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外地當宣教的朋友發了一個短訊,她說,
昨日有個女學生搵我,喊住咁同我講拜拜,因為鄉下既屋企人要將佢嫁出去換牛,仲要係嫁落鄉比一個已經有三個老婆既老頭,做生仔同耕田機器。佢既書簿已經全部比呢度既叔叔沒收左,隨時要走人。雖然我好想幫佢,但係我地唔可以收留佢,會被佢屋企人告拐帶。睇住佢喊住咁走,個心好痛,惟一可以做既,就係送念珠比佢,同埋為佢祈禱。求主垂憐,幫助所有被壓迫既女生。
若我在場,我會如何回應。我可以和有能力為這家庭提供一隻牛換取她的自由嗎?若沒有能力,我可以幫助她逃離這家庭嗎?她可以去那裡?她逃離後可以有能力生活嗎?我會勸她的父母和娶她的人不要這樣做。若他們不聽的話,我還可以做甚麼阻止這事發生?像我的朋友一樣,我的心好痛。我們沒有能力幫助她,只親眼看她被安排一條她不願意的路。心碎的眼淚是我們可以表達的言語。
這事對身在當下香港的我們是陌生的,但在很多地方,這經驗仍是很普遍的。我朋友的感受帶出一個更基本問題,即如何落在一個不公義際遇下,可以不在痛苦中生活;如何身在一個不公義環境下,可以不在無奈和罪疚中生活。
路六27-38提出一個可能,耶穌說,「要愛你們的仇敵!要善待恨你們的人!要祝福詛咒你們的人!要為凌辱你們的人禱告!」(節27-28)不是因為我們沒有能力復仇、更不是沒有勇氣承擔因復仇而來的代價,而是因為我們的天父是如此,我們是至高者的兒女。那麼,我是否要跟這女學生說,「要愛賣你的父母和家庭、要善待買你的男人和他的家庭?」然而,買賣她的父母和那男人不覺得這是一宗買賣呢!她的父母可能認為這是為女兒好,有一戶好人家娶她。同樣,買她的男人可能認為這是正常事,若不是這女孩子,就是另一個。所以,他們可能沒有視這女孩子為仇敵,也沒有不善待和凌辱她。他們只是他們的文化和制度下的受害者。要反抗的是那不尊重女人自主的文化和制度,但沒有他們的認同、遵行和維護,不尊重女人自主的文化和制度就不可能繼續下去。「愛你們的仇敵!要善待恨你們的人!要祝福詛咒你們的人!要為凌辱你們的人禱告」並沒有改變這侵犯女人自主的文化和制度。
此外,耶穌說,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路廿三34)和2009年12月25日被判11年的劉曉波在法庭的最後陳述提到:「我堅守著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絕食宣言〉中所表達的信念—我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寬恕和沒有仇恨不等於不講公義,也不是接受所受的刑罰是合理,而是他們以不報復和仇恨的態度爭取公義,揭露不公義。這女學生會說「我沒有仇恨嗎?」絕對可以和可能,但這不是我會對她要說的話。
耶穌就著寬恕和愛敵人的教導時,他說出愛敵人原因是「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父慈悲一樣。」(路六36,和合本)對當時的讀者,慈悲是不要看異族是敵人、不要向侮辱你們的羅馬官員報復、不要向打你們的強盜還手、不要向欠你們債的貧窮人計較。實踐這些不要絕不容易,但「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父慈悲一樣」不只是不要(Don’t),更是要(Do)。那麼,在不公義、侮辱和無奈下,我認為慈悲就是仍要堅持和努力做好人,即保存慈心和悲心的初心。慈心是對人有愛、有關懷、有寬容,悲心是對人的痛苦有感同身受。縱使受侮辱和暴力對待,我們仍可以在我們的範圍和接觸到的人中做好人,不成為由侮辱和暴力製造出來的復仇者;縱使受到不公平對待,我們仍可以在我們的範圍和接觸到的人中做好人,不延續不公平,不將不公平視為生存之道。做好人,因為我們是「至高者的兒女」;做好人,因為我們相信上主的慈悲。
「做好人」不會是我對這女學生的話,卻是我對自己的話。即不要因她的遭遇,我放棄對公義和平等社會的追求;也不因我的無奈,我失去對真善美的堅持。尤其在當下受新冠病毒和政府失政影響下,看見有病患者在醫院外長時間等候、有居家隔離者沒有得到妥善支援、有已長期被隔離的院舍院友和被隔離的被囚者、有醫護人員疲於奔命,縱使無奈和忿怒,我們仍相信和堅持要做好人,保持慈心與悲心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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