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會解答我們的疑問嗎?
耶穌復活後即時對門徒的挑戰是:「耶穌真的復活嗎?」路廿四正是回答這個問題。耶穌先後向婦女、在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和11個使徒顯現,向他們講解聖經,讓他們知道「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一切指著我(耶穌)的話都必須應驗」(路廿四44),從而能「奉他(耶穌)的名傳悔改、使罪得赦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廿四47)「耶穌真的復活嗎」可能仍可能某些信徒的疑題。當這不是大部份信徒的疑問,我們今日的信仰疑問又是甚麼呢?耶穌會否如昔日向我們講解聖經,令我們釋疑呢?
關心香港民主、公義和人權的信徒可能會問:「審判活人死人的耶穌基督幾時施行審判?(提後四1、彼前四5)」關心疫情下而失業和失去探望親人的信徒可能會問:「疫情甚麼時候才會結束?甚麼時候才能與家人團聚?」關心自己和家人在香港的自由的信徒可能會問:「我要離開香港嗎?這是上主對我的旨意嗎?」以下,我嘗試從耶穌向門徒顯現整理耶穌對我們發問可能的回應。
共膳團契
第一,耶穌基督以有形方式,參與門徒的日常生活來回應他們對他的疑問。當中,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這裏有甚麼吃的沒有?」他們給了他一片烤魚,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路廿四41-43)我不否定耶穌可能肚餓了,但明顯地,他的行動要証明復活的他不是靈魂,而是有身體的,因為靈魂不會有肚餓,也不可能進食。除了這兩個解釋外,耶穌這行動更想表達他期待與門徒的共膳團契,類似情況在約廿一12-13節也出現。我們對共膳團契並不陌生。我們相約友好共膳,不只是因為我們想吃美食,更因為我們渴望團契。共膳團契打破人際的孤立,談話內容可以是嚴肅的,也可以是輕鬆的;可以是專題的,也可以是閒話家常。在共膳團契下,人際相處是自由的、信任的、歡樂的。當然,有些共膳的氣氛會令人透不過氣。他們共膳了,卻沒有團契。共膳團契可以解答信仰生活的疑問嗎?或許,共膳團契就是要改變問題,即將難題從一個解決的關注轉為一個同在與陪伴的關注。在共膳團契下,難題不一定被解答,但我們多了一份迎接艱難生活的勇氣,因為有朋友同在。所以,緊記要約人食飯、圍爐取暖。
培養十架反轉的思維
第二,耶穌向使徒和門徒顯出他的手和腳。當時觀念認為可以被摸就不是靈魂。約翰福音更進一步說,耶穌的手和腳不只是要証明他的復活是身體復活,更是他是那位被釘在十架的耶穌。多馬說,「除非我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我的指頭探入那釘痕,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絕不信。」(約廿25)約翰補充了一個重要記錄,即重點不只是復活耶穌以甚麼形態出現,而是我們以甚麼回憶回憶耶穌。我們每個人跟耶穌的經歷都是獨特的,我們對耶穌的記憶會有不同。約翰要向我們表達,應以耶穌受苦的回憶回憶耶穌,並應以此回憶成為我們詮釋信仰生活的指引。這是馬丁路德所講的十架神學。按馬丁路德理解,十架不只是耶穌受苦,更是反轉我們日常生活的邏輯。當我們以為上主不會以受苦出現,但耶穌卻是受苦彌賽亞;當我們以為一帆風順才是上主保守和恩典時,十架卻指出上主恩典在耶穌的苦難和我們的苦難彰顯了。然而,這不等於一切苦難和艱難就是上主恩典的媒介,所以,十架絕不是要合理化苦難。對十架的回憶沒有直接解答我們的疑問,但它要求我們隨時辨識上主「奇怪愛的作為」。
我們是耶穌的見證
耶穌會解答我們在留港與離港的掙扎嗎?耶穌會解答當下社會的公義不彰嗎?耶穌會解答我們當下的生活艱難嗎?或許,耶穌向你顯現了,甚至解答了,但我沒有這經驗。我只抱著耶穌為我們建立的共膳團契的經驗(教會生活),並以十字架的反轉思維,體驗和接受上主在被囚者的「奇怪愛的作為」、在被殺的緬甸人民的「奇怪愛的作為」、在失業和艱難者的「奇怪愛的作為」。不論在香港、英國、台灣或其他國家,求上主「奇怪愛的作為」幫助「我們是耶穌的見證」(路廿四48)。不論在家中、監獄或餐廳,求上主「奇怪愛的作為」幫助「我們是耶穌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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