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時(1973-5年),我就讀的班級已分別有女和男班長選舉。我在小六那年還成功當選呢!雖然高小時的選舉不需政綱,也沒有候選人辯論,但我已從中體會投票所反映的參與性、公平性和權力合法性之重要。弔詭的是,我小學的選舉體驗並沒有隨著我的成長和社會進步擴大和加強,反而倒退。到今天,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都沒有普選。
參與性
上主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天空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以及地上爬的一切爬行動物。」(創一26)參與管理是上主對人的吩咐,也是人對上主吩咐應有的回應。管理的重點不是人的優勝,而是透過參與管理,人對他們所屬的大地履行責任和加強歸屬感。若選舉是對參與管理某一種形式表達的話,甚麼形式的選舉最能反映參與管理?
誰人可以管理不是問題的核心,因為上主按祂的形象造人,所以,沒有人擁有對上主形象的專利。上主形象是人的本質,不會因人的社會地位和政治立場等而受影響。所以,任何人都有份參與管理,而剝奪人參與管理是違反上主的吩咐。然而,我承認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做校長、銀行家或行政總監,但不因此人就分為管理和被管理兩個階層,反而我們在生活世界中已參與不同形式的管理,小至自己的睡房或床位也是一種管理。以本文對政治選舉關注為例,其中一種參與管理方式之一是有份選舉。當然,投票不等於參與管理或參與管理不等於只有投票,但當最簡單的投票也被剝奪時,請不要對我說,我仍可以以不同形式參與管理。事實上,爭取普選不是相信民主是神聖,而是積極回應上主對人的吩咐(即參與管理),並對所屬社群的責任和歸屬感之肯定。
公平性
與參與性相關,就是公平性。沒有公平性的參與只是虛偽的參與,而這四屆的行政長官選舉是最佳例子。簡單來說,公平就是看待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現實是,人與人總有差別,而這些差別往往會導致不公平。因此,我們有兩方面考慮。第一,為那些因差別而成為邊緣者提供額外協助,讓他們可以平等地參與管理。這協助不是只基於對被邊緣者的同情,更是因對他們的肯定。被邊緣者不是被救濟的一群,而是被尊重的一群。這正是拉丁美洲解放神學傳統所堅持「上主與貧窮人為伍」的立場。第二,我們需要監察和限制因差別而令優勢者權力彭漲。當下地產霸權之可怕,不但因為它使弱勢者失去對生活的自主,更因為它越來越不受控。
在選舉一事上,我們對公平性的體現是一人一票,而當下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完全違反這公平原則。令人感到驚訝的,莫過於有人為立法會功能組別和立法會分組點票辯護,認為他們是弱勢,需要優待地對待。但從以往十多年立法會的運作,功能組別和立法會分組點票所反映出來的,他們絕對不是弱者,反而是被厚待了。
合法性
公平參與選舉的關注不是選舉的結果,而是過程的合法性。有人擔心公平參與選舉會讓更多像「長毛」等人獲選,所以,有限制性的選舉是必須的,但這做法已是一種意識形態。我們要相信人民有能力分辨,而不是代人民先分辨。後者是專制政府的行為。此外,社會不是不需要考慮甚麼是好和對,但這是一場說服對方之戰,並從中贏取其管理權的合法性。比拼政綱比挖黑材料重要,以理服人比爭取同情重要。事實上,一人一票選舉就是對獲選者提供最佳的合法性。相反,小圈子和不公平參與的選舉是最破壞社會秩序,即最差的管理。
以上討論只集中回應公平參與選舉對管理大地的重要性,而至於如何管理和管理理念等不是本文的關注。然而,我相信在公平參與選舉下,我們將更有基礎和條件共同探討如何管理和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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