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一個情感投入的運動

(這是我在時代論壇5月2日版的較長版本)

於2009年6月,回歸基督精神同盟在會場拉橫額抗議全球禱告日,因為他們不滿政教勾結,不滿教會漠視六四和對社會不公義沉默。又於2009年4月,他們與宗教霸權關注行動一起發起反對宗教護蔭權貴行動。除了這些衝著教會的行動外,他們也參與不同社會運動,推動人權、民主,並與弱勢社群走在一起。教會所關心的,可能不是回歸基督精神同盟要表達的信息,而是他們以拉橫額、「踩場」、公開信和大叫口號等等的做法。教會認為他們的行動「過激」,不合信徒體統。更重要,「踩場」是對教會的不尊重。在此,我的關注不是探討回歸基督精神同盟的下一步,而是如何看待有豐富情感表達的社會訴求。

理性討論在現代社會已被賦予一個很高的價值。又在哈具馬斯的公共論域下,追求理性討論成為唯一表達的方法。我不反對理性討論,但理性討論可能已成為一種論述,以此來維護論述者的權利。當然,我這樣的說法不是為一切所謂不理性的行動提供合法性,而是不要墮入理性討論的圈套中。再者,當理性討論只限於意見交流時,討論者卻看不見對話者是一個人,一個有情感的他者。若對話是一個人,為何作為人的具體性(embodiment)之情感竟被剔除。所以,我對於「擲蕉」的黃毓民完全理解。這行動不只反映他是黃毓民,更是對一個不講理性討論而只看關係,但又扮理性討論的立法會表達不滿。

有人問:「回歸基督精神同盟是否需要用這行動表達?」這問題可能問錯了。拉橫額、「踩場」、公開信和大叫口號等等不是因為理性討論不果下的選擇,而是一種情與理的整合。他們沒有拒絕理性討論。或許,有人批評回歸基督精神同盟的情感表達缺乏反高鐵的苦行之動人。這可能是事實,但當情感表達是反映個人而不是策略的話,我們無需對情感表達諸多限制。如亞里士多德說,情感要中庸。然而,中庸不是溫柔;否則,勇氣就不會是德性了。

可惜的是,教會不但不習慣別人用情感表達他們對教會的態度,更將情感的表達限於某種形式,以致拉橫額、「踩場」、公開信和大叫口號等等的做法就是過激,甚至被指為違反基督精神。若五旬宗傳統強調情感的表達已挑戰那習慣壓抑情感的教會,我盼望回歸基督精神同盟的情感也會為教會帶來新氣息。情感沒有必然激動群眾,反而指出情與理的整合性。

7 則留言:

  1. Dr. Kung
    應該係2010年4月,而不是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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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想加兩個字:

    "這行動不只反映他是黃毓民,更是對一個不講理性討論而只看﹝利益﹞關係,但又扮理性討論的立法會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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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龔博士:

    謝謝你的分享。
    一方面,缺乏「情感」或「熱情」,會使人「視而不見」,這是一個問題。

    然而,動不動以「踩場」的方式來表達大家的「情感」,無疑是等於以一類接近「威嚇」的方式來叫別人「收口」。想一想,多元社會中的言論空間本應是一個寬闊的spectrum,但作為中間路線的人,當想到表達意見後會有人「找上門」,你還會開口嗎?最後,我估計,言論空間只會留下最激烈的兩端參與者。這是我們願意看到的嗎?

    很同意亞里士多德的「中庸」,然而問題是「中庸」的那條界線永遠難以劃出,尺度只有以智慧來把握。

    最後,雖然「理性」現在往往給保守的一端人濫用了,但我們還不該為此而取消了「理性」的重要性。

    主內
    E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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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從不反對理性討論, 我也參與討論, 但當理性已被人濫用時, 我們就要考慮其他可能性. 當批評其他可能性是一種不理性表現時, 我們也要批評理性的虛偽性.

    其他可能性是一種威嚇嗎? 這在乎甚麼場景. 2003年71遊行是威嚇嗎? 政府不理民情, 硬要通過基本法23條立法是理性嗎? 所以, 我會以中庸來評估. 這永遠難以畫出尺度, 但這總比自以為很公平的理性尺度(卻虛偽)更真實.

    說回來, 批評吳宗文牧師不是只訴於抗議, 也邀請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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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龔博士,
    我同意你寫:「理性討論在現代社會已被賦予一個很高的價值。又在哈具馬斯的公共論域下,追求理性討論成為唯一表達的方法。我不反對理性討論,但理性討論可能已成為一種論述,以此來維護論述者的權利。」這都是值得反思的。
    也同意你說:「人的具體性」。
    但有更大的不同意。

    第一,當天的行動本身,從一個社會有多重聲音的言論來說,其實是可以理解及接受的,這也是香港言論自由的可貴。如是,這個準則也可以應在吳牧師身上。你能否以要求別人接受「踩場」的心態來接受吳牧師的支持政府言論?中國人講過得人過得自己,聖經講,「若要人怎權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

    第二,話雖如此,但並不等同我完全認同吳牧師的言論,因為他所引用的經文,容易成為支持任何政權的理據,而這點,不用作基督徒也知道當中欠缺情理。所以我支持批評他的言論,這也是非常重要的。但他的言論中,也有些是值得我們省思的,民主選舉制度並不一定更合符神眼中的公義社會,這我想也不會有人反對,希特拉政府是民選的,亞洲有洗腦政府是民選的,美國是民選的政府但也有很多不公義的地方,我想這點回歸基督精神同盟也會同意的,我想他們也不會單純到認為有選舉制度便等同民主及合符公義。吳牧師的言論有可以支持有可以反對的地方。他值得被批評的不是純因為他的言論是左是右,而是他作為牧者,應該明白他的職責他在講壇上要傳講的是神的話語。516投什麼票,我很難相信上帝有一個這麼明確聲音。他可以反駁說,當天不是在教會講話,不是講道,所以他可以有言論自由,但是他作為一個牧者的身份,並不是他追巴士時踩了阿嬸一腳便沒有的。而這點,也是為什麼我對於你當天作戶外崇拜的牧者,感到失望。

    第三,「踩場」是對教會的不尊重?把「教會」這個詞換了另一個詞吧,變成「遠東金融中心」的不尊重,如果我這樣寫,你也會覺得無聊,遠東金融中心何來誰要尊重!教會是什麼?為什麼要尊重?不是個中心,不是個地址,否則跟拜偶像差不多。而是尊重一班信徒在那裡合一進行崇拜我們的神。崇拜不是關乎一個地址。崇拜是在那一刻以神為中心,敬拜祂,由是,講壇不是用來作政治宣傳,由是講壇不是用來搞個人崇拜(因此一個最好的男高音在那裡唱詩,並不是敬拜我們的神)。我儘管相信,當天的示威者以關心會眾會否給牧者毒害,因而要以正視聽,我覺得這也是可以的行為。但有沒有考慮過讓他們崇拜後才派單張?又或是崇拜前排單張?又是崇拜後請有興趣的弟兄姊妹來討論?不,關心的只是吳牧師作為一個figure。我覺得要為示威者說句話,論行動本身,他們沒有激進的行為,也沒有衝入教會的做法,都只是在門外叫了幾句,我覺得很難說是激。我只是不同意他們不尊重別人在崇拜這件事。
    第四,「人的具體性」,我同意一個人有其感情與理性的一面。我們不能因為別人大聲便否定他言論的理性部份。我也試過不少次咬牙切齒來辯論。但如果我跟你討論時,因為覺得你不同意我的言論,我辱罵你家人咒詛他們,我想你會同意我是個有感情之物。而因為我的辱罵而你很動氣,我想大部份人都會理解。這裡就說明,不能因為我有人的具體性便對消你作為人的具體性。如果我是你的羊,你會如何教導我?如果你的女兒有天因為不滿老師的言論而擲蕉,你會如何?我知道你是個好父親,你會尊重她是有情感的人,這也是上帝賜給我們的,你未必會先罵她擲蕉,而是理解她為什麼有這個情緒,情緒只是表像,你會關心她的想法。但你會否在適當時也解釋給她聽,擲蕉是個不尊重別人的行動,被擲的人也是上帝所造之物。我們必須明白,人有情緒,但同樣也要明白行動是有後果的。例如,你很憤怒,打爛花瓶是一回事,把花瓶擲向菲傭是另一回事。打爛花瓶,滿地碎片,要自己收拾。因此,黃議員擲蕉要明白有人會不同意,如果不是蕉是玻璃(我相信黃議員並非如此暴力)弄傷了別人,他要負刑事後果。龔博士,或許有一點可以說,其實在前議事廳的激烈行動,到了後台並非如此,互撘膊頭的比比皆是。你可以說是,很好,因為大家都其實很理性,也可以繼續傾,但前台的激烈會否只是人的具體性的理性計量部份,show 一show?政治難免如此,正如政客握手,是真情或是假意都是一番計量。只是我作為一個人,對於另一個人以擲蕉並不認同。法律上他可以無事,但也得接受並非每個人都認同他的行為。

    我在此感到高興,因為早前你的示威令我很憤怒,但在此透過說出來,雖然我估計你大都不認同,但我覺得這也是思性討論,互相尊重,明白彼此不同與分歧。希望吳牧師也有這份勇氣(?)與牧者的心祥來與大家討論,雖然未必一定有結論,但總比寫篇為義受逼迫的講稿好。

    在此祝福你的工作、教學及生活。香港回歸中國,政治上的路如何走,一步一艱辛,有不同意見是在所難免,有爭論在所難免,祝福你在與回歸基督同盟的弟兄姊妹同行時,有智慧地成為他們的牧者與同道,祝福你。

    主內
    CU Tsang

    (以上是替我的一位朋友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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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龔博士:

    1. 「我從不反對理性討論, 我也參與討論, 但當理性已被人濫用時, 我們就要考慮其他可能性. 當批評其他可能性是一種不理性表現時, 我們也要批評理性的虛偽性.」<--完全同意,我在上文也說過我同意,絕對明白龔博士的觀點。

    2. 依你的判斷,今次是一個怎樣的場景?而這場景又如何justify今次行動?如果土共的支持者不同意你的言論,便在你辦公室和崇拜時「晒馬」,你會有何感想?事先聲明,我並不同意吳宗文的講法。

    主內
    E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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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對於CU TSANG 的回應, 先說一聲多謝, 因為你願意花時間跟我討論. 就著你的論點, 我有些地方看不明白. 尤其第二和第三點最後那一句結論. 以下, 只就我可以明白的地方回應:

    1. 我不可以代籌備這次活動的人說話. 但據我所知, 他們曾發信給吳牧師, 要求跟他對話. 只不過吳牧師沒有理會這要求. 所謂踩場, 我從不介意. 我反而介意那些不踩場, 但背後做很多小動作的人. 前者是明, 後者是暗. 前者還可以對話, 後者使人死了, 他都不知原因. 小動作指甚麼? 例如, 有牧者拒絕為教會訂閱時代論壇和向它落賡告, 因為時代論壇仍容許龔立人寫稿. 若對我不滿意, 請與我討論, 不要玩手段, 壓迫其他人.

    2. 請留意我的用語. 我說我明白黃毓民的行動. 所以, 這不牽涉要求你接受. 再者, 我也提出德性. 希望你留意. 最後, 請不要亂用滑斜坡理論. 擲蕉與擲汽油彈是不一樣. 不是因為擲就是不對, 所以, 擲一粒米跟擲原子彈都有個擲子, 就是一樣. 說回來, 耶穌潔淨聖殿的做法是否又不有問題? 我們是否也要教導耶穌,不要太衝動.

    因還要準備明天講章, 只好不回應 EDDY, 但多謝你轉脂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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