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耶穌復活的信徒有甚麼生活變化?其中一個變化是凡物公用。這是初期教會的一種生活理念還是因期待耶穌很快再回來而有的特殊生活態度?若這是生活理念,它要傳遞甚麼理念?這理念是否只可以透過凡物公用才可以達成?又若這是特殊生活態度,我們如何決定那些初期教會實踐是特殊態度和不是特殊態度呢?
凡物公用是一件美事
回答這問題前,我們先要考慮凡物公用的做法反映出甚麼價值。第一,因信徒們一心一意,他們選擇了凡物公用,不是因凡物公用反映或培養一心一意。(徒四32)事實上,凡物公用可以是很壓迫性和非人性,所以,自願是必須。這為何作者講完凡物公用後,就立即講亞拿尼亞和撒菲喇的故事。他們同樣買了田地,卻欺騙地將一切捐出來,但實質卻收起了一部份。彼得說: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徒五4)
人將所有的變買交給使徒並不比沒有這樣做的人優越。這是自願行動,不要勉強。第二,凡物公用讓當中貧窮者得到照顧和滿足,所以,重點是貧窮人得到照顧,而不是誰人捐錢。富有者自覺他們有責任照顧貧窮者,而貧窮者也沒有濫用這安排,即沒有取過於他們所需,沒有將公變為私。分享,知足和感恩是初期教會的凡物公用的特色。真誠的凡物公用表達出人性的美善。
這使我想起10幾年前的一件事。一位在大學當教授的修女,她住在修會,在修會用膳,每月從修會收到約2000元生活費。她在大學的工資全交給修會,而修會就用她在大學的工資資助那些沒有收入但做不同社會服務的修女。雖然她可動用的錢很小,但她很滿足,因為這是她自願的。在俄羅斯開會時,她想買一些聖像作為禮物的錢都沒有呢!雖然有點不捨得,但有得看已感滿足。
凡物供用是一件美事,但不能強求。沒有凡物公用的基督徒群體並沒有因此就免除對貧窮人需要的責任。若凡物公用是回應貧窮人需要的方法之一,我們有其他實踐嗎?
方法一
「平等分享運動」始終2011年3月。當時室內設計師Benson不滿政府非理性派發六千元,發動親友一起善用這些錢,買物資和飯盒派發給深水埗的無家者和孤獨長者。此後每月定期行動,參與者由最初的幾個,到如今每次行動都吸納百多人參與,既有派飯、又有十八區收集多餘月餅、為無家者剪頭髮及在各區開拓愛心飯店等。Benson重申平等分享行動是一個行動,但更確切地說,是一個信念。行動強調不存在高高在上的施與受,彼此是分享平等的關係,即只是簡單將自己多出來的東西,分給社區裏有需要的朋友。
有人批評「平等分享運動」沒有改善結構貧窮,只給他們魚,沒有教他們捕魚。然而,「平等分享運動」是由一個人開始,沒有太多資源,但仍可以為社會創造意義。
方法二
你們認識的香港基督徒學會將與不同團體一起推動有關拾荒者事工。除了與拾荒者建立關係外,我們也會關注香港的環保政回收業和政策、拾荒者在其中的貢獻、拾荒者友善政策和社會保障。這活動將於五月舉行。是否有人參與?是否可以改善拾荒者形象?是否可以改變香港環保政策?我們沒有把握,但只知道我們沒有色於對有需要者的責任。
總結
你們可以參與這些活動,也可以按你們的想像設計其他可能。凡物公用可以考慮,但不要勉強。 經歷過耶穌復活的我們有甚麼生活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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