對他們的關心。然而,作者使用炭火一詞(anthrakian)與約十八1825-27否認耶穌的場景所用的詞相同。

僕人和警衛因為天冷生了炭火,站在那裏取暖;彼得也同他們站著取暖...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

對彼得而言,炭火不只是煮食物的工具,是他失敗與羞愧的象徵。第四,差異。雖然這是一個似曾相識的經驗,但現實卻不是。過往是由門徒負責準備食物,但這次是耶穌親自預備。

對於從地方、事件和符號的角度閱讀這段經文時,我有兩個考慮。第一,耶穌或約翰福音作者是否很「攻心計」,精心計算每個行動和細節,務求帶出門徒某種回憶和情感。所以,有人嘗試解釋這故事是向彼得說,「你在那裡跌低就要在那裡起來。」所以,這是一個讓彼得回到初心的故事,證據是第15-19節,耶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這真的是耶穌的計劃?還是約翰的文學編修的目的呢?第二,彼得自己又如何解讀這經驗呢?這餐飯是否讓他想起初心、背叛與被寬恕的經歷?我們無從知。那麼,我們可以如何理解這故事?

若我們將約二1-11有關迦南婚宴和約廿一有關海邊食飯的場景放在一起閱讀時,我們可以有以下幾點觀察。約翰福音以飯局開始(第一個記號),也以飯局結束。這並非巧合,而是刻意。飯局象徵著天國的筵席(啟十九 6-9) 和慶祝上主的救贖行動。作者似乎要向我們說,第一,上主的救贖在耶穌傳道的日子出現了,也在祂復活的日子出現。第二,沒有酒和沒有慶祝的早餐也是天國筵席。天國筵席可以是「大龍鳳」式慶典,也可以是平淡的日常,即餅和魚。

查實,經歷了耶穌復活,又受到羅馬士兵和猶太人官長騷擾(因耶穌的身體不見了),門徒都顯得疲倦不堪。此外,他們對未來的方向感到迷惘,又要為生活奔波。他們出海打魚謀生是可理解,不需太多解讀為門徒放棄初心。面對疲倦的門徒,耶穌不是要跟他們檢討人生,而是問,「孩子們!你們有吃的沒有?」,並稍後說,「你們來吃早飯。」這句話彷彿回應了耶穌的話,「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都到我這裏來,我要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這頓早餐的意義不在於要提醒或責備,而是可以自由地、安心地、沒有壓力地吃,即一場安樂茶飯。這就是回家吃飯的意思。

教會不是這家,只是上主,但教會可以是伸延上主是家,成為一個讓人可以安然坐下、被尊重、安心吃飯的地方。在這裡,人不需爭取表現、不需受道德審問、不需虛假相處。這是家,不是要爭取排名的學校、不是汰弱留強的企業、也不是為增加會友的有限公司。這是一處會問,「你們吃了嗎?」,並向你說,「你們來吃吧!」



色香味之外(約六32-59)


 

自少我就喜歡吃豬紅粥、豬紅豬皮。吸引我的,可能是豬血獨特的口感,而非味道,更與營養無關。信了耶穌之後,我停了吃豬紅。這不是因為衛生問題,而是舊約聖經利十七10-11說,

凡以色列家中的任何人,或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吃任何的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百姓中剪除。因為動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祭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為血就是生命,能夠贖罪。

在新約時代,徒十記載彼得的異象,即甚麼都可以吃,但最後,使徒曾提出禁戒食血的教導(徒十五19-20)。然而,新約中的禁戒食血與認同猶太人視血為生命無關,而是為了維持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關係與合一。這是一個文化上的考慮,而非教義上的要求。兩星期前,我與某一宗派教牧午膳時,第一道點心竟是咖哩豬皮和豬紅。謝飯後,教牧們沒有掙扎就起筷了。

今日的經文(約六)是有關耶穌跟眾人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第54節)一方面,耶穌繼承了猶太人傳統,即血代表生命,甚至具有贖罪功能。所以,耶穌視他的死是救贖性的。另一方面,他卻違反猶太人傳統,就是食血。對猶太人來說,食血已不可想像,食人的血更是超越了文化與人倫的底線。那麼,為何耶穌要用「吃我肉、喝我血」這種極端方式表達祂的關注?他要達到甚麼目的?這是一個好的溝通方式嗎?

26-27節記錄了耶穌講話的一個重要背景:「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而是因吃餅吃飽了。不要為那會壞的食物操勞,而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操勞。」從這說話來看,耶穌不是因要處理太多人對食物需求而感到疲倦或煩擾,而是要讓尋求食物的人不要忽略養活靈性的食物。耶穌的做法受到一個基本質疑,即他不理解人的需要。按美國心理學家 Abraham Maslow 的需要層級理論,人的基本需求由底層向上,依序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歸屬感、尊重需求,最高層則是自我實現。尊重需求通常是在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獲得滿足後才會被關注。這為何有人批評那些常講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的人「堅離地」,甚至恥笑他們「講耶穌」。「講耶穌」不是長氣之意,而是曲高和寡,即廢話。這一切對貧窮人而言是太抽象和太遙遠。那麼,耶穌對那些面對生理需求的人講永生是「講耶穌」?然而,這些批評和質疑是否暗示:人在未滿足基本需求之前,便無條件講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這又是否一種精英主義呢?事實上,很多富裕者仍停留在追求生理需求,只關注飲食享樂。耶穌的回應要指出,人的需求不應被視為一個層級觀念(hierarchy),而是一種面向概念(dimension)。面向概念強調,人有多種需求,而需求之間沒有一定要順序滿足,反按個人的處境,人對不同面向有不同側重。當時的群眾似乎偏重生理需求時,耶穌要指出,意義和靈性需求不需在生理需求之後。

那麼,為何耶穌選擇用「吃我肉、喝我血」這樣極端比喻來描述靈性需求?這樣的語言是有效的溝通方式嗎?它引起群眾的誤解還是成功讓人明白耶穌是給予生命者呢?猶太人不會不明白血的意思和相關律法中的禁令。因此,耶穌語言上的挑釁要帶出:第一,他是那贖罪的祭牲;第二,有別於律法的傳遞者的摩西,耶穌是頒布律法的那位,所以,摩西律法不適用在耶穌身上。以上理解解釋了血的意思和耶穌的權柄,但沒有解答用「吃我肉、喝我血」來表達永生的合適性和可理解性。事實上,66節記錄了,「從此,他門徒中有很多退卻了,不再和他同行」,因為耶穌的話很難聽。耶穌是否要為他的用語負責任?又耶穌是否需要學習溝通技巧呢?

七年前,一位會友帶了一位年逾六十的女士來教會聚會。她每個主日都準時到達,總是坐在後排的一角,幾乎不與人交流。過了一段日子,她的朋友鼓勵她向我提問。她說,「我的丈夫已離世一年多,我的外甥女的丈夫是一位牧師,他曾對我說,你的丈夫沒有信耶穌,他死後就在永刑中。所以,你要信耶穌,免得將來也受永刑之苦。我想知道,我的丈夫真的在地獄嗎?」我安慰她,「誰在地獄或誰不在地獄並不是由牧師決定的,這是由上主決定。我們要相信滿有愛和恩典的上主,祂有祂的決定。我們不用擔心。」她對我的解釋感到疑惑,不但因為我不是牧師,更因為我的回應太不肯定了。儘管她因牧師曾說「你的丈夫沒有信耶穌,他死後就在永刑中」而感到傷害和忿怒,她仍然定期參加崇拜。又隔了一段時間,在一次崇拜中,她從座位行到台前,領受聖餐。聚會後,她跟我說,「那一刻,我的心有一種莫名的衝動,很想,很想領受聖餐。」我安慰她,「耶穌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

 

 

2025年9月13日 星期六

擺多一雙筷子(約六1-15)


年幼時,家中常有客人來訪。我不知道他們與父母談些甚麼,但可以肯定的是,當他們準備離開時,父母總會挽留他們吃飯。客人通常會婉拒,而父母則笑說:「擺多一雙筷子啫。」在六十年代物資匱乏的年代,能吃得飽並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對年幼的我來說,「擺多一雙筷子」意味著多了一個飯桌上的競爭對手。然而,我萬萬沒想到,這句話竟深深影響了我日後的生活。

約翰福音所記載耶穌使五千人吃飽的記號,與其他福音書略有不同。例如,第一,馬太和馬可強調耶穌對群眾的憐憫,但約翰卻沒有提及憐憫之情。這有點像我父母留客人食飯一樣,與憐憫無關。第二,其他福音書沒有交代五餅二魚的來源,而約翰則特別指出是由一個孩子提供。為何約翰選擇記錄這個孩子的角色?他是怎樣的一個孩子?為何他身上會有五餅二魚?其他人沒有嗎?又為何他願意捐出自己的食物?坦白說,這些問題並不容易找到確切答案。因此,我們往往將焦點放在耶穌餵飽五千人的記號上。以下,我嘗試從那個孩子的角度,重新思考這件事。

一般父母都會教導孩子要學會與人分享。例如,父母會試探孩子是否願意與自己分享其零食;又或者,父母擔心獨生子女養成缺乏與他人分享的性格。在耶穌的時代,款待客人是一項重要的社會倫理。在耶穌教導門徒禱告的例子中(路加福音第十一章),他用了這樣一個比喻,

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裏去,對他說:「朋友!請借給我三個餅;因為我有一個朋友旅途中來到我這裏,我沒有東西招待他。那人在裏面回答:『不要打擾我,門已經關了,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我不能起來給你。』我告訴你們,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也會因他不顧面子地直求,起來照他所需要的給他。

在這個比喻中,最尷尬的人其實不是那位深夜求餅的朋友,而是屋主,因為在當時的社會文化中,屋主有責任款待來訪的朋友。若他拒絕了這項義務,便會被視為冷漠無情,甚至遭人批評。因此,那位朋友不顧面子地懇求,不僅反映了他的迫切需要,更是一種道德上的施壓,讓輿論站在他的一方。

明白「款待客人」是當時社會的重要價值後,我們便有理由相信,這孩子自小就被教導分享的意義與重要性。那麼,他願意拿出自己的食物與人分享,似乎是最應該的事。然而,他是否曾經掙扎過?若他真的有掙扎,那掙扎可能並非來自大人的關注,即「五餅二魚是否足夠餵飽五千人」,而是源於「自己的需要」與「分享」之間的張力。如果他沒有掙扎,可能是因為當下的他並不感到飢餓,未曾想到六小時後的情況;又或者,是因為他的父母不在身旁,沒有人阻止他捐出食物;或他相信他饑餓時,父母一定會給他食物。當然,這孩的行動也無形中挑戰大人,即你們的餅和魚呢!

大人真的沒有食物?要知道,在當時的社會,並不是隨處都能購買食物。而且,他們是遠道而來,為了過逾越節,攜帶食物是理所當然的事。我相信大人都有帶食物。因此,這故事並不是要表達孩子比大人更有準備。這故事是讓我們對自己「掙扎」的理解,即我們是否傾向用成功與否、有幾多影響力來影響我們的決定還是因這事是對就做,不用想太多?這也或許解釋了為何約翰特意記錄孩子的角色,就是突顯出大人與孩子在心態上的差異。大人的細心與對效率的計算往往使他們失去了孩子那份單純分享的心,即對就做。耶穌說,「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像小孩子一樣,絕不能進天國。」(太十八3

這個故事讓我想起我教會的一段經歷。每次崇拜結束後,弟兄姊妹會相約到附近的食肆用餐。然而,我們當中一些經濟較貧困的弟兄姊妹往往無法參與——因為一餐動輒一百多元,對他們而言並不是一個小數目。崇拜使我們聚,但食飯卻使我們散。後來,教會決定在崇拜後舉行飯聚,鼓勵大家留下來吃飯,採取自由奉獻的方式。參加者有四、五十人,從購買食材、煮飯到清潔,我們都是自己做。從最初的興高采烈(因為有加菜),到中期出現埋怨;從一開始自己煮以降低成本,到後來請人幫忙煮食;從最初歡迎任何人參與,到後來有人埋怨某些參加者缺乏體諒與付出。雖是如此,但我們已堅持了十四年了,直到今天。現在主要由教會內一位弟兄和三位姊妹義務負責,煲湯成為了飯聚重要記號。我們從起初攪飯聚就沒有想得很遠,只抱著「擺多一雙筷子」心態,並持守有聚就有飯、有飯就能聚。有位朋友跟我說,他的教會也有排飯給街坊,但卻沒有團契生活,因為教會的兄弟姊妹沒有留下來與街坊一起吃飯。我說,「我們不是派飯,而是視飯聚是崇拜的一環。崇拜是一起吃飯,崇拜是擺多一雙筷子。」

我們的飯聚,不是出於憐憫,而只是因為聚在一起就一起吃飯。像五餅二魚的孩子,我們沒有想得很周密,也沒有評估自己的能力,只抱著一顆天真的心願,為人「擺多一雙筷子」。我們沒有甚麼異象,因為分享本來就是人的基本行動,不需要太多道理來支撐。守護初心的重要就是不讓困難限制了你的想像,因為想像不是用來適應困難,而是突破困局。

飲飲食食的日常(約二1-11)

 


一般來說,幾乎所有的慶祝都離不開飲食。例如,生日會、婚禮、中秋節、冬至、堂慶等都會有聚餐。為何飲食成為慶祝的重要元素?在昔日相對貧窮的農業社會中,飲食具有特殊意義,因為慶祝往往代表著一次能夠「食得飽」的機會。隨著食得飽不再是問題時,飲食在慶祝的焦點逐漸轉向其社會地位的象徵。儘管宴會式的慶祝的意義不斷演變,其核心精神始終如一,就是分享,即分享個入的喜悅、也包括與他人一同分享其喜悅。這是約翰福音二1-11的背景。

根據約翰福音,耶穌參加在迦南的一場婚宴。當酒用盡時,耶穌將水變為酒,使慶祝沒有因沒有酒而掃興。這事只有倒水的人知道,所以,沒有因將水變酒這件事取代了慶祝的主角,即新婚夫婦及其家人。就著這件事,約翰給予一個神學主題,「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蹟。」我們如何理解神蹟?神蹟是否指因水變酒超越科學理性所能解釋的現象?還是另有更深層的意涵?另一問題是:第一是否指次序上的第一?抑或另有深意?就著第一個問題,約翰在此使用的希臘詞是   σημεῖον (sēmeion),意指「記號」或「標誌」,不是神蹟。有別於神蹟強調事件的超乎理性可理解,記號關注這事件要指向的事。神蹟和記號可以有關,但這是兩個不同概念。例如,耶穌從死裡復活是神蹟,但其記號是否定以殺人維持的政權之力量,因為它不但殺不了人,也禁不到聲。所以,只視耶穌將水變為酒為神蹟只是很表面。令我們愕然的,新修訂和合本沒有將神蹟改為記號。

根據約翰的傳統(啟示錄十九  7–9),天國的筵席是一場婚宴,象徵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並為耶穌救贖工作完成慶祝。教會既是基督的身體,也是祂的新娘(參林後十一 2;弗五21-33)。因此,約翰福音選擇以婚宴作為耶穌行第一個記號,並非偶然,而是刻意透過婚宴的喜慶氛圍,帶出耶穌所要成就的救恩已經發生了。這段對婚宴的敘述帶出兩個重要神學觀點:第一,救恩不是事件發展的結果,而是一切事件的起因;第二,救恩不是要等到耶穌再來時才實現,而是在當下已經臨在並開始實現。正如每當我們看見天上的彩虹,便會聯想起上主與萬物立約的記號(創世記九  8–17);同樣地,每次我們參與婚宴,也應讓我們想起天國的筵席——耶穌的承諾與祂所帶來的救恩。因此,婚禮的擺酒與「去飲」不僅是社交活動,更蘊含深刻的神學意義。為了讓人記起上主救贖,找原因擺酒,包括婚宴、壽宴、週年宴等;也盡量出席,感受天國的筵席(不用太昂貴「人情」就更好)。我們明白 Z 世代沒有興趣傳統的擺酒,但他們仍會跟朋友有小型 party 呢! 

沿著這個思路思考,婚宴中「缺酒」成為破壞整體氣氛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耶穌將水變為酒,以維持婚宴的歡慶氛圍。這引發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為何婚宴一定要有酒?為何飲酒與慶祝和歡樂劃上等號?耶穌將水變酒的行動,似乎不僅未對飲酒文化作出批判性的反思,反而在某程度上強化了既有的飲酒文化。這些質疑與批評是完合理的。事實上,這段故事對於那些面對酗酒問題的人而言,可能並無實質幫助。

慶祝與酒之間的密切關係反映了當時的文化。例如,阿摩司書九  14  記載:「我要使以色列被擄的子民歸回;他們要重修荒廢的城鎮,居住在其中;栽植葡萄園,喝其中所出的酒……」我們或許不必認同以酒作為慶祝的方式,但需要理解,在當時的文化中,酒與慶祝是密不可分的。第二,耶穌將水變為酒的行動是一個「記號」,不是神蹟,用以指出他的救恩不會因外在環境而受阻,反而他必定會完成救恩的使命。耶穌在婚宴中不被察覺的行動,正向我們傳達一個重要的信息:他一直在看顧並保守我們,使我們不至失去對救恩的慶祝與盼望。原來,一切看似最自然不過的事是上主一直的保守,將水變酒。

然而,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面對不同程度的艱難多於體會水變酒,以致感到無事可慶祝,也無心慶祝。這不僅源於個人的處境,例如疾病、人際關係的張力、工作和經濟壓力等,更因為我們所處的社會,互信崩潰、權力濫用、不講理,以及義人受害。在這樣的處境中,我們或許仍能「圍爐」——彼此關心、互相打氣——但卻說不出「慶祝」的話語。事實上,約翰福音成書於第一世紀末,當時的基督徒群體也不享有自由。啟示錄的寫作背景也是信徒面對迫害與壓迫。儘管如此,約翰提醒我們,不要因此失去對天國筵席邀請的盼望。生活中的不公義或許奪去了我們的歡笑,生活中的不如意或許也奪去我們的樂趣,但耶穌所成就的救恩,使我們仍能以最大的盼望對抗失望、以最大的信心對抗荒謬、以最大的愛心對抗冷漠。所以,聖餐好重要、圍爐好重要。或許,你不需要圍爐,但你的兄弟姊妹須要呢!答應我,主動約他們,也赴約。說不定,你會有機會嚐到最好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