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撒瑪利亞人故事並不陌生,也習慣集中撒瑪利亞人、利未人或祭司。除了他們外,這故事有另一組人物,分別是受害者、盗賊和店主。今日,我嘗試分享故事中的店主。
從戲劇效果,店主的角色似乎不重要。除了他與利未人和祭司都沒有一句對白外,他沒有利未人和祭司的重要,突出撒瑪利亞人「好」的角色。意即,沒有店主,故事也算是完整。那麼,為何故事要包括店主呢?這有兩個可能。第一,沿著利末人和祭司在故事的角色,店主的角色也要突顯出撒瑪利亞人的「好」。第二,店主的出現完整了事件的「好」,不是撒瑪利亞人的「好」。前者的重點是「好」人,後者的重點是「好」事。好人不一定成就好事; 同樣,好事不只靠好人。
按第一個可能,我們關注:店主是甚麼人?他是否第一次接待被人打傷的客人?店主是撒瑪利亞人的朋友嗎?我們無法得知。但從撒瑪利亞人與店主對話中,我們估計店主提供的住宿服務不是免費,也沒有折扣,因為撒瑪利亞人拿兩個銀幣給店主時,故事沒有描述店主沒有因對受傷者的慈悲而不收取。這樣,店主的出現進一步建立撒瑪利亞人的「好」。瑪利亞人不只提供即時的急須照顧,更持續照顧。他出錢出力,為受傷者所做的超出一般人。相對來說,店主不算是一個好人,不但因為他收錢,更因為他對受傷者的照顧只看作生意。
按第二個可能,我們關注:店主在受傷者得到全面照顧有甚麼角色?因此,沒有店主,這故事就不完整。店主沒有因受傷者可能弄髒其旅店,並可能因此影響其旅店入住率而不接待受傷者。店主可能只睇錢份上接待他,談不上憐憫,但他沒有因受傷而歧視他呢!此外,撒瑪利亞人留下兩個銀幣可能超出受傷者未來住宿的費用。店主可能睇錢份上,答應照顧受傷者,但他仍是一個可信任的人,照顧受傷者。重點不是收錢與否,而是他是否可信任和遵守承諾。店主的出現讓受傷者得到照顧,成全了一件好事。好事的成就要有好撒瑪利亞人外,也要有不同人配合。這些不同人可以是好人,也可以不是我們期待的好人。
從撒瑪利亞人的好轉移到一件好事的成就是店主在這故事的角色。店主的出現為這故事補充了兩個視野。第一,生活世界中有很多像店主的人,他們不是那些會主動支持你的人,也不特別有積極愛心;同樣,他們也不是對抗你,破壞關係的人。店主可能只是一個睇錢份上的人,但他卻是一個不帶歧視和可信任的生意人。所謂,貨真價實。耶穌說,「不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路九50)坦白說,若只關注有多少人給我們LIKE才感覺到有支持的話,我們多數會失望。不反對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不是阿Q精神,自我感覺良好,而是行好事不是想像中困難重重。
第二,撒瑪利亞人扮演前線角色,店主扮演跟進角色。前線與跟進角色可能是個人選擇,但更大可能是際遇。若事件發生在旅店外,店主就被拋進前線了。我們也可以說,若撒瑪利亞人不將受傷者帶到旅店,店主也無機會扮演跟進角色。不論前線或跟進,撒瑪利亞人和店主沒有安排下配合了,讓受傷者得到恰當照顧,成就了一件好事。保羅提醒我們,「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5)萬事包括好人與甚至壞人、認識的與陌生的、有意識的和無意識的,上主使這些事促成好事,叫愛神的人和有需要者得益處。
教會不一定有機會成為好撒瑪利亞人,甚至沒有勇氣成為好撒瑪利亞人。這與際遇有關,但教會絕對可以成為一間旅店,成全不同人的好事。可以如此,教會要是一間不怕被弄污和惹麻煩和甚至可能嚇走現時住客的旅店、一間可信任和守承諾的旅店、一間以成全別人需要好事而不是只關注自己成為好人的旅店。同樣,我們每一個基督徒也應如此,以成全好事多於只關注自己成為好人去認識我們的角色。不論角色如何微不足道,我們成全了美事。胡適先生說,「成功不必在我,功成其中有我。」你是重要,但不要看自己過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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