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6日 星期六

上主的平安已臨到 (路十1-12)

這段聖經特別強調傳講上主國的迫切性。例如,門徒沒有時間準備錢袋,口袋,也沒有時間與人打招呼.(節4)此外,這段聖經很關注奉差遣者宣講上主國時應有的態度.至於上主國的內容,我們可以從耶穌吩咐奉差遣者不要帶條件接受接待者提供的食物反映出來(8人若接待你們,給你們擺上甚麼,你們就吃甚麼)表面看來,這似乎是一種禮貌,但耶穌的吩咐是以此來打破猶太人潔淨與不潔淨之二元思維(另一例子就是使徒行傳十),從而表達出上主國是包容的沒有體驗上主國是包容下,食的問題只成為禮貌款式和烹調等課題今日,我特別分享上主國其中一組做法,即平安與審判

按聖經描述,那裏若有當得平安的人(當得平安的人:原文是平安之子),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不然,就歸與你們了(節6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街上去,說:『就是你們城裏的塵土黏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雖然如此,你們該知道 神的國臨近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節10-12)問題一:為何不接待門徒者就要受這種懲罰?問題二:又縱使要受懲罰,對不接待門徒的態度是否過火了?

為願意接待者獻上祝福是當然的,但要審判不願意接待者就有點不合人情了,因為接待與不接待是個人的自由,不應受到威嚇。尤其在香港居住環境如此細小下,我相信我們很多人的結果都會比所多瑪更糟。要解答這困難,我們先要理解所多瑪犯了甚麼罪。今日有些人將所多瑪與同性戀等同,但這是錯誤閱讀,因為聖經從沒有指出所多瑪所犯的罪是同性戀。反而結十六49說,「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又按著路十的背景,所多瑪的罪是不接待客旅,而接待客旅是當時社會一個很重要的價值。事實上,在沒有口糧下,耶穌走遍各地傳道之可以發生,因為對陌生人接待是當時社會的價值。相對於今日,耶穌的傳道方式可能是不可能。這與相信上主大能無關,而是昔日社會價值不是今日的社會價值。

相反,不接待者之所以受審判,不只因為他們違反當時社會價值,更因為他們對上主國沒有悔改。按對所多瑪的審判,不接待者就是那些比所多瑪更心驕氣傲,更糧食飽足,更大享安逸,並更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換句話說,那些獲平安的接待者不只是因為他們向宣道者提供飲食,更是因為他們願意踐行上主的公義與憐憫。所以,不接待者所受的懲罰不是不公義,反而他們沒有珍惜悔改機會,最後,他們就要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承受自己的結果。
基於以上的疏理,我有以下反思:

第一,上主國的福音肯定臨到陳振聰先生身上。然而,重點不只是他離開風水而相信上主,更是他從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悔改。上主國的福音之被人取笑,不是因為上主竟對一個背叛妻子的人之接待,而是因為傳講者將上主國福音只有心靈慰藉的意思。

第二,上主國的福音不只是對那些未信者來說,更是對宣講者。意即,一個沒有得到和經歷到上主平安的人只會傳遞一個憎恨的福音。我們需要先悔改,打破食物潔淨與不潔淨的二元論、打破仇人與朋友二元,一起崇拜和一起食飯。若沒有這樣悔改,宣講者反成為不接待者,而最終被審判的是他自己。

第三,上主國的福音是對一個不接待有需要者的社會發出審判。首先,我們要分辨向錢看的接待和對有需要者的接待。向錢看的接待在教育、醫院、房屋、零售和飲食等已反映出來。第二,我們將旅遊Tourism and Hospitality Management)等同接待,而忽略了接待(hospitality)與醫院(hospital更有關係。因此,上主國的福音要求我們接待城中的少數族裔、貧窮者、四月時的貨櫃碼頭工人,並批判社會的不公義。

耶穌差遣七十個門徒與我們有甚麼關係?坦白說,我們可能不是其中一個.雖是如此,但那差遣者已在我們前面,並說,願你們平安.我們要自問,我們是當得平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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