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我在丹麥讀神學時,被安排到座落於哥本哈根紅燈區一所教會實習。可想而知,我的牧養對象是在紅燈區生活和工作的人,當中有性工作者、嫖客、吸毒、犯毒、小電影的東主和雇客、賭檔等。牧養就是認識他們的處境,即他們不只是罪人,更是被罪所犯的人,並讓他們能分享上主的愛、寬恕和轉化能力的福音。最簡單和直接牧養方法就是向他們派福音單張、講三福、四律、開佈道會。我不否定這些方法的適切性,因為聖靈有祂工作的自主性。然而,這不是我所實習教會所選擇的方法。這教會選擇以友誼之手去接觸和擁抱這些朋友。友誼不是不講罪,而是以信任和關懷優先。平日,教會牧師會在紅燈區留連,跟在紅燈區工作和生活的人聊,協助解決他們生活困難和紛爭,並提供生活指引。或許,因此,每星期日來教會崇拜的人有接六七十人,而一半以上都是我以上所指的人。
丹麥教會是信義會。按信義會傳統,每次崇拜都有聖餐,因為如主耶穌說,
我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必永遠活著。我為世人的生命所賜下的糧就是我的肉。(約六51)
聖餐不只是為紀念耶穌的受苦與受死,否則,一年一次或一個月一次就夠了。為何每次崇拜都有聖餐,因為這是養活我們靈性生命的來源。上主的道以宣講表現,但上主的道更以聖餐出現,因為上主道就是耶穌基督,而耶穌以其肉可吃表達聖餐。這也解釋為何牧者會為那些因病而未能參與教會崇拜的人送上聖餐,目的不是要他們在苦難中紀念耶穌的苦,而是在艱難時候,他們需要養活他們靈性的聖餐。或許,我們當中有些人會認為這種對聖餐的解讀帶有神秘色彩,但沒有神秘色彩的基督教不會明白靈恩、不會明白祈禱,也不可能講信心。事實上,耶穌的復活對很多人也很神秘呢!若聖餐的餅是生命的糧,而這糧正是耶穌的肉的話,誰人能吃這生命的糧,耶穌的肉呢?
我認為就是那些嚮往這生命的糧的人,並相信這生命的糧會為他們帶來永生。永生不只是永遠活著之意,因為這可以是沒有質素的活著,痛苦的活著。那麼,永生必然是有質素的活著,就是活在愛、寬恕、團契的永恆中。嚮往這生命的糧,因為嚮往者知道這非他們可以達到,只有靠賴上主恩典。然而,他們不必然是道德高尚的人,也不必然是資深信徒,因為嚮往這生命的糧唯一資格是意識到自己的缺乏,不是其他條件。嚮往這生命的糧的人就是那些社會和教會認為最不值得和最不配領受這生命的糧的人,他們就是在紅燈區生活和工作的人。
在這座教堂的崇拜高潮是聖餐。牧師祝聖了聖餐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都到我這裡來,我要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參加崇拜者向聖壇行前,當中包括性工作者、嫖客、吸毒、犯毒、小電影的東主和雇客、賭徒和賭主等。他們出來領受聖餐,不是因為他們覺得配,而是不配。他們嚮往這生命的糧,因為他們需要被寬恕和擁抱,並盼望這生命的糧不但可以成為轉化他們的力量。當他們接受聖餐時,牧師向他說:這是基督的身體,為你捨的,為要養活你的靈性。或許,有人會批判,他們沒有與悔改相關的行動是侮辱主的身體;又或有人會批評牧師,他對聖餐的濫用,離經背道。查實,這些批評不只適用於這丹麥教會,更適用於其他看來有悔意的信徒和嚴守規章的牧師身上。坦白說,若以悔改相關行動來決定一個人是否值得領聖餐,有那一個人是配呢!我們都是罪人,活在上主恩典下。
或許,我們的討論忘記了一件重要的事,即聖餐不是資格(例如,道德是否達標) ),也不是懲治工具,而是生命的糧,養活我們的靈性。這全是上主恩典,在恩典下,我們只有一個身份,蒙恩的罪人,沒有高低,優劣罪人之分。教會沒有權力拒絕嚮往聖餐者,只有責任服務任何的嚮往者。
崇拜後,我問牧師說,他們領受聖餐後會有生活轉化嗎?他回答:你要相信上主的能力。他們所要的生命之糧是接納,擁抱和愛。聖靈自有祂的時候。我們何需著急,並為聖餐設下種種限制呢?我們只是上主施恩的媒介。耶穌說,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六55~56)
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六60)以上這牧師,這教會和我對聖餐的詮釋是否也令你們覺得難聽嗎?這是我說錯了還是你們錯了?聖餐是耶穌為我們預備的,不是我們為祂預備的,就讓我們放下論斷,謙卑領受生命的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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