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1日 星期日

不是後補, 而是賓客 (路十四12-24)

按耶穌時代的風俗,擺設筵席的家主必須預先邀請客人,客人收到邀請後不會立刻回覆,而是會先用一段時間去了解筵席的規模,以及其他受邀者的身分與地位。這樣就能保證他們不會與社會階層較低的人同席吃飯,以致因赴這個筵席而蒙羞。因此,這比喻中家主打發僕人邀請行動的意思就是要知道那些被邀請的客人是否願意與他並其他客人一起吃飯。從這背景來看,那些不願意來吃飯的人不純是因為他們有其他約會和更重要的事,更因為他們不願意與家主的其他客人一同吃飯。那麼,那些不願意來的人是甚麼人?或其他客人又是甚麼人?

其他客人就是貧窮、殘疾、失明、和瘸腿等人士。他們不是後補名單,而是在家主最起初邀請名單中。雖然比喻沒有說明他們是在邀請名單之內,但若留意耶穌說這比喻之前的說話,我的理解是正確的。耶穌說,「你擺設宴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疾的和瘸腿的。」(路十四13)所以,貧窮、殘疾、失明、和瘸腿等人士不是取代其他賓客,因為他們從起初就是賓客。因為貧窮、殘疾、失明、和瘸腿等人在邀請名單中,所以,有些人選擇不來。第一,按摩西律法(利廿一17-23),殘疾、失明、和瘸腿等人士被視為不完整的人,所以,他們不適合作祭司.與他們一起吃飯不會反映同卓者的同情心,反而被他們污染了。第二,不願意與貧窮人吃飯,因為他們與有錢買地和買牛的人是不同階層。相反,若家主邀請那些有社會地位的人來吃飯的話,我相信那些不願意來的人多會選擇來,因為他們的地位也被提升了。說回來,為何家主要將不同階層的人放在一起?難道他不懂社會規範?為何他要令人陷於進退兩難中?所以,問題不在於不願意來的人,反在於家主不懂人情世故,將不能放在一起的人放在一起。家主真的不懂人情世故嗎?我會說,家主比眾人都懂當時的人情世故,但他卻不願意世故,並拒絕認同人情中的社會隔離。他刻意透過吃飯跨越社會階層,挑戰當時社交守則,將不同人邀請在其中,建立一個共融團契。可惜的是,有些人拒絕這邀請。

耶穌的比喻不只是關乎社會倫理,更指向上主國。即上主國是包容,跨越階層,不看人的面色。以賽亞書五十六3-4更說,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他民中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這對猶太人來說,這是不可想像的。在基督徒中間常常有一個說法,就是你最不喜歡或你認為最不應該被邀請的人可能會在上主國宴席中與你同席。他們是誰?他們可能是同性戀者、被基督徒勸告辭職的林瑞麟和黃仁龍等高官。我相信在那天,上主國宴席的來賓必嚇我們一跳。不願意看見的人可能卻在,願意看見的人可能不在。至於你,你會選擇離開上主國的宴席還是被上主國的包容與恩典感動了?

因上主國是包容,所以,這成為基督徒社會倫理的準則。包容不等於甚麼都可以;否則,家主應該是最不包容的那位,因為他接受不了別人不包容貧窮、殘疾、失明、和瘸腿等人士。因此,包容是要有立場。第一,包容是反抗一切製造社會隔離的人、建制和意識,不但因為這將人分類,更因為這分類趨向合理化。歧視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制度和意識形態了。第二,包容是從社會弱勢群體的經驗來考慮。這使我們想起日本文學家村上春樹那篇演講-我永遠站在雞蛋的一方。他說:

以卵擊石,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無論高牆是多麼正確,雞蛋是多麼地錯誤,我永遠站在雞蛋這邊。

我們都是人類,超越國籍、種族和宗教,我們都只是一枚面對體制高牆的脆弱雞蛋。

包容與和諧最基本的不同,就是前者從雞蛋的角度,而後者是從牆的角度。
第三,包容是尊重差異,沒有要求對方改變來符合我們的理解。貧窮、殘疾、失明、瘸腿、太監和外邦人仍舊如此,不是因為我們不需要回應對他們的需要,而是因為若這是他們的身分,他們應被尊重繼續以他們的身分生活和參與社會。

年少時,跟家人去茶樓飲茶,有所謂搭檯,即不認識的人不但可以座在一起,更會搭訕。這是我對包容最基本的體驗。包容是要建立一個更平等社會。這屬於社會政策,但更重要,這是日常生活的經驗。我們從街市買賣、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吃飯和公園散步體現包容。教會在社區的出現,應是一個最好落實

1 則留言:

  1. 很不錯的詮釋。不過耶穌在路加福音14:24說:“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可以嘗到我的宴席。”『先前所請的人』若是指向14:13的貧窮、殘疾、失明、和瘸腿人士,就好像不是那麼符合,因為他們可以嚐到主的宴席。不知您認為『先前所請的人』是指向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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