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4日 星期日

求主赦免, 求主加力



近這一個月,我的心情起伏很大817日,反佔中大聯盟舉行的反佔中,爭普選遊行使我憤怒,因為這次遊行嚴重造假,包括(一)將和平佔中打造成暴力;(二)將普選簡化和曲解;(三)以金錢利誘8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決定推我到谷底當中央政府於2004年否決2007年普選行政長官,我無奈地接受,但相信中央政府承諾2017年普選結果,我最後被騙了9月初,反佔中大聯盟舉辦反罷課舉報熱線為何要舉報?有甚麼要舉報?為何不追問學生為何要罷課?或許,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我這樣的感受,但無論如何,我不得不面對我對反佔中大聯盟的策劃者和某些中央政府官員咀瞼的忿怒和聖經教導之間的矛盾。今日三代經課的福音是(太十八21-35):

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夠嗎?」耶穌說:「我告訴你,不是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

(耶穌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

若我真的不可以饒恕他們,上主也不會饒恕我若要得上主的饒恕,我就要饒恕他們但我真的做不到時,我可以如何過基督徒生活?

第一個可能就是要留意這段聖經之前有另一段話(十八15-18),

「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你要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因為『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他若是不聽他們,就去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按這段經文,饒恕之可以發生,不是不需要指出犯罪者的錯誤不僅如此,更要犯罪者悔改然而,在指出犯罪者的錯時,不可以誣告,也不可以傷害他的尊嚴,並以饒恕和復和的心進行。所以,當犯罪者悔改時,被罪者就要饒恕他因此,耶穌對彼得的說話是要針對被罪者如何對待已悔改的犯罪者,而不是要求彼得不要指出犯罪者的罪和不需要犯罪者悔改事實上,饒恕悔改者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那些傷害我們信任的人。所以,我不需因對反佔中大聯盟的策劃者和中央政府官員咀瞼的忿怒和咒罵而自責,因為指出他們的罪和要求他們悔改與饒恕不是對立

雖是如此,但當留意耶穌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時,我們發現這跟太五和六章互相呼應。第一,主禱文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第二,「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太五44)明顯地,耶穌的吩咐是不帶條件的。

第二個可能就是要分別事和人,即我們要饒恕人,但不需要饒恕錯事和邪惡。這正是很多人所說,對人不對事。所以,我可以對反佔中大聯盟和人大決定感到憤怒,但不需要對牽涉的人憤怒。但人與事可以分開嗎?當然,若人是被動的和無知地做某一事,饒恕是相對地可能。耶穌在十字架上曾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路廿三34)我不否定犯罪者也是被罪者,但若犯罪者身份是只從被罪者而來,人們只需要覺醒,不必然須要悔改。這不是聖經的看法(尤其在先知書的傳統). 

我如何解釋太十八21-35與我當下的矛盾?或許,我們可以考慮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這段聖經,即我不是經文中的彼得,而是那一位得罪彼得的人。我是被饒恕的人,而不是饒恕別人的人。若從這角度來看,上主的話是要向反佔中大聯盟的策劃者和中央政府官員說,為何你們要製造不能沒有敵人的政治。在不能沒有敵人的政治下,理性沒有重要角色,只有你死我活的鬥爭。它不是一種尋求合理解決方法的政治,只是一種推卸責任的政治以上的想法不是為自己找一個容易位置,看自己是一個無辜者,而這正是耶穌所說的,僥恕者也是被饒恕者,被饒恕者也是饒恕者然而,以上的反省仍沒有回答耶穌向我的說話,

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夠嗎?」耶穌說:「我告訴你,不是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

這刻,我想起一個人,他回應了耶穌。他是被不公平審訊而被下監的劉曉波。我折錄他一段話:

我仍然要對這個剝奪我自由的政權說,我堅守著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絕食宣言》中所表達的信念——我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所有監控過我,捉捕過我、審訊過我的警察,起訴過我的檢察官,判決過我的法官,都不是我的敵人。雖然我無法接受你們的監控、逮捕、起訴和判決,但我尊重你的職業與人格,包括現在代表控方起訴我的張榮革和潘雪晴兩位檢察官。

因為,仇恨會腐蝕一個人的智慧和良知,敵人意識將毒化一個民族的精神,煽動起你死我活的殘酷鬥爭,毀掉一個社會的寬容和人性,阻礙一個國家走向自由民主的進程。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夠超越個人的遭遇來看待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變化,以最大的善意對待政權的敵意,以愛化解恨。

求主赦免我暫時不可能無條件饒恕他們,但也求主加我美德,讓我有愛去饒恕

2014年8月10日 星期日

兩種信仰模式(太十四22-33)


「你真是神的兒子」是門徒因認出在海面上走的是耶穌,並耶穌將彼得帶回船上而發出的驚訝和認信對於門徒的認信,我有一種的想法即彼得的認信與其他留在船上門徒的認信是否有不同?這是一個不容易找出絕對答案的問題,因為不同人在同一件事件的經歷可以會有不同反應雖是如此,但我嘗試想像一些可能性

彼得的經歷代表一種參與性信仰,它有以下特性:第一,好奇;第二,嘗試;第三,直覺;第四,呼救這類型的信仰讓我想起小孩子的特性若你有小孩子的話,你會明白這道理例如,因小孩子的好奇和嘗試,家中要做足一切防意外措施又小孩子很直接以哭泣表達他們的呼救,不會考慮不好意思。或許,令我們感到愕然,就是廿多歲的彼得仍保持這份小孩子的特性。因為年齡長大後,我們的好奇漸漸讓位給秩序嘗試漸漸讓位給計算呼救漸漸讓位給自給自足。怪不得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太十九14

相對於彼得,其他門徒沒有他的好奇和嘗試,甚至對耶穌的話-「放心!是我,不要怕!」-可能有點懷疑他們仍在思想耶穌在海面上走的意思直到看見彼得在海面上走,沉下去,而耶穌拉住他,上船,他們就拜耶穌是上主的兒子門徒的信仰特性是:第一,觀察;第二,理性分析;第三,審慎雖然他們也作出耶穌是上主兒子的結論,但這是推論的結果多於經驗的結果,即從分析別人經驗的結果而不是自己參與的結果

說回來,我們如何理解這彼得和門徒這兩種信仰模式?我有三種可能理解第一種理解,這是關乎個人性格多於一種優劣,即有些人是較容易傾向以參與性態度體驗上主,有些人是較傾向以旁觀態度體驗上主,但這與屬靈程度無關。例如,我認為靈恩經驗與個人性格有關,而不需要將此看為個人屬靈程度的問題。所以,我接受我相對地較難適應靈恩,但不會拒絕其他人對靈恩的追求和體驗。

第二種理解,在一些事上,我們是冒險的,像小孩子;但在另一些事上,我們以旁觀者自居。人是多樣的,非約化的。所以,彼得的好奇嘗試和直覺性格也有其計算和被動的一面這在耶穌被出賣的一夜反映出來了。一方面,人需要對自己的多樣性多認識,以致我們能更忠於自己,而不只是滿足外面要求.另一方面,我們需要學習與不同思維的人相處,而不要將我們的不同看為對立性。

第三種理解,從彼得代表的好奇信仰模式轉向門徒代表穩陣和觀察的信仰模式。這裡所謂的穩陣不是個人性格,而是人對穩陣的傾向主導了信仰穩陣是一切制度的特性,而這制度特性已漸漸內注個人身上。人成為制度的伸延,而不是對制度批判的源頭.這使我想起丘吉爾的一句話,「年輕時不信社會主義的人是笨蛋,中年時卻還相信社會主義的人則是蠢驢。」若社會主義代表一種理想的話,以當下香港為例,青年人參與佔中是可理解的我們需要支持他們,反而對那些不參與佔中的青年人感到遺憾。另一方面,這解釋了為何那些反佔中者多是中年或上的人士丘吉爾這句話說出了一個人從理想轉向務實的過程若放在信仰層面,即一個信徒從小孩子好奇的信仰模式轉向穩陣和觀察的信仰模式這是成長還是妥協?信仰對我們不再產生激動,因為這是細水長流的信仰還是因為我們變得務實,信仰被維穩了

以上三種解讀,我不會太介意第一種對彼得和門徒信仰模式的理解,因為這關乎人的性格和人的多樣性。這是個人選擇。至於第二種理解,我會關注,但卻不會看得太嚴重。然而,我關心第三種理解,即從彼得模式轉向門徒模式,因為門徒模式的信仰以制度形式主導了信仰內容教會生活和社會參與,而這所謂門徒模式的信仰與維穩的社會現狀(status quo)不謀而合。在門徒模式主導下,我們的信仰已失去對社會帶來想像和另類的可能.讓我們謹記耶穌的話,「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

不要太驚慌,因理在你們手中

早上四時許就起床(英國時間),因掛念著那些仍留守遮打道,靜坐抗議的朋友。從臉書得知警方開始清場,並拘捕了五百多人,其中有我的同事學生朋友同行者 。在臉書,我寫下-「不要太驚慌,因理在你們手中。」

按當下法例,理絕不在靜坐抗議的朋友手中,因為警方不但理直氣壯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和「對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等理由拘捕他們,更以其合法行使武力的身份以不合比例的過份武力對待抗議者。雖然法例列明集結要有不反對通知書,但單從今次七一遊行來看,獲批准集結可以是被擺佈的。臉書的朋友說,「警方不但刻意拖慢遊行步伐,更以不同方式使遊行者難於進入維園,藉此打擊遊行者的士氣,並製造遊行帶來極不方便的假信息。」遊行本是抗議行動,也是人權,所以,要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要求本身已是荒謬。雖是如此,但大部份遊行者仍選擇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不希望其遊行太影響別人生活,但警方的小動作卻完全暴露了不反對通知書真正面貌,即不是保護公民權利,而是控制和承繼中國特色的維穩。所以,當警方指控他們「未經批准集結」時,我們強烈要求調查警權濫用的可能、要求重申審理不反對通知書的荒謬安排、要求追究導致「未經批准集結」產生背後的反民主建制和政府。「只看果,不看因」的思維往往是管治者的技倆。不願做奴隸的人民首要就要脫離這種思維,勇敢地面向真相。

「對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為了「搵食」,我不會完全拒絕無牌小販擺檔。再者,很多食市的街道都有很多違例泊車。那麼,問題有二:(一)「對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不只是一個法例問題,更是一個人情問題。警察們,你們知道他們為何要留守遮打道,靜坐抗議?不要相信一個沒有感情的執法者才是中立者的謊言。(二)「對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必然牽涉選擇性執法。警方須要自我檢視他們對這次執法背後的恐懼和意識形態。若不誠實面對自己,警方將無法取信於市民。更嚴重,警方已淪為政府的打手,即國內的公安。事實上,抗議者已表明在星期三上班前撤走,方便上班一族。警方又何需過份緊張?說到底,有權決定誰的阻礙才是問題。

雖然以上的話是針對警方,但我總承認仍有很多警察是有禮貌,有良知,有仁情。說回來,留守遮打道,靜坐抗議朋友的理不是難明之理,而是簡單的常理,即行使公民權利揭露政權的恐懼與暴力,並為這代和下一代爭取公義社會。

2014年6月21日 星期六

帶著毅行精神排隊去投票

執筆之際,得悉6月20-22日民間全民電子投票系統受到嚴重攻擊,未能暢順運作。誰要癱瘓電子投票系統?為何要癱瘓它?我們可以有其他方法補救嗎?

要找出幕後黑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精通網絡運作的人理應懂得以不同方法掩飾其身分。再者,若真的成功把他找出來,這也不代表我們可以查出結果。因此,我認為重點是以積極方法解讀這事件。第一,可能受荷里活電影影響,設計系統者總會找一些人,讓他們攻擊設計者的系統,藉此改善這系統的盲點。從這角度來看,電子投票系統受到攻擊的目的是要找出這系統的盲點。當下,問題在正式投票當日前數天已出現,這讓籌備者有足夠時間執行B計劃,而投票者也要配合B計劃。

第二,可能受粵語長片老和尚要試煉拜師者的影響,我認為這次攻擊不是針對公投一事,而是要考驗推動者和投票者對普選的堅持。若電子投票最終未能進行,傳統的直接投票和人手點票是較難攻擊。當然,我不排除將有更大的試煉,包括街道封鎖、公共交通工具癱瘓或八號風球等。試煉不是要削弱我們的堅持,而是堅固我們的堅持。

第三,這次攻擊揭示攻擊者的恐懼多於他擁有的力量。若不是恐懼的話,他們就無需要動用這麼大的資源攻擊電子投票系統。月前,當陳健民教授說,若少於10萬人投票,他接受佔中是失敗,並向公眾道歉。批評者認為10萬人的數字過低,是陳健民教授自設防止自己的失敗。反諷的是,攻擊者對電子投票系統攻擊反映他接受10萬人的數字,以致他先下手為強,阻止有10萬人出現。因此,陳健民教授定下的數字不是為自己免於失敗而設,而是有理由的。

不論最後是否有電子投票,讓我們以毅行精神排隊投票。

不要怕,只要信(取自聖經)

對於中央政府於6月10日頒布《「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香港人不要太驚慌,因為其中對香港管治的論點只是舊酒新瓶。例如,白皮書提到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權,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務管理權。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不存在「剩餘權力」。

查實,中央政府對香港多年來爭取普選一事的處理方法已是按以上邏輯進行。再者,搬龍門是任何專制政權的特色。香港人對此應不陌生。或許,香港人感到驚慌,不是因為中央對香港的基本態度改變了,而是因為中央竟然如此赤裸裸表達它對香港的態度。坦白說,中央以往做了它所說,但不高調地說;中央今次說了,並繼續做它所說。驚慌總少不免,但不需因此太困擾,不是因為我們不害怕,而是因為自第一日出來行(爭取普選),我們已預「左」了。

面對被恐嚇下,香港人無需自亂陣腳,趕著入紙申請移民,反而應認真生活,包括:

(一) 無懼以公共理性參與香港政制改革討論,並負責任地行使公民權利。縱使任何提出和堅持公民提命的都會被批評為不遵守《基本法》和佔領中環的行動會被視為反中亂港,但我們仍會以最好的理性和最大的和平跟政府辯論和進行 。
(二) 我們知道「真」普選不是萬應靈丹,但有總比沒有好,因為我們已經歷了現時的選舉方式十五年,弊多於利。雖然「真」普選可能不會在2017年發生,但民主不只限於在政治制度中出現,更可在日常生活中發生。我們繼續投入深化民主意識,並以不同歷史企劃踐行民主精神。
(三) 或許,政治現實使我們驚慌和沮喪,但政治現實不是最後,因為我們相信真實的政治,即公義和愛。

或許,我對白皮書的解讀過份簡單和天真,但因這天真,我們堅持真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