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5日 星期日

功成神學與成功神學 (民27:12-17)


如何定義成功?成功有甚麼重要?如何達到成功?我成功嗎?不同年齡,不同階層,不同身分對以上問題都有不同理解。例如,學生時代可能傾向以成績來量度成功,後來就可能以有那女朋友或那男朋友作為成功,找到工作是成功等等。然而,若以達成期望來理解成功時,遺憾可能比成功多。那麼,問題不是如何成功,而是如何承載遺憾。
今日,我選擇摩西的一個片段跟你們分享。若要說出摩西的遺憾,我相信很多人會認為其中一事是他最後沒有跟以色列人進入上主應許之地。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這亞巴琳山脈,看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看了以後,你也必歸到你祖先那裡,像你哥哥亞倫歸去一樣。因為你們在尋的曠野,當會眾爭鬧的時候,違背了我的命令,在取水之事上沒有在會眾眼前尊我為聖。」這水就是尋的曠野中,加低斯的米利巴水。(民廿七12-14)(參考:民廿1-13)
對於上主的判決,我們當中有人會感到不滿。第一,上主的懲罰沒有按比例原則。即不准許摩西進入迦南來懲罰摩西不跟從上主吩咐的方法令磐石出水是否過重?例如,偷一百元跟一千萬元所受懲罰應是不同。第二,縱使摩西犯了大錯,不尊上主為聖,但上主的判決不應只看摩西這單一事件,應要看摩西的一生。用現代講法,上主沒有考慮摩西的感化報告。當然,我們當中也有人沒有覺得要為摩西伸辯,因為上主的判決不可能是不公平的。我們只可以接受,反而我們的不接受反映我們更大的自義。在誰對誰錯的爭論下,究竟摩西本人如何理解這事?
按民廿七,摩西沒有就此事有個人情緒的反應,反而他關心以色列人的前途。他說,「願耶和華,賜萬人氣息的神,立一個人治理會眾,可以在他們面前出入,引導他們進出,免得耶和華的會眾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15-17節)摩西對他個人遭遇的沉默了是否反映他接受上主的判決?是否摩西不介意進入迦南與否?又或我們因著摩西的遭遇而提出的問題(即懲罰公平)是否錯誤?
我想起司徒華先生曾說,「成功不必在我,功成必有我在。」不論你如何評價司徒華先生,但他這句話帶出一個很重要的觀點,即成功不是從我個人福禍和榮辱來決定,而是從事件的本身。我固然重要,但卻不是最重要。若放在摩西身上,成功不是摩西本人是否可以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而是以色列人可以成功進入迦南。摩西的重要跟每一個人都一樣,扮演不同角色,共同努力,但絕不是沒有摩西就不行。當摩西存這樣態度時,他或許仍會介懷未能進入迦南,但他卻會為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指日可待而歡欣。「成功不必在我,功成必有我在」不只屬於領袖應有的氣魄,也是人生的座右銘。
第二,猶太人拉比 Jonathan Sacks 對摩西遭遇有這樣解釋,「摩西之不可以進入迦南原因之一,就是不同時代需要不同領袖,沒有一個領袖是永恆的。」意即,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並在曠野生活的摩西不一定適合帶領以色列人進佔迦南,與不同族群打仗。同樣,一個適合進佔和打仗的領袖不一定適合建立社會制度。所以,摩西進不入迦南不是一件遺憾事,也不是被上主放棄了,而是他要接受自身限制和歷史任務的完成。似乎,摩西也明白這道理,以致他知道他進不入迦南的第一個問題是他的接班人。若接受 Sacks 這解釋,上主對摩西的懲罰是否公平、是否合比例和是否用這懲罰方法等就不是問題了。或許,我們仍不肯定領袖輪替是否摩西進不入迦南這件事的重點,但摩西要接受他的限制,並願意將他的尊榮給接班人,並在眾人面前肯定他。摩西的經驗向我們展示領袖對自限的意識,願意放下和接捧的胸襟。
第三,若以成功進入迦南作為指標的話,約書亞在以色列人的地位應比摩西高,但現實並不是。以色列人對摩西的尊敬反映成就(進迦南)並不比人格重要。摩西不只是將他們從被擄取回自由和從鬆散的個人和群體成為一個民族,更是在他們犯罪時,與他們一起掙扎和對抗,又在他們求上主寬恕時,為他們付上自己生命。然而,在以色列人傳統,只有上主才是上主,所以,摩西沒有成為以色列人的崇拜對象,卻是一個典範。那麼,摩西進不入迦南不需要看成為他一生最大污點和遺憾,而是這是人。我們不需為自己的錯誤找藉口和掩飾,也無需將錯誤放大。
摩西的遭遇讓我們思考成功有不同層面意思。成功可以是「成功不必在我,功成必有我在。」成功是在適當時候願意退下,並全心祝福接捧者。成功不在於一個人外在的成就,卻在於他的人格,並他委身於甚麼價值。然而,成功不是沒有遺憾,也不是完美,而是做回人,即接受人生的不完美。

摩西的成功跟流行教會的成功神學 (強調逢凶化吉,虔誠就有好結果,凡祈求就得著) 有很大不同。這不是觀點與角度. 成功神學強迫信仰配合我們對成功的期盼,而不是從神學反思成功隱藏的工具理性。

2016年5月7日 星期六

生命中的兩個母親 (出二1-10)


母親節是為作母親的女性慶祝。因著他們的辛勞,下一代可以出生,並且可以成人。一談起母親,我們很自然聯想起生母,但現實是,還有養母。今日,我想跟你們分享兩個母親的故事,她們就是摩西的母親。

摩西的生母是約基別(民廿六59),而他的養母是法老王的女兒。法老王規定,希伯來人生下的男丁就要被殺約,所以,基別生摩西後,就要面對兒子喪子之痛的可能。她暗暗將摩西留下,希望照顧摩西多一天就多一天。然而,孩子的長大總不能逃過法老的監察,約基別終於要面對政治的殘酷,要跟孩子分開。她將孩子安置在箱子,放在河裡,盼望有奇蹟出現,但她本身也不知道要期望甚麼的奇蹟。她沒有一直沿河走,看著孩子被河帶走,因為她不忍看見那刻孩子不見了。她心如刀割。

在1940-60年代的香港,生活艱難令有些家庭將自己的孩子送給別人,希望孩子可以生存和生活。那個決定是痛苦的,那分離的一刻是心碎。讓我分享一個故事。

黃丁蘭生於1961年,出生時父母已育有一女, 當時家境貧困,生活艱苦。母親感到難以供養多一名子女, 為了丁蘭得到更好的照顧,透過朋友介紹,把丁蘭送給一位環境較好的陸女士收養,條件是黃母以後不能與丁蘭相認。黃母看陸女士樣子和善,相信她會疼愛女兒,便忍痛答應了。丁蘭六個月大時,陸女士曾帶丁蘭與黃母見面,之後便沒有再聯絡。黃母雖然掛念丁蘭,內心對她充滿歉疚,但因曾許下諾言,故一直沒有嘗試尋找她。只能每天祈求神靈保佑丁蘭生活安穩快樂,而自己亦努力保持身體健康,期盼有一天能與丁蘭重遇。

丁蘭本來對自己的身世一無所知,直到11歲那年,她無意中在陸女士的抽屜裡看見一張出世紙, 上面寫自己的出生日期,但卻不是用她的名字登記,父母一欄亦是兩個陌生的名字。自此她隱隱明白自己並非陸女士所生,她的生父母另有其人。由於陸女士待她如親生女兒,丁蘭不想傷害與養母的感情,唯有將這秘密藏在心底,只把生父母的名字偷偷紀錄下來。

直到2005年陸女士去世後,丁蘭才將心底的秘密及對生父母的思念告訴家人。但除了生父母的名字,丁蘭對他們的資料所知不多,因此感到尋找無門。經丈夫的鼓勵,於2013年7月聯絡紅十字會。丁蘭坦言決定尋人需要很大的勇氣,內心亦有掙扎,因尋人的目的是想知道親人生活得好,能與他們重聚,若結果與期望不符,不知自己能否面對。幸得丈夫開解說:「人生在世數十年,若不去找他們,可能是一個遺憾,結果是憂是喜也應一試。」

中秋將至,正是人月兩團圓的好時節。抱著一試的心情,丁蘭在紅十字會尋人服務職員的安排下,接受多間報館的訪問,說出自己的尋人故事。意想不到的是,報道刊出當日,生母吳意的媳婦即從報道中看到丁蘭的照片及故事。,後再聯絡紅十字會表示吳意及家人均願意與丁蘭相見。

收到這奇蹟般的喜訊,丁蘭心情激動。在丈夫的陪同下,於中秋前夕與生母、姐姐、弟弟和弟婦重聚,眾人相認時均喜極而泣。丁蘭圓了她的尋親夢,而黃母能與分隔五十多年的女兒重逢,亦感此生無憾了。

很多時,焦點放在尋父母的兒女身上。父母何嘗不是尋找兒女呢?只是因內疚和失語,父母相對地被動。不肯定約基別和摩西是否像吳意和丁蘭的幸運可團眾,但願尋找兒女和父母的都可以團聚。又縱使這刻終不會發生,上主的愛終會以不同方式將他們團聚。

摩西第二個母親是他的養母。按聖經記載,她可憐被遺棄摩西,並說,這是希伯來人的一個孩子。法老女兒應該知道法老王的規定,也知道收養這孩子可能會帶來給她的麻煩,但基於憐愛,她選擇收養留這嬰兒,視她為兒子,培養他(徒七20-22)。聖經對法老女兒的描述並不太多,但猶太教的米德拉什(Midrash)(對希伯來聖經註釋)對法老的女兒有這樣描述。它稱法老女兒是耶(Yah)的女兒(上主的女兒),因為她的憐憫。不但如此,她是唯一沒有受十災影響的女性。這些傳說是否真實?我們不肯定,但肯定的,猶太人多謝法老的女兒。沒有她的愛與勇氣,就沒有摩西了。這使我想跟你們分享另一故事。

的確一個非常漫長的等待過程。終於得到上天眷顧,在2014年7月10日中午,我們終於收到了「香港保良局」陳姑娘梢來喜訊。陳姑娘和社署劉先生很快的替我們與「母親的抉擇」安排時間見面。7月16日下午4時我們第一次和寶寶見面,地點在「母親的抉擇 – 幼兒之家」。手續辦完後,「幼兒之家」的負責人把一個四個月大的寶寶交到我們手中。非常奇妙,這個孩子對我們一點都不陌生。我們之間的血緣就從這一瞬間混合了,「愛」也由此產生了。

7月28日我們正式把寶寶接回家,那種愉快、幸福的感覺,難以言表。這活潑的寶寶很快的適應了我們的家。Hayley讓我們的生活變得完整。

或許有一天,當Hayley長大了,開始知道事情的發生時,她也許會想要尋根。作為父母,我們有義務幫助Hayley,了解她的歷史。我們會一直守護她,希望她以正面看待自己以往的故事,活出一個快樂和精彩的人生。與之同時,希望我們彼此永遠記得互相之間的那份超越血緣的「愛」。

養母不是要取代生母,但養母對孩子成長有其重要角色,而這是生母可能扮演不到。

摩西有兩個母親,生母和養母。她們是摩西生存和成為人不可缺的人。摩西被迫要與生母分離,但養母填補了一個身份,而養母身份不是多餘的。然而,我們對養母的理解可以擴充至任何非生母,但扮演母養(mothering) 的角色.事實上,在我們成長中,我們有很多養母呢!母養(mothering)是一個動詞多於名詞時,而女性被呼召擔起母養。為著你們,我們慶祝和感恩,並感謝上主。


2016年3月22日 星期二

放棄或參與-論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基督教界別


自第一屆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成立後,基督教就是這委員會之成員。自此,基督教對其在這委員會的角色都有持續討論。簡單來說,即放棄或參與基督教界別議席之討論。經歷過四屆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和雨傘運動後,基督教可以從中整理了甚麼經驗,讓我們思考第五屆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基督教界別呢?早於2014年10月30日,152名基督徒已呼籲「宗教界應主動提出放棄選委會或提委會中的宗教界議席,積極爭取人人平等的政治權利,以實踐宗教對人性尊嚴的信念。」[1] (當中有盧龍光牧師、袁天佑牧師。)若支持放棄或參與基督教界別議席者都是反對小圈子選舉,彼此間的不同可能是路線之爭。那麼,讓我們開始推動基督教教內對這議題的討論,藉辦商討日,促進成熟討論,甚至考慮以「公投」方式表達基督教聲音。

神學與政治
我不贊同,也不接受基督教參與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基督教界別的安排,原因有三。第一,這是政府干預教會的行動,而教會的配合就是容許和接受政府對教會的干預。簡單來說,如何產生基督教界別10名選委出來?這不純是技術課題,更是神學課題。神學課題一,如何界定誰有資格被選和選舉?若基督徒身份是唯一資格,跟隨問題是:如何界定基督徒身份?以往數屆基督教界別選舉的做法是以受洗加入教會或教會會員來界定。但這界定合乎神學嗎?保羅說,「你若口裡宣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信就可以稱義,口裡宣認就可以得救。」(羅十9-10)現時小學派位有計算家長的宗信仰作為其子女申請入讀有相關宗教背景學校的因素之一,以致有人以受洗加入教會來換取其基督教信仰的證明。這是學校的做法,但這不是基督教對基督徒身份的界定。為何基督教要配合政府選舉需求而作出一個我們有保留的基督徒界定呢?神學課題二,如何定義基督教?那些組織和群體屬於基督教?這由誰來界定?例如,基督教機構是基督教嗎?為何它不是基督教?為何只有教會才算是基督教?又若基督教以潘霍華(D. Bonhoeffer)說的非宗教基督教出現,現時基督教界別選舉對基督教的界定是非常狹隘和排他的。事實上,基督教在政府對基督教界別的安排下已接受被政府干預基督教了。2011年基督教界別選舉成功當選者之一陸幸泉牧師(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總幹事),但後被政府查出他並非登記選民,因此喪失委員資格。不評論陸幸泉牧師個人參與教內選舉因由,但政府的行動反映政府干預從基督教選舉出來的代表。

實踐與理論
第二,基督教界別選舉沒有辦好的可能。所謂好,就是公平、公正和公開。若不需要考慮好的話,基督教可以用委任方式,派10名代表。事實上,宗教界別的選舉條例是容許這樣的。然而,委任從不是執行教內選舉的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之做法。在以往四屆教內選舉,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分別以教內選舉和抽籤(第二屆)方式選出名單。除了抽籤方式是相對地較公平外(這仍未能回答以上的神學課題),其餘三屆教內選舉的做法是差強人意。若好的選舉牽涉選舉制度的公平性、執行的公正性和安排的需要性時,問題一:為何宗教界別只有六個宗教而不是所有宗教?選舉成為這六個宗教的特權。特權容易製造利益輸送多於締造社會和諧。雖然沒有証據証明選舉委員會身份帶來利益輸送,但特權已為此提供溫床。問題二:若要有一個認真的教內選舉,基督教需要製定全面的選民冊、嚴謹的選舉規則和監察制度等等。這不只關乎意志課題,更是經濟課題。教會是否值得從信徒奉獻中撥出數千萬元做好教內選舉?我對此並不樂觀。從以往數屆教內選舉,基督教協進會辦不到一個公正的選舉。監察員之一胡志偉牧師表達,

整場選舉遊戲是候選人提名參選後,便動員與其友好關係的堂會,登記為堂會票站。與候選人友好的堂會,越多登記為票站,便越有機會取得高票當選。

大部分選民於其堂會根本不能取得所有參選人的競選宣傳,基督徒選民要清楚了解參選人的政綱或將來投票的意向,簡直是不可能,於是選民投票予誰,就看參選人的知名度。[2]

問題三:教會需要回答為何要接受政府的安排?表面看來,教會沒有被排斥在香港行政長官選舉一事是政府對基督會的尊重(按梁振英說,宗教對經濟沒有貢獻也可以參與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3],但這是中央政府慣用的政治吸納和統戰技倆多於對宗教的尊重。對近年積極支持公共神學的主內,基督教界別委員的安排可能是一件好事,因為教會的聲音終於在公共了。問題是,經歷數屆之後,差不多所有教內選委從不公開向教會交代其明確投票予哪位特首選舉的參選人。這何來有公共之意。

現實與理想
第三,我們不是活在一個完美世界,也沒有可能令世界完美。所以,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提出的基督教現實主義。重點是如何限制罪惡,避免它擴散,甚至用以惡制惡的方法也可接受,但與此同時,現實地建立上國的公義。在罪實下,公義不是絕對,而是兩惡擇其輕的結果。尼布爾批評理想主義,不但因為它忽略罪惡的破懷性,更因為理想容易成為罪惡的溫床。共產主義就是一例。用尼布爾看法,接受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基督教界別是以其矛攻其盾。選舉委員會是小圈子選舉、不公義,但在兩惡擇其輕原則下,參與小圈子選舉是可以接受的,因為這是我們可以做到對政府的監察。問題一:若保留基督教界別10席是基督教現實主義的考慮,我們是否也應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就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的八三一方案?按甚麼準則來決定對某一事件的取態?基督教現實主義的基督教在甚麼地方?問題二:基督教現實主義之所謂現實,因為它有可達成的目的、具體計劃、安排和評估。那麼,支持參與基督教界別選委的基督教現實主義者需要解答如何爭取10票。若按以往教內選舉方法,支持者如何完善教內選舉制度?又若香港基督教協進會選擇用委任制,支持者如何跟他們討價還價?此外,支持與基督教界別選委的基督教現實主義者需要解答基督教10席(假設他們可以獲得全數10席)如何可以影響香港行政長官選舉?不具體回答這些問題的支持參選者只是假裝的基督教現實主義,其真面貌是理想主義。相反,按基督教現實主義邏輯,建議棄席者才是真.基督教現實主義者呢!

有人批評建議棄席者是「堅離地」,但對神學課題不考慮、對政治現實不認識和滿足於韋伯(Max Weber)所講「沒有結果的亢奮」的所謂基督教現實主義者可能是真.「堅離地」。

教會成為教會
不參與基督教界別委員,並要求基督教放棄10席,因為這是政治干預基督教。再者,提出基督教放棄10席的要求,不是理想主義作祟,而是很現實的考慮,不但因為基督教沒有可能做好這個選舉,更因為這種安排是小圈子選舉和增加這小圈子選舉的認受性。至於基督教的姊妹天主教,他們不贊同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安排,但選擇「被動配合」。以最近一次做法為例,天主教只負責核實其信徒身份,將報名者名單轉交宗教界界別分組的選舉主任。如報名人士的數目超過分配數目,則該選舉主任將抽籤決定那些人士成為選舉委員會委員。有別於基督教,天主教有較整全的信徒名單。雖然天主教將選舉責任交回給政府,但天主教卻「主動」將名單交給政府。

基本上,提出放棄基督教界別10席是一個信仰決定,但這信仰決定有其社會意含。就著社會意含,這是一場不合作運動,拒絕為小圈子政權提供合法性。這不但即時令政府尷尬(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變為1190人),更是社會見證,即藉主動放棄宗教特權,積極爭取人人平等的政治權利,以實踐宗教對人性尊嚴的信念。或許,基督教放棄10席不是一件容易決定的事,但我希望其主要掙扎理由不是不想破壞與政府的關係,而是對尋求公義社會方法的討論。


2016年3月20日 星期日

棕枝主日:歡欣,抱怨與痛心 (路十九28 - 44)



今日是教會傳統的棕枝主日,即耶穌進入耶路撒冷,面對受苦。教會稱這星期是聖週。今日選讀的經課,路十九28-44。對於耶穌進入耶路撒冷一事,不同群體有不同態度。第一個群體是耶穌的門徒。他們開心地喊:「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在天上有和平;在至高之處有榮光。」第二個群體是法利賽人。他們向耶穌投訴,「老師,責備你的門徒吧!」第三個不是群體,是耶穌本人。他心痛地說,「日子將到,你的仇敵要築起土壘包圍你,四面困住你,並要消滅你和你裡頭的兒女,連一塊石頭也不留在另一塊石頭上,因為你不知道你蒙眷顧的時候。」在同一時空下,對同一事件有三種不同感受,分別為歡欣、抱怨和痛心。為何他們有這些不同感受?

耶穌門徒的歡欣反映他們接受耶穌是奉主名來的王,因為他們見過他一切異能。究竟門徒見過耶穌甚麼異能?給五千人喫飽、趕鬼、治病?可能是,但按路加記載,施洗約翰曾差派門徒問耶穌,「你是我們要等候的那位嗎?」耶穌回答他們:「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告訴約翰:就是盲人看見,瘸子行走,麻風病人得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聽到福音。」(路七22)耶穌的回應與耶穌以路四18-19描述他在世上的宣教是呼應的。不同之處是路四是講的,路七是行動。門徒對耶穌的反應是「在天上有和平;在至高之處有榮光。」這與路二14天使的宣告是配合的,「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然而,今日信徒對耶穌的歡欣多是個人靈恩經驗,而相對地少因弱勢群體得到照顧和公義而歡欣。

法利賽人的不滿反映在他們稱耶穌為夫子,拒絕用門徒對耶穌的稱呼-王和主。這不是因為法利賽人擔心耶穌以主和王的身份進入耶路撒冷而可能引起羅馬官員對猶太地的干涉,反而因為這是他們一直對待耶穌的態度,即不承認耶穌擁有獨有權柄。為何法利賽人拒絕接受耶穌是王?一方面,這是個人選擇。例如,在最近一次立法會議員新界東補選一事,有人支持梁天琦,有人支持黃成智,有人支持周浩鼎。另一方面,這不是個人選擇,而是群體選擇,因為耶穌挑戰他們的權威,並由此製造出來的地位、利益和權力。這像今天所說的黨性決定人性。然而,這種由意識形態建立的群體習性非只屬於有權勢者。否則,弱勢群體就看不見自己眼中的剌。

門徒與法利賽人對耶穌主入耶路撒冷的不同反應反映二種態度:第一,門徒從邊緣者角度看耶穌,而法利賽人從有權者看耶穌。第二,門徒從他們個人與耶穌的關係認識耶穌,而法利賽人從群體習性認識耶穌。是否門徒觀點比法利賽人觀點更準確?還是他們都牽涉構造他們自己的耶穌呢?那麼,讓我們看一看耶穌對他進入耶路撒冷的態度(我不排除這可能是路加對耶穌的建構)。

在門徒歡欣與法利賽抱怨之中,耶穌的心情很沉重。他說,「你不知道你蒙眷顧的時候」,因為他們拒絕悔改、拒絕被擁抱。福音本是對他們的拯救,但卻最終成為對他們的審判。耶穌對耶路撒冷的痛心不是因他快將受苦,反而這是他一直對耶路撒冷的掛心。他曾說,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少次想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可是你們不願意。(十三34)

在十九42 - 44節,耶穌多次提到你。誰是你?若你是耶路撒冷的話,耶路撒冷何來可以有意識回應耶穌呢?因此,你是指到某些人。他們不可能是盲人、瘸子、麻風、病人、聾子、死人和窮人,因為他們已稱呼耶穌為主為王。那麼,這些令耶穌心痛的應是敵擋他的猶太宗教領袖。第一,他們將羅馬以暴力建立的平安代替從上主而來的公義平安。羅馬平安只製造一個表面穩定和繁榮的社會,因為它是一個以暴力壓制異見者的社會。用當下語,羅馬平安是中國政府提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第二,他們沒有運用其權力維護受壓迫者,反保護既得利益者。他們只著眼於眼前利益,沒有為下一代人著想,不理會耶路撒冷的將來。看見自己的城市沉淪、無辜者受害、橫權當道、沒有悔改的猶太宗教領袖,耶穌的心痛了。對於耶穌的心情,我相信當下香港人很有共鳴。


以上三種對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的感受沒有要求我們選擇那一種感受,但向我們提出兩個問題。第一,耶穌的福音為香港社會帶來甚麼和誰的歡欣和抱怨?貧窮人的歡欣還是建制者的歡欣?貧窮人的抱怨還是建制者的抱怨?我們要看重誰的1歡欣和誰的抱怨呢?還是隔靴搔癢的福音?第二,面對謊謬的香港,在心痛之餘,我們(教會)可以為這城市做甚麼或成為甚麼,讓無辜者知道上主沒有放棄我們,黑暗沒有勝利?求上主堅固我們。這是福音對我們的挑戰。

2016年2月14日 星期日

年初二警民衝突與黑暗掌權

新年給人的感覺應是團聚和愉快,但今年過年卻很沉重,台南地震和年初二香港的警民衝突。就著年初二警民衝突,我想起耶穌一段經歷。

耶穌還在說話的時候,來了一群人。十二使徒之一名叫猶大的,走在前頭,接近耶穌,要親他。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吻來出賣人子嗎?」左右的人見了要發生的事,就說:「主啊,我們拿刀砍好不好?」其中有一個人把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耶穌回答說:「算了,住手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耶穌對那些來抓他的祭司長、守殿官和長老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如同對付強盜嗎?」我天天同你們在聖殿裡,你們不下手抓我。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路廿二47-53)

我選擇用路加福音,因為它沒有馬太福音這段話

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比十二營還多的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發生的話怎麼應驗呢?」(太廿六52-54)

對於年初二零晨警民衝突,馬太福音這段話很容易被拿來只批評擲磚頭的示威者,卻忽視制度的暴力和情緒的文化政治之運作。至於馬可福音(十四43-50),它沒有紀錄耶穌如何回應被削掉右耳的人,所以,它對於年初二警民衝突中如何看待受傷者沒有很大幫助。最後,約翰福音(十八3-11)分享著馬太福音的應驗論,視動刀一事為阻撓耶穌預定的受害,但這不是我的關注。那麼,我選取路加福音記錄是有我明顯的偏見,而這也是路加福音的偏見,以致他作出這樣偏見的記錄。路加與我沒有企圖要裝扮成客觀和全面,但路加與我卻有立場地,站在某一視野,理解和宣講耶穌的福音。

按路加福音,耶穌描述祂的被捕是「黑暗掌權了」。黑暗掌權可以直接理解為祭司長、守殿官和長老終於忍不住耶穌對他們所倚靠的制度和意識形態的批評,不但決定下手捉拿耶穌,教訓他,更決意要殺害他。然而,黑暗掌權不只關乎耶穌個人的命運,更關乎猶太人社會的遭遇。耶穌代表的摩西和以利亞傳統,即出埃及和上主救贖(路九28-36,路加福音選擇用 τὴν ἔξοδον來說「耶穌去世」的事,而τὴν ἔξοδον帶有出埃及之意。換句話說,摩西與以利亞談論耶穌帶來的出埃及)已失敗了。耶穌的宣告-「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看見,受壓迫的得自由,宣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8-19)-只淪為口號。耶穌多年來的教化工作最終成為泡影,他不但沒有改變祭司長、守殿官和長老,他的門徒也離開他了。黑暗掌權了,我們在無奈、無助、無力和無望中。或許,黑暗的盡頭是黎明或黑雲後面是太陽,但此刻,黑暗真實地掌權了。

面對黑暗全面掌權,有人選擇裝睡、有人選擇成為黑暗權勢的支持者、有人選擇逃跑、有人選擇抗命、有人選擇拿起磚頭反抗。在耶穌被捕那刻,耶穌其中一個門徒出刀向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不知是否要保護他,路加福音沒有記錄他的名字。再者,按路加福音,耶穌沒有怪責出刀的門徒,只說,「算了,住手吧!」出刀的門徒是因恐懼情緒才出刀嗎?或是因要自保和保護耶穌?另一方面,為何耶穌要出刀的門徒住手?這是因為耶穌是非暴力者嗎?或是因為在強弱懸殊下,弱者暴力只會受到更大暴力對待?耶穌的要求是基於原則還是策略的考慮?路加福音沒有提供他的觀點,但記錄了一件只有他記錄的事,即耶穌治好被削掉了右耳的人。路加福音似乎要向讀者說明,耶穌是秩序的文化政治之犧牲者,而他不願意看見有人要成為另一受害者。不論被削掉了右耳的人是一隻棋子還是憎恨耶穌,這無礙耶穌在他需要時給予保護。這使我想到網上對年初二警民衝突的一段記錄。作者寫,

交通警向天開了兩槍之後,用槍口指着示威者,就在那一剎,他身旁的兩三個同袍移近他身邊,其中一個本身站在他左邊的交通警移到他的前面,用身體阻擋他繼續舉槍向示威者,另一位站右邊的交通警,則移步到他身旁,伸手按下他的槍,阻擋他繼續舉槍向示威者。

一個穿着黑色背心的警員被示威者圍毆,當時沒有其他警員在附近可以相助,他被毆致倒在路上奄奄一息,有三幾位新聞攝影師站到警員前面擋着示威者,並跟示威者說:「好了!打夠了!你們快些走吧!有警察過來了!走啦!快些走吧!」他們守在受傷的警員旁邊,直到警方增援。

黑暗時代考驗我們的人性。就是那麼一剎那、一瞬間,當你身處如此一個場景,你要怎樣去反應?救人抑或反擊?冷眼旁觀抑或挺身而出?在受到不公義對待下,耶穌仍選擇防止有更多人受害,甚至治好受傷的人。不論動刀者如何合理他的行動,不要失去我們對弱勢者和受傷者的保護。

在黑暗掌權下,耶穌沒有逃避黑暗,卻選擇迎向黑暗,並以其身體衝擊黑暗。今日,不同地區有婦女也有以其脆弱的赤裸身體抗議性暴力,爭取公義。耶穌沒有低估黑暗權勢,也不是天真地相信以其身體衝擊黑暗就會成功阻止黑暗的暴力。耶穌迎向黑暗,不是因為他有打敗黑暗的勝算,而是因為他認同所領受的召命-「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看見,受壓迫的得自由,宣告神悅納人的禧年。」這是黑暗中的使命。沒有貧窮、沒有壓迫的黑暗,耶穌的使命是多餘的。這是在無奈、無助、無力和無望環境下的使命。然而,耶穌迎向黑暗的勇氣不純是自力的結果,更有他力的扶持(路二十二43,天使扶持耶穌)。

表面上,耶穌沒有成功阻止黑暗,但唯物論馬克斯主義者列斐伏爾(Henri Lefebvre)提醒我們:

一個革命沒有產生一個新空間就是沒有實現它全部潛能,或可以這樣說,它失敗了,因為它沒有改變生命,只改變意識形態的結構、制度或政治組織。

耶穌以其迎向黑暗的生命改變了一些人,並建立了一個群體,延續耶穌在黑暗中的使命。這群體就是今日的教會。在世人眼中,這群體是失敗者,因為它沒有改變由秩序的文化政治建立的黑暗,和理非非,並認為教會組織與政府組織要分離。但在黑暗時代,這群體仍堅信耶穌的使命(為他者),並以具體身體迎向和衝擊黑暗。黑暗可能沒有因這群體而被驅散,但同樣地,黑暗不能消滅這群體呈現的靈性,因為這是上主在我們社會燃起的光。那麼,今日的教會是否已成為秩序的文化政治之擁護者而與黑暗結伴?或只宣講一種自我感覺良好的福音而對黑暗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