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

兩種忠誠(太廿五14-30)

這段聖經帶出對同一件事兩個很不同觀點,分別是老闆(主人)和打工仔(僕人)。故事反映老闆對打工仔的要求是他們在所分派的工作上要有表現。老闆對打工仔有這樣的要求並不過份,因為打工仔是為此受薪。然而,現實又並非如此簡單,因為很多時候,打工仔屬於較弱勢議價者的一方,所以,對他們表現的要求可能是不合理的。令我關注的不只是老闆與打工仔是否平等地議價,更是老闆如何將他們對打工仔可能不道德和不合理的要求道德化和合理化。昔日對打工仔操控的理據可能只是一句話-我是老闆,但今日的管理方法傾向少用這理據,因為這不會提升打工仔的生產力,反而製造緊張關係,影響生產表現。因此,老闆會選擇以忠心和良善等欣賞詞彙對待打工仔(例如,獎金獎狀訓練),使他們更感自發工作。聖經這句話-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不但是老闆用的技倆,也不自覺成為打工仔的追求事實上,很多打工仔會認同老闆這種管理方法,爭取讚賞,承擔更大責任,但資深打工仔卻選擇笑一笑,卻推卻進升機會。

打工仔的角度又如何?按這故事,有兩類打工仔。第一類,就是認同老闆的觀點。這已剛剛說明。第二類,就是不太相信老闆的觀點,並質疑老闆是否一個真誠的人。他們說,「老闆,你是個嚴厲的人: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播的地方也要收穫。這是打工仔對老闆的誣告嗎?這是打工仔懶惰的藉口嗎?另一方面,是否因這打工仔看穿老闆用的管理技倆,不願被他欺騙?即挑戰有錢大晒」的邏輯。現實是老闆權力總比打工仔大,以致到最後,打工仔要為他可能的真誠付代價。故事有這樣描述,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他要哀哭切齒了。

以上對這比喻的解讀可能令很多人不安。第一,比喻所講的主人是主耶穌,而上主是公平和恩典的。那麼,以上將上主詮釋為精於心計是對上主的扭曲。第二,比喻關乎天國,一處拯救之境,但按以上詮釋,天國只不過是對欺壓的美化。這醜化天國。第三,以上詮釋將一個懶惰和不負責任的打工仔說成是英雄,甚至將按章工作和不事生產的態度說成是揭穿主人暴力的積極方法。第四,這比喻的重點是對受託負責任,而不是對主人的評論。因此,以上的詮釋扭曲了比喻的原意了。我完全贊同以上四個批評。那麼,是否以上的分享指出一種以讀者回應譯經方法的錯誤?

讀者回應不是甚麼作者已死,而是讀者投入聖經到一個地步,他不是旁觀者,而是參與者之一,以致他對聖有其觀點是很正常。因此,我的方法不是要指出甚麼是正確詮釋,而是以打工仔角度指出他對老闆的經驗,從而分別出打工仔的忠心有別於主人對打工仔忠心的要求。第一,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是我們對上主的態度,但這種態度卻被挪用了,巧妙地將對上主的忠心等同打工仔對工作要有的態度,忠心地為老闆打工。例如,忠心被解釋為與生活世界割裂的敬業樂業(與家庭分開)、不要求補薪的加時工作、由工作所須定義的終身學習、不增人手仍保持高效率表現等。問題是:為何對上主的忠心不是對工作不公義對待的不合作和挑戰。例子之一,搞工會,爭取集體談判權,爭取全民退休保障等是忠心的表現。第二,我們不需將打工仔美化,當中有懶惰的,沒有將交託他們的做好。但問題是:為何又惡又懶只應用在打工仔身上呢?難道老闆沒有又惡又懶?為何老闆被美化了?若又惡又懶的打工仔要將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的話,又惡又懶的老闆又如何呢?這使我想起發生在20133-5葵青貨櫃碼頭工潮。外判工人的工作環境及條件惡劣(食飯和洗手間),2013年的薪酬的1997年低13%,沒有議價能力;另一方面,僱主以外判方法推卸它對員工的責任,而外判公司又如何欺壓工人。這樣惡又懶的老闆有甚麼懲罰呢?

對上主的忠心要求我們不要簡單地將老闆看成上主,也不要將工作表現等同對上主忠心,反而要求我們重新思考忠心與公義的關係,並如何在老闆與打工仔天國與工作關係中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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