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我們對光的理解是從黑暗視野。在這視野下,光與暗不能共存:有光便無暗,有暗便無光。例如今日經文說:「黑暗籠罩大地,幽暗遮蓋萬民」(第2節),使人看不見光,只能在漆黑中生活。然而,上主所代表的光顯現了(第1-2節),驅散黑暗,並照耀在人身上。光驅走黑暗,是自然界的現象,每日黎明的出現,就是黑暗退卻的開始。縱使有時厚雲密布,甚至日蝕遮蔽光線,黑暗仍不能消滅光,只能暫時遮蓋。約翰福音 1:5 說出光與暗的關係:「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能勝過光」
除了光與暗的視野外,我們有其他視野理解光嗎?近年來,我的體驗是一種「裂縫經驗」。裂縫是自然界的現象:石頭間的縫隙讓光穿透,沒有裂縫的石頭則阻擋光。同樣,當屋頂破損,光便能透入。事實上,人類的設計也刻意製造裂縫,並將它美化為窗戶。焦點是裂縫,不是暗。裂縫沒有阻擋光,反藉著裂縫,光穿透了。
以上兩種對光的理解成為對《以賽亞書》60:1-6 一個重要解釋。光驅走黑暗,象徵一個徹底的轉變,這是主前六世紀的猶太人的經驗。經歷近七十年的流亡,猶太人終於可以回到耶路撒冷。此刻,先知宣告:「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來到,耶和華的榮光照耀你。」(第1節)猶太人在黑暗時期的被拒絕、排斥已不在,因為「列國要來就你的光,列王要來就你發出的光輝。」(第3節)這不是虛構經驗,而是歷史事實。《以斯拉記》第一章記載,波斯王居魯士批准猶太人可以回到耶路撒冷,並容許他們重建聖殿,甚至歸還巴比倫尼布甲尼撒王奪去的器皿金銀,讓他們有資源重建。工程雖然一度因毀謗停工,但後來亞達薛西王確認居魯士王的詔書,讓猶太人繼續重建聖殿(拉7:21-22)。猶太人不再是二等公民,而是能抬頭做人、被尊重的人。昔日國破家亡,今日成為榮耀之地。
然而,數百年後,約主後 70 後聖殿再被毀,猶太人會如何解讀這經文?這經文是否只屬於過去還是是一種口號式盼望?耶穌曾以聖殿被毀預表他的受死,並他以復活象徵聖殿重建(約二19-21)。耶穌復活就是那上主的光,但這光沒有即時驅走黑暗,卻穿透裂縫,讓不同破碎人生不只有破碎的意思。雖然裂縫無完全修補,卻成為上主的光穿透。聖殿沒有了,上主的光卻在石頭與石頭的裂縫中穿透;家園被毀了、親人離世和留散了,上主的光卻在傷痛的裂縫中穿透。這是猶太人在聖殿被毀後可以有的詮釋。基督的光在裂縫穿透。
香港是「由治及興」,還是「香港已經墮落」?若相信前者,光已臨到香港,未來會越來越光明,彷彿《以賽亞書》60:1-6的景象:遊客湧入、金融市場活躍。然而,現實卻是有人痛心地選擇離港,留下的人也未必快樂;自由受限,言談需謹慎,甚至幫助災民也可能遭受懷疑與調查。重點不在誰的經歷更正確,而是事國家的宏大敍述不能取替個人敍述。此外,剛發生的美國侵略委內瑞拉的行為指出「光驅走黑暗」可以是帝國思維。美國以光明自居,驅走委內瑞拉的黑暗,但現實是要求委內瑞拉為美國服務、剝削委內瑞拉的自主。這是後殖民理論對這段經文的批判。我們以為上主的光必然以驅走黑暗的方式出現,但更多時候,上主的光卻是在裂縫中穿透。最近的大埔宏福苑火災就是一個例子。即使原地重建、金錢補償,也無法抹去火災帶來的傷痛:家人離世、家園被毀、人生漂泊,這些裂縫是真實的。穿透裂縫中的光沒有修補裂縫,也沒有讓我們看不見裂縫,但讓我們相信,在裂縫的我們可以站起來。
在主顯節,上主向我們應許:「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來到,耶和華的榮光照耀你。」這光,不只有驅走黑暗的意思,更是從裂縫中照透。縱使難過、內疚和無力,上主的光在裂縫中穿透。這光在人際中、動物中、教會、文學作品等反照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