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傳五18,為善為美之事,不僅在於人可以吃喝(健康),更在於能享受勞碌所得的成果(公義)。換言之,若人勞碌,但沒有享受勞碌得來的,那便談不上善與美。然而,為何人往往無法享受自己的勞碌呢?是因為沒有時間?沒有健康?所得不足以支撐享受?不懂得享受?抑或是無機會勞碌?以下,讓我分享兩個近日的片段。
上星期,我在英國停留了四天,並見了一些移居當地的朋友。一位曾在香港從事科技行業的朋友,現在是一名巴士司機;另一位在香港曾是音樂導師,目前擔任日薪保安;還有一位前環保署公務員,現在從工廠包裝工作。這些「職涯落差」並非個別現象,而是不少移居英國的港人共同經歷。有媒體從此推出一個結論,「移居到大灣區比英國好。」然而,他們的遭遇在今日的勞工主日提出一個重要問題,即「工作不分貴賤」。「工作不分貴賤」並非要安慰他們的職涯落差,更不是要粉飾體力勞動的艱辛。我們深知勞動工作往往伴隨著長期的身體損耗與高度的重複性,因此極少有人主動嚮往。但社會的運作從來不是只靠專業人士,也要靠基層勞動者。試想每年農曆初一、二垃圾無人清理時,社會瞬間陷入的混亂,便能體會到基層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不分貴賤」指出我們以不同工作方式,甚至在不自知和沒有意識下參與社會建設。雖是如此,重點不在於向基層工人宣揚他們對社會如何重要,而在於如何對他們的尊重,肯定他們的貢獻,這包括合理待遇、工作保障、安全的工作環境。5月1 日起,每小時的最低工資提高到 $46.10(2025年是 $40)。這是對基層員工尊重嗎?樂施會早已指出最低工資不等同生活工資,而按他們建議,出生活工資是 $61。因此,現行的最低工資不足於讓工人及其家庭過有尊嚴的生活。工作不分貴賤絕非要求專業人士去投身基層工作,而是主張每一位勞動者——無論職位高低——都應獲得足以支撐尊嚴生活的報酬。這才是為善為美的神。
第二件事是我在英國停留時,遇上倫敦地鐵員工罷工,罷工也計劃在五月和六月再發生。今次主要的爭議不是薪酬,而是工時安排。工會要求將工作時間壓縮至「四天完成每週 36 小時」,旨在爭取更佳的「工作—生活平衡」,但資方認為這會導致員工疲倦,影響駕車安全。誰有道理不是我要討論,但這事件帶出工作與生活平衡,其中牽涉兩個考慮。第一,工時限制的必要性。沒有最高工時或標準工時,工作者的人生只有工作,沒有生活。例如,大陸企業制度多為「996」,即朝9晚9,一星期工作六天。至於香港,很多大廈的保安員每日工作12小時,每週放假一日,他們何來有工作與生活平衡。查實,工作時間長不只是勞動者的經驗,很多文職和專業人士也是。工作時間長容易使人失去生活、健康和家庭,沒有可能享受勞碌得來的成果。到今日,政府並沒有對工作時間長有任何跟進。這牽涉到第二個考慮。英國勞工有集體談判權,所以,工會代表員工與僱主會就薪酬、工作時間、假期、退休金、工作條件及裁員程序等事項進行談判。然而,香港法例沒有賦予工會這權力,也一直拒絕考慮。勞資談判完全取決於資方是否願意「自願」與工會對話,所以,若資方單方面拍板加薪幅度和工作時間,勞方除了表示遺憾外,幾乎沒有實質的對弈資本。為善為美的事是工作—生活平衡,即打工仔有工餘時間,不但可以享受勞碌得來的成果,更可以發展工作以外興趣的空間。
對於以上兩個在英國經驗的反省,你們或許會有一個疑問,就是我只集中打工仔角度,沒有考慮僱主角度,其中包括僱主的能力和僱員的懶散表現。所以,勞資雙方討論是重要的。此外,傳五說,「能獲取自己當有的報償」,「當有」要求打工仔要為自己的報償努力,而不是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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