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3日 星期六

義人之死(可六14-29)



 

遭監禁的施洗約翰是否有預計他對希律娶希羅底的批評會帶來他的死亡?更基本問題,他是否有預計他會因其言論被捕和入獄?以上問題背後有一個假設,被捕和入獄是一件壞事,但按馬可紀錄,希律承認約翰是義人、聖人,並要保護他(節20),所以,將約翰被捕和收監是要保護他多於懲罰他。第一,這有助舒緩希羅底的怒氣,因為約翰已受懲罰了。第二,將約翰收監間接令約翰的批評沒有傳播力,這有助減輕希羅底承受的指責。然而,劇情發展卻不是希律所預期,他對約翰的保護反而成為希羅底更容易將約翰殺了。

說回來,為何馬可要講這故事?講這故事的目的不是要悼念約翰之死,而是要預言耶穌之死,並向他的群體說,約翰的遭遇也會是基督徒遭遇。第一,故事將耶穌視為約翰的復活;第二,審訊耶穌的彼拉多和這故事的希律都不認為耶穌和約翰要死,但其他人卻認為他們非死不可;第三,耶穌與約翰的遺體都被他們的門徒埋葬了。當下適逢是法庭有關47人案的求情,他們的遭遇使我對約翰遭遇有另一番感受。第一,約翰如何理解他的在囚?這是上主旨意還是因不公義所致?他如何過在囚的日子?第二,他的門徒可以探他嗎?他們是否會因怕遭牽連而不探他?同樣,約翰是否讓他們探他?第三,若有機會求情,約翰會求情嗎?他會作出甚麼的「我的最後陳述」?對以上問題,我們沒有確實答案,只有憶測。雖是如此,但耶穌曾說,「我在監獄裏,你們來看我」(太廿五36)、「這些事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廿五40)重點不只是我是否那位探望在囚者,我更是坐囚者。在囚的我不是要將自己看成約翰或要將自己的話放在約翰口中,而是在囚的我可以有自己的話,並且我是主所關心的,主要探望的。以上對在囚的約翰提出三個問題,我今日只思考第三個問題,即若有機會求情,約翰會求情嗎?他會作出甚麼的「我的最後陳述」?

求情目的是令法官從輕法落。要達到這目的,求情內容要反映被告者的人格、悔意和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行動,並他因這事而已承受某程度懲罰。一般來說,求情適用於任何犯罪者,所以,性侵犯者會求情、製造假文件者會求情、搶劫者會求情。法官是否接受被告的求情是另一回事。約翰的下監是因為他公開批評希律娶了他兄弟的妻子。這違反律法書。第一,律法書寫「不可露你兄弟妻子的下體,這是你兄弟的下體」(利十八16),「人若娶了自己兄弟的妻子,就露了他兄弟的下體。」(利廿21)所以,娶未離死兄弟的妻子是不合法的。但希律和希羅底可以批評這是不義的法律,所以,他們的行為是違法達義。再者,他們可以解釋他們不是猶太人,無須遵守律法書。所以,約翰的批評是誣告,損害他們的尊嚴。第二,為何要公開批評呢?約翰認為這不是一件私人的事,而是公共的事,因為律法書是給公眾的。法律可以解決他們的衝突嗎?從故事發展,法律沒有公平地處理他們的衝突,因為法律是要限制有權者的權力,但這裡沒有。沒有對有權者權力的限制之法律不可能是保護人的安全與利益,只有保護有權者權益。明顯地,法律是為希律服務了。

約翰有機會求情不是不可能,因為希律想保護約翰。所以,求情(即向希羅底道歉)肯定是一個選項。那麼,約翰會如何選擇?第一,若約翰求情,這違背他的信念和人格。所以,他不會求情,其門徒也不想他求情。第二,若約翰求情,希羅底會質疑他的求情只為減刑和釋放,與真誠悔改無關。第三,約翰真的為他的批評後悔了,向希羅底求情。我們無法知道約翰的選項,也不知道他的求情(若有)是否可改變希羅底對他的憎恨。約翰的門徒會勸約翰求情嗎?他們會尊重約翰的決定嗎?

耶穌說,「我在監獄裏,你們來看我。」探望是關懷與同在,我們沒有忘記你;探望是不離不棄,不因怕被牽連而放棄了;探望是尊重與明白,所以,若在囚者因種種原因不想被探望,探望者接受,不憶測。約翰門徒有機會探望約翰嗎?我們不知道,但馬可紀錄了,「約翰的門徒聽到了,就來把他的屍體領去,放在墳墓裏。」這行動說明了約翰門徒沒有因怕被牽連而放棄對約翰遺體的處理。這使我想起俄羅斯異見者納瓦爾尼(2024216日)之死,數千人不顧克里姆林宮的威脅參加他的葬。若我們不是被囚的,不要忘記耶穌說,「我在監獄裏,你們來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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