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要活得美;否則,活著就是一件苦事。《傳道書》五:18-20說,
「我的看法是:美好的人生不如在上帝所賜短暫的一生中吃喝,享受在太陽底下辛勞得來的成果;這是人的命運。如果上帝賜給人產業財富,讓他享受,他就應當接受並享受勞碌的成果。這是上帝的恩賜。既然上帝讓他快樂,他不必因為人生的短暫而憂慮。」
食是一件美事,不只在於我有食的能力(相對於患病者),也在於食物本身。然而,有些人不容易接受食是一件美事。他們認為食本身是一種浪費,一種體貼情慾的慾望。尤其身處在一個貧窮和饑餓的世界中,他們問,我們怎可以大吃大肉?因此,為了周遭人的需要,我們應該簡樸一點、吃得簡單一點,將剩下來的錢幫助有需要者。況且,食只是為填飽肚腹,我們不應花這麼多錢和時間在食物的花巧上。我尊重持這觀點的人。事實上,有人一餐就用上數千元,這實在有點浪費。然而,這不等於每一個人(尤其是基督徒)就不可以選擇食得好、食得花巧、食得「咀妙妙」。因為當中有些人所關注的不在於填飽肚腹或代表某社會地位,而在於食物的美。當食中的美變成道德時,美就不再是美,而欣賞食中的美之人更要背負罪疚。例如,當有大食會,佳餚美酒時,有基督徒這樣祈禱,「天父!感謝你賜給我們食物,又求你看顧那些食不飽,穿不暖的人」。這禱告是一種告誡式的禱告,讓他進食時可減輕罪愆。只有道德,沒有美感的人,生活失去樂趣和色彩。我不是一個識食之人,也不會四處訪尋美食,但我會欣賞識食之士,因為他們讓我窺探食中之美。
事實上,我們要知道識食的人不一定要花很多錢;同樣,花很多錢在飲食上的人不一定是識食的人。因為美關乎一種欣賞,需要一定文化修養,才能發現美,而這一切不是經濟問題。識食者不會是暴飲暴食者,因他擁有美的心靈,懂得節制,不會被食所控。美不在於佔有,在於讓美呈現和散發它的美。所以,沒有經濟能力的人也絕對可以識食,並樂在其中。
說回來,食只不過是一個例子展現美。美可以是以衣服、家具、手飾等等形態展現。當分不清不佔有的美與物慾和消費的關係,並以為擁有甚麼牌子的衣物就是美時,查實,這只是一種庸俗的美、複製的美、抄襲的美。又當反對物慾主義帶來虛假的美時,我們不要連美都殺掉。
第二,活得美,因為人可以勞碌,可以對自己的生活負責任。或許,對很多打工仔來說,我的話太理想了,因為工作帶給打工仔的壓迫多於美。這是事實,但並不因此工作只是一件苦事,沒有美。第一,有人將自己職業提升到全神貫注的層面,成為美好的優雅對象。在美學下,工作與打工仔的興趣完全配合。他甚至主動願意為工作付出額外時間,因為美完全消除職業與消遣、工作與嗜好,、動與娛樂之間的分別。若找到這樣的工作,這的確令人垂涎。但要補充的,這樣的工作不一定是專業性(牧師、教師或醫生),因為他們當中也投訴自己的工作。第二,縱使現在的工作不是你喜歡的,這不等於你不可以在其中創造美。所謂創造美並不是強硬將苦悶的工作解釋為有意義的工作,而是在苦悶中不忘創造美的可能。事實上,只有你有美和愛美,你就不會放棄對美的創造。坦白說,若怪責苦悶的工作使我們失去美感時,倒不如說我們沒有深厚的美感從混亂中創造美。一個清潔工人並不會喜歡他自己的工作,但對美的嚮往,他做事不會馬馬虎虎,因為清潔是美,整齊是美。第三,縱使工作有很大的壓迫性,但它同樣也有救贖性,不但因為工作讓我們學會責任,更因為在工作中,我們的潛質被發掘和培養。
最後,美不只是關乎個人的體驗,更關乎社會的美。《傳道書》讓我看見一幅很美的圖畫。就是每一個人都有工開、每一個人都可以得到合理的報酬、每一個人都可以有時間去享用他的錢財、每一個人都充滿喜樂和感謝、每一個人都將憂慮卸給上主。然而,當將這幅圖畫與當下社會作一個比較時,當下社會的醜陋就被照出來了。我們看見有很多人沒有工作(尤其年青人和中年人)、有很多人所得的報酬不足以養活自己、有很多人每日要工作十幾小時,連睡眠時間也不足、有很多人在憂恐和擔心中生活。美使我們更有決心去改造這個令人活得不美的社會。雖然美感是個人的,但若周遭的人活得不美時,我個人的美仍是不美。因此,參與建立一個有公義、有憐憫的社會就是一項創造美的行動。
我歡喜看見政府在其外判工中訂下最低工資。我喜見有人主動將從政府而來的6000元以不同方式回饋社會。當社會有人活得不美,我們的美就不是美。不論這社會如何敗壞,甚至冷漠,若我們社會有更多的人有這樣想法和行動時,這個社會仍充滿美。
美不是道德,而是一種對生活的欣賞能力和活出生命的能力。當下的過份物慾、經濟主導和消費主義下,我們漸漸混淆了美的本質,也扭曲了美。讓我們重溫聖經這段話
美好的人生不如在上帝所賜短暫的一生中吃喝,享受在太陽底下辛勞得來的成果…。既然上帝讓他快樂,他不必因為人生的短暫而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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