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 星期六

任何制度應以促進人類尊嚴為目的:香港20年



中國政府常自誇一國兩制是一偉大構想,並以擁有兩個世界最好的來描述一國兩制。現實是否如此?我們以甚麼標準衡量?支持香港自決者認為以上問題本身就是問題,因為一國兩制已被接受為不可挑戰。甚麼制度最適合?不論那個制度,任何制度應以促進人類尊嚴為目的。那麼,這20的香港如何?

生活尊嚴

亞洲多國常批評西方國家高舉的人權只著重個人權利,沒有考慮亞洲社會面對的貧窮生存權利還是公民權利優先?這20年內,香港人的生活質素有改善嗎?以堅尼系數為為例,1996年是0.5182001年是0.5252006年是0.5332011年是0.5372016年是0.539。堅尼系數持續上升反映貧富懸殊持續惡化。扶貧委員會2015香港貧窮情況報告指出貧窮人口為97.1 萬人,貧窮率是14.3%,而長者貧窮率是30.1%。此外,居住是另一嚴重社會問題。「劏房是一個富裕城市對貧窮者的侮辱重點不是市民是否有能力置業,而是是否有合理居住環境。合理居住環境與置業無關。香港貧窮是因政府不善政策導致,非因香港資源不足。那麼,香港不存在生存權利與公民權利之爭,而是香港人要用權利換另一個政府,改善民生。然而,香港人的無奈是連這自救權利卻被剝奪。

參與權利

人透過參與外在世界,建立人的責任感,並培育和發揮人的潛能。在不傷害他人的原則下,參與的程度與方法是人的自由政府責任就要透過法治保障人可以自由地向外表達其觀點,並提供有效渠道讓人實踐其理想。殖民時期,香港人曾說,「我們有自由,但沒有民主。」但現今,香港人連我們有自由也說不出。銅鑼灣書店就是一例。簡單來說,因這書店出版多以披露中國政府高層黑材料的書,結果,書店5人先後被失蹤(201510-12月),用自己方法回國內(不合法出入境)。其中一人林榮基在短暫回港期間,選擇不再回國內服刑,並公開事件始末。至今,餘下4人仍在中國。這事件不只牽涉中國執法者跨境執法的問題,更是一種對香港言論自由的威嚇。令人驚嚇的,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評論,「如果以前發生銅鑼灣書店事件,社會上根本不會有人知,反而認為今次事件曝光,反映了現時社會很透明。」2017622日)但她刻意忘記這事件的曝光是因林榮基良知驅使,非因政府的透明

令一限制香港人參與社會的事就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2014831 日,中國政府提出一人一票的行政長官選舉,只容許市民有選舉權,沒有提名權。提名權要由一個沒有認受性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決定。這為何香港人呼喊「我要真普選」,並引發後來的「佔中」和雨傘運動。每次立法會選舉似乎很激烈,但激烈是消極的,因為立法會選舉分為直接選舉和功能組別選舉已限制市民可以有的影響力。

參與是人的本性,也是政治的,無需恐懼,但現今,參與卻面對重重限制(包括遊行)。

監察權力

電影蜘蛛人第一集中Uncle Ben說,權力越大,責任就越大」,但我們會說,「權力越大,越須受更大監察。」政治上的三權分立正是要防止統治者獨攬所有權力,權力集中,但分立重點不是互不相干,而是互相監察。所以,三權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連繫和融合才能達至互相制衡。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一個《基本法》研討會上表示(2015912),香港的政治體制並不是實行行政、立法與司法的三權分立,而是中央政府直轄下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張曉明言論充份反映中國政府的思維,就是一個不須受市民監察的政府。所以,他們傾向視一切民間監察力量為尋釁滋事和顛覆國家

國際關注資訊自由組織「無國界記者」公佈最新2017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排名從去年的全球69位跌至第73。報告批評北京侵蝕本港媒體的編採自主空間。傳媒高層檢討是否有自我審查,成為幫凶,不再是第四力量,監察當權者。前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說,「涉及中國敏感新聞,有啲人自動自覺唔報、淡化,一直都發生緊」。

仍然相信

以上只用了近年發生的事作為例證。我們可以從生活尊嚴、參與權利和監察權力等三個向度檢視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性。對新一屆香港政府,我不存太高期望,因為現時的制度和一國兩制的關係對生活尊嚴、參與權利和監察權力不會有大改善。在這納悶日子,我重聽了《差一點我們會飛》這歌(主唱:黃淑蔓.英仁合唱團;作詞:陳心遙   ;作曲:戴偉)。

仍然相信這裡會有想像...


仍然要相信 願意相信
(向前行 攜手行 趁青春要奮進)
仍然要寄望 唯有初衷
(不可辜負眼前好時光)
我未忘
(向前行 由今天 承諾我目標)
(為世界美好多一點 付出所有

2017年6月24日 星期六

一個令人不安的福音 (太十24-39)


面對新一屆特區政府,有人建議社會應放棄昔日與政府對抗心態,給新政府時間和機會。再者,林鄭月娥已主動出席75日立法會答問會。用相同邏輯,新一屆政府是否也應放下成見,開放地與泛民相遇?至於教會,它如何看待新一屆政府?它要向新一屆政府宣告甚麼福音?

殺身體的政府

  今日的經課(太十24-39)沒有具體引導我們思考福音的內容 (太十1,7),但卻提醒教會,要有勇氣宣講上主的福音然而,上主的福音卻是一個令當權者不舒服的福音,所以,當權者會以殺身體恐嚇和對待宣講福音的教會(節28)。殺身體應是黑社會的作為,但現實是,政府也殺身體的。近日例子是北韓政府不仁道對待美國二十二歲大學生瓦姆比爾(Otto Warmbier。所以,政府跟黑社會的分別只在於前者是一個合法殺身體,後者是一個不合法殺身體。這不只適用於北韓,更適用於其他政府.為何上主福音多令當權者不舒服,以致當權者要用滅聲方式對待上主福音?或當權者為何對上主福音那麼恐懼?

福音是公開宣講

  第一,因為耶穌基督的福音是一個公開宣講的福音,拒絕檯底協商和靜稍稍宣講的福音。耶穌說,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屋頂上宣揚出來。(節27

有些教會選擇不問世事,但更多教會選擇對社會不公義事不公開表態。理由一,因為公開表態太政治了;理由二,因為公開表態太衝撞了;理由三,因為若以改變對方為目的,私底下勸告比較有效;理由四,因為要給對方面子。但問題是:對方是不公義的當權者,不是受害者。在以上邏輯下,怪不得有人認為1989年的北京學生是錯的,因為他們公開指出中國政府貪腐拒絕私底下勸告中國政府。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揭穿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等人是錯的,因為他們公開這事,不給中國政府面子2014年的香港佔中是錯的,因為他們公開表達不滿,不體諒政府。令人傷心的,教會滿足於籌備不會有殺身之禍的公開活動(香港福音盛會的公開佈道會),但對社會不公義事選擇沉默。甚至在近日執紙皮的婆婆被檢控一事上,教會滿足於私底下批評政府的不是,但卻拒絕公開宣講政府的不義。當教會習慣了檯底協商和靜稍稍宣講時,上主福音已失去福音之意.

福音挑戰偶像

  第二,因為耶穌基督的福音挑戰一切看自己為絕對的制度和人。在耶穌時代,絕對不只是統治者,更是家庭。前者對人操殺身之權,後者對人的身份(歸屬感)操絕對的控制對於統治者,耶穌說,

  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28

至於家庭對人的操縱,耶穌說,

因為我來是要叫人與父親對立,女兒與母親對立,媳婦與婆婆對立。人的仇敵就 是自己家裡的人。(節35-36

耶穌基督的說話不是反政府和反家庭,而是拒絕他們的絕對性,不但因為絕對性是偶像崇拜,更因為偶像帶給人不是自由,而是羈絆。所以,將自己絕對化的制度和人傾向以暴力使人不但不敢作對,更藉此顛倒是非。中國政府對維權律師的2015年「709大搜捕」就是一例。[1] 在絕對性下,中國政府不容許被挑戰和質疑。香港社會仍是一個法治社會,所以,在中國發生的荒謬不會在香港發生,但銅鑼灣書局一事、西環積極干預香港事務和以經濟壓力對香港人的箝制已反映出絕對化政府的暴力與侵害性。

  至於家庭,我不打算在此交代。簡單一句,有人以維護家庭為由(將家庭絕對化)傷害了很多人際關係。

不用懼怕

  面對門徒受迫害的可能,耶穌不覺奇怪,並說,「學生所遭遇的與老師一樣。」(節25)但耶穌安慰門徒,重覆三次向他們說,不要懼怕,並用了一個比喻,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銅錢嗎?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節29-30

這安慰是對那些履行耶穌基督吩咐的門徒說的,而不是不帶條件,任何場景都適用。所以,當投資失利者,失戀者等以此話安慰自己說,上主必看顧我時,這可能不是耶穌會給你的安慰。但問題是:這安慰的話是否等於沒有殉道的可能?但現實是殉道者是有的。那麼,這安慰的重點不是逢凶化吉,而是在危難中,上主與受難者同在,受難者不會被忘記。再者,上主是「那能在地獄裡毀滅身體和靈魂的」(節28),即上主是審判者,帶來公義和拯救。

選擇

  若宣講福音會帶來被迫害的結果,耶穌問:願意背這十字架跟從我嗎?(節38)即是否願意公開宣講福音,是否有勇氣拒絕向那將自己絕對化的制度和人屈服嗎?丹麥哲學人祁克果曾說,傾慕耶穌者主要會為世界人和歷史投訴,但真正跟隨耶穌者明白耶穌在世上的十字架,並以此作為門徒之路。

2017年6月16日 星期五

不潔與秩序:從食環署職員檢控執紙皮的婆婆一事說起



事件

事緣,一位75歲婆婆在中環碼頭執紙皮,被食環署職員票控無牌販賣按婆婆描述,當日有人主動向她買幾個紙皮為了不需推著這些紙皮,婆婆就買給他食環署職員隨即現身,檢控她。物質上,婆婆暫時失去被充公的借來手推車可能的罰款。問題不只是為何這食環署職員要這樣做,更是為何食環署容許這職員這樣做。若這職員執行食環署的指示,為何食環署要有這指示?理由之一是「潔癖」,尤其在七一回歸廿年日子臨近,政府要更「潔癖」。

政治潔癖

簡單來說,潔癖(mysophobia)是強迫症的一種,即把正常衛生範圍内的事物認爲是肮髒的,感到焦慮,強迫性地清洗、檢查及排斥不潔之物。若說一個政府患上潔癖時,重點不是醫學上的強迫症,而是它如何界定不潔」、如何看待「不潔」、如何將「不潔」和管制扣連。事實上,與「不潔」與秩序是一起的。那麼,「不潔」要反映甚麼秩序。從此看來,食環署職員對婆婆的檢控不是一個法律課題,而是對「不潔」和秩序的理解。

按人類學家 Mary Douglas,「不」不牽涉甚麼客觀定義,甚至與衛生也沒有一定關係,反而「不」關乎位置,即一個錯置位置,一個帶來對秩序擾亂的位置。然而,秩序從來都不是一個自然和商議產生的結果,而是關乎社會權力架構,並由有權力者決定。換句話說,「不潔」不是因「不潔」物本身不潔,而是因它出現在不應出現的地方和破壞了由有權力者設計和期望的秩序。是否一切秩序都是為當權者服務?不必然是,所以,我們需要就每事思考。那麼,婆婆執紙皮是一回怎樣的「不」?

第一,婆婆在中環碼頭執紙皮和推載滿紙皮的手推車之所以「不」,因為她的行動與中環代表的金融中心,並由金融中心製造出來的繁榮、優雅、高生活質素等生活形態格格不入。這與婆婆是否有阻礙行人路和行車路無關,而是因她的出現揭穿中環繁榮背後的剝削、社會對長者照顧不足。所以,在觀塘、深水埗等地區執紙皮是多麼自然,因為貧窮是這些地區的特徵。
第二,執紙皮可以是一項環保工程,也可以是個人的自力更新但它卻被視為低賤工作之一,不但因為收入微薄,更因為紙皮被視為垃圾。尤其當執紙皮者是長者時,執紙皮不再是一項環保工程,而是一項污穢工作,可避則避為了令社會自我感覺良好,票控執紙皮的婆婆就是一種街道清洗」,將「不」清除。所以,食環署不會覺得票控執紙皮的婆婆有甚麼不妥當,反而自覺貢獻清潔香港」。
第三,香港回歸廿年是一場慶典。所以,與這慶典唱反調的都是破壞秩序,而這是有權者不容。唱反調可以是主動的,每年的七一遊行就是一例。另一唱反調是被動的,執紙皮的長者就是一例,因為他們見證所謂慶典只是一場,做給中國政府看。因執紙皮破壞秩序,以無牌販賣票控執紙皮的婆婆就被視為最恰當行動

查實,政治潔癖豈只發生在執紙皮的婆婆身上試想想食環署如何對待露宿者、有立法會議員建議以禁閉營對待尋求庇護者、政府如何描述反建制者等就可知。

回復容納多元的秩序

若批評政府的秩序觀塑造「不」,我們就要為「不」者辯護,拒絕被標籤,甚至挑戰既定秩序觀。若以被票控執紙皮的婆婆為例,

第一,我們要小心墮入以慈悲心而建立另一秩序觀意即,只強調執紙皮者的可憐,並設法使他們脫離執紙皮。這做法跟政府的做法分別不大,即視執紙皮為「不。當然,社會絕對有需要向執紙皮者提供足夠照顧,以致他們可以有多一點選擇,但不應因此要否定個人對執紙皮的選擇
第二,執紙皮者有他們個人故事,我們需要聆聽,以致我們不會以不同形式標籤他們,但我們要接受他們不跟我們打交道這無損他們以他們方式生活
第三,我們可以多理解回收業,並從中檢視現行相關政策,從而讓不同持份者可以有合理回報。
第四,民間團體應主動和推動對食環署監察。沒有受監察的政府只會濫用權力,因為它會漸漸失去問責態度。

社會生活不只靠法治建立,更牽涉人際間的感情。在票控執紙皮的婆婆一事上,我看到的,不是按程序執法,而是法被秩序和「不」的意識形態決定了,並從中扭曲人際間的情感。





[1]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0616/s00002/1497549535130

2017年5月13日 星期六

家 (約十四 1-7) (紀念王貞文牧師)

不論因為這是人的決定還是被決定,人總是在旅途中,即離開這處到某一處。很多時候,我們都能解釋為何要離開,也知道要往那裡去。但有時,我們能解釋要離開,但卻不肯定要往那裡去。這不是因為人生沒有規劃,而是因為人生不一定由自己規劃。雖是如此,但我們又不需過分焦慮,不只是因為「船到橋頭自然直」,更因為為我們緣故而走前一步的耶穌,不只已為我們預備了以家為目的地的住處,更為我們開闢了一條往目的地的路。
對於那些愛冒險的人,要去那裡和如何去那裡等問題不是重要的。美國詩人 Robert Frost 曾說,
  在樹林中有兩條路,我會選擇少人走的路,這將會帶來很大分別。
Frost鼓勵我們要有冒險精神,不要走多人走的路。這多人走的路不會帶給人太多驚喜,反而這多人走的路會令人不自覺將他人的價值看成為自己的價值,漸漸失去生命中的好奇與冒險。所以,有人不會因為耶穌預備了目的地的住處和開闢了一條往目的地的路而歡喜。然而,耶穌開闢的路卻是少人走的路,甚至祂所預備的是以終末出現。換句話說,耶穌的路並不如想像中安舒,反而處處充滿驚嚇和驚訝。怪不得,Frost說,
  上主,請你原諒我對你所做這些小玩笑,而我會原諒你向我做的大玩笑。
耶穌的路所開的玩笑真的可大可小。
那些在人生旅途中走得很辛苦的人對耶穌所說的得到安慰,因為他們覺得要回家的需要。Robert Frost 說,
  家是那處,當你一定要到那裡時,他們就一定接受你。
家的重點不是一個地理空間,而是關乎住在這地理空間的人如何彼此看待、接受、和尊重。所以,有人選擇離家出走,不一定因為他對他的家不負責任,也可能因為這名義是家的家不是家。當然,有人選擇離家,因為他們要為其他人建立另一個家。從此看來,耶穌為我們預備的地方,不是一種酒店式服務(即執拾房間),而是隨時都準備好歡迎我們的家,長住還是短暫也好。這個家不是由人成就多少決定他在這家的地位。這個家不是審判性(non-judgmental),而是以愛與接納為基礎。我開始明白內子常說,「若可以,我們的房子會預留地方給孩子隨時回來住。」她指的孩子是日後已結婚的女兒們。
若人生是在旅途中,死亡是旅途的結束,但因耶穌到聖父那裡為我們預備住處,死亡就不是結束之意,而是歸家。歸家,不但因為在那裡,人可以安息了(留意:按創一,安息是沒有有晚上和早上),更因為在那裡,人可以自由地和真誠地分享旅途中的經歷。在其中,上主和聖徒對我們的經歷充滿好奇,我們也如是。家就是團契。歸家含意我們是上主的兒女,上主接我們回到祂那裡去。在歸家下,死亡是分離(與其他在旅途中的同行者),也是團聚。 這弔詭只有在終極才可解決,而當下,我們帶著淚,也稍以微笑歡送。
在母親節的今日,我們當中有些母親歸家了。至於那些仍與我們在旅途中的,我們要回家,不只為要照顧母親,也是我們的需要,被她擁抱,在團契中相聚。

2017年4月24日 星期一

歸與回:心與身之所屬 (路廿四13-35)



 這段時間是神學院接見申請者。申請者有各自理由報讀神學,但他們或多或少反映一種歸回的心態,即對心與身之所屬的探索。例如,60歲的申請者說,人生為生活拼搏了數十年,應是時候歸回上主那裡。40多歲申請者說,離開教會一段時間,現在參加教會生活數年了,也是時候歸回上主那裡。路廿四13-35就是一個有關歸回的故事。

故事重構

故事沒有解釋這兩個門徒離開耶路撒冷,反而給人印象是它的重點放在他們認不出與他們同行和談話的,就是耶穌。但我認為這一切是為歸回耶路撒冷。直到晚上,當耶穌祝謝食物時,他們才認出那位跟他們一起有數小時和一起討論的是復活的耶穌。路人甲的我們不禁問:為何這兩個門徒認不出耶穌?按節16,「他們的眼睛模糊了」是被動語動態詞,所以,調查方向應是甚麼外在因素模糊了他們的眼睛,使他們認不出耶穌。有人提出,因為他們黃昏時朝著西面的以馬忤斯走,而日落的陽光影響了他們的視線。有開車經驗的會明白這道理,但行路有別於開車,人與人相遇不需固定位置,而這相遇又不只有數分鐘。所以,陽光影響的理由比較難成立。另有人提出,這是撒旦工作,所以,只有耶穌親自開我們眼睛,我們才可以擺脫撒旦的迷惑,但故事從沒有提過撒旦。此外,節25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即這兩個門徒有一定責任。撒旦迷惑是事實,但我們無需將自己責任推卸給它,反而應謙卑、誠實和批判地自我反省。

轉化的三個面向

門徒的無知和遲鈍,不是因為他們學識淺薄,不懂讀聖經和思辨,而是因為他們被自身的思考習性限制,以致無法走出自身視域。節21他們說,「我們素來所盼望要救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但他卻死了。所以,節26,耶穌問,「基督不是必須受這些苦難,然後進入他的榮耀嗎?」門徒的思考習性是耶穌應以勝利的救贖者出現,但現實,耶穌失敗了。若說耶穌的失敗令他們認不出耶穌,倒不如說他們心中勝利的耶穌令他們認不出耶穌。我們避不了思考習性帶來的限制,尤其專業人士。這解釋為何一般人覺得醫生總是相對地比較冷酷,因為在其思考習性下,病人的病總不是甚麼大事。牧者也逃不出由思想習性帶來的無知和遲鈍.

門徒的無知和遲鈍,不是因為他們不認真學習聖經,而是因為他們對別人的看法(包括批評和抗議)缺乏開放。節22-23,「我們中間的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她們清早去了墳墓,不見他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她們看見了天使顯現,說他活了。」這兩個門徒對婦女所說的持懷疑態度是很正常,因為復活超出他們的思想習性。但他們的懷疑是否因為報導耶穌復活的是婦女(按當時社會,婦女所說的沒有說服力)?留意節34,這兩個門徒說,「主果然復活了,已經顯現給西門看了」。奇怪的,他們沒有提及婦女,反推出西門。無知和太遲鈍是因我們排斥了上主的靈會在那些與我們對立的、沒有地位的,甚至我們認為罪人的人身上。

門徒的無知和遲鈍,不是因為他們不虔誠,而是因為信心也是上主恩典。節31,「他們的眼睛開了,這才認出他來。」眼睛開了是一個被動語動態詞,即門徒的眼睛開了是被動,不純是他們個人努力的結果。這像蒙蔽一樣。一方面,我們可以說,上主恩典將我們從自身的思想習性限制下和因偏見而缺乏對他者的聆聽中釋放出來;另一方面,自我批判自身思想習性的限制和謙卑地聆聽他者的經歷讓我們更容易被上主恩典開啟。那麼,上主恩典是運作恩典(operative grace),也是合作恩典(co-operative grace)。

回與歸


經歷了智性上、道德上和宗教上啟蒙的門徒作了一個決定,回耶路撒冷(節33)。這是一個與他們起初相反的行動(節13)。我們不知道他們為何要離開耶路撒冷,但肯定的,他們回耶路撒冷的行動含意歸隊了,這是他們心與身之所屬。甚麼時候是回,甚麼時候歸隊;在甚麼事上要回,在甚麼事上歸隊;抱甚麼態度回,抱甚麼態度歸隊;回甚麼的地方,歸甚麼的隊。這留給每一個人作答了。當我們習性地高舉堅守信仰時,原來歸回反映人生的變化才是心與身之所歸。