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對另一人心動,卻不敢表達心意。一句「在愛裡沒有懼怕」(約壹四16-21)使他鼓起勇氣向對方表達。在這情境中,懼怕指的是害羞。另一個情境中,有人將「在愛裡沒有懼怕」等同「想講就講」,卻沒有考慮恰當性、用詞以及對方的接受程度。結果,這樣表達帶來傷害,因為沒有懼怕不等於就有愛。這兩種情境常在人際相處中發生。那麼,我們該如何理解和實踐聖經所說的「在愛裡沒有懼怕」?
重點不是認識愛,而是認識懼怕。第一種懼怕源於無知。我們不應太怪責人的無知,因為人避免不了某種無知。耶穌也曾說,「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然而,無知不是免死金牌。尤其當無知使人陷於死亡威脅時,無知絕不是藉口,而是罪。
第二種懼怕源於一種立場先行,並由此選擇地運用資料,維護其立場。他們把持不同意見者的任何合理和善意的行為都會視為有陰謀,「笑裡藏刀」,並以「魔鬼在細節」的心態看待異見者。立場先行者很懼怕自己立場被推倒,因為他們的世界沒有多元。
第三種懼怕源於已將對方「敵人化」。這是因沒有安全感,只有對方是敵人,他就是真理的代表,為真理而戰。扭曲和醜化對方是對待敵人的普遍做法。非友即敵的二元思維使人常在戰鬥態度,他們不會有明白、寬恕和真話。
我們常以為懼怕者的表現應該是膽怯、閃縮,但事實並非如此。為了掩飾恐懼,他們會捏造謊言,甚至將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營造一種被壓迫的迫切性,搏取同情。一旦掌握權力,他們便以維護真理為名,打壓對方。
克服懼怕需要謙卑和悔改。這包括知識層面的悔改,不再停在無知,也不為無知找藉口;道德層面的悔改,不再立場先行,反而學習聆聽、對話、自我批判;宗教層面的悔改,從敵我意識走出來,學習成為一個有愛的人。尼采曾說,「與怪物戰鬥的人,要小心自己不要成為怪物。」學習去愛是不成為怪物的不二之法,因為愛能驅逐懼怕(約壹四18),也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四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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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一份自信,因為上主愛我們。或許,社會制度、工作機會、人的面口等使我們難以感受到人間有愛,但上主是愛是真實的。我們的主愛我們,並願意親自成為人,與我們一同經歷人世間的艱難。我們或許不滿意,因為大能的主沒有即時改變一切不公義。上主沒有選擇這種方式,但這不並意味著共同受苦就不是愛,或只是無用的愛。若上主置身事外,不需經歷苦難,只是解決困難,祂只是像 AI 的執行者,沒有愛。這不是我們的主。保羅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神既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他,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 已經死了,而且復活了。」(羅八31-34)
因上主愛我們,讓我們成為更有愛的人。縱使我們軟弱,甚至犯罪,我們沒有放棄學習以真誠的愛待人,並靠聖靈能力,努力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愛驅逐懼怕。因此,愛不畏懼對抗,反而因愛,我們勇敢指出對方的謊言,讓對方有機會悔改,並在過程中保護那些被排斥的人。耶穌說,「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要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彩虹之約」是友誼之約,也是驅逐懼怕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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