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事緣,一位75歲婆婆在中環碼頭執紙皮,被食環署職員票控無牌販賣。按婆婆描述,當日有人主動向她買幾個紙皮。為了不需推著這些紙皮,婆婆就買給他。食環署職員隨即現身,檢控她。物質上,婆婆暫時失去被充公的借來手推車和可能的罰款。問題不只是為何這食環署職員要這樣做,更是為何食環署容許這職員這樣做。若這職員執行食環署的指示,為何食環署要有這指示?理由之一是「潔癖」,尤其在七一回歸廿年日子臨近,政府要更「潔癖」。
政治潔癖
簡單來說,潔癖(mysophobia)是強迫症的一種,即把正常衛生範圍内的事物認爲是肮髒的,感到焦慮,強迫性地清洗、檢查及排斥「不潔」之物。若說一個政府患上潔癖時,重點不是醫學上的強迫症,而是它如何界定「不潔」、如何看待「不潔」、如何將「不潔」和管制扣連。事實上,與「不潔」與秩序是一起的。那麼,「不潔」要反映甚麼秩序。從此看來,食環署職員對婆婆的檢控不是一個法律課題,而是對「不潔」和秩序的理解。
按人類學家 Mary Douglas,「不潔」不牽涉甚麼客觀定義,甚至與衛生也沒有一定關係,反而「不潔」關乎位置,即一個錯置位置,一個帶來對秩序擾亂的位置。然而,秩序從來都不是一個自然和商議產生的結果,而是關乎社會權力架構,並由有權力者決定。換句話說,「不潔」不是因「不潔」物本身不潔,而是因它出現在不應出現的地方和破壞了由有權力者設計和期望的秩序。是否一切秩序都是為當權者服務?不必然是,所以,我們需要就每事思考。那麼,婆婆執紙皮是一回怎樣的「不潔」?
第一,婆婆在中環碼頭執紙皮和推載滿紙皮的手推車之所以「不潔」,因為她的行動與中環代表的金融中心,並由金融中心製造出來的繁榮、優雅、高生活質素等生活形態格格不入。這與婆婆是否有阻礙行人路和行車路無關,而是因她的出現揭穿中環繁榮背後的剝削、社會對長者照顧不足。所以,在觀塘、深水埗等地區執紙皮是多麼自然,因為貧窮是這些地區的特徵。
第二,執紙皮可以是一項環保工程,也可以是個人的自力更新,但它卻被視為低賤工作之一,不但因為收入微薄,更因為紙皮被視為垃圾。尤其當執紙皮者是長者時,執紙皮不再是一項環保工程,而是一項污穢工作,可避則避。為了令社會自我感覺良好,票控執紙皮的婆婆就是一種「街道清洗」,將「不潔」清除。所以,食環署不會覺得票控執紙皮的婆婆有甚麼不妥當,反而自覺貢獻「清潔香港」。
第三,香港回歸廿年是一場慶典。所以,與這慶典唱反調的都是破壞秩序,而這是有權者不容。唱反調可以是主動的,每年的七一遊行就是一例。另一唱反調是被動的,執紙皮的長者就是一例,因為他們見證所謂慶典只是一場「騷」,做給中國政府看。因執紙皮破壞秩序,以無牌販賣票控執紙皮的婆婆就被視為最恰當行動。
查實,政治潔癖豈只發生在執紙皮的婆婆身上。試想想食環署如何對待露宿者、有立法會議員建議以禁閉營對待尋求庇護者、政府如何描述反建制者等就可知。
回復容納多元的秩序
若批評政府的秩序觀塑造「不潔」,我們就要為「不潔」者辯護,拒絕被標籤,甚至挑戰既定秩序觀。若以被票控執紙皮的婆婆為例,
第一,我們要小心墮入以慈悲心而建立另一秩序觀。意即,只強調執紙皮者的可憐,並設法使他們脫離執紙皮。這做法跟政府的做法分別不大,即視執紙皮為「不潔」。當然,社會絕對有需要向執紙皮者提供足夠照顧,以致他們可以有多一點選擇,但不應因此要否定個人對執紙皮的選擇。
第二,執紙皮者有他們個人故事,我們需要聆聽,以致我們不會以不同形式標籤他們,但我們要接受他們不跟我們打交道。這無損他們以他們方式生活。
第三,我們可以多理解回收業,並從中檢視現行相關政策,從而讓不同持份者可以有合理回報。
第四,民間團體應主動和推動對食環署監察。沒有受監察的政府只會濫用權力,因為它會漸漸失去問責態度。
社會生活不只靠法治建立,更牽涉人際間的感情。在票控執紙皮的婆婆一事上,我看到的,不是按程序執法,而是法被秩序和「不潔」的意識形態決定了,並從中扭曲人際間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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