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常自誇一國兩制是一偉大構想,並以擁有兩個世界最好的來描述一國兩制。現實是否如此?我們以甚麼標準衡量?支持香港自決者認為以上問題本身就是問題,因為一國兩制已被接受為不可挑戰。甚麼制度最適合?不論那個制度,任何制度應以促進人類尊嚴為目的。那麼,這20年的香港如何?
生活尊嚴
亞洲多國常批評西方國家高舉的人權只著重個人權利,沒有考慮亞洲社會面對的貧窮。生存權利還是公民權利優先?這20年內,香港人的生活質素有改善嗎?以堅尼系數為為例,1996年是0.518、2001年是0.525、2006年是0.533、2011年是0.537、2016年是0.539。堅尼系數持續上升反映貧富懸殊持續惡化。扶貧委員會2015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指出貧窮人口為97.1 萬人,貧窮率是14.3%,而長者貧窮率是30.1%。此外,居住是另一嚴重社會問題。「劏房」是一個富裕城市對貧窮者的侮辱。重點不是市民是否有能力置業,而是是否有合理居住環境。合理居住環境與置業無關。香港貧窮是因政府不善政策導致,非因香港資源不足。那麼,香港不存在生存權利與公民權利之爭,而是香港人要用權利換另一個政府,改善民生。然而,香港人的無奈是連這自救權利卻被剝奪。
參與權利
人透過參與外在世界,建立人的責任感,並培育和發揮人的潛能。在不傷害他人的原則下,參與的程度與方法是人的自由。政府責任就要透過法治保障人可以自由地向外表達其觀點,並提供有效渠道讓人實踐其理想。殖民時期,香港人曾說,「我們有自由,但沒有民主。」但現今,香港人連「我們有自由」也說不出。銅鑼灣書店就是一例。簡單來說,因這書店出版多以披露中國政府高層黑材料的書,結果,書店5人先後被失蹤(2015件10-12月),用「自己方法回國內」(不合法出入境)。其中一人林榮基在短暫回港期間,選擇不再回國內服刑,並公開事件始末。至今,餘下4人仍在中國。這事件不只牽涉中國執法者跨境執法的問題,更是一種對香港言論自由的威嚇。令人驚嚇的,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評論,「如果以前發生銅鑼灣書店事件,社會上根本不會有人知,反而認為今次事件曝光,反映了現時社會很透明。」(2017年6月22日)但她刻意忘記這事件的曝光是因林榮基良知驅使,非因政府的透明。
令一限制香港人參與社會的事就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2014年8月31 日,中國政府提出一人一票的行政長官選舉,只容許市民有選舉權,沒有提名權。提名權要由一個沒有認受性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決定。這為何香港人呼喊「我要真普選」,並引發後來的「佔中」和雨傘運動。每次立法會選舉似乎很激烈,但激烈是消極的,因為立法會選舉分為直接選舉和功能組別選舉已限制市民可以有的影響力。
參與是人的本性,也是政治的,無需恐懼,但現今,參與卻面對重重限制(包括遊行)。
監察權力
電影蜘蛛人第一集中Uncle Ben說,「權力越大,責任就越大」,但我們會說,「權力越大,越須受更大監察。」政治上的三權分立正是要防止統治者獨攬所有權力,權力集中,但分立重點不是互不相干,而是互相監察。所以,三權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連繫和融合才能達至互相制衡。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一個《基本法》研討會上表示(2015年9月12日),香港的政治體制並不是實行行政、立法與司法的三權分立,而是中央政府直轄下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張曉明言論充份反映中國政府的思維,就是一個不須受市民監察的政府。所以,他們傾向視一切民間監察力量為尋釁滋事和顛覆國家。
國際關注資訊自由組織「無國界記者」公佈最新2017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排名從去年的全球69位跌至第73位。報告批評北京侵蝕本港媒體的編採自主空間。傳媒高層檢討是否有自我審查,成為幫凶,不再是第四力量,監察當權者。前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說,「涉及中國敏感新聞,有啲人自動自覺唔報、淡化,一直都發生緊」。
仍然相信
以上只用了近年發生的事作為例證。我們可以從生活尊嚴、參與權利和監察權力等三個向度檢視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性。對新一屆香港政府,我不存太高期望,因為現時的制度和一國兩制的關係對生活尊嚴、參與權利和監察權力不會有大改善。在這納悶日子,我重聽了《差一點我們會飛》這歌(主唱:黃淑蔓.英仁合唱團;作詞:陳心遙 ;作曲:戴偉)。
仍然相信這裡會有想像...
仍然要相信 願意相信
(向前行 攜手行 趁青春要奮進)
仍然要寄望 唯有初衷
(不可辜負眼前好時光)
我未忘
(向前行 由今天 承諾我目標)
(為世界美好多一點 付出所有)
(向前行 攜手行 趁青春要奮進)
仍然要寄望 唯有初衷
(不可辜負眼前好時光)
我未忘
(向前行 由今天 承諾我目標)
(為世界美好多一點 付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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