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有「眼淚的禮物」傳統(donum lacrimarum)。其信仰基礎是耶穌說,「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五4)詩篇有很多類似看法,其中較熟識的是「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詩一百廿六5)雖然最後會得安慰和歡呼,但誰會享受哀慟和流淚、誰會為哀慟和流淚感恩呢!釘在十字架的耶穌也不會。或許,有基督徒會這樣講—「你受的苦難是有上主心意」、「苦難使你成長」—解釋哀慟和流淚的有福,但這話不要給正受戰火折騰的烏克蘭人聽見,這不是雪中送炭,而是比冷眼旁觀更殘暴的在傷口灑鹽。那麼,我們如何理解「眼淚的禮物」?
為別人的苦難而流淚
預苦期提醒我們,「眼淚的禮物」是因別人的苦難而產生為他們的哀慟和流淚,並回應苦難者的需要。例如,看見近日因土耳其和敘利亞地震製造對人的傷害,我們會流淚、捐贈物質和為他們祈禱。我們會因烏克蘭平民百姓遭到俄羅斯軍隊殘忍屠殺和襲擊而流淚,作出支援和為他們祈禱。人流淚,因為感受到別人的不幸而出現的身同感受。人流淚,因為感受到別人受到不公義和不仁道對待而感到悲傷。「眼淚的禮物」拒絕冷漠、拒絕藉口、拒絕只專注自己生活。「眼淚的禮物」帶領我們走出自身,關心周遭世界,積極參與救援和建立公義社會。是否一定要流淚才可以表達與人同在、對人的責任?絕對不是。事實上,流淚者可以是鱷魚淚,即假同情、假悲傷。同樣,流淚者可以只停在流淚,專注自己的感受,沒有進一步回應苦難者的遭遇。上主的哀慟與流淚使祂回應。
我確實看見了我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也聽見了他們因受監工苦待所發的哀聲;我確實知道他們的痛苦。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從那地上來,到美好與寬闊之地,到流奶與蜜之地...(出三7-8)
「眼淚的禮物」從來不是要為自己的眼淚提供合理性,而是讓我們為苦難者提供禮物和關懷,讓他們在眼淚中仍感受到人間有情、天地有正氣。
然而,為了回應人的不幸和不公義遭遇,人可能要承受罪疚,即選擇違反道德的行動。例如,為了阻止納粹軍隊傷害無辜者,一個和平主義者會選擇傷害納粹士兵。或許,別人不會怪責他的行為,甚至認為恰當,但他仍會為自己行為感到罪疚。因良知和責任而產生的罪疚是「眼淚的禮物」的弔詭。
為自己的罪流淚
第二,預苦期提醒我們,「眼淚的禮物」是因人為自己的罪、錯誤或對人的傷害而感到罪疚和懊悔、並尋求寬恕和復和。這是悔改的流淚,同時也是喜樂的流淚,因為他被寬恕了和關係復和了。為自己的罪流淚並不是我們想像中自然。第一種情況,一個人可能對罪失去敏感,不會覺得自己所做的是傷害別人。俄羅斯總統普丁對待異見者和烏克蘭就是一例。前蘇聯離心份子作家、諾貝爾獎得主索忍尼辛曾說: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他們也知道自己是說謊,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說謊,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誠實面對自己,並讓人自由說話需要很大勇氣。「眼淚的禮物」是上主給我們肉心,讓我們有覺醒和勇氣認罪悔改。
第二種情況與第一種情況剛相反。一個人常為了自己的罪難過。第一個可能是他無法改變在罪中生活。意識到自己在罪中生活而不能自拔是很痛苦的。我曾接觸一些濫用藥物者就有這經驗。雖然他們仍濫用藥物,但他們為自己流淚是真誠的。眼淚之所以是禮物,因為給予眼淚禮物的上主要給你力量和新生,轉化人生。然而,我們要小心,所謂在罪中生活的內疚可能是社會建構出來對人的控制,與罪中生活無關。明顯例子是同性戀,所以,辨識甚麼是罪是認罪和悔改的先設。
第二個可能是一個人無法接受別人對他的寬恕和他對自己的寬恕。他不是沒有流淚,而是常流淚滿臉。那麼,「眼淚的禮物」必須有抹去眼淚的意思,而這就是寬恕。很多年前,一位朋友跟我分享:
我很內疚,因為我曾向患了腦癌,並沒有行動意識的妻子發脾氣,並罵她。我沒有明白和體諒她。妻子離世了,我很對不起她。
我回答,
耶穌教我們的禱告中,「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你的妻子被上主寬恕了,她也會寬恕你。你接受上主對你的寬恕,也當接受你的妻子對你的寬恕。
「眼淚的禮物」的重點不只是眼淚,更是上主禮物,即安慰、轉化力量和寬恕。
禮物
最後,讓我為禮物補充一些想法。送禮物給別人時,送禮者可能會先問收禮者的心意(尤其是婚姻禮物),但很多時候都不會問(尤其是生日禮物、聖誕禮物),因為禮物帶有一種由不知而來「驚訝」感覺。這充份表現在收「人情」一事上。我相信大部份人收到「眼淚的禮物」時,都會感到驚訝,因為這是眼淚。若明白「眼淚的禮物」關地對困苦者的哀慟、上主給予的轉化力量和寬恕,縱使沒有歡呼,你會慢慢體會「眼淚的禮物」是一份寶貴禮物。
(原文刊於《基督教週報》,第3053和3054期。這是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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