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

保業還是公義

執筆之際,《最低工資條例草案》還未知會如何被通過。說回來,最低工資對受保障的工人是福還是禍?我認為這是一個屬於於兩惡擇其輕的問題,但也是一個公義的課題。公義就是讓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滿足,以致他們可以追求自己的生活理想。當一個人要每日工作十小時而收入仍不能滿足其基本需要時,這是不公義。

第一, 工人得合理工資是合理的。合理不只是由供應和需求決定,更是由人的生活所需來決定。這要求不是對市場的干擾,因為社會不是市場。社會需要有願景,而最低工資就是邁向願景的實現。然而,最低工資的爭議並不只是限於僱主和僱員的關係,更牽涉到對香港社會整體結構的檢視。例子之一,地產、租金和高地價政策等。

第二,有僱主說,若最低工資定得太高時(指每小時$27以上),他們會結束某些利潤不高的門市。有酒樓老闆說,他們只好不計算員工在兩更之間的休息時間,即變相減薪。也有學者說,香港競爭力將會削弱,影響整體就業。綜合來說,最低工資是好心做壞事。若人是自私的話,我相信有僱主會用種種方法減低其承擔。

第三,反過來說,若最低工資定得太低時,整體社會就需要承擔低收入人士的生活。當企業將他們的責任轉移給社會時,這是不公義,因為社會反支助企業。那麼,最低工資不是僱員對僱主的要求,也是社會拒絕承擔企業要負的責任。

要保就業還是要有合理收入?如何制定最低工資的平衡點,以致僱員的生活有改善,僱主不裁員和不結業?$24、$27還是$30、$33?一方面,這是一個兩惡擇其輕的問題,即找一個中間點。另一方面,這所謂稍輕的惡如何反映向公義邁向多一點。即支持$24或$27者需要向公眾解釋這時薪如何體驗更多的公義。

(來源 http://www.penlives.com/article.php?id=43)

1 則留言:

  1. 「這要求不是對市場的干擾,因為社會不是市場。」

    說得好﹗很多人就是只看到「市場」,好像世上所有事物都只是「市場」。於是我們全部都變成商品(勞動力),而非一個人。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